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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同人之梦里飞欢-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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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药
又是寒冬腊月,百花沉眠,李园梅花再次独自临寒而开,红梅鲜艳似霞,白梅清淡如雪。李寻欢披着白色的貂裘,站在亭子里,被阿飞从身后拥着看梅花。
时光拉回到两年以前,那是李寻欢说阿飞想走他也不会让他走的第二天,阿飞再次去找梅二,缓缓道:“请先生告诉我,怎样照顾他才能让他活得久一点?”。
梅二沉吟道:“小李探花已病入膏肓,除非能找到玉参果做药引,否则再怎么努力也是杯水车薪。”然后细细解释了一番玉参果是什么。最后摇摇头叹道:“希望实在是太渺茫。”
阿飞沉默了很久,最后只说了一句谢谢先生就掉头而去。
他决定要去找,然而这一去,大海茫茫,岛屿有几千座,怎么找?即使能找到,又要花多长时间?李寻欢能不能撑到他回来?或者,他根本回不来。
海上风浪莫测,阿飞是亲身经历过的。巨浪在昏黑的天地间连成几米高的墙壁厚厚地压下来,暴风狂涛之下,一切都被撕得粉碎,逃生的机会是万中无一。武功再高强的人在这样的天地之威面前渺小得连蚂蚁都不如。天下第一快剑又如何?可不见得每次都能有上回的幸运。阿飞这一去,整日在海上漂流,除非有当年郑和大太监下西洋所造的宝船,可以说生还的机会很小。
阿飞怕的当然不是死。为了李寻欢,别说是一条命,就是千百条命,阿飞也愿意送出去。
但是如果他回不来,李寻欢会孤零零地死去,死了也闭不上眼睛。
可是这件事他又非做不可。
阿飞的心被生生撕成两半,他不由自主地弯下腰呕吐,吐出来的是血。
等李寻欢终于从上次的折腾中缓过来一点,犹豫很久,阿飞跟李寻欢说要去找药。
李寻欢本来正神态悠闲地靠在床头拿了本书随便翻着,听了他的话抬起眼睛看着他,神色平静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阿飞很慢很慢地说:“如果。。。我回不来。。。。。。〃
他的嗓子哽住了,说不下去。因为他发现李寻欢虽然表情没有变,本来就苍白得过分的脸色却在越来越白,白得触目惊心。
李寻欢忽然很想笑。历史总是在重复自己,一幕一幕惊人地相似。
那次在黑夜里的兴云庄前,阿飞黯然说他是个很难让人忘记的朋友,然后不说话了。李寻欢心里知道阿飞是要与他告别,温和地说:“你自然不会忘记我,因为我们以后还时常会见面的。”
阿飞踌躇,“可是………可是现在。。。。。。〃
李寻欢道:〃现在我知道你有件事要去做,你只管去吧。〃
然后两人就这样站着,很久谁也没有再说话。
前几天阿飞还在说“只要你不再赶我走”,现在却再一次主动要离开他。
那一次分手,隔了两年两人才再见面。这一次呢?
命运拨弄人的方式也就那么几种,无非是怨憎会,爱别离,给了人一点希望,又把希望给夺走,让人认识到世间有着比生命更宝贵的美好,然后再把这美好毁掉。
老套,却很有效。
冰天雪地里,他究竟为什么要叫住那个背影单薄挺直;面容冷漠倔强仿佛什么都不关心的少年?
永远不知道爱的滋味和阿飞现在的心痛如死相比到底哪个更残忍?
阿飞绝不可能看着心爱的人慢慢死去而自己什么也不做,即使这件事几乎没有可能成功而且简直一定会赔上他自己的性命。
李寻欢不准备挽留阿飞,因为他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他果真是个不祥的男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关心他的人最后都会被他连累。
千百种思绪在李寻欢的眼里掠过,沉默地盯了阿飞很久,最终,李寻欢没有笑,只是异常温柔地说:“这是我最不希望你做的一件事,但是如果你非这样做不可,只管去吧。”
停了一会儿,他疲惫地道:“不回来也不要紧,天上地下,我们总会有再见面的时候。”
这句话,似乎耗尽了他一生的力气。
冰冷沉重的倦意透入骨髓,李寻欢无力地向后把头靠在床架上,合上眼睛不再言语,累得好象永远也不想再说话。
这一瞬间他不再是天下无敌的小李飞刀,他只是个被命运反复碾磨得连挣扎的力气也没有的软弱男人。
从意识到阿飞得知他的病情那一天起,他就做好了认命的准备。如果分离和痛苦是他必须承受的宿命,就让该来的都来吧,上一次,他避到了关外也逃不开鲜血淋漓的心痛,这一次,他不会再逃。
六如公子,视死如归,然而天下最艰难的不是死,而是看着心爱的人要为你去死而你什么也做不了。
阿飞凝视着李寻欢苍白得没有一丝生气的脸,脆弱,透明,乌黑纤长的睫毛静静盖着眼睑,象两只被秋风扯落的蝴蝶翅膀;连一丝颤动也没有,阿飞惊恐地抱住他,他也没什么反应,似乎生命已经离他而去。
阿飞把李寻欢紧紧搂在怀里,流了很久的眼泪,最终嘎声说:“我不走。”
从来都宁折不弯的阿飞向命运屈服了。因为他从李寻欢的眼里确认,如果他真的去找药,反而会变成李寻欢的催命符。
上次李寻欢已经因为怕伤到阿飞而吐了血,这次阿飞再为他去九死一生,他虚弱的身体不会再熬得住这样的折磨。
当一个人爱惜你超过他自己的生命的时候,你的生命就不再属于你自己。
李寻欢生,阿飞陪着他。死,阿飞就守着他的坟,永不离开他就是。
幸亏最后阿飞想起了他的舅舅,江湖奇人王怜花。
王怜花,人如其名,面若桃花,容颜秀美。最喜欢做的事是装成乖巧纯良的美丽少年,象花般惹人爱怜。与无数的绝色女子厮混过,至今潇洒一人。
阿飞认识的王怜花,嘴角总带着三分冷,三分讥诮。为老不尊,说话没大没小,轻浮刻薄,辛辣嘲讽。
阿飞对沈浪尊敬而客气,倒是觉得王怜花很有趣。李寻欢的刻薄只对着敌人和伪君子,王怜花则对谁都这样,尤其是沈浪,面对王怜花时最经常的表情是苦笑和无可奈何。 阿飞和王怜花反而亲近得多,也更愿意说出心里的话。
阿飞连连飞鸽传书,哀肯王怜花派人去找玉参果,并亲自过来看看能不能救李寻欢的命。
王怜花对害人比救人更有兴趣。但阿飞是王怜花在世上仅剩的亲人,十分疼爱,阿飞极力要救的人当然不会不救。
王怜花是昔年武林霸主“快活王”的儿子,手上统领着魔教;财力势力十分庞大,若不是被沈浪感化,魔教不知要在江湖上掀起多少腥风血雨。数万部众正闲得发慌,王怜花便把所有的人都轰出去到四海岛屿细细地毯式搜寻,历时近一年,居然还真在东海一无人小岛上找到了正成熟的玉参果。
阿飞开始还抱着点希望,但几次收到王怜花的传书,都说还在找,若是找不到,他过来也没什么用。
眼看时限将至,李寻欢病势沉重,阿飞完全绝望,每日心痛如割,等着与爱人死别的那一天到来。沈浪有事脱不开身,王怜花却在李寻欢垂危之时赶至,终于救下了他的性命。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自己给自己写的寻药这一段虐到了。喜欢悲剧结局的亲,你们可以认为此文到上一章已经结束了,从这一章起都视为狗尾无视好了 :)………李园梅花再次独自临寒而开,红梅鲜艳似霞
☆、怜花
王怜花的医术,号称“生死人,肉白骨”,手段比梅二先生更高明。在他的妙手诊治之下,经过一年的调养,李寻欢的心肺宿疾都给治好了,基本恢复健康,只是还需小心保养。
王怜花从前号称魔头,因为他最喜欢做的事是看人痛苦。他的医术虽高,敢找他治病的人却很少,因为他会要求你拿最宝贵的东西来换。比如要守财奴交出毕生的积蓄,要新婚的青年交出他的妻子,或者要侠客出卖他的朋友。
他很乐意让人知道,与有些事相比,死真的是一件很愉快的一件事。
但是对阿飞,王怜花完全没辙。一来他根本舍不得,二来欺负老实人没意思;阿飞心里最宝贵的就是李寻欢,要救的也是李寻欢;除了这个,阿飞别的什么也不在乎,叫他拿什么来换?
所以王怜花心中很不爽,阿飞居然为了一个比他大了十几岁的男人家也不要了,他这个舅舅也不要了,说李寻欢要是死了他就一辈子守着他的坟不回去了。
近二十年前他相信小李飞刀侠义重诺之名才把“怜花宝鉴”相托,结果李寻欢就再无音信传来,自然也没有替他找到合适的传人。王怜花虽居海外,他手下势力庞大,中原消息还是十分灵通。听说李寻欢没有娶林诗音,而是出关十年才回来,估计是中间出了什么岔子,李寻欢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怜花宝鉴”的事,但心中多少还是有点芥蒂。
王怜花对沈浪抱怨:”李寻欢徒负风流浪子之名,连个女人也搞不定,居然让自己的女人嫁给结义兄弟,这人重义看来已到了迂腐的程度了。”
沈浪却轻描淡写地说:“情之一字,他人难以置词,谁知中间有什么隐情?”
王怜花暗暗撇嘴,对沈浪冷静理智的态度很不满意。
等到了李园,看到李寻欢瘦得落了形的样子更加不爽,看起来就一奄奄一息的病夫嘛,除了眼神明亮温暖了点以外,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居然把我们家英俊冷酷纯真的小阿飞迷得神魂颠倒。
难道他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风流手段,竟然能超过怜花公子?
等李寻欢病好了点不再那么憔悴衰弱,王怜花却又觉得阿飞的眼光总算还不错。
王怜花玉面朱唇,色若桃花,风流妖孽,长得极好,对容貌一向十分自负,但是看看李寻欢清雅俊美偏又刚毅英气到十分,站在英俊惊人的阿飞身边光彩居然也没有被压下去,又觉得男人就应该长这副模样,自己的相貌未免有点雌雄莫辩。
暗暗又起了几分争强好胜之心。平时言语中就百般考较,调戏,挑逗,花招百出,单看以风流出名的探花郎怎么应对。
对这位毫无武林宗师自觉的前辈,李寻欢当真是哭笑不得。王怜花救了他的命,又是阿飞的舅舅,他的口舌虽利,也不能对着王怜花使。
李寻欢干脆以不变应万变,温润灵活的眼睛含着笑意,恭恭敬敬,对王怜花的花招一律以“惭愧”,“岂敢”谦辞应对,或者文绉绉地咬文嚼字,拱手作揖,一股文人的陈腐之气,把王怜花几乎酸倒了牙,恨不得离他三丈远。
王怜花颇为气恼,又拿李寻欢没办法。他生平最怕看见的就是沈浪带着胸有成竹的微笑拆穿他的各种花招的模样。李寻欢温和有礼得多,但是一副无可奈何又带着几分纵容,似乎是在看着一个顽皮可爱的孩子的神情倒和沈浪象个十足十。
哼,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连小李探花这样以风流著称的人都不好玩,王怜花哀叹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王怜花生性跳脱,不耐在一个地方久呆,在李园住了几个月,看看李寻欢的病情稳定了,便干脆把一身医术全传给梅二,告辞回海岛。
李寻欢诚恳地拜谢救命之恩,并再次为“怜花宝鉴”的事致歉,王怜花眼睛一翻,不耐烦地说:“你是无心之过。一本书有什么关系?只要我这个人还在,要多少写不出来?”
灵活的眼睛又一转,神情忽然变得妩媚魅惑,仿佛美丽的少女在看着最心爱的情郎,声音温柔得象要滴下水来:“如果你是真心要赔罪的话,就让我见识一下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吧。据说不相信这句话的人都死了。我倒想看看我能不能躲开。”
李寻欢只能苦笑,这位前辈真是童心未泯,把出手无回的小李飞刀当成玩具,只怕这玩具越危险,他就觉得越有趣。
王怜花的表情也让他吃不消。他见过的绝色美人虽多,却没有一个及得上王怜花此时的风情,明明是个男人,却激起人对他的征服怜惜保护欲。
看看阿飞目瞪口呆看着王怜花桃花般诱人的脸好象不认识这位舅舅的神情,李寻欢又真的很想笑,王怜花“千面公子“的名号还真是名符其实,表情千变万化,丰富多端;和他的易容本领一样让人惊叹。
李寻欢斯文有礼地拱拱手:“晚辈不敢。”
王怜花却邪邪一笑:“这天上地下,还有你小李探花不敢做的事?” 心里恨恨加上一句:“连我家阿飞都敢拐!让我想做舅公做不成。〃
他说完这句话,本来娇媚诱惑的神色忽然变得肃杀无比,一瞬间好象连阳光都暗了下来,明明没有风,碧树上的桃花,却从枝头簌簌坠落,霎时在地上铺了一层粉红。
刚刚还妖娆艳丽的美人,忽然变成了渊停岳峙;卓尔不群的武林宗师。
王怜花强大的气势似乎能逼得人连呼吸都停滞;阿飞神色一凛,身体一下子挺得更直,这是高手对杀气的本能反应。
李寻欢却神色从容,五年前他和上官金虹初次碰面的时候,两个人之间迸出的杀气让所有的人都悄悄退进了角落里。这几年他人病着没怎么动刀,对无招胜有招境界的领悟却更进了一步。这几年漫长的死神时刻悬在头顶上的考验更是让他对杀气直视作无物。
看看满地残红,李寻欢摇摇头,笑道:“王公子名为‘怜花’,却做这样辣手摧花煞风景的事。”
王怜花一本正经:“论起怜香惜玉,谁能比得上探花郎。小心,我要动手了。”
王怜花貌若处子,动起手来却如苍鹰搏兔,十分狠辣,内力所到之处带起的劲风吹得连几棵桃树的枝条都在晃动;偏偏又风姿蹁跹如舞蹈;优美之极。
李寻欢颀长的身形掠起,轻得象一根羽毛,竟然顺着树干直直滑上了几尺,站到了树梢上面。翠绿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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