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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事件簿-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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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这古代的房子隔音效果差,两家住得又近,这个人没有理由听不到吵架声。
如果没有因为田地的事而吵架,那么就还是情杀了?这个推断更缺乏证据,完全是我的主观臆断。
正低着头思考,忽然听得耳旁一个声音道:“弟妹怎么在这里站着?李兄弟呢?又进城做工去了么?”
不用抬头也知道来人是那周正,我也不看他,只淡淡地道:“小妹初来乍到,不大懂村里的规矩,想帮手又怕添乱子,只好在这里站着。周大哥怎么也不去帮忙,反而有空出来闲聊?”
周正笑道:“不瞒弟妹,你也知道哥哥我与那张聚之间有些误会,心中虽想帮忙又怕他不高兴。这不,趁他还未回来,我进去看看。”说着便要往院里走。
“周大哥,”我叫住他,他回过头来冲我笑,我道:“你可是才从家里过来?”
周正笑着叹口气道:“想是昨日地契之事令村里不少人对我起了反感,张聚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竟然没有人去通知我一声,我方才是偶然路过看到了弟妹你在这里,想着过来打个招呼,直到近了才看着张聚家院子里挂着幡唉。”
我没有再吱声,他又冲着我笑了笑,转身进了张聚家的院子。这笑容令我很是反胃,冷冷地盯着他的背影,心道阿黄你要是条好狗就该把这人咬出来替你主子出口恶气,我还可以考虑让我家盗盗入赘到你们家。果见那阿黄噌噌噌地冲着周正窜过去,我心里正待叫好,却见阿黄冲至他跟前,抬起两只前爪搭到周正的腿上,一条小尾巴拼命地摇,鼻子在周正的身上使劲儿嗅个不住,周正低头摸了摸阿黄的脑袋,阿黄便伸出舌头很没气质地舔他的手。
没道理啊这种骗子人渣竟然会对小动物有这种亲和力?!盗盗是如此,阿黄竟也是如此,我原以为动物是最通灵的,没想到竟也分不出好人坏人来。
正走思间,忽见一个汉子远远地跑了过来,径直进了张聚家的院子,至村长跟前不住地喘着粗气,一时说不上话来,村长便问他道:“张聚呢?不是叫你上城里找他去了么?”
我见问起张聚的事,便悄悄走过去立于不引人注意之处细听,那汉子又喘了片刻,道:“找、找是找着了,他啊!昨儿在城里那间他惯常去的小酒馆里喝多了酒,同人打了起来,把人家脑袋砸破了,正赶上衙役寻街将他给抓了,在牢里头蹲了一晚上,照理他是得在里头蹲够三天的,是我找着牢头好说歹说,说他媳妇死了,牢头请示了上头,这才同意先交保金再放人。我这身上哪里带了钱哪!张聚自个儿喝了一晚上的酒,钱也早花光了,我只好又跑回来拿钱,然后再进城去将他保出来!”
村长摇头叹气地又说了些什么我已经顾不上听了,心中只是震惊——张聚并未如我推测的那般杀了自己妻子后连夜逃走,他、他在衙门里的牢中待了一晚上是勿庸置疑的事实!这就说明说明杀害刘阿娇的凶手另有其人!
谁——究竟会是谁呢?推算起来,刘阿娇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在入夜之后,因为她昨晚在晚饭后还同邻居媳妇站在门口说了许久的话。如果是入夜之后凶手潜入刘阿娇房中将其杀害的,那么又引发出三点疑问来:第一,凶手如何知道屋内只有刘阿娇一人?万一张聚也在家呢?知道张聚不在家中的人除了方才那位邻居之外大概还有一两个把张聚从周正家劝回来的人,而知道刘阿娇突然从娘家回来的人也只有那位邻居,或者是刘阿娇进村后在路上碰到的人,是以,凶手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既知道张聚去了城里又知道刘阿娇回了家。如此一来凶手的范围就缩小了很多。
第二,凶手既然潜入了张聚家的院中,必定会被阿黄发现,可为何邻居没有听到阿黄的叫声呢?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邻居说谎或是记不清了,二是凶手必定是阿黄所熟悉的人,只有熟人登门它才不会乱叫。那么凶手的范围就更加小了,就以上两点来看,似乎那位邻居最为可疑。
第三,就是最为关键的动机问题。刘阿娇从娘家回来是突然性的,没有人提前知道,所以凶手将其杀害的行为绝不是预谋,而是临时起意,不排除失手误杀的可能性。从作案手段来看,凶手应该是位男性无疑,他如果提前没有预谋,那么为何会趁张聚不在家中时于夜间来找刘阿娇?难道真的是风流成性的刘阿娇的姘头?趁张聚不在家,刘阿娇又提前从娘家回来的机会于夜间跑来厮混,其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两人反目,导致他临时起意杀害了刘阿娇?
在脑中整理出以上三点来之后,真相似乎也渐渐开始浮上水面,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先打听出都有谁既知道张聚进了城,又知道刘阿娇提前从娘家回来。
才要再向那位新的作案嫌疑人——张聚的邻居继续询问,忽然一个念头闪过脑海等等等等细想昨日将张聚拉回家的人仅有那么两三个,也就是说,如果张聚回去后立即便决定进城喝酒,也仅有那两三个人才会知道此事,其他人应该也同我一样,只有今早来了他家以后才会知道张聚并未在家中。可是方才方才似乎有一个人未进院门便已经知道了张聚不在家中啊
——周正!
蚂蚁·闻讯
“心中虽想帮忙又怕他不高兴,趁他还未回来,我进去看看。”——这是周正的原话,最关键的在这里:“趁他还未回来”!
他说此话时并未进入院中,只是说远远地看到了我想过来打个招呼,可见他的本意是他并不知道张聚家死了人,那么他就更不应该知道张聚“未回来”,甚至——当他看到院里挂着幡的时候为什么不会认为是张聚本人死了呢?他又从何断定死的是另有其人呢?
真相往往就隐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譬如很随意的一个眼神,很随意的一个动作,很随意的一句话。
我全身的末梢神经都刷地一下子兴奋了起来这感觉这感觉已经好久没有享受过了难道我真的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难道我为自己低调的人生所作出的一切努力注定要一次又一次地在我的好奇心驱使与追求找出事物真相的快感之下毁于一旦?没错没错我很享受享受得到正确答案的满足感,一切都源于我那过于旺盛的好奇心,这是我最致命的弱点,却也是我汲取快乐的源泉。
心底深处忽然闪过一个很奇怪的念头也许这样的生活才是最适合我的。
我振作了精神集中起所有的脑细胞让自己保持冷静细细想来,分析案件有时不能仅仅从实物证据入手,犯罪的毕竟是人,人有思想,有感情,有本身所具的性格,这些因素对确定凶手的杀人动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刘阿娇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并不了解,仅从吴嫂的只言片语中可以知道她是一个风流女人。而周正,不用说,从他对我的态度及行为就可以十分确定地得出结论:他是一个与风流女人相对应的风流男人。这个小山村里人口不多,旦凡有个长相出众的人必定会受人瞩目,岳灵歌虽算不得绝色美女,但是她的哥哥岳清音是个神仙般的人物,就算她爹妈体内所有的优良基因都不幸只给了岳哥哥一人,好歹她也不会差得太多,起码在这四五十口人的村落里她还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周正第一眼见了“我”便主动上前来搭讪,甚至当天就展开了“行动”,由他这样的作风可以推测,在“我”没有落户到这村子之前,姿色在村里数一数二的刘阿娇必定也不会逃过他的眼去,加上刘阿娇本性也是比较开放,两个臭味相投之人能勾搭成奸的可能性相当的大。
既是一对姘头,以此为假设性前提的话,整个案件的脉络就十分的清晰了:刘阿娇从娘家回来,听到了乡亲们关于自家田地被周正夺去的描述,心中自然恼火,像他们两人这种*夫*妇的关系,在利益面前是不堪一击的,刘阿娇心中气不过,又怕明着找周正去闹会不小心暴露出两人之间OOXX的丑事,因此便趁张聚昨晚入城的机会将周正叫至自己家中意图与他说个明白——若问为何她不去周正家嘿!古今多少偷情韵事,哪一桩不是男人跑到女人家里做下的?何况这种背人之事都是夜间行动,女人的手脚毕竟不如男人俐落,翻个篱笆越个桩子的容易被别人发现。
周正于是如约而至,因平日常来偷欢,是以阿黄见了他也不会乱叫,进得屋内两人就地契一事展开争吵,周正一怒之下——他为什么要怒?地已经归他所有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再跟刘阿娇较劲了唔,这一点还要再细究。总之,先推测他是一怒之下失手捂死了刘阿娇,又因其好歹是个知识份子,小聪明一动便想出了伪装死亡现场的招术,布置完毕后便逃离了张聚家。今早便假装一无所知的样子前来凑热闹,谁想自己一不小心就在我的面前露出了破绽。
杀人动机只怕与地契一事脱不了干系,若果真如此,我我还是要为刘阿娇的死负责的,此时一味悔恨也是无用,唯有将真相公之于众方是对刘阿娇最好的补偿。
现在看来只有两个谜题尚没有答案了,一是刘阿娇口鼻间和剪刀柄上的蚂蚁,二是周正与刘阿娇昨晚究竟发生过什么导致了这起杀人事件。
关于那些蚂蚁,实在是很反常,这绝不是什么偶然现象,如果能够找出原因,说不定会成为指认周正是凶手的最有力的证据。想至此,我决定再回里屋去检查一下刘阿娇的尸体,于是又趁众人不注意悄悄地进了院子,才迈进堂屋门就被一个人迎面撞上,定睛一看,是方才那个从城里回来拿钱要到衙门赎张聚的人,想是才刚进屋取了钱,匆匆地往外走准备再进城的。
那人想是急着走,连歉也没道一个,只看了我两眼,我便回了他两眼,他又看了我两眼,我正准备一口气回他四眼,便见他突然瞪大了眼,我心说怎么着,还想在气势上震唬住我?罢了,姑娘现在没功夫跟你斗眼神,先办正事要紧。于是低了头快步穿过堂屋推门进了停放着尸体的里间。
还好因为事发突然众人一时没有准备,所以此时各个忙着,没人有闲空跑到里屋来看刘阿娇的尸体,刘阿娇便一直保持着我方才离开时的样子。
我再度凑上前去查看她的口鼻,想像着事发时的情形。邻居没有听到争吵声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两个人在一起本就不正当,自然不敢高声说话,即使是为了地契的事争论想必也是低声进行的。周正起了杀心之后为防刘阿娇出声呼救,便就势采取了捂住她口鼻的行凶方式将其杀害,那么就是说有蚂蚁徘徊的地方正是周正的手曾经捂过刘阿娇的地方!
他的手他的手他的手!想起来了,盗盗和阿黄似乎都对他的手情有独钟呢,一见了他便都会用舌头拼命地去舔他的手心!难不成他的手上还真的抹了蜜了?那岂不是会很粘?记得昨晚他借从我手中接菜刀的机会占我便宜,用他的手蹭过了我的手,当时的感觉只不过是有点凉津津湿巴巴的,并未觉出粘来。
凉津津湿巴巴是汗吗?唔昨天白天全村人在他家对质地契一事的时候,记得他脑门子上也总是带着汗的,貌似是个爱出汗的人呢汗?蜜?
——我、我知道了!原来是这样!——等等,等等,我还差一步,只要最后再验证一下,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证周正是杀人凶手了!
我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开门由里屋再度出来,一溜烟儿地出了张聚家的院子,径直往我自己家跑去。上气不接下气地推开院门,一头扎进屋中,见昨晚大盗背回来的盛菜的筐子仍在角落里放着,那把被周正还回来的菜刀也老老实实地躺在菜上,我走近前去低头一看,果见那菜刀柄上亦爬了几只蚂蚁!
确凿了——周正就是凶手的证据!
在昨天以前,周正应该算是一个为了考取功名而刻苦攻读之人吧,记得他是因为屡试不第才最终放弃读书决定回家种田的。凡是经历过高考的人应该都能体会到考试的辛苦,而古人科考的重要性还要高于现代人的高考,头悬梁锥刺股,其辛苦和压力只怕连高考也要望其项背。
常年的辛苦和压力的累积很可能会对周正的身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诸如精神紧张、情绪激动、心理压力会引起人体内某些应激激素分泌大量增加,造成内分泌代谢调节紊乱,从而导致其患上一种在现代来说已是十分常见的病——糖尿病。
没错,周正是个糖尿病患者。糖尿病的类型并不仅仅只有一种,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有一种的症状表现为——多汗。也许大部分人都知道,糖尿病人排出的尿液是甜的,但是可能有很多人并不了解,糖尿病人分泌出的汗水亦是含有糖份的!而又根据糖尿病的类型不同,有些人即便患了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仍然会觉得自己很健康,且只要不是病入晚期,也是不会太过影响到OOXX那类事情的咳咳,我的意思是,周正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患有什么疾病,因此仍然放纵自己同刘阿娇勾搭成奸。
由于糖尿病人本身就易出汗,若情绪一紧张起来汗就会更多,回想昨夜他还我菜刀的情形,当时他心中正有鬼,被大盗撞见,难免惊出一身汗来,手心的汗水便沾到了刀柄上。而他杀害刘阿娇时就更不用说了,又慌又吓,汗水随着手捂住刘阿娇口鼻而沾在了上面,随后他又手持剪刀捅入其心脏,汗水便也留在了剪刀柄之上。
于是,对糖最为敏感的动物——蚂蚁,便成了见证他犯罪行为的第一证人,而盗盗和阿黄这两条狗之所以见了周正都会拼命地舔他的手心也是因为甜味对大多数哺乳动物来说是一种会产生愉悦情绪的味道。
至此为止,刘阿娇被杀事件的真相已经明朗,接下来就是要如何在众人面前揭露周正罪行的问题了。这个似乎比侦察推理还要难呐
我一路想一路出了院门重新往张聚家走去,见众人已布置得差不多了,只等张聚回来见他妻子最后一面便可将尸体入棺,停灵七日而后发丧。
我匆匆推门进入里屋,却见吴嫂正拿着巾子要给刘阿娇擦脸,见我从外面进来,语气中略带责备地道:“妹子你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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