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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的十七妻-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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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明玉看不懂主人了,万里迢迢,只为了一个阶下囚过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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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上传下半部分,还是在本章节。
☆、第三十二回 爆炸
但她不会也不敢随意打听主人的事情,只要主人吩咐下来的事情,只有心无二致的完成,才能让主人青睐有加。
蒋露薇并不知道这些,她想要逃走,只要有机会逃走,一定不会放掉好时机。
眼看着时间一天天接近,蒋露薇除了每天努力读书,万事都不放在心上,她的发奋,倒是让几位教授万分欣喜,都觉得自己收了一个好学生。
农历腊月二十三的时候,中年男子出现在蒋露薇面前,蒋露薇刚刚送了教授到门口,就看到中年男子下车,司机恭恭敬敬的为他开车门,然后提着箱子,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
中年男子走到蒋露薇面前,拍拍她的轮椅,“薇薇,好一点没有?”
蒋露薇淡淡点头,“你来了。”
中年男子微微一笑,笑容里溢满温柔慈祥,然后,推着蒋露薇的轮椅,进了客厅。
客厅里的人看到中年男子进来,噤如寒蝉,一个个低着头,恭恭敬敬的退了出去,蒋露薇感觉到,这些人对中年男子,是一种夹杂着复杂情绪的敬畏。
蒋露薇站起来,中年男子依然微笑着,“薇薇,在孟买怎样?孟买号称印度的小上海,我想,你一定想出去转转,明天上午,我带着出去走走。”
蒋露薇不敢置信,猛地抬头,“真的吗?”
中年男子一笑,到底是小孩子,没什么城府,两句话,就让她激动起来。
中年男子果然没有食言,吃过早餐,百里明玉给蒋露薇准备了一套印度女子的装束,蒋露薇换上,在这个多民族地区,女子的地位低下,所以,对女子各方面都要求十分严格。
印度妇女的传统服装分为纱丽和旁遮比两大类。纱丽是最具有印度民族特色的女装。它是一块长6—8米的现成衣料,穿时下端紧紧缠在身体肚脐以下部分,上端一般披在肩上,也可裹在头上。
与纱丽配套穿的还有衬裙和紧身小上衣。紧身小上衣为短袖,圆领,长不及脐,紧紧箍住胸部和后背。纱丽通常印有五颜六色的图案,质料有棉、丝或毛的,也有人造纤维或混纺的。纱丽多为已婚女子所穿,年轻姑娘逢有重大节日或喜庆活动也有穿的。
旁遮比也是一种套服,由卡米子、朱利达尔和杜巴尔达组成。卡米子是自脖颈以下长及膝盖的长袍子。朱利达尔是一种自膝盖以下逐渐收紧的裤子,有人称作收腿裤。
杜巴尔达则是一种长约3米左右的围巾,通常搭放在胸前,两端分别垂于肩后。这种套服原为旁遮普邦妇女最普通的服装。后来在其他地区流行开来,成为仅次于纱丽的民族服装。现在,印度未婚女性最常见的服装就是旁遮比。
印度女装明显具有“宽衣长带”的特点,这是为了适应炎热的气候而设计的。宽松的衣服便于通风散热,长带状的纱丽上端和杜巴尔达围巾还可用来遮阳或擦汗。
印度传统女装从审美的角度看,还有三个优点。一是修长感。紧紧缠住下身拖拽到地面的纱丽,自脖颈至膝部的卡米子长袍,都是自然下垂,使人体显得修长、窈窕,多少弥补了印度女性身材较西方人矮小的缺陷。二是神秘感。未婚女**穿的旁遮比套服严密包裹人体,显得庄重含蓄。蒋露薇穿上这套淡紫色大花套装,配上她眉宇间淡淡的冷意,令她行动举止间,增添一种冷艳而不失端庄的美,看她一步步走来,眼前马上就勾勒出一个沉静如秋,雍容华贵的仕女图。
纵然是每天看着她的百里明玉,也是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果这个女孩子再瘦一点,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不知道,主人到底把她当做什么人来看待。
中年的男子的眼底闪过一道精芒,很快散去,即便是精明的百里明玉,也没有捕捉到。
蒋露薇不屑于看他,自然也没有看到。
她现在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利用好出门的机会逃走。
蒋露薇走在街上,孟买的街道,和国内不一样,她一点也不觉得孟买有大都市的气象,肮脏,拥堵,混乱。
坐在车上,中年男子说道:“薇薇,带你去买几件衣服吧。”
“好。”她的衣服,都是百里明玉为她准备的,她不挑剔,百里明玉就按照自己的品味为她准备,实际上,蒋露薇是学过服装首饰的搭配的,她搭配衣服的品味,即便是教她的老师,也是赞不绝口的。
蒋露薇看着外边的景色,漫不经心的问道:“孟买的房子贵吗?”
“非常贵,比我们国内还要贵,在市中心,一套三居室,120平方米的大概在300万美元。”
蒋露薇惊讶,“这么贵?”
“这里的土地是私有制,你住的楼房,是我十几年前买的,现在已经涨了几十倍,现在,金砖四国的房价都很高,不过,孟买的房子,却是供不应求的,你没有去过孟买的平民窟,很多人都没有房子,甚至,郊外还有人住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中年男子侃侃而谈,看来,他很了解印度,了解孟买。
几个人下了车,进了商场,蒋露薇看到那些艳丽的布料,忍不住眼睛一亮,女孩子,总是会被新鲜的事物所吸引。
挑了几件衣服,中年男子问她饿不饿,带她去吃越南菜。
孟买大部分地区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受到季风的影响,因而有明显的雨旱季之分。而且,在北面有高大的喜马拉雅山脉作屏障,阻挡了来自北方的冷空气,使得这里的气温比同纬度地区要高一些。孟买全年气温都大于20℃,6月—9月为雨季,10月—次年5月为旱季。孟买夏季多雨,潮湿闷热,气温最高达44℃,冬季气温一般也高达25-30℃左右。
此时,蒋露薇的后背已经汗涔涔,这时候,她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减肥了,如果没有这么胖,也不会一走就喘,就流汗。
然后又联想到自己的计划,这样胖的身体,真要是逃跑,怕是没走几步,就会被人抓住吧,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东西,走起路来也就心不在焉。
中年男子淡淡道:“薇薇,你要是累了,我们先找地方喝点东西。”
蒋露薇点点头,这是一个好主意,她真不想走了。
一行人进了咖啡店,中年男子和蒋露薇,百里明玉坐一张桌子,保镖们坐另外一桌,中年男子问了一声蒋露薇想喝什么,蒋露薇说了一句随便,中年男子便给她点了一杯拿铁。
坐在咖啡店里,蒋露薇静静的享受着咖啡,落地窗外,孟买街景,一览无余,在孟买,聚集了各式各样的人中,除了本国的民族成分以外,大约还有六十多个国家的侨民。
街道两旁,印度教庙,基督教大教堂,伊斯兰教清真寺,佛教寺庙,就像是宗教盛会一样,蒋露薇摇摇头,她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如果真的让她说出自己所崇拜的人,那个人,一定是自己的爷爷。
蒋露薇慢慢品着咖啡,中年男子压低声音,“薇薇,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就不好奇我是谁?”
蒋露薇眼皮都没抬,“有意义吗?无论你是神还是鬼,对我来说,都是煞星,我的生死,在你的一念之间,如果我真的逃走了,我只希望,以后再也别见到你,所以,我对你的身份,不感兴趣。”
中年男子微微一笑,眉峰上挑,这个丫头居然直接了当的告诉他,自己想要逃走,她能逃走吗?若是在国内,还真不好说,幸好,这孟买是他的天下,蒋露薇逃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薇薇,如果你能够从这个城市逃出去,我肯定不会派人追杀你。”若非场合不对,中年男子都想哈哈大笑。
蒋露薇郑重其事的抬起头说道:“好,我记着,只希望你能遵守约定,我一定会逃走的。”
中年男子觉得好笑的摇摇头,低头喝了一口咖啡。
他无意间扫了一眼匆匆出门的几个男人,皱了皱眉头,从他们的穿着可以看出,这几个人是伊斯兰教的教徒,他们怎么会来这里。
多年刀尖上行走的他,心头猛地一跳,大叫不好,他迅速站了起来,伸手去拉蒋露薇,“快走!危险!”
百里明玉和中年男子一左一右,护着蒋露薇向外跑,保镖们看到主人往外跑,愣了一下,赶紧站起来跟上。
刚刚跑到门口,中年男子预示到的危险,终于发生了,巨大的响声,让蒋露薇头脑一片空白。
☆、第三十三回 被救
剧烈的疼痛弥漫在身体的各个部分,蒋露薇的脑海里闪现出那段爆炸的场景,她没死!蒋露薇陡然睁开了眼睛,迷糊了一下,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
屋顶是石棉瓦搭建的,阳光透过屋顶的缝隙射进来,让肮脏狭窄的房间,有了一丝光亮,可难闻的气味,却无法阻挡的飘入鼻孔。
“你醒了”一个惊喜的声音传来,随即,适应了光线的蒋露薇就看到了一个年轻男子的脸,这是一个典型的印度男子,他的英语很流利。
蒋露薇随即用英语问:“是你救了我吗?”
“是我救了你,小姐,爆炸的时候,你飞到了我的车上,所以,我就把你带回家来了。”他一边说话,一遍轰着胡乱飞舞的苍蝇。
蒋露薇疑惑地看着他,他连忙解释道:“我叫潘德,我的妈妈就是中国人,不过,她死了,所以,我一个人来到孟买,我在餐馆送餐,爆炸的时候,我正好路过。我看到你和我妈妈长得一样,便救了你,我想你应该是中国人,因为你很胖。”
蒋露薇哭笑不得,这个鉴定方式也太特别了,难道说中国人就一定是胖子吗?
不过,眼前的人,是她的救命恩人,所以,她首先表示了感谢,潘德摇摇头,“不用谢,如果你不是落在我车上,我是不会救你的。”
蒋露薇勉强笑笑,想动一动,这才发现,自己的腿受伤了。
“小姐,我的邻居已经给你看过了,他以前是乡下最好最好的医生,他说你的骨头没有受伤,养上一个星期就好了。”
蒋露薇的胳膊上也有一点皮外伤,不过,最严重的是左腿,潘德给她找了医生,包扎了伤口,看样子没大事。
若是在国内,肯定是要拍拍片子,看看是否脑震荡,但是,这是印度,她是被私人囚禁,所以,想去医院治疗,基本不可能。
现在逃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百里明玉他们会不会找到这里来呢?
她记得,中国在孟买设有总领事馆。
是不是让潘德去一趟总领事馆,让总领事馆的人来救她。
蒋露薇发愣的时候,潘德问道:“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陈妍”犹豫了一下,蒋露薇报了一个假名字,她不敢太相信潘德,她深深知道,印度女子的地位非常低,在印度乡下,经常有杀死妇女的事情发生,印度家庭生女孩儿,绝对是纯粹的赔钱货,没有嫁妆的女子,是嫁不出去的。
“太巧了,陈妍,我的妈妈也姓陈,她是广州人,我爸爸在中国做生意的时候娶的她”潘德说到这些,神色黯然起来,可能是想起了过世的妈妈。
蒋露薇心思细腻,一下子看出了潘德的伤心情绪,便出言安慰了几句。
潘德的情绪稍微好转,他长出了一口气,“我出生的时候就没有见过爸爸,妈妈说,爸爸做生意赔了钱,于是,想娶一个有人的女人帮他,我妈妈不同意跟他离婚,他就想杀死我妈妈,我妈妈已经怀了孕,于是她逃了出来,我和我妈妈,去过印度很多地方,我七岁的时候来的孟买,来孟买的第二年,我妈妈就死了”潘德的眼睛一片氤氲,眼泪几欲流出,“我妈妈说,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去中国,我的外公外婆,一定很盼着我回去,可是,我忘了外婆的名字,妈妈留下的东西,都丢了,我去过总领馆很多次,可是他们说,我不知道名字,他们没有办法查。”
蒋露薇恍然,“你救我,是想让我帮你找外婆?”
潘德点点头,棕黑色的皮肤上染着一层淡淡的红,“妈妈说,我的外婆家很有钱,可以给我更好的生活,我想住大房子,像是孟买大富豪那样的房子,我还想在中国上大学。”
“你多大了?”
“我十六岁。”
或许是太早踏入社会,潘德一点都不像是十六岁的男孩子,蒋露薇端详了他一番,潘德的眉宇间有一股未脱的稚气,想来,应该是没有骗她。
“潘德,我想喝水。”
潘德的房子里有一个电热水壶,潘德把桌上的杯子反复冲洗了好几遍,才倒了一杯水给她,“你饿不饿?你都睡了快一天了。”
蒋露薇这才发现,太阳是斜射进来的,潘德一说,她也觉得饿了。
潘德有些尴尬的拿出一个饭盒,“这是我在餐馆里拿回来的,我今天请了假,可是,明天我就不能照顾你了。”
“没事,我自己能行的,潘德,谢谢你。”蒋露薇一小口一小口的喝完水,她本来不想吃饭,印度人吃饭都是用手抓,没有筷子没有勺子。
潘德弯腰,在一个木头箱子里来回翻了几下,找出一个勺子,“这是我妈妈的勺子,等我给你洗洗。”
潘德洗了勺子,递给蒋露薇,蒋露薇打开饭盒,看到里面的东西,差点吐出来,可以肯定,这里面的饭菜,都是客人剩下的,小小的饭盒,竟然有四五种饭菜,浓烈的咖喱味儿,让他很不得把这些东西扔出去。
蒋露薇端着饭盒,潘德催她,“快点吃吧,快点吃吧,不吃东西,你的伤口好不了的。”
蒋露薇苦笑着,内心自嘲,“都什么时候了,命都不保,还在意这些吃的。”勺子送到嘴边,她下狠心,张了口,嚼也不嚼,就咽了下去。
她不知道,这是潘德的晚餐,她吃了,潘德自己就没得吃了。
吃过东西,她觉得身上了力气,想要起来,腿疼得厉害,只好作罢。
潘德盘坐在一张席子上,看着蒋露薇吃完饭,然后起身接过饭盒,洗干净以后,放在桌子上。
蒋露薇的头部隐隐作疼,可一看潘德,又忍住了,“潘德,你救我的时候,看到的人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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