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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女新婚夜上错床:贴身小女佣-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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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对吧??
  他安慰自己。
  拳头捏得很紧很紧。
  是的,都是值得的。
  如果不报仇雪恨,任人宰割,这世界上的恶人岂不是会越来越嚣张,正义永远没有得到伸张的机会????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没错!!!!他坚持自己一定会获得幸福。
  手机一遍又一遍的响,客厅里的座机也响个不停,易向西走出去的时候,电话惊魂似的没有停止的意思。


☆、复仇9

  他很不耐烦的拿起电话,对面的人儿比他更不耐烦:“喂,向西,你干嘛一直不接电话?手机没人接,座机没人接,你在干什么?”
  他回过神来,慢悠悠的:“我在洗澡冰冰,很抱歉”
  冰冰哦了一声,不耐烦的语气开始变得温柔起来:“向西,我们的订婚宴名单已经弄好了,请柬也设计好了,我母亲叫你今晚到我家里商量商量,你现在就过来一趟吧”
  “很抱歉,冰冰,今晚我有个重要的应酬走不开”他将她的话打断:“这些事情,你自己做主就行了。我不是已经说了吗?你和你妈看着办吧。”
  冰冰楞了一下。这不像易向西。之前,他不是这样的。之前,他十分热衷,热烈布置,浪漫求婚。怎么到现在婚期临近,他反而无所谓的样子?
  但是,女人都是很体谅男人的,她想,也许是他压力太大,工作太忙。而且,她知道,他的公司里面,之前有一个大项目被人恶意破坏,损失不小。
  “向西,那我就全部做主了?”
  “你做主就行了。我没意见。”
  “向西,你没什么事吧?”
  “没事,真没事,冰冰,我忙完了给你打电话,就这样,挂了。”
  他把电话扔到沙发上,躺下去,眼睁睁地看着天一点一点变黑。
  就连冰冰的脸也变得很模糊——不对,冰冰不是自己一直喜欢的那个女人吗?
  他记得清清楚楚,当他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见过冰冰几次,第一眼就为那活泼爽朗的少女所吸引。那时候,她虽然才只得十五六岁,但已经是风靡一时的校花级人物,追求者众多,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他自知身份,从来没有去追过她。
  这也是他生平第一个感兴趣的女人,但是,他一直压在心底,当年连话都没单独和冰冰讲过一句。
  十几年后,他成长了,经历了无数风雨,从一无所有到富可敌国,一门心思都沉浸在报仇雪恨里,不停地筹谋,不停地让自己强大,丝毫也不敢松懈,久而久之,早已将当年惊鸿一瞥的少女忘得一干二净。
  而彼时,冰冰也在大洋彼岸开始更精彩的生活,娇嗔少女长成强大御姐,经历了数段精彩的爱情,男友从欧洲小国的王子到著名的豪门巨富二代她还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女神。
  现在的冰冰,已经享有盛誉。
  二人再次相遇后,她几乎已经记不得当年那个青涩的男人了,还以为他是新认识的陌生人——一个有魅力的成熟的成功男人。
  当然,他也没有点破,从未提起过往。
  只是很花费了一番心思,从一个冰冰的极度暗恋者手里高价购买了那几箱子冰冰历年来的专栏,想作为神秘礼物送给她。
  正是这份神秘礼物,让他击败众多情敌,成功赢得了美人儿的芳心。
  他想,自己当然爱着冰冰!一定爱着冰冰——成功后的第一件事情,不就是为了娶冰冰吗?
  这也是他多年奋斗的一条精神支柱。


☆、复仇10

  作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他易向西所做一切,不是为了得到女神冰冰吗?不是在父母灵牌前立誓,报仇之后,要让自己生活得很幸福吗?成功的事业,美好的妻子,要生无数个儿女为何到了今日,一切都要实现的时候,却觉得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
  天色一点一点的暗黑下来,他依旧坐在黑暗中,只是心内一阵一阵火烧似的翻涌。
  
  敲门声并不激烈,但是连续不断。有好几次,乔小麦以为听差了;但是接下来,又变得真真切切。不过她无动于衷,依旧慢悠悠的。过了许久,她以为人已经走了,可是,敲门声又响起,不屈不挠。她慢慢地走过去开门,门口,一个人风一般地冲进来,生怕她反悔似的,立即牢牢地反锁了房门。
  她盯着他,但并没有太过意外,也没有任何的惧怕。
  易向西也死死盯着她,很明显,她才刚刚洗完澡,换了一件宽大的睡袍,乌黑的秀发随意垂在肩后,脸颊浮起久违的红晕,双眼又黑又亮。
  他的目光往下,落在那粉光标标的大腿上——忽然想起那么多日子,她如何穿一件大衬衫,也是这样光着腿在自己的房间里走来走去
  积压了许久的火焰一瞬间就被点燃了,几乎连过渡的机会都没有
  他几乎贪婪地呼吸着她身上那股淡淡的芬芳的味道,情不自禁伸手像昔日那样去抱她。她往后一步,淡淡的:“易向西,你还有何贵干?”
  “我小麦我”他语无伦次,半晌,摸出那张支票,“我我给你送东□□小麦,我说了,我从不白占女人的便宜你拿着吧”
  “易向西,你我之间已经恩怨两讫。”
  也许是她的声音太冷太淡太镇定,他就更是不知所措,下意识地摸摸头:“我我知道小麦我也要结婚了,我只是把支票给你”
  她不接,他讪讪的,随手把支票放在茶几上,松一口气。
  这时才注意到茶几上堆放着许多东西,水果,鲜花,还有不少零食但是,看得出,这些东西,一点也没有动过,完全成了摆设,鲜花连花瓶都懒得摆,边缘已经开始枯萎了。
  “小麦”
  她顺着他的目光,轻描淡写:“这是江一行送来的。”
  他一窒,盯着她已经彻底变尖的下巴,这才发现,自己刚刚看到的她脸上的那点红润只是一种错觉——是沐浴之后水蒸气带来的一点错觉,很快,烟消云散。灯光下的乔小麦,苍白得出奇。
  “小麦”
  她坐在沙发上,并不搭理他。
  他讪讪的,没话找话:“你吃饭了吗?”
  她闭着眼睛靠在沙发上,易向西看到她的手背上青色的血管,一条一条,那么清晰。他忽然有点惊惧,急急忙忙的:“小麦,你还没吃饭吧?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弄一点”


☆、爱你爱到杀死你1

  她奇异地看着他。
  不知怎地,他不太敢对视她的目光,讪讪的,“我我去给你弄点东西”
  她依旧没有回答。
  他去厨房煮了泡面,端出来的时候,乔小麦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他没有吵醒她,只是慢慢低下头凝视她,她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乌黑的长睫毛衬得眼窝深陷,带着一种死亡的青色。
  他伸手将她抱起来:“小麦,吃点东西吧。”
  她茫然睁开眼睛,似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谁。估计是太饿了,所以毫不客气端起碗就吃起来。吃完,把碗一推就往卧室里走去。
  易向西本能地跟进去,她已经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粉光标标的大腿就那么露在外面,浴袍散开了,她也不知道,更不在乎易向西的目光死死盯着,嘴唇忽然觉得很干很渴,但是,他并未有任何冲动,只是环顾四周,想要看一看乔小麦从小生活的环境
  这时,电话铃响起来,反反复复,她只是不接听,也不睁开眼睛。过了许久,易向西把话筒拿起来,听得对面急促的声音:“小麦,你还好吗?我想来看看你小麦,我仔细想过了,我知道你对我说那些话只是在气头上小麦,我已经错了一次,我不想继续错下去了。小麦,今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相信你,我还是爱你,从来没有变过,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小麦,你说话呀,我知道你有在听,你回答我一句好不好小麦”
  易向西挂了电话,顺手把电话线也拔了。屋子里终于清静下来。
  床头灯很黯,他慢慢坐下去。
  才入秋,她就捂着厚厚的被子,乌黑头发散落枕间,露在外面的手臂一片冰凉。他伸出手,将她冰凉的手捂住,她要缩回去,但是,他牢牢抓住,她便没有再反抗。
  温热的感觉慢慢地涌上大脑,他脑子里乱嗡嗡的一整天忽然宁静下来,这时候才明白,自己这些天为何心神不宁了——那是一种习惯。
  他早已习惯在她身边、习惯了回到家里有人躺在床上——尤其,心底藏着不为人知的煎熬——在之前的两个月,他有这么一个女人,无论是出于报复也罢,玩弄也罢,单纯男人的生理因素也罢那两个月,几乎每个夜晚,他都能获得一种强烈的欢乐。
  自从她离开之后,有半个月之久,他不知“肉”味——已经快要被那种强烈的渴望弄疯了。
  之前那么漫长的岁月,他从未有过女人。因为复仇的强大意志力支撑了他全部的心神,满心思扑在工作上,事业上,算计上所以,连渴望都可以被压制。
  可是,就像已经尝过鲜血的小狮子,再也不甘心吃素,对这种事情的渴望强烈到了极点。这半个月,他不知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如今,双手终于重新触摸到那柔软的温暖的肌肤,心跳也在阵阵加速。


☆、爱你爱到杀死你2

  她忽然翻身起来,他吓一跳。
  她却没有看他,径直去倒了一杯冷水喝下去。估计是他煮的泡面太咸了,她渴得受不了。
  喝了水,她放下杯子走回来,幽暗的灯光下,易向西的目光死死地落在她的大腿上,浴袍散开,若隐若现
  太熟悉了,又太陌生了,那是丝绸一般光滑而美好的触感,一丝丝,沁人心脾。
  就在她跟他擦身而过的时候,他再也忍不住,忽然伸出大手,从背后死死地将她搂住,她宽大的睡袍被他轻轻拉开了,新沐浴后的躯体,洁净芬芳得令他失去了所有的理智她微微瑟缩,可是,敌不过他孔武有力的拥抱,整个人已经迅速被他占领。
  “小麦小麦”
  他的灼热的呼吸滚烫地吹拂在她的耳边、脖子上就像有人点燃了一把火,血粼粼的炙烤得整间屋子都快要沸腾了
  她试着推了推他,但是,徒劳无功。于是,她并没继续挣扎,异常的驯服。
  她知道,反抗无用——易向西今天来送支票,说他要结婚了,那便意味着,他在大婚之前,还要占她乔小麦最后一次便宜!
  将她彻底毁灭之后,他还不甘心,就这么扔下一张支票,就像付钱买的东西,不玩白不玩。
  就算最后一次,他也要追来捞够本钱。
  但是,今天她不准备反抗——
  那双滚烫的大手就像嫌弃浴袍碍事似的,一把捞起来,她整个的背部,彻彻底底暴露在他的眼前。
  也许是一阵微微的冷风,她浑身起了颤栗的细微的颗粒——他的大手触摸到的时候,就更加的兴奋更加的刺激——比第一个笨拙的夜晚更让人心惊胆颤
  他也不知怎么了,脑子里忽然嗡嗡的一声,下一刻,已经彻底进入
  那是一座天然的温泉
  他紧紧搂住她,有片刻的窒息,额头上的汗水大颗大颗的滚下来————舒服得几乎牙关都咬碎了。
  天知道,他来这里,便是为着这一刻。
  梦寐以求,夜复一夜。
  很快,他便开始了他曾经最为熟悉,也最喜欢的那种欢乐的运动在这温泉般的仙镜里,在他最熟悉的领域里,肆无忌惮,纵横驰骋,就像一个娴熟的猎手,正在草原上狂放的奔跑
  那是一种能量的释放,是这些日子心神不宁的集中爆发,是他终于找到的一个突破口——为什么我报仇雪恨成功了,却一点也不感到喜悦和开心??
  原来,是因为失去了这样的欢乐——
  失去了他领略了两个月的熟悉而又陌生的欢乐——
  如今,这些欢乐统统都回来了。
  极度的癫狂中,他忽然将她抱起来。
  那是一种极度的高难——他抱起她,依旧维持着两个人最亲昵的牵连,一边走,一边以极大的力气,笨拙地将她轻怜密爱
  有一瞬间,她的身躯剧烈晃荡,几乎快掉下去了,他才将她轻轻放在床上。
  “小麦小麦”
  他叫她,没有任何理由。


☆、爱你爱到杀死你3

  这时候,他是伏在她的身上,双手撑着,生怕压着了她————那瘦弱的小胳膊小腿儿,他胆战心惊,真怕给压坏了。
  他不知道这怜悯的心境是何时开始的——昔日,许多发怒的,暴躁的日子,他从未这样怜惜过她,反而觉得越是暴怒,越是肆虐,越是开心
  不料,现在如此温柔的面对她,那种欢乐不但分毫没有减低,反而成倍的增加
  二人几乎面对面,他放慢了速度,轻轻地以面颊贴着她的面颊,享受着这久违的,终于贴近的亲昵的感觉——
  终于!
  终于又重新结合在一起。
  “小麦”
  “小麦这些天我老是想起你我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她并不回答,只是紧紧闭着眼睛————这种姿态,真的太柔太顺了————那是他从任何女人身上都没见识过的——就连冰冰,他也没见识过
  冰冰一向是独立的,自主的,是最典型的那种成功的女性,她的美貌,智慧,事业,爱情几乎每一种女人们所渴望的东西,她都会做得异常完美————
  也正因此,她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像乔小麦此刻这样的软弱,这样的无助——令易向西再次想起自己
  当年那个无能为力的孱弱少年。
  直到此时,他才明白,原来,自己和乔小麦才是同一类人。
  我们希望的理想对象,我们最后所折服的人生——到底是我们的同类还是我们的异类??
  他不知道,也无暇思考,只知道那种欢乐——沉浸在她的温暖湿润世界里的欢乐——
  此刻,他觉得自己特别特别强大,特别特别男人,特别特别膨胀足以将她的小小世界撑得无穷大比事业的成功,比报复的欢乐,比许多许多的金钱,都让他自信而欢乐
  实在是太舒服了!!!
  昏暗中,她悄悄地看一眼对面书桌上的一张合影——那是她和父亲的合影,是她大学毕业那天父亲陪她在学校的人工湖旁边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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