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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教好莱坞-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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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最快也需要一星期,是的,你这些图案有些过于复杂”犹太老头看着稿纸说道。
    “能不能三天内完成,我们很赶时间。”
    “哦,这个我可做不了主,那位师傅是有名的挑剔鬼,特别注重自己手中出来的活儿,所以,花费时间也比较多一些。”
    “事实上,我们对这些道具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是原创就好,粗糙一些也没关系。”易飞扬不得不说出了心里话。
    “既然你这样说,我倒是可以给你介绍另外一位师傅,他做这种东西速度很快,价格也低,只不过如你所说很粗糙!”犹太老头眨巴小眼说。
    “那么劳烦你,请问他在哪儿?”
    “这个嘛”犹太老头搓了搓手指头,“亲爱的,你懂得的,时间就是金钱,不是吗?”
    考,玩着一套!
    易飞扬直接掏出10美金给他,“说吧,他到底在哪儿?”
    
    按照那犹太老头所说的地址,易飞扬和詹姆斯两人一起来到了一家“杂货铺”前。
    是的,这里就是一家杂货铺,只不过卖的不是什么曰常用品,而是一些很古怪的电影器材,有木偶,刀剑,头盔,旧的摄影器材,摄影机,放映机,还有录像机,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么一大堆东西堆得满满都是,搞得易飞扬和詹姆斯…温根本连挪动脚步的地方都没有,无奈,两人只好站在外面冲里面喊:“嗨,伙计,里面有人没有?”
    没有动静。
    易飞扬只好又冲里面喊一声:“嗨,我说,这里有没有人在?”
    这一次杂货铺里面出现一些“噼里啪啦”的声音,然后就见一个脸颊瘦削的白发老头咬着香烟,从里面钻了出来。
    是的,他是钻出来的,就像是一只苍老的狸猫从黝黑的洞穴慢慢钻出。
    “你们是谁,要买东西,还是租赁东西?”白发老头用一双很幽邃的眼睛看着易飞扬和詹姆斯…温。
    “请问是马克斯先生吗?”
    “是的,我是,这里就我一个人叫马克斯,没有别人了。”老头夹着香烟,啐了一口吐沫道。
    “听说你做道具的手艺很不错,所以我们才过来找你。”
    “我的手艺么,马马虎虎不过我做出来的东西真得很顶用。”老头马克斯得意地说。
    “那就好,这是我们的图稿,你看看能不能做?”易飞扬将道具的样稿递了过去,老头接过样稿,“哦,该死,不如我们先进去好吗,我的老花镜落在了里面人老了就是不中用!”
    易飞扬耸耸肩,只好和詹姆斯…温一起跟在老头**后往里钻。
    杂货铺里面的空间很大,甚至可以说大得出乎易飞扬两人的想象。整体面积大概有一百多平方的房间里,到处都是电影器材,摄影机、计时器、打板、灯光设备等等应有尽有。
    “你们先随便看看,我来看一下你们的道具样稿哦,该死,我的眼镜呢?刚刚还记得放在了这里的”老头马克斯在柜台上到处找自己的老花镜。
    易飞扬和詹姆斯闲得无聊,就在横七竖八的器材中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嗨,瞧啊,老板,这是星球大战中那把激光剑”詹姆斯…温挥舞着一把塑料质地的电子剑笑道。
    “是的,不过看起来不像是原版的,倒像是仿制的。”易飞扬随口道。
    “原版的当然不会出现在这里,知道吗,那把原版的现在价值8000多美金,早被那些《星球大战》迷们给收藏了。”找到老花镜的马克斯在一旁说道。“不过我这把也不赖,你们要是想要的话我给你们八折优惠,嗯,只需要80美金!”
    易飞扬耸耸肩,他可不会收集这些垃圾玩意,虽然很便宜。
    老马克斯戴上自己亲爱的老花镜,开始仔细看易飞扬给他的道具样稿。
    这边詹姆斯…温在道具堆里东看看西看看,似乎对每件东西都很感兴趣。
    易飞扬则显得无聊,随便扫了几眼道具之后,目光却被店铺墙壁上许多复古怀旧的电影海报以及照片所吸引。
    上面的老照片很多,密密麻麻地胡乱贴在墙上,上面有个衣着鲜亮的俊美青年,而和他合影的要么是漂亮的女演员,要么是导演和制片厂的老总,其中的竟然还有大名鼎鼎的奥斯卡影帝马龙…白兰度!
    “你以前是演员?!”易飞扬转脸问道。
    正在看道具样稿的马克斯头也不抬道:“哦,伙计,你瞧瞧西边那两张海报就知道了。”
    易飞扬顺眼看去,却见上面果然挂着两张很老很旧的电影海报,这两张海报显然被人很珍惜,用框子给裱了起来。
    第一张海报上面是一个耶稣打扮的男子穿着麻布衣服走在沙漠上的剧照,海报下面写着《万王之王》,不用说,这个扮演“耶稣”的男子就是年轻时候的马克斯,嗯,怎么说呢,年轻的时候老家伙还蛮帅气的。
    第二章海报也很古老,相比第一张气氛的神圣,这张就充满了**,只见他造型狰狞,犹如地狱中跑出来的魔鬼。在海报下面写着小字《第七封印》剧照。不用说,扮演这只“魔鬼”的当然也是马克斯了。
    考,人才啊,既演耶稣又演魔鬼,这老头演技了得!
    易飞扬暗自称赞了一下,忍不住问:“你以前一定很红吧,演这么多戏。角色反差又这么大?”
    “算是吧,只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老马克斯似乎对这个话题不怎么感兴趣。
    “那你为什么不再演了呢?”
    “还能为什么?当然是不红了,没戏拍了,看看我,老眼昏花,看个样稿都费劲儿,谁会要这样的老头?”
    易飞扬回过头来,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其貌不扬,实则背后有很多故事的“老明星”。
    “好了,你们所需要的道具我可以帮你们搞定。”马克斯目光从稿纸上移开,对着易飞扬说道。
    “多长时间?”
    “五天时间,600美金;三天时间,1000美金!”老头很利索地说。
    “那就三天时间,1000美金!”易飞扬也很干脆地将支票递了过去。
    “哦不不不,我从不收支票的,只收现金,是的,这是我的规矩。”老马克斯突然说。
    易飞扬微微笑了一下,然后说:“不如这样,我让我这位朋友去取现金给你,而你,就给我讲一讲你以前的故事怎么样?”
    马克斯想了一下,“也好,虽然我很不愿意提起那狗曰的过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老戏骨的第二春
    老马克斯的全名叫作“马克斯…冯。西多”,1955年初次登舞便被大导演英格玛。柏格曼相中,此后十年他拍摄了十多部伯格曼的作品,其中多数已成为不朽经典。
    马克斯擅长扮演压迫姓的严厉人物,在1965年为好莱坞大制作《万王之王》中扮演耶稣。之后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影坛。在美国影片中常演那些固执己见、毫无幽默感的角色,是好莱坞一位重要的姓格配角。有趣的是:老马克斯是惟一一位既演过“耶稣”又演过“魔鬼”的银幕演员。
    不过话说回来,马克斯的走红与大导演伯格曼不无关系,正是伯格曼的慧眼识英才,才把马克斯逐步捧红。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导演伯格曼在好莱坞活跃了60多年,但他的事业在1976年却受到严重挫折。当时他被指控逃漏所得税,在一场拙劣的刑事侦查之后,他终止一系列待完成的制作,关闭他的工作室,并且自我放逐至德国八年。
    在此期间,作为伯格曼御用演员的马克斯,也很倒霉地卷入了这场刑事诉讼中,虽然偶尔能够接拍一些电影,却只能充当一些无关紧要的配角。逐渐地,他接片的数量越来越少,从1987年到现在,几乎无戏可拍。为了生存,马克斯只好靠自己原先积累的手艺活儿,制造电影道具,租赁和销售电影器材来支撑生活。
    听完马克斯的话以后,易飞扬不禁感叹世事无常,尤其这些做明星的,沉浮自知。
    “不说那些了,来,我们干一杯。”马克斯打开一瓶珍藏的威士忌,给易飞扬倒了一杯,递给他。
    易飞扬也不客气,尝了一口,竖起大拇指赞道:“很不错的麦芽威士忌。”
    马克斯一笑,“能喝出是麦芽威士忌证明你是也行家,再来一杯。”
    易飞扬忙摇手道:“不了,再喝的话我怕把你这瓶酒喝光。”
    马克斯耸耸肩,“这算什么,当初我红的时候,这种好酒简直当水喝。不过现在是喝不起了”说完拿着酒杯,咕嘟嘟,一口气将杯子中的威士忌喝完。
    易飞扬当然理解他的心情,作为好莱坞当红的一线明星,他辉煌过,现在却落到了这步田地,巨大的落差会让任何人都难以接受。
    好莱坞没有什么人情,这里只有一样东西行得通,那就是钱!只要你能给制片厂带来滚滚的收益,那些制片人就被把你当作亲爹供着,可你一旦不能给他们挣钱的话,那就只能卷铺盖走人。
    易飞扬看着马克斯,心里突然生出几分同情起来。
    几缕缓缓下落的阳光透过杂乱无章的杂货铺照在他的脸上,沧桑,衰老,慈祥,只有那一双想要麻醉自己的眸子,却依旧显得格外明亮,给人一种挑战上帝,蔑视世俗的睿智感。
    看着这张属姓怪异的脸,易飞扬心中突然涌起一个念头,这不正是自己期待中的“竖锯”吗!?
    在《电锯惊魂》这部戏的剧本设定中,“竖锯”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并且身患绝症的中老年人,因为自己不顺利的婚姻生活和绝症,这个老爷子在自杀失败后决定自封为上帝,去挑选一些整天碌碌无为的人来作为试炼的目标,试炼的过程是各种匪夷所思的陷阱和残酷的谜题,招招致命。如果通过试炼,就能继续活下去。
    可以说本身没有战斗力的竖锯,却拥有和汉尼拔一样强大的心理素质,总是将局势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将看起来比他强壮很多的测试目标玩弄于鼓掌之间,在陷阱设置和对局势的把控方面甚至高出汉尼拔一筹,所以尽管他没有汉尼拔的身体素质,但在综合杀伤力方面以及玩弄血浆的手段上要高于汉尼拔。
    记得不错,前世的时候扮演“竖锯”这个角色的是老演员托宾。贝尔,此君经常出演罪犯、连环杀手之类角色,因此才把“竖锯”这个角色诠释的淋漓尽致。本来易飞扬有打算邀请这位老演员参演,不过现在易飞扬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更合适的人选。
    于是,面对这个看似落魄的老演员,这个看着弱不禁风,实则演技了得,还能像剧中“竖锯”一样打造一手好刑具的老头,易飞扬用非常诚恳的语气说:“马克斯先生,我代表梦幻影业公司,《电锯惊魂》剧组邀请你出演这部戏的男主角,您愿意吗?!”
    易飞扬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男人通过自己这部电影很有可能会东山再起,而这部《电锯惊魂》也会因为这个男人而一跑走红。
    想想看,马克斯要形象有形象,要演技有演技,还是曾经的当红明星,仅此一点就可以引起那些报纸和观众的关注了,再加精彩的剧本,呵呵,绝配!
    “哈,你说什么?我,男主角?!”正在喝着威士忌品尝苦大仇深的马克斯…冯。西多,听到易飞扬的话后,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咳咳,伙计,老兄哦不,小伙子,我希望你能搞清楚,不要因为喝了我几杯不错的威士忌,就做出这么令人惊讶的邀请”
    “不,我不是因为您的威士忌”
    “那就是因为可怜我喽这个我知道,谁听了我的故事都会心生怜悯,会在心里面说,看看这个可怜的老头儿,曾经风光过,现在却半死不活”
    “不,也不是因为可怜你。”易飞扬笃定地说,“我之所以邀请您出演这部戏,完全是因为你适合这里的角色!”
    “角色?什么角色?难道说有一部戏的男主角会是糟老头子吗?哦上帝呀,别开玩笑了,”马克斯苍老的脸上露出一丝落寞神情,“虽然我现在不怎么拍电影,但我也知道,现在的电影男主角不是帅哥就是俊男,而那些故事更是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或者场面火爆火爆的动作片,再夸张一些,恐怕只有像莱斯利…尼尔森那白头佬才能那么大器晚成地走红,并且不断地做男主再做男主!”
    如果不是易飞扬对“莱斯利…尼尔森”有所认识,还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白头佬”是谁。
    莱斯利…尼尔森好莱坞无厘头电影的始祖,而且,香港影人早期在他的作品身上借鉴了很多桥段。此君入行极早,估计和马克斯差不多少,一开始定位于英雄人物形象,但二十几年始终默默无闻。到了80年代开始尝试喜剧路线,并且靠着《逢凶化吉满天飞》中的医生角色,和《白头神探》系列中笨手笨脚的侦探弗兰克。德宾一炮而红,算是初次尝到了做明星的滋味,甚至到了现在,他还不断地在戏中做主演搞笑,其喜剧风格已在当今影坛独树一帜。
    “虽然我不知道莱斯利…尼尔森为什么能够大器晚成,但我却知道你面前就有一个重新走红的机会!是的,请相信我的真诚,我们所要拍摄的这部戏,正好需要像您这样的男主角,或者说老戏骨!”易飞扬无比真挚地说。
    易飞扬这番热情洋溢的话,让本来以为在开玩笑的马克斯微微一愣,对于他来说,“男主角”这个曾经几乎和自己划等号的词语,现在已经完全陌生了,但是从他颤抖的身体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马克斯抬起头看了易飞扬一眼,看着这么年轻的华人导演,原本眼睛里的狂热一下子悉数退去,重新流露出苍凉。
    “好了,伙计,你不要再开玩笑了!我看你年纪也不大,是的,顶多二十来岁吧,竟然说出这么大的话来拍电影可没有你想象那样简单,是需要经验和技巧的,不是随便看上哪个老头适合自己的角色,你就胡乱邀请他加盟虽然我不是一般的老头!”
    说完这些,马克斯再次苦笑一下,然后大口灌了一口酒,转脸望向墙壁上那些早已褪色的海报。自己曾经将大部分生命和青春奉献在了这些电影上面,可是自己得到了什么?一副快要老朽的骨头而已
    岁月不饶人,耀眼星光早已褪去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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