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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武侠-第2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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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但剑法快,反应更快,不但反应快,判断更正确。所以韩文一捏住她的剑,她就立刻说话来吸引韩文的注意,放剑松手,她的人也立刻用一种非常惊人的速度掠了出去。
她当然是向上掠起的,她掠起的角度非常倾斜,为了避免对方的后手,这种角度无疑是最安全的一种。可是她还不放心,她无疑是一个非常谨慎、非常爱惜自己生命的人。
所以她掠起之后,还凌空翻了一个身,改变了另外一个更安全的角度。她穿的是一件紧身的百褶长裙,就像是一道重重的帘幕一样。穿着这样一条长裙,裙里已经不必要穿长裤了。
可是在她凌空翻飞时,她的长腿也翻飞而起,就像是一重重波浪一样翻飞而起。韩文一抬头,就看到了她的腿。那绝不是一双老妪的腿。
这一双腿,雪白修长结实,和她那满头白发、满布皱纹的脸,绝对不像是属于同一个人的。韩文大概也算是个经验丰富的人吧?眼力非常好的人,对女人的脚也特别有兴趣、有研究。
他甚至可以看见这双腿上肌肉的跃动。这么结实、这么长、这么美的腿,甚至连韩文都很少有机会能够看到……但是他突然又想起了一个人,笑了笑,道:“我会去找你的!你等着!”
刺客来得快,去得也快,只留下了这地上的狼藉一片,韩文冷哼一声,低着头思虑了一番,好一会儿,披上了黑色的狐裘大氅,几个闪闪落落便离开了这里;黄石镇是一座非常荒凉偏僻的小镇,自从它附近藏金的传说,被证实为只不过是一种谣言之后,连经过的行旅客商都绝迹了,因为这里根本就不在通商大道上。
这里的居民,都是数代以前就已经在这里生根落籍的,都已经习惯了这种贫穷但却安定的生活,也已经不能再去适应外界那种繁华世界中的竞争与忙碌。
在小镇上,王大眼的杂货铺就是最富有的地方,但在镇子外还有一个庄园,那才是一个真正的土财主,黄石镇上的好田好地都是他的,连几个甜水井也都是他的,他叫——沙大户!
沙大户的名字当然不叫大户,只不过他确实姓沙,他的父亲、祖父、曾祖、玄祖都姓沙,而且都叫做沙大户。
对他们家的人说来,除了“大户”这两个字之外,几乎已经没有更适当的称呼了。因为他的玄祖沙曼阁被朝廷遣放到这里来之后,就成了这里最有权势的人。
沙曼阁,字观云,好学道,十三岁入庠,十七岁中举,十八岁即高中,点翰林、人情流,少年清贵,想不风流也不可能了。
可是风流也要付出代价的。风流轻狂,风流环薄,风流清贫,风流早死。为什么一个才情绝代的词人要忍心把他的浮名──把他不是浮名的浮名换作浅酌低唱?那只不过是风流而已。
风流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得又如何?失又如何?生又如何?死又如何?一芥子即一世界,一刹那即一永恒。沙曼阁的风流。换来的结果,就是要他们沙家的人一辈子都要发配到边疆去做流民。
可是他们沙家的流民。在黄石镇上,过的却是非常贵族化的生活。因为沙曼阁是个读书人,到了黄石镇之后还不到一年,就在附近一个山坑里挖掘到黄金。
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金子更实在、更宝贵的?贩夫走卒、妇孺幼童、蛮汉村夫,他们也许不知道珍珠玛瑙翡翠碧玉书帖名画汉玉古碑细瓷,可是黄金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知道黄金的价值,那才真的是怪事了。自从沙家暴富后,黄石镇附近就开始有了一阵寻金的热潮。想发财的人从四面八方拥集而来,黄石镇就在一夜之间忽然繁荣了起来。
只可惜这阵繁荣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除了沙大户之外,能找到黄金的人实在少得可怜。大多数人都失望的走了,只有沙大户依旧是沙大户,黄石镇也依旧萧条如故。
正午时分,沙大户正在喝他这一天的第一杯酒。中午这一餐,他喝的通常都是比较软一点的酒,这天他喝的是特地从绍兴捎来的善酿。
这种酒极易入口,后劲却极大,陪他喝酒的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一位清客孙先生,据说是从知县任上致仕的。着起来文质彬彬的,儒雅温和。
进来禀报有客来访的是,这一天在门房里当值的护院杨五。
沙大户一只手拿着酒杯,一只手拿着筷子,眼睛看看一碟凤鸡里的一个鸡脚。冷冷的问杨五:“你知不知道我在吃饭的时候,是从来不见外客的?”
杨五面上略带难色。道:“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不叫外面那个人滚蛋?”,沙大户冷哼一声,他这个人……说得粗俗些就是太肥了,满肚子的大便,可惜的是,他除了这一肚子的大便,还有无数的金银珠宝;有很多人就好像苍蝇一样,一看见大便就会不要命的飞过来,而他们的大便就是金银珠宝,强盗、逃犯、凶手、恶棍、采花贼和一些出卖了朋友的畜生,他们被人逼得无路可走的时候,就会变成苍蝇,就会嗡嗡嗡的飞到一堆大便上去,这些大便当然是愈远愈好——无疑,沙大户就是这其中最远的一个;“我本来不但想要他滚蛋,还想拎住他的脖子把他扔出去。”,杨五叹了口气,道;沙大户眉毛一挑,道:“你为啥没有这么做?”
“因为这个人我扔不出去。”,杨五说:“他没有把我扔出去,我已经很高兴了。”
沙大户转过头,眯着眼睛看着他:“我本来一直都以为你是一个很有种的人,怎么忽然会变得那么孬了?”
在自己的老板面前,杨五说话也不太客气。“我一点都不孬。”他说:“我只不过不想去惹那个人而已。”
一旁的孙先生插口了:“那位仁兄究竟是何许人也?”
杨五故意很冷淡的说:“他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无非是不久之前战胜了叶孤城的天下第一剑客韩文而已!”
沙大户的架子一向是非常大的,大得不得了,可是听到韩文这两个字,他立刻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张脸顿时颤抖得厉害,道:“真是杀星上门儿,鬼见到都愁啊!出门相迎,莫要慢待!”
“免了!我已经进来了!”,韩文已经进来了,而且进来的毫不客气,四处扫了一眼,道:“我想找个地方,跟你借个人带路,金七两对吗?给我带路!”
金七两本来的名字叫金满堂,能够把黄金堆满一大堂,那有多高兴。只可惜他家的金子连一个夜壶都堆不满。所以他从小就去学武,最喜欢的一种武功是轻功提纵术。
轻功练好了,高来高去,来去无阻,取别人的财帛子女如探囊取物,那岂非又比满堂黄金更让人高兴?
就因为他从小就有这种“伟大的抱负”,所以他的确把轻功练得很好,江湖中甚至有人说,只要金满堂施展出轻功来,落地无声,轻如飞絮就好像七两棉花一样,所以别人就叫他金七两。
金七两长得虽然并不高大威武,可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从小就很讨人欢喜。否则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大盗飞贼把轻功秘技教给他了。这面黄肌瘦的秀才老者会是金七两?韩文不会看走眼吧?
金七两叹了口气道:“这你也能认出来?我好像也不认识您韩大爷吧?”
“我不会看错人的。”,韩文淡淡说道:“轻功高强的人,站立的姿势不一样,你现在是准备逃跑吗?那是不是要试一试我的剑有没有你的腿快?”
金七两苦笑连连,道:“我只是个小人物,韩大爷又何必为难我呢?我的腿有没有您的剑快……只怕只要长点儿脑子的都不会去试试吧?也罢!算我倒霉!不知您要找的人是什么人?”
“你看看这个!它很特别!”,韩文扔给他一样东西,这是从那个刺客手里夺来的刀。或许,这不应该叫刀;在江湖人的心目中,刀就是刀,就正如人就是人一样。人都可以杀,刀都可以杀人。
人用刀,刀杀人,人被杀。就好像鸡生蛋,蛋生鸡,鸡又生蛋那么自然,也就像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那么简单。
江湖人所讲的道理。就是这样子的。如果他们说有一把刀是很特别的刀,那么这把刀就一定非常特别。
金七两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韩文也是个江湖人,所以他看了半天,缓缓地说道:“的确很特别!这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金七两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的回答甚至不像是一个江湖人会说出来的。
“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他说。
韩文的耳朵不聋。神智也很清醒,这天到现在为止他连一滴酒都没有喝。
他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金七两就是这么样说的。
金七两并没有说谎,这把刀的确不能算是一把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不但制作得非常精巧,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
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裸女,曲线玲珑,栩栩如生,如果你一直盯着她看,她的眉目也仿佛在向你传情,甚至好像要投入你的怀抱里。
象牙的色泽也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可是你只要轻轻一按她的胸,刀柄中立刻就会有一把匕首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是暗赤色的,鲜血已将干枯凝结时,就是这种颜色。
这柄匕首的每一个部分无疑都是名匠的精心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哦?你知道它的来历吗?”,韩文饶有兴趣儿的问道,同时也是掌作爪状,一股巨大的吸力直接将金七两手中的匕首抓在了自己的手中,这一招,确实是有些骇人了,没有深厚的内力,做不到,而能做到这一点的,放眼江湖,不过五指之数!
“这柄匕首是件古物!它的年纪也许比我祖父的祖父还要老得多。”,一旁的沙大户插话了,看得出,他对韩文还是有些畏惧的;“这一点我也看得出。人有来历,刀也有。”,韩文冷哼一声,眉毛一挑问道:“我问的是……你看不看得出它的出身来历?”
沙大户面上一滞,嗫嚅道:“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这柄匕首是从哪里弹出来的,中土的名匠很少肯制作这一类格局的利器,不是名匠又无法将刃炼得如此锋利。”,金七两捏着下巴说道:“所以我可以断定它是从波斯来的。”
“波斯?”,沙大户好像很好奇:“波斯人用的刀岂非都是弯刀?”
金七两点了点头:“这是刀?”
这不是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沙大户只有苦笑。这个该死的贼厮为什么总喜欢要别人自己搬石头来砸自己的脚?难道他不怕这位蛮横的爷生气吗?
“我曾经在海上呆过一段时候,认得了一批朋友,只要有海水的地方,他们全都走过。最远的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天涯海角。”,金七两自顾的说道:“我相信他们的话,这些家伙虽然都不是好人,虽然又凶又狠,蛮横不讲理,但是对朋友却绝不会说谎。”
这些家伙并非就是海盗。不过。一个贼厮的朋友是海盗,这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如果他的朋友都是君子。那才是怪事。
“这些人里面有一位老船长,老得连自己贵姓大名,有多大年纪都忘得干干净净。”,金七两道:“这个老小子就有一柄这样的匕首。”
这位老船长当然不会是渔船的船长,在波斯海上,经常都可以看到一些挂着皇族旗帜的船只,这些船只也难免会遇到海盗。
这位老船长的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大概也就不难想见了。
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这种匕首通常只有在宫廷中才看得到。”
宫廷中皇子争权,嫔妃争宠。弄臣进谗,是千古以来每一个皇室都难免会有的情况,而且不分地域、不分国家皆如此。为了争权争宠,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的,暗杀行动、下毒,都是很平常的事。
如果有某一位皇子忽然暴毙,某一位嫔妃忽然失踪。立刻就会有一些弄臣近侍禁卫大家一起想法子把这件事压下去,绝对不能宣扬外泄,更不能让皇帝知道内情,皇室中是绝不能有丑闻的。
如果有人要去认真追究,那么他不但犯了禁忌,而且犯了众怒。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在必要时先下手去对付别人,大多数当权的皇子和当宠的嫔妃身边,都会蓄养着一些谋臣死士刺客。
“可是在宫廷中当然不能公然带着武器出入,所以这种外表看来像玩物—样的匕首就成了这些刺客的宠物。”,老船长说。
这一类的利器当然不是容易得到的。
老船长又说:“在波斯皇朝情况最不稳定的时候。这种匕首的价值曾经高达过黄金五千五百两。”
他又告诉过金七两:“在当时的奴隶市场上,一个身价最高的绝色金发女奴。最多也只不过值七八百两而已,如果不是处女,价值还要减半。”
五千两黄金,一把匕首,这种价值连城的波斯古物,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出现?它是谁的?在这个小镇上,谁有这种资格?谁有这种能力?在波斯皇朝的宫廷中,又有哪些人才够这种资格?
只有一种人够这种资格,也只有一种人才配用这种利器。这种人是哪种人?当然是能够把它运用得最有效的人,能够把握最好的时机,出手一击,从不失手。
这种人通常都有几种别人无法模仿也学不会的气质和特色,和普通一般以快刀杀人于闹市中的刺客是绝不相同的。因为他们通常都行走在宫廷中。
所以他们的气质通常都是非常优雅的,要培养出这种气质,当然要有相当的学识修养和品格。他们所接触的人,当然也都是非常贵族化的。
只有这种刺客才能在禁卫森严皇族集居的宫廷中出入自如,杀人于瞬息间,脱走于无形中。这种刺客和江湖杀手是绝不相同的。
江湖杀手的样子一定要非常平凡,容貌上绝不能有一点让人一眼难忘的特征,也不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个性,让别人根本忽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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