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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世界逍遥行-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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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得了斩龙剑,惹上沈家这庞然大物,依照前世玄幻小说描写惯例,难道不应该是:沈家立即展开捕杀——这点倒是一样;然后,自己来个惊艳反杀——这点倒是也一样;最后,沈家派出更强的阵容,自己再次惊艳反杀,或是为了拉长小说篇幅,受挫一回,神功大成,再行反杀么?

这,才是叶锋预料中的正常节奏啊!

结果自己这才在武侠位面溜达一圈,回来外边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啊。

正如笑傲江湖中,青城派苦心积虑,谋划数年,终于一举挑了福威镖局。位面互转,这青州府沈家,可比福威镖局彪悍多了,青州境内,有内有外,黑白通吃。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能在转瞬之间,尽灭青州府沈家的,岂是非同小可?!但很可笑的是,覆灭偌大沈家的,不是旁人,竟然是青州府势力排行第二的青山寇!!

这就极其诡异,并且令人难以理解了。

青山寇势力不如沈家,又怎能举手投足,就办成此等大事?这不科学!

难不成,有人假借“青山寇”之名,一举灭掉了青州府沈家?这同样不科学。假设倒是可以成立,但是动机……动机是什么啊?!

万物皆有因,唯有穿破层层迷雾,才能看到事物的本质。

事实是,没有谁假借“青山寇”之名。覆灭青州府沈家的,也的确就是青山寇。青山寇能完成这登天般的任务,只因它背后,有一个更雄厚的大靠山。

魔门!

魔门,这是天下正道的称呼。魔门弟子自己则称本派为“星月神教”。

事实上,青山寇并没有依靠魔门,因为它本身便是魔门位于青州境内的分舵。

叶锋来到这个世界,耳边便常常被人灌输一个思想:以武为尊!

在这里,“侠以武犯禁”,这五个大字纯属扯淡,只要你武功强,功名富贵,想要多少有多少,杀个把人,绝对没人找你麻烦。

类似的情况,还有许多。

譬如武器交易,只要你有钱,想买多少兵刃就买多少,只要你喜欢,朝廷绝不干涉。当然,前提最好还是把税交了。

譬如私人武装,每州面积不一,各自人数限制也不一样,但上有对策下有应策,你养个武士,就说他是赶车的马夫,谁又能把你怎么着?所以,各地虽有人数限制,实际情况却还是想养多少养多少,只要你有钱。

法律公文似乎都成了摆设,对这些强人完全无用。

哦,说错了,倒也不是摆设,至少统治天下百分之八十的良民,还是行之有效的。

念及此处,叶锋恍然大悟一般,顿悟了:别说这里,就算是前世,还不他娘的一样?!所谓法律,不过是上层贵族,统治平民阶层,正大光明的幌子。

他们自己,是不怎么遵守的。

自从叶锋来到大唐王朝,朝廷的存在感寥寥,影响甚微。

这当然是叶锋的错觉,但他这错觉,也没错得太离谱。

泱泱大唐,幅员辽阔,名义上,这片大陆是由慕容家族代表的大唐王朝统治着。事实上,庙宇、江湖,两者有着奇妙的平衡的状态。

朝廷自然是强势一方,但也没对江湖形成压倒性优势。

大唐王朝建国之初,自然是号令天下,谁敢不从。但三千余年过去,大唐王朝境内,天纵奇才辈出,这种优势便一点点被蚕食。

不提朝廷,单论江湖。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便有利益纠纷,而有利益纠纷,便会产生派系之分。

太阳底下无鲜事,无独有偶,这个精彩的江湖,也有正派邪派。

大唐王朝十三道,势力最大的邪派便是魔门。

魔门,也即星月神教,正如正派组织,这片大陆什么时候开始,它便什么时候存在。

三千年前,正值乱世,魔门第三十四代教主,习武走火入魔,爆体而死。

其时,恰逢乱世,八国并立,魔门内部在支持何人的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随即四分五裂,分为日、星、月三宗。

日、星、月三宗,各自为营,分别支持八个大国中的一个,甚至是两个。动用教内所有资源,倾尽全力打压其他国家。岂料,最终取得胜利的,竟是以慕容决为主的番邦小国——唐国。

唐国升级,大唐帝国随即诞生。

结果可想而知,因为魔门三宗战时,倾力绞杀过唐国,大唐王朝建立之后,慕容决随即下达有史以来,最严厉的绞杀令,全国围剿魔门弟子。

即便到死,慕容决所留遗嘱,仍是子子孙孙,千秋万世围剿魔门,决不妥协!

其后一十七位皇帝,直至当今圣上“君临天下”慕容千秋,亦牢记祖辈遗言,不敢有片刻遗忘。

魔门虽心有不甘,大举反抗,但胳膊拧不过大腿,魔门高手一个个被围剿杀死,侥幸逃脱的,也都隐姓埋名,自此不问江湖事。魔门陷入建教以来的最低谷。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两千多年,直至九百年前,更准确的说法是八百年前!

九百年前,一代魔君独孤戈诞生,其人天纵奇才,仅仅只用了五十年,便参透魔门无上宝典《焚天噬地诀》,一跃成为化神境高手,继承魔门日宗宗主之位,号“至尊神君”。

其后又用五十年,一举击败星、月两宗宗主,成为魔门第三十五代教主,成为魔门有史以来武功修为最强的教主,独享“魔君”称号。

天下正派,乃至于朝廷,提及历代魔门教主,都要加上第几代第几代,唯独独孤戈不需要,但凡说起“魔君”,所指唯他一人尔。

而“魔君”独孤戈也一跃成为天下公认的第三位大宗师!

迄今为止,所谓大宗师,天下也不过寥寥七人。

“剑圣”南宫绝三百年前,一人一马入帝都,单挑“君临天下”慕容千秋,晋升为第七位大宗师。此后三百年,再无一人有此资格。

ps:

又到拓展剧情时,虽然没情节,但我怎么写的挺燃?

第181章狗血的相遇

“魔君”独孤戈,三千年来,第三位问鼎大宗师的天才。

自他一统魔门以来,天下大势,瞬间为之一改。被打压了两千多年的魔门,扬眉吐气,天下莫敢与之争锋,大唐帝国也不能!

直到七百年前,大唐帝国,慕容家族又出了一个惊才绝世的天下,这便是当今圣上“君临天下”慕容千秋,第四位大宗师级别高手。

饶是慕容千秋惊才绝艳,可跟独孤戈相比,他还是太嫩了些。

同样是这一年,独孤戈孤身一人,单枪匹马入帝都,目的为何,世人皆知。

大唐帝国为之震惊,好不容易才出了一个慕容千秋,要不明不白这么夭折了,那可如何了得?

不得已,大唐帝国只得搬出地藏奇宫,原因无他,只因三千年前,第一个大宗师“剑道独尊”净散仙人,便是出自地藏奇宫。

故老相传,净散仙人两千岁时,就已逝世。

可地藏奇宫就是地藏奇宫。

虽然净散道人生死未知,但当时地藏奇宫的方丈空慈大师,仍提前拦下独孤戈,不知说了什么,竟说服了独孤戈,将其引向地藏奇宫地底,独孤戈从此失踪,不知生死。

魔门声势煊赫两百余年,又再衰竭下去,魔门又成一盘散沙,直到百余年前,方才由“小魔君”夜羽色重组。

这夜羽色惊才绝艳,虽比不得独孤戈,却也足以担任魔门教主之位。

日、星、月三宗宗主。皆心悦诚服。欲推其为魔门第三十六代教主。但夜羽色坚辞不受,只肯担任副教主,说是独孤教主归来之日,便是魔门奉还之时。

七百年过去,江湖上,再也不曾听过独孤戈的消息,无人相信独孤戈仍活于世。有赞扬夜羽色高风亮节的,也有说他虚伪做作的。评论莫衷一是。

旁人问起,夜羽色只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岂料,预言成真!

四个月前,这魔门有史以来,修为第一,不可一世的教主,竟又重现江湖!

更教人始料不及的是,他这第一步棋,便是拿河西道青州府沈家开刀。

一夜之内。尽诛沈家总舵;三日之内,横扫沈家所有分舵。青州境内。便唯青山寇独尊了。

对天下大势来说,这一手无关痛痒,左右不过开战,不是沈家就是李家、黄家,只是天下大乱的讯号罢了。可对叶锋来说,青山寇无意之中却帮了他一个大忙。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敌人的敌人未必是我的朋友,却一定是我的盟友。

这大街上烂白菜似的俗语,叶锋却用自己的例子,给出了犀利反击:敌人的敌人,他娘有可能还是自己的敌人!

当然,所有一切,皆是机密,青山寇乃魔门青州分舵,寻常人自是不知。

叶锋虽自认自己不是寻常人,但悲催的是,他也不知道。跟许多寻常江湖人一样,他目前掌握的消息,也仅限于“魔君”独孤戈重现江湖。

沈家尽灭,虽然仍不排除有人觊觎斩龙剑,但叶锋面临的压力,骤然减少。

可保险起见,这段时间,他仍用上易容术,竭力约束自己的行为,路见不平也不拔刀相助,撑死也就背后下点儿阴手,低调,且奢华,且有内涵。

唯一没有约束的,是那爱凑热闹的性子。

……

……

这日傍晚,夕阳如血,漫天的晚霞将苍穹侵染得火红一片。

叶锋剑藏匣中,负于身后,随即拍马南下,赶往渭水最繁华的码头。现今他武功大成,保命杀手锏一大堆,倒有实力前往河西道首府,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的繁华了。

夜色微醺,此刻,恰好途径一客栈。

叶锋笑了一声,纵身下马,将马屁拴好,随即大跨步走了进去。

奇怪的是,进门之后,非但没有店小二前来招呼,客栈一楼,更是一个人也没有,偏生客栈之外,拴有许多马匹。

穿越异世之灵异事件?

他轻笑一声,吐槽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难不成今儿……咱就遇到了各大武侠小说,屡试不爽的桥段——人肉客栈!”

这个想法仅仅维持了一秒。

下一刻,窃窃私语的喧嚣声自三楼传来,除了喧嚣声,还伴有喉结蠕动声。

“你奶奶的熊,别挤别挤!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娘希匹,看大爷啊看,吴老二,你他妈都看多久了?!还不让开,让老子过过眼瘾?!起开起开!”

叶锋哑然失笑。

得,的确是武侠小说屡试不爽的桥段,可却不是人肉客栈,而是偷看美女洗澡!这么多人,竟还夷然不惧,那妞儿倒颇有风四娘的风范啊。

有便宜不占就是那啥,素来不是叶锋的风格。

想都不必想,叶锋右脚在地上猛地一蹬,人已如轻烟一般,飞上三楼。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好家伙,短短五米的走廊,硬是挤了不下三十来人!

叶锋随手搭在一个青脸汉子的肩上,笑道:“马脸兄弟,借个位置,让俺也瞧瞧。”

那青脸汉子回头一看,先是一愣,双眼一瞪,登时大怒:“你他妈谁啊,老子又不认识你,赶紧滚!再他妈烦老子,老子今晚就牲口一回,强上你这兔儿爷!”

叶锋打了个响指:“霸王硬上弓?!我喜欢!竟然还是爆菊,那更是喜闻乐见了!!君子有成人之美,既然你这么强烈要求,那我就成全你吧!”

那青脸汉子就要动手,叶锋已迅如闪电地出击,拿着青脸汉子的右手,噗,直接捅向他自己的肛门!

那青脸汉子双眼骤然瞪起,大如牛眼。

“嗷嗷嗷——”

叶锋顺手一挥,青脸汉子直接从楼上掉下去,昏厥过去。

唰!

这一刻,一票牲口的注意力,反倒全集中在叶锋身上了。

叶锋食指竖于嘴唇,压低声音道:“别看我,看里面,正事要紧!”

一票牲口随即大乐,顿时觉得叶锋很对胃口,同道中人啊。

正在此时,一声清脆娇叱自屋内传来:“看完了吧?那就把眼珠子全都给我留下来!”语气虽然冰冷,但其声却若黄莺出谷,动听异常。

与此同时——唰唰唰!

无数钢针自屋内蹿射而出,角度奇诡刁钻,迅如闪电,竟同时将三十六人双眼刺瞎!

现场共有三十七人,唯一没被刺瞎的,只能是叶锋。(未完待续。。)

ps:180章,将近50万字,我终于要写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主了,不容易啊。

第182章南宫胜雪

走廊之上,响起无比凄厉的哀嚎。

钢针虽未击中叶锋的双眼,但叶锋身形向后一闪,口中同样撕痛叫了两声。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怕是连他本人也不知道,也许单纯是恶趣味起。

但后果却是始料未及的,甚至于……香艳!

屋内之人,显然对自己很有自信。一招“满天花雨”施展开来,同时刺瞎三十七双眼睛,她也的确有自信的资格。

只听她声音清冷道:“青山寇全都死绝了不成?竟派出一群窝囊废!”

叶锋嘴角轻轻弯起,心底暗道:果然有猫腻!

他走进客栈,纵身上了三楼,便知这群人绝对不简单。说不简单,其实也简单。他们虽不是普通人,但也只是不入流的江湖人,武功低等,最高修为也不过后天境四层。

正思考间,鼻间嗅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淡淡幽香。

然后……叶锋的嘴巴成了大大的“o”型。

但见一个肤色胜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女孩,身披一袭白色的纱衣,缓缓走了出来。

刚刚沐浴罢,她三千青丝尚带有水迹,披肩长发一边拢在耳后,另一边很随意地散落在胸前,一张粉白的瓜子脸,噙着一丝冷笑,同时还含有得意之色。

洁白的裙摆忽高忽低,她腿弯上的肌肤,自然而然便闪现出来。双腿匀称,线条笔直修长,圆滑丰满的小腿,在青色地板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洁白娇嫩。

小巧的右脚踝处晃着细细的白银足链儿,银光闪闪,如同莲花开在水边。

即便纵横过众多位面。此等绝色,却也罕见。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叶锋自问自己定力尚可,对美女也已生出一定免疫力。但直到此刻。他发现自己错了。

倘若一个美女,不能将所有男人的目光吸引过来。请不要怀疑那些男人的欣赏力有问题,答案只可能是——这个女人还不够没!

当女人美到一种境界,是没有男人能忍住不动心的。

叶锋眼前站着的,便是这种女人。

所以在短暂的错愕过后。他脸上自然而然露出一丝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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