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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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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足足等待了十年。
然而现在,他要走,祝福她可以嫁给其他人。
李寻欢站在门口,轻敲门扉。
林诗音抬头,一豆灯光照亮她的侧脸,一双剪水秋眸,盈盈闪烁水泽。
李寻欢微笑,他明白自己的笑容必然有几分哀伤,因为他的心中全然只有苦涩。
重生一世,林诗音还是那个林诗音,而李寻欢却永远回不到过去的李寻欢。
他已经经历过太多,做不回那个林诗音心中的表哥,然而对表妹的怜惜,却因上一世的遭遇而只增不减。
“你说下午会来。”林诗音望向窗外,夜色深沉,已是戌时三刻,恍惚道,“你从前对我说,你答应我的每一个字,都会做到。”
李寻欢张口,无言以对。他并不是下午真的走不开,只是他清楚他不该来。正如叶开下山之前,对养父母的一派冷漠。有时狠下心,为的不过是减少对彼此的折磨。
林诗音笑了笑:“我知道你是忘了,不怪你。”
李寻欢涩声道:“是我的错。”
“你总是还是这样啊,无论什么事情,到最后都算在自己身上。”林诗音轻叹,声音却哽咽了,“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最怕你在江湖上出事。”
林诗音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李寻欢的人之一。
李寻欢想起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不由苦笑,长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为何不肯离开江湖?平安度日,难道不好?”
李寻欢摇头,淡淡道:“我已经说过答案了。”
江湖,原本便由不得人来去自如。
林诗音眼中的神彩一下子淡下去,看着李寻欢,轻轻道:“表哥,你给我一句实话。你……当真不爱我?”
李寻欢怎么可能不爱林诗音?
如果不爱,那他上一世散尽家财,浪迹天涯,都是为了谁?
可是这份爱,终究不是男女情爱。
李寻欢坦然与林诗音对视,碧绿色的眼眸里,情意深深。
林诗音看得很清楚,无声泪下。
她终于可以叫自己死心。
李寻欢见林诗音哭泣,心中亦是无比难受,却只能站在一边,什么都做不了。这时外面开始下雨,水滴敲打着窗户,一串串水珠顺着屋檐淌下。
风雨之声充满了整个房间,唯独没有人的声音。
李寻欢正准备走,忽然窗外隐约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呼!李寻欢听声辩位,立刻反应过来,声音是从隔壁小院中传来,那是李家用来招呼客人的地方。
林诗音显然也听到了,见李寻欢从窗外看着西院,忽然想起了什么,变色道:“那边住了陈家的三小姐……”
陈三小姐陈长碧,与林诗音年纪相仿,书香门第,艳名远播,据说有沉鱼落雁之姿,和林诗音情同姐妹。
林寻欢见她脸上露出担忧之色,直觉不妙,问:“三小姐来做什么?之前又为何不说?”
林诗音道:“长碧是偷偷住进了的,不敢让人知道……她十天前收到了一封信,上面有一个梅花印。”
李寻欢大惊:“梅花盗?”
陈三小姐姿色无双,被梅花盗看上了,自然也在情理之中。李寻欢如今在江湖上也算颇有名气,难怪陈小姐会想要躲进李园来。
这几年梅花盗虽然没有刚出道时那么嚣张,可每年都会犯下几个案子,显然不可能再是那个林仙儿派人冒充的梅花盗。
李寻欢皱眉。
上一世他重回中原后,江湖中再现的梅花盗是林仙儿,可那个十几年前的好色的梅花盗是谁,他仍是不清不楚。眼下也来不及多想,李寻欢轻轻拍了拍林诗音的肩膀,稍作安慰,温柔却不亲密,道:“别担心,我去看一看。”
话毕,也不去看林诗音,翻窗而出,直奔隔壁小院。
风雨如晦,林诗音看着李寻欢身影消失,愣愣出神,喃喃道:“你的确离不开江湖……”
因为你在的地方,本就是江湖。
***
陈三小姐显然是害怕走漏消息,只带着一个贴身丫鬟便住进了李家。
李寻欢赶到时,小丫鬟已经被吓得瑟瑟发抖,抱着身体缩在角落里,一见到李寻欢,立刻睁大眼睛惊惧地大叫:“你是谁!别过来!别过来!”
“我是此间的主人。”李寻欢叹息道,“你家小姐想必是听过我的名字才来的。”
丫鬟像是见到了救星,一边哭一边急急地说:“那个人全身都是黑的!他把我家小姐带走了!上苍保佑……他太可怕了!”
李寻欢皱眉,问:“你有没有看见他们往哪个方向走?”
梅花盗挑了这样一个日子,想必是知道他近日回了家,或许早就留下了线索,正在等着他找过去。
丫鬟一指西北方向,大声道:“梅林!是梅花林!”
李寻欢见她目露害怕之色,轻声问:“是此间的梅林?”
丫鬟缩着脖子点点头,可怜巴巴道:“他故意的,说他是梅花盗,自然要在梅花林做那些……”她说不下去了,几乎是奔溃大哭,“求您救救我家小姐……”
李寻欢忽然色变。
梅林与冷香小筑隔得极近,叶开现在正一个人呆在里面。梅花盗非良善之辈,他绝不能忍受聚烟楼中的事重演一遍!
他心中焦急,施展身法,飞快向梅林赶去。
作者有话要说:
18、忠告
夜深人静,梅花林中隐隐传来脚步声。
脚步声很轻,像是踩在积雪上,带着一种不急不慢的节奏。
黑衣人站在树上,浑浊的眼睛里闪现了光。被绑在树干上的陈长碧衣衫凌乱,美目里全然只有恐惧,嘴巴被堵得严严实实,只能扭动着身体发出轻微的声音。
明月高悬,清亮的月光照出了来人。
有两个人,一前一后,可是他们的步子,却仿佛是由一个人迈出来的。这是一种奇异的节奏,也是一种奇异的默契。走在前面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气度不凡,行止间自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气魄;走在后面的则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他有一双灰色的眼睛,眼中一片死寂,连带着他整个人,都像是麻木的。
男人早在十年多前便已成名,子母金环出手,天下无人可与其匹敌。
梅花盗大惊,没想到最先来的竟是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目光锐利,一眼便看见了站在树梢上的梅花盗,微微一笑,很客气地说:“在下寻找先生已经多时了。”
梅花盗收起惊讶之色,想了想,沉声道:“这些日子以来,找我的人是你?”
他毕竟已经不年轻了,鲜活的女子肉体对他而言,也慢慢丧失了吸引力。最近正打算退隐,没想到江湖上竟有人悬赏十万,要他的行藏,他觉得有趣,索性便再干几个案子。
上官金虹道:“正是在下。”
梅花盗道:“现在你已经找到我了。”
上官金虹还是微笑,道:“对,在下有一位朋友,想同先生切磋切磋,领教先生的绝世剑法。”
江湖上无人不知,梅花盗作案用的是暗器。
而偏偏,上官金虹却说要讨教剑法。
梅花盗心中大骇,嘴上却是冷冷道:“我不懂什么剑法,阁下恐怕是找错人了。”
上官金虹悠悠道:“堂堂天山第一剑客雪鹰子,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话音刚落,梅花盗已经掠下了树,站在了上官金虹面前。他手腕一转,不知何时,一柄宝剑已经在手。
“你知道的太多了。”
梅花盗的确就是雪鹰子,他出身名门正派,剑法卓绝,世人都以为他孤高冷漠,不问世事,但他却忍不住内心的欲/望。
于是他化身成为梅花盗。
梅花孤高,纯洁,本就是天山派最常见的花。
上官金虹仍是很客气:“请。”
他身后的少年不知何时已经上前了两步,一双冰冷死寂的眸子,盯着雪鹰子。他的剑还挂在腰间,没有剑鞘,又仿佛随时等待着出鞘。
雪鹰子冷冷道:“老夫不杀无名之辈。”
少年道:“荆无命。”
他说出这三个字时,李寻欢恰好赶到。
所有人都发现了李寻欢的到来,但是除了陈三小姐,谁都没有移开目光去看他。
因为荆无命的剑已经出手!
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每一招都是杀人的招式。
雪鹰子享有绝世剑客的盛名,已有二十多年。然后他发现,自己竟然从第一招开始就已经被荆无命死死压住。
难道他真的已经老了?
剑光闪耀,荆无命的剑竟是从左下方斜斜刺来。
刺进的是雪鹰子的咽喉。
这一战比所有人想要的都来得快,若有其他的江湖人士在场,一定会觉得觉得不可思议。这样一个赫赫有名的剑客,败得如此之快!
雪鹰子浑浊的眼睛最后留下的,仍是惊讶,他惊讶的或许是,自己的确老了。
荆无命的剑又挂在了腰间,剑身上的血,不知何时已经被甩去。
他退后两步,又回到了上官金虹的身后。
“我不该对他那么客气的。”上官金虹现在甚至不愿多看雪鹰子的尸体一眼,叹息道,“雪鹰子分明已经很久不练剑了,一个人不可能又当好梅花盗,又当好绝世剑客的。”
这话是看着李寻欢说的。
李寻欢也是一声长叹,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位大名鼎鼎,有当代第一剑客之称的江湖前辈,竟是真正的梅花盗。
但是他不得不信。
上官金虹又恢复了那种客气:“小李探花?听说你的刀很快。”
李寻欢点头道:“的确很快。”
上官金虹道:“我是不是也该让我的朋友与李兄切磋一番。”
李寻欢冷冷道:“最好不要。”
上官金虹道:“哦?”
李寻欢看向荆无命,认真道:“因为你的剑还不够快,远远不够。”
荆无命死寂的眸子终于有了反应,手上青筋暴起,连上官金虹都露出了一点惊讶的神色。
“一个人若是想要检验自己的剑快不快,最好不要总想着挑战别人。”李寻欢提出忠告,“因为很可能下次死的就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他总觉得荆无命是个可怜人。
荆无命的手按住了剑柄——他在愤怒。
而上官金虹却是抚掌大笑,道:“好!有了小李探花这番话,看来我的朋友还应该多练两年功夫。”
李寻欢颔首,不再多说,去解绑着陈三小姐的绳索。
上官金虹也不介意,他转身,沿着来时的路回去。荆无命又跟在了他的身后,他的手还是握得很紧,显然在忍耐李寻欢刚才的话。
但是上官金虹没让他出手,他绝不会出手。
他本就是为了上官金虹而活。
夜深,人静。
轻轻的脚步声又响起,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
李寻欢不去管哭得梨花带雨的陈三小姐,目送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梅花林中。
重生,并不是真的可以把一切掌控在手中。
该来的,总还是要来的。
而梅林的另一边,叶开站在冷香小筑外面。月光照在他身上,他微微笑了起来,眼中的光,比月色更清,更亮,更冷。
作者有话要说: 雪鹰子在原著里面有出现过,可以说是一笔带过。
这是第一更。
19、【林诗音番外】
1。
卫树来到淳岩县的时候,已经是六月了。
他问师爷:“这里离李园有多远?”
师爷没想到新上任的县官大人第一句问的竟是这个,想了想:“大人说的可是,父子三探花的那个李园?”
卫树点头。
师爷捻着胡须道:“快马加鞭,天亮出发,日落时差不多能到了。”
卫树心想,也不算远。
淳岩县是个江南小县城,盛产茶叶,也算是个颇为富庶的人间桃花源。卫树每天要处理的事务不多,没事了便盘算着怎么把茶叶卖得更多更远。此地的民风也是淳朴,老百姓都颇为爱戴这位年轻清廉的县太爷。
县官是十天休息一回,即是旬休。
卫树便一个月跑三趟李园,每次都是出了衙门,傍晚去街头吃一大碗面,骑着自己的马便上路了。
他到的时候,天色未明,林诗音还在李园中的小楼内睡着。
卫树坐在李园的门口,一个月能欣赏三回日出。
等太阳升起,扫地的打开了李园的大门,卫树拍拍衣服,笑得彬彬有礼,递上自己的拜帖求见。
李寻欢每天起得也很早,要陪叶开练功。
小孩子很能吃得起苦头,天亮了便起,洗漱完毕,先打坐一个时辰再用早饭。李寻欢只能陪着,学习些《怜花宝鉴》天文地理,星象占卜之类的。
每次卫树进门,李寻欢总是微微一笑,问他:“要不要喝酒?”
喝酒壮胆。
卫树心中虽然底气不足,却怕唐突佳人,宁可自己瞧上去怂一点,回回都是摆手道:“谢谢李兄。”
他已发现李寻欢应当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小舅子。
2。
林诗音清贵优雅,爱慕她的人自然不少。
但是她不得不承认,卫树是个特别的人。
每隔十天,卫树都会如期而至。林诗音几乎已经习惯了,在卫树旬休前一晚,很晚才睡着,早早又醒来。
因为她知道有人正披星戴月,快马加鞭向她赶来。
每当想起卫树第一次来时,那双眼睛里,溢满对她的心疼,她总是忍不住软下心来。
他们相处的很愉快。
但是林诗音总是和卫树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她从前十年只喜欢过一个人,不敢太快爱上另一个人。无论是谁,都很难做到。
卫树表示耐心很足。
——但是今天他没来。
是出了什么事情?还是忽然想放弃了?
林诗音站在朱栏前,等待卫树从丰神俊朗,笑意盈盈地从半月门中走出来。
她从早上开始等,足足十个时辰。中途李寻欢来了一次,见林诗音心不在焉,愉快地微笑,又去陪徒弟练功了。
月上梢头的时候,卫树风尘仆仆地来了。
他身上有伤,鲜血都染红了大半的衣襟。原来是在赶路的途中,遇到了几个江湖人士正在欺负老百姓,他武功虽不错,但是对方身手个个了得,以一敌八,几乎差点被人砍死。
好在有人救了他一命。
他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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