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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染征袍-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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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npc的来历诡异奇特,虽拥有着让人惊羡的技艺,但至少从表象上来看,他们似乎与正常的人类,不能够没有什么差别。他们和普通人一样,需要吃饭、喝水、休息,受伤一样会流血,一样会生老病死。”
“从今天气,每一个npc大师,除了要配备学徒,还需要配备jīng锐的护卫,如此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在技艺还未传授完一千,损失掉任何一个npc,都不是荣耀之城能够随便承受得起的。”
心下打定了这样的注意,雷震天招来10号银甲使者,马上下令,从今天起每个npc配备一个恶龙百人队,时刻守护他们的安全,绝对不允许出一点差错。
‘猛禽驯养建筑令牌’,‘播种小麦’,‘座狼驯养建筑令牌’,‘猛犸驯养建筑令牌’。
完成这些事情以后,雷震天不会忘记,他的手上可还有一万套‘武器装甲库存’,和一百万斤‘面粉库存’。
目前荣耀之城的武器铠甲奇缺,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雷震天立即动用了一万套‘武器装甲库存’,加上之前的数百套。
总共生产出了三千套重装剑盾,三千套重装枪盾、和三千套重装长弓。只留下一千多套库存,留作备用。
淡金sè的重装铠甲,尖刺头盔、就连关节这些细微之处的钢套螺栓也一应俱全。
一把长度接近两米,拥有着狭长锋刃的战刀,和造型jīng致的金sè盾牌。
在一般的战斗中,战士左臂持盾,右手持战刀。足可以有效抵挡几个对手的攻击,并能有效地挡住普通的弓箭。
这种攻守灵活、防御同样出sè的剑盾兵种,是为————恶龙之皮。
重戟的背面为钩镰,戟面呈斧钺,顶端置枪矛。长度约3米,可刺、挑、劈、斩、勾。
再配上一面盾牌,可谓是防御,和攻击最强大的重装步兵。
这种最强大的枪盾兵种,唯一的缺点就是,速度缓慢、不够灵活。是为————恶龙之牙!
长弓的shè程高达300米以上,jīng度差了一点,但只要弓箭手平时要保持更多的训练,就能保证在远距离上的shè击jīng度。
在装甲和近身武器的选择上,雷震天采取了阿拉伯的装束灵感,对一个重弓手来说,只用一条可以遮挡口鼻的黑sè头巾代替,近身武器则是使用,一把类似于大马士革弯刀的狰狞短刀。
雷震天最为器重强力远程兵种,是为——————恶龙之炎。
第三十九章乌鸦部落的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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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恶龙战士,都拥有着极其强大的战士天赋。与其说他们天赋异禀,倒不如说恶龙人,天生是为了战争而生的。”
“但要想训练成为一支jīng锐的强力军团,这绝不是短期内能够完成的任务。”
有了雄鹰战士的教训,使得雷震天,收起了他的过于自信。
并且让老雷打心眼里明白,重装恶龙军团,要想抗衡荒原大陆的三大顶尖兵种,还有一段很长很艰辛的路要走。
“真正的铁血战斗力,也绝不是拥有jīng良重甲、和坚硬锋利的武器,就能妄言的。”
“而恶龙军团,在雄鹰战士的面前,之所以不能形成战斗力。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基层军官的严重缺失。在小队整体间,缺乏指挥和战术上的灵活xìng。”
“恶龙人,或许是最服从、最忠诚,和意志力最坚定的荣耀战士。”
“但相对而言,他们还有些空白的大脑,只会听令行事。短期内,根本不会有什么具备军事才能的人才出现。”
雷震天没有时间,等到恶龙战士诞生出相应的基层军官。
所以、他决定,以百人为单位,从军团百夫长开始,在荒原部落人的荣耀领民中,挑选一批合适的军事人才。
考虑到一万恶龙战士,正好需要一百个百夫长。
这批基层军官的数量,暂时限定为一百人。而这举足若重的一百个人,则需要雷震天亲自去调教、训练。
一个统帅不好当,一个合格的领主,就更需要兼顾民生温饱、等对领地内一切琐碎的事情,都了如指掌,划出最正确的发展道路。
对恶龙军团有了详细的预期和规划,刚好来到了面包房的位置,老雷忽然想起了那一百万斤面粉储存。
只是简单的小麦和面粉。便足可关系到整个领地的温饱,乃至是人口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
不管大小、和形状怎样,刚刚出炉、烘得焦黄香气扑鼻的面包,最能够刺激人的食yù。
而关于面包,最富有灵感的创新。就是在两片面包之间夹一点肉。便能就此来改变,荒原部落人的饮食习惯。
“因为肉食的严重匮乏,大多数的荒原部落人,一年的时间里。至少有半年的时间都在忍饥挨饿。”
在老雷的眼里,“只有耕种,才能改善这种限制发展的不良局面。”
“而面包,自古以来,便是一项最伟大的发明”
一百万斤面粉。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堆起来,可以称得上是一座面山。
面粉最怕cháo湿,所以粮仓应该建在通风,yīn凉,干燥,不易招虫的地方!
在荒原部落人的荣耀领民中,挑选一百个可造之才的事情。雷震天交给杰基尔、杰克斯、与贝林格三人全权去完成。
荣耀之城的民政官布兰特,他不在的这段期间,由伊达来担任临时事务官,并负责采矿、和狩猎、等等事务。
雷震天自己,则花费了三天的时间。除了积极备战,准备抵御一头绿龙的入侵,他还亲自督办了一座粮仓的建设。
颇具规模的粮仓,由一连数栋宽敞的民居改建而成。
三天以后。
当老雷完成粮仓的督造。回归荣耀宫殿,经过‘鹰巢’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了一道久违的身影。
为了方便管理,不久前,雷震天特意将猛禽铁笼命名为‘鹰巢’,而把驯养的座狼的兽坑,正式命名为‘狼穴’。
眼前的少女,一副紧身jīng致的段皮甲,头戴五sè羽毛的少女,正是杰戈公主没错。
在猛禽驯养员的陪同下,此时她的手中,正拿着一些绿sè的野菜秆,把叶子塞进猛禽笼子里。几十只幼鹰急忙过来进食。
当看见凶猛的幼鹰吃得正香的时候,杰戈公主突然把手往外一拉,叶子离开了幼鹰的嘴巴,只能听见幼鹰立即“唧唧唧唧,喳喳喳喳”地一阵狂叫。
见它们那可怜样,她赶紧又把青菜叶儿重新递给它们,幼鹰立刻停止了叫声。
同时,从杰戈公主的口中,也立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随着她的花枝招展,从她的豹皮制成的紧身皮裙,显露出一小段白皙粉嫩的腰肢,和下面勾勒平坦、没有一丝脂肪的小腹。
杰戈公主,给予雷震天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眉宇之间,那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美丽,以及那一头像乌云一般的墨sè秀发。
还有神态之间,那一种让人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野xìng和甜美。
不过,好像自从上一次,老雷呵斥过对方之后,他们就极少见面,即使偶尔碰见,也很少说话。
“或许,这个杰戈公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刁蛮和难以管束。”
随着恶龙战士的加入,和时间的推移,使得杰戈公主在荣耀之城,不再存有威胁。
相反,由于荒原部落人,极其注重氏族血统,有杰戈公主的存在,反而在荣耀领民之间,诞生了一股不小的凝聚力。
远远地看着杰戈公主,就在老雷面露微笑,准备移动步伐,向杰戈公主走来的同时,他突然接到了10号银甲使者的禀报。
“随着第一个荒原巡游者的平安归来,荣耀之城,终于迎来了第一支部落来使。”
“乌鸦部落,算是沿海地区,一支比较大的荒原部落。地理位置,与花豹部落、和野兔部落都有接壤。”
“乌鸦部落虽然和荣耀之城没有交集,势力范围也与荣耀之城,更是谈不上相邻。但其战略位置,却是牵制花豹部落和野兔部落的重之重。”
在雷震天的眼里,接下来、不论是扫平野兔部落,还是铲除花豹部落,与乌鸦部落达成军事结盟,都是务必完成的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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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巴拉姆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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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去准备一下,命令恶龙之皮、恶龙之炎、恶龙之牙,全部出营列队。。。”
“还有,在荣耀宫殿,安排接待这位来自乌鸦部落的使者。”
雷震天向10号银甲使者一边下达指令,一边思索着,究竟应该怎么对待这位乌鸦使者,方才是荣耀之城目前最需要的效果。
总的来说,老雷还是十分看重荣耀之城的第一次外交。
迄今为止,这还是荣耀之城、第一次与其他荒原部落展开交流,也是第一次向外正式展示强大的实力。
自从荣耀之城快速崛起,劫掠花豹部落向东方的进贡车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端掉血石。扫灭强悍的血石部落之后,荣耀之城代替其成为新的沿海霸主,不管愿不愿意承认,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荣耀之城的名字,将第一次传入荒原各部落的耳朵,并第一次进入整个荒原大陆的眼帘,可谓是意义深重。
并且,按照荒原部落的习惯,相邻荒原部落,或者是实力不相上下的部落之间,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外交。
相反,因为猎场接壤,两个相邻的荒原部落之间,往往还会是不共戴天的仇敌。
就像之前的鬣狗部落和野兔部落,为了两个猎场的争夺,两个相邻的部落,几乎互相敌视冲突了无法估计的岁月。
这种敌视,渐渐演化成为一种刻骨的仇恨,鬣狗部落和野兔部落可谓是不共戴天的血仇。
荒原部落一直遵循这种封闭式的外交,互不交流,这是荒原大陆文明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说有例外,那就只有除了向荒原大陆三大鼎盛文明,以及向小型地区霸主。每年进贡交保护费,这大概是荒原部落每年例行惯例的,唯一存在的外交形式。
“乌鸦部落既然派出了使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等于是承认了荣耀之城、在沿海地区的霸主地位。”
“按照战略地图的标注。整个沿海地区。大大小小总共有十八个荒原部落。其中除了高山部落这个特殊的存在,以花豹部落、野兔部落、乌鸦部落的实力最为强劲。”
“毫无疑问、荣耀之城代替血石部落,成为新的沿海霸主,这既是一个良好的机遇。也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
雷震天用一双严肃、凝重的目光,望着,出现在荣耀城外的小型驮兽车队。
身体则是掉转方向,避开了杰戈公主的眼光,顺着拱门下的阶梯。继续向上,只留下了一道削瘦的背影。
等到杰戈公主发现不远处的雷震天,花朵一般惊艳的笑容,在她的脸上忽然凝滞不动。
顶着对方离去的背影,杰戈公主的双目,看上去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流露出一番苦涩、而又伤感落寞的神情。
由十八根宏伟巨柱撑起的荣耀大殿里,从台阶之上、到地面。到处都凝结着一层光洁晶莹、闪闪发亮的微粒冰渣。
荣耀大殿里,没有什么过多的装饰,也没有那些美轮美奂的艺术品。
空荡荡的大殿四周,只有数十个明晃晃的火盆,在寒气的笼罩下。摇曳闪烁着跳动、冰蓝的火焰。
即便是如此空荡,来自乌鸦部落的巴拉姆,此刻、他的嘴吧,依然张得像箱子口那么大。
当他抬起头。直视一百多个台阶之上,那把用无数把长剑拼成的铁王座。以及‘冰封王座’上端坐着一个浑身黑sè重凯的‘酋长’,面带白银面具,向外露出两道血光,他整个人一下子就愣住了,好像是嗓子里发干似的,紧跟着咽下了两三口唾沫。
“是天神,还是恶魔?”他感觉自己的喉舌都给恐怖干结住了,心跳得像胸膛里容不下。
实际上,自从巴拉姆第一眼,看见荣耀之城的时候,他的怀里就像揣了个免子,心儿忐忑,跳个不停。
前脚刚刚踏进城门,当巴拉姆看见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密密麻麻、身材雄壮、浑身金甲的恶龙战士,他惊慌得犹如冷水浇身,腿脚一软,几乎瘫软在地上。
来到荣耀之城的最巅峰,用‘天神’的眼光俯视大地,从未从走出过乌鸦部落的部落贵族巴拉姆,他的脑袋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爆裂了,碎断了。
“‘天神’在上,我居然看见了一头长着翅膀的剑齿虎。”
“不,我敢用我父亲的名字发誓,那头长着红sè皮毛的可怖怪物,绝不是荒原上游荡的剑齿虎。那是一头‘恶魔’的猎犬!”
此刻,承受着周身刺骨的寒气侵蚀,和‘冰封王座’上的可怕‘酋长’,巴拉姆埋头曲颈,就好像暴风雨中的一株栋树,又好像冲锋在战场最前方的一个士兵,又惊又惧。心脏仿佛要飞起来一样,在胸膛里胡碰乱撞。
“卑微的乌鸦使者,面对荣耀之城的总督,光荣之地的主宰,沿海荒原的君王。跪下、说出你的名字。”
10号银甲使者的声音,落在巴拉姆的耳朵里,使他怀着茫然的恐惧,双膝一弯,跪在了地上。
在两道混个如实质的血光注视下,特别是看到那头慵懒地趴在地上,在鲜血中燃烧的红sè凶兽,忽然‘刷’地一声,从台阶上站起来,象yīn影一样的恐惧,顿时笼罩在乌鸦使者的心头。
可以说,巴拉姆被恐惧围困了,恐惧使他的两肘缩紧在腰旁,并让他忍不住将自己的脚跟缩紧在屁股底下。
下意识里,巴拉姆让他的身体尽量少占地方,甚至尽量少吸取,在冰冷大殿里到处弥漫的‘恐惧’空气。
在老雷的两道目光扫视下,他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犹如一个受伤的人当一只手指接近他的伤口时,会本能地颇抖一样。
“伟、伟大的荣耀之城总督,光荣之地的主宰,沿海荒原的君王我是乌鸦部落大酋长的使者,我的名字叫巴拉姆。”
第四十一章老雷的狮子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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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姆,你可是为了‘铁器’而来?”
雷震天第一句话,在巴拉姆听来,顿时感觉一股无法形容的舒畅感,从头蔓延到全身;听这声音;都不难想象它的主人也必然是一个威严、荣耀的酋长人物。
前提,当然是不去看他那狰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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