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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梦(小李飞刀同人)-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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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是和衣躺下的,身上衣服虽然有些褶皱,仍旧穿得十分整齐。阿飞冷冷道:“脱掉衣服。”
李寻欢失声道:“什么?”
阿飞像是没听见李寻欢的诘问,又重复了一遍:“脱掉衣服。”他顿了一顿,加了一句:“转过身跪下,快一点!”
李寻欢身子不住发抖,他握紧了小刀,道:“做什么?”
阿飞连眼睛都在冷笑,道:“你还问?小李飞刀打不过一群强盗?天下奇闻!你来找我不就是为这个?”他本是站在床前,居高临下地面对李寻欢说话,忽然矮身一把抓住李寻欢下。身。与此同时,昏暗的屋内闪过一道耀眼的白光,李寻欢的飞刀已经出手!
孙小红曾经好奇地问过李寻欢,你是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而阿飞是天下第一快剑,你们俩比起来,谁更快一点?
当时阿飞已经去了海外,李寻欢的答案是:
“我们的刀法和剑术,都是杀人的功夫,不是比武的功夫,所以绝不会向好友出手。我俩如果动手,要比的不会是谁较谁更快,一定是谁较谁更慢!”
因为他们宁可自己死,也不愿意对方死在自己手下!
小李飞刀和飞剑的第一次交锋,是在梦里,那时阿飞手中无剑,以一枝梅花胜了发出飞刀的心魔林诗音。
而这一次,发出飞刀的人是李寻欢自己,面对的是杀气浓重的阿飞。两人的较量,究竟是刀折,还是剑断?
石柱前,铁传甲按照惯例给李寻欢清洁身体。这已经是李寻欢禅定后的第二周了。他遵守着当初和少爷的约定,每日早晚烧两大桶水,给他和阿飞擦洗身体。空地旁又搭起了一座木屋,放置这些洗浴用具。
王怜花舒舒服服地坐在石梁上,咬着野果,看着铁传甲在空地上忙碌,不住摇头,道:“我以为沈浪你的毛病多,但看了老铁这些讲究,发现小李探花才真不愧是世家公子的做派。真不知道这些年他没有老铁是怎么活过来的。”
沈浪微笑道:“李家在保定乃是书香世家,经历数百年风浪屹立不倒。沈家宗谱最早只能上溯六七代,怎可和李家相提并论。”
心树大师停止了念佛,张开眼睛道:“当初小李探花被弹劾丢官,罪名之一就是生活奢靡,挥霍无度。”
王怜花故意觑着沈浪道:“沈大侠生活清贫,不知道要以何为聘来娶探花郎这位天下闻名的儿妇入门呢?”
沈浪神色不变,淡淡道:“怜花说笑了,阿飞和李探花同为男子,何谈嫁娶。他们愿意在一起生活,是他们自己的事。沈某绝不插手。”
他笑了一笑,道:“倒是我要提醒怜花,若是阿飞和李探花醒来之后,王公子还以这般口吻调笑,就先忖度能不能躲过阿飞的剑。我在梦中吃了很大苦头,决计不会帮忙。”
王怜花洒脱笑道:“沈大侠何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哪里是在调笑,分明是想帮阿飞和沈大侠一个大忙。”
他凑过头来,低声道:“昔日快活王的宝藏,我知道有几处正好位于海外,只要起出十分之一,就可供你家阿飞和他的探花郎吃用无尽。沈大侠从没有对阿飞尽过父亲的责任,不知是否愿意为阿飞做些事呢?”
沈浪笑道:“而换取宝藏信息的代价,自然是我需要告诉怜花,梦中看着的是谁了?”
王怜花悠然笑道:“沈大侠真是王某知己。”
沈浪看了王怜花很久,直到王怜花不由得伸手摸摸面颊,方笑道:“我早已告诉了王兄,王兄又何必明知故问呢?”
王怜花跳了起来,嚷道:“胡说!你什么时候告诉过我?”
沈浪仍带着奇怪的笑容,看着王怜花道:“没说过么,哦,那便算了。”他眨了眨眼睛,笑道:“因为我醒来太久,正巧给忘了。”
王怜花一呆,脸上神情煞是精彩。盘坐一边的心树大师不禁莞尔,笑道:“王公子千灵百巧,想不到对上沈大侠却处处吃瘪。”
几人正在相互嘲笑,却听铁传甲在石柱前惶急大喊:“少爷,少爷!”
三人对视一眼,立刻跳下石梁奔了过去。李寻欢仍然紧闭双眼,头发漂浮在水面上,身体泡在木桶里,本来就略嫌苍白的肌肤在热气蒸腾下显出一层淡淡的粉色。
但桶里的水俱已变红!四人注视着李寻欢的喉咙,那里出现了一处割伤,又窄又薄,像是剑痕,血正不住从伤口涌出来。
王怜花骇然道:“这是怎么回事?”
心树大师沉重地叹了一口气,道:“这就是禅定最可怕的地方。梦里敌人对入梦者施加的伤害,会同样加诸在现实身体上。否则又怎么会把梦中敌人称为‘心魔’?少林历代都有高僧在禅定中去世,身体显出的致命伤痕,或是刀砍,或是斧凿,或是火烧,或是水浸。而他们禅定时,为防打扰都避居在无人精舍。”
沈浪沉思道:“以前我听胡商说,天竺有一种逼问酷刑,把人眼睛蒙起来,在他手上划个口子,然后叫他听一夜水滴的声音。天亮时,受刑者往往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可见人的想法极为玄妙,如果信以为真,有时竟会造成和真实一样的效果。”
心树大师点头道:“这就是为什么佛经教导,要抱守本心如一,对外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有把邪魔外道统统当做禅境虚妄,才能不受外邪侵害。”
就在他们谈论的片刻工夫,李寻欢胸口肩膀又多了几处剑伤,虽然都不致命,但都伤口都极深,桶里的水颜色从浅粉变成了红色。王怜花掏出药瓶,倒出一些药粉,给李寻欢敷在伤口上。但血流得过猛,一下子就把药粉冲开了。铁传甲束手无策,急道:“这可怎么办?”
心树大师叹道:“王公子精通医术,连他的药都没有效果,可见在外界根本就没有医治的办法。在魔境中受的伤,自然应该在魔境中医治。如今唯一之策,就是盼李探花尽快看破心魔。这样,一切伤害自然也就成了虚妄。”
铁传甲道:“少爷的飞刀已经是天下第一,他怎么会认为还有人用剑能伤得了他?”话音未落,他便脸色惨白,虬髯怒张,铜铃般滚圆的眼中尽是不可置信。
他想到的,其他几人自然也想到了。
天下哪柄剑有可能快过小李飞刀?只有阿飞!
李寻欢胸口和肩膀受伤极重,但他笑得十分开心,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比一个到达终点的旅人终于卸掉千斤重担还要欣慰。
飞刀击飞了阿飞手里剑的上半截,而下半截却去势不减,刺入了李寻欢的喉咙。如果不是阿飞手腕停住,李寻欢现在已是个死人。但李寻欢笑得像个刚饱饱睡了一觉的婴儿。
阿飞缓缓地抬起剑,望着剑刃滴下来的血,道:“我知道你身上不止一把飞刀,而我只有这一把剑,但你赢不了我!”
李寻欢笑道:“你又何妨试试看?”
阿飞冷笑了一声,把剑抛在地上,道:“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必然觉得,真正的阿飞不会对你下杀手,甚至不会让你受一星苦。因为真正的阿飞迷恋你,把你当神一般崇拜。你身上受的每一点伤害,在真正的阿飞身上都会放大成千倍万倍。可是这样?”
李寻欢笑道:“不愧是我的心魔,的确了解我。迄今为止,你是我遇到最强劲对手了。和你比起来,上官金虹简直是个吃奶的娃娃。”
阿飞冷冷道:“你错了,你的对手从来都不是我,是你自己!和你过不去的也从来不是我,而是你自己!”他盯着李寻欢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道:“你一辈子最大的悲哀,就是不肯面对现实,不肯面对真实的自己!遇到不快现实你就逃避,发现真实自己你就封锁记忆,你简直是我见过最怯懦的人!”
李寻欢收拢笑容,也盯着他的眼睛,道:“我知道你说我不肯面对现实的意思。当年促成诗音嫁给龙大哥,事出有因。但一个人的境遇乃是诸多因素造就,并非单一原因所致。诗音若过得好,那是她慧眼选夫得当,龙大哥做人有福报,李某不敢归功自己;她若过得不好,那也是无可奈何,李某不敢冒认其咎!”
他声音越说越大,越说越坚定,最后几句话几乎是斩钉截铁一般抛了出来:“李某不够洒脱,也缺乏判断力,前半生背负了太多不该背负的责任,以至于忽视了应该重视的人。今后,李某绝不会再犯同样错误!”
经历了种种梦境,李寻欢终于为自己解开了枷锁。
不会犯错的是圣人,知错必改的是智者。正是因为有了李寻欢这样的人,具有犯错的勇气和放下过去的智慧,人类才会不断在错误中学习,在错误中上升。
阿飞看着他,眼神更加黝黯,道:“我说的不是林诗音。”
李寻欢道:“除了表妹,李某一生没有对不起过任何人。即使是表妹,李某也未曾真正对不起她。除此之外,李某确实忘记过梦中的一些事,但现在既然记了起来,我就不会再辜负阿飞。”
阿飞冷笑道:“是么?这么说,你想起来十四岁那年我为什么会送你一件白狐斗篷?林诗音和你青梅竹马,对你情意深重,你想起来她为何会匆匆答应嫁给龙啸云?所有一切,你都想起来了么?”
刹那间,李寻欢如堕冰窟。阿飞的话犹如闪电划破漆黑夜空,一下子让他看清了那些他以为已经遗忘的梦中片段。
此情可待成追忆(上)
李寻欢把阿飞的棉衣从火堆上方支架上取下来,仔细叠好放在一边。
阿飞这年十四岁,个子长得实在太快,这身衣服还是半个月前到城里做的,没穿几次,袖子就又短了。
其实,给阿飞这样正在长身体的少年做衣服,按惯例是要在袖口衣脚收起一截布的。
如果个子长高衣服不合适了,就可以拆除缝衣线,再放出一截来,让身高和衣长相称。或者干脆就把袖口衣脚留长一些。
李寻欢第一次带阿飞去城里裁衣时,好心的裁缝娘子就指点了他。但他哪里懂拆线缝衣这种事。至于特意把袖口衣脚留长,李寻欢倒是试过一次,见到效果后顿时笑喷:但削瘦削瘦的小阿飞穿着偏肥偏大的衣服站在他面前,活像麦地里赶乌鸦的稻草人。
李寻欢向来豪爽疏阔,当年李园都可以毫不犹豫送人,断没有为了银钱而委屈自己最好朋友的道理。
结果是,李寻欢每个月去一次城里,卖掉阿飞打的猎物,顺便给阿飞缝一身合体的新衣。这也使他和阿飞成了小城的名人,因为小城里绝大部分人只有过年或换季时才舍得做一两件新衣。
开始时,他们一到店里,好心的裁缝娘子就劝李寻欢找个伴,缝缝补补的活也好有人做。否则接二连三做新衣,他们兄弟俩哪里攒得下钱。
李寻欢自然不会答应,这时阿飞还小,而他还不知道自己将和阿飞相伴七年,只以为自己随时都会离开梦境,便找了理由婉拒。屡屡缝制新衣的理由也很现成:阿飞要打猎,不合体的衣服会影响活动。打猎时若被衣服绊倒,轻则受伤重则丧命。裁缝娘子听他说得有理,就不再劝了。
阿飞进山打猎,有时一两天,有时三四天。这次走了五天,还不见回来。马上就要过年了,城里肉卖得极俏,阿飞一定是想多打些猎物。李寻欢拨了拨火堆,让火烧得更旺些,拿起一个装满水的铜壶架在火堆上。
阿飞只要连续几天在外打猎,回来时身上一定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每逢这种时候,李寻欢总是预先烧好滚水,准备好药品,等阿飞回来给他清理包扎伤口。
院子里响起脚步声,李寻欢露出了笑容。阿飞进来,嘴里呵着白气,一头一身的泥和血迹,狼狈不堪。作为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他长得太高了些,也实在太瘦了些。现在的脸显出了李寻欢初识他时的轮廓。眉眼初成形,还不能用英俊来形容,但异常漂亮。和入关时的阿飞相比,这时的他多了些稚气,也不像后来初识时那么冷漠,难以接近。
他坐在火堆前,脱下浸透泥水的外套扔进水盆。李寻欢在浴桶里倒了些水,调好水温。阿飞利落地脱掉衣衫,跳了进去。
李寻欢和阿飞平素相处基本就是这样。两人都很明白对方想些什么,要些什么,有时可以一整天连句话都不说,但有需要时,另一人早就备下了对方需要的东西。
李寻欢问:“哪里受伤了?”
阿飞闭着眼睛,舒服地享受着全身泡在热水里的滋味,道:“伤了手。血是鹿血,身上没伤。”
李寻欢从浴桶里把阿飞双手捞出来,涂上药,用干净软布一层一层包好,道:“下次再去远地方,叫上我一起。”
阿飞仍旧闭着眼睛,道:“本来打算两天就回来,看见鹿才追远了。”
李寻欢笑道:“幸好是头鹿,才只是多耽误了几天。若是只狐狸精,怕是连家都不要了。”
曾经有人说,唯一比小李飞刀更犀利的,就是小李飞刀的词锋。
二十岁的小李探花调侃人,能把人激得又想笑,又想暴;和他后来安抚人心的本领一样,效果都是立竿见影。
只是,一个人变得十分出名之后,哪怕只是简单的吃饭睡觉,看在别人眼里都会觉得大有用意。这其实很有趣。但当每一句玩笑都被人当真,被翻来覆去地琢磨时,开玩笑这件事就变得索然无味。
因此,三十多岁的李寻欢越来越沉默,没有必要几乎不再开口,正好符合了大部分人以为的小李飞刀形象:高傲,冷漠,难以接近。
能够让他放下面具轻松交谈的,大约只有阿飞等寥寥几个朋友了。
但李寻欢受过的打击太大,太致命,凡是他的朋友都明白这一点。宛如一个被刀剑刺穿胸膛的濒死之人,轻轻移动一下他的手臂,你都禁不住担心他会伤口迸裂出血而死。所以,李寻欢的朋友绝不会去调侃李寻欢。李寻欢也很明白这一点。
和人玩笑而预知对方绝不会反击,简直胜之不武。是以李寻欢更加沉默,只好每天寂寞地对着酒杯。
不过,他发现面对梦中阿飞可以言笑无忌。而且,他十分喜欢取笑小阿飞。因为在他调侃时,这张和现实阿飞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上,出现的生动表情,再过一百年也不会出现在现实阿飞的脸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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