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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在最忧伤的年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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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元深在雨中对她喊的最后一句话,她怎么会不记得?
“你滚吧!快滚!我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你!”四年来她无数次忆起那一幕,无数次温习元深对她喊的这句话。每一次还是会心痛到无法呼吸。
他说再也不要见到她。可今天,他们竟这样毫无预兆地相见了,在他的公司,在一次失败透顶的面试之后,在众目睽睽之下。
她无法想象会有比这更糟的场景让女人与初恋重逢。
“你也知道他是什么人。跟他在一起有你苦吃,有你罪受。有钱又如何?钱这种东西,够花就好,太多反是负担。钱太多的男人,有几个好的?唯有体力过剩、思路又不清楚的女人才去跟富豪们斗智斗勇。要图实惠与安稳,就嫁李安航这样的男人。古人云,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鼹鼠饮河,不过满腹”裴芳还在说,简汐的神思却已飘远。她并不是为了钱才爱元深,这点裴芳清楚地知道。裴芳知道所有的故事,知道她与他如何相识相恋,如何遗憾分手。她爱他,不因为他是谁,只因为她从他身上得到的感应,那种天地万物间一男一女互相吸引、倾心相爱的感应。他是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
劝有何用?感情的事情,都在自己,旁人说再多也无用。裴芳自然是为她好。可她管不住自己的心,又如何是好?
裴芳的声音变得遥远而朦胧。简汐恍恍惚惚,湿润的目光落在床头柜上的水晶球上。那只水晶球始终摆在那个位置,四年来,从未挪动。水晶球内,那对小小的新郎新娘笑容如初。他们手挽着手,那么幸福甜蜜。
她清楚地记得那个夜晚,记得元深拿起水晶球在她眼前晃的样子,记得水晶球里飞舞的雪花,还有叮叮咚咚的音乐——《爱的纪念》。她记得那片海滩,记得他的求婚,记得漫天的星光,记得自己含泪的允诺。一切的一切,她都记得。
他们从未取消婚约,却因一场误会分手。年少气盛,都不肯回头。
而多年后的现在,陪在他身边的,又会是谁?
简汐闭上眼睛,泪水再次落下。
元深在更衣室里间冲凉,沈庆歌就坐在外面的沙发上等他。坐了一会儿,沈庆歌开始觉得自己在这个夜晚也有些反常。怎么竟巴巴地在这里等着他呢?这种事情就是四年前都不曾有过啊。想到这里,她忽然有些恼自己,同时微微一笑,泛着些甜蜜,泛着些苦涩。
四年前,她是NYU的双料硕士。而他,刚刚失恋,在国内闯了一摊祸,跑到美国散心。其实她很小的时候就听父亲提过欧阳家的这位公子。两家本是世交,当年也曾半开玩笑地指过娃娃亲。元深十八岁那年,父亲在一场空难中丧生。沈祥肃本意是要照顾这刚刚成年的孩子,接他去美国读书。但元深向来乖戾嚣张,我行我素,年少时尤为轻狂,对世伯的安排不以为然,更对他的女儿不感兴趣。所以直到四年前,沈庆歌才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元深。
沈庆歌幼时随父母移居美国,又在富人圈长大,见过的容貌气度不凡的上流社会男子不算少。她自己眼界甚高,没有男人让她真正动过心。但不知为何,她在见到元深第一眼时,就彻底被他征服。元深是个美男子,却不完全是她所熟悉的那种因衣着修饰或冷傲气质而显现的美。元深举手投足间不乏儒雅温柔及上流社会教养,却又隐隐透出一股落拓的阳刚气,体内似乎藏有某种不属于这个阶层的力量与品质。他卓尔不群,优雅自如,却又不羁不驯,像一团迷雾。他与她曾经见识过的男人都不一样。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在这个夜晚显得尤为深邃难测。沈庆歌正想着如何问出元深心里的事,元深已冲好凉,赤着上身从里面走出来。一见着他,沈庆歌心头那团坚硬作梗的东西瞬间就化了。这么个身姿挺拔、眉目清朗、笑起来迷死人的帅气男子站在跟前,有什么疑问非要此时搬出来煞风景?她大老远从美国飞来,除了给他庆祝生日,不就为了度个良宵吗?
他们一起回了沈庆歌的房间。沈庆歌有洁癖,嫌元深的房间男人味太重。尽管佣人天天打扫,房间一尘不染。但沈庆歌特别敏感,稍有不适就会睡不着。所以每次回来,都是元深陪她睡在她的卧房。
沈庆歌洗了澡,换了衣服出来,看到元深正靠在床上看电视。绿绿的屏幕,万年不变的足球比赛。他看得专注,就连沈庆歌穿着薄纱一般的黑色蕾丝睡裙倚到他身边,他也熟视无睹,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虽说沈庆歌知道元深看足球的时候就算天塌了他都不会管,也了解他一贯喜怒无常的性格,但像今天这样忽冷忽热,她还是觉得吃惊,并失望。于是她干脆脱掉裙子,爬到他身上,用身体挡住他的视线。可元深一动不动,目光的方向与焦距丝毫未变,仿佛直接穿透了她的身体,依然看着电视机。沈庆歌这时才发现,元深根本就没有在看球赛。
电视机真是个好东西,可以让人瞪着它,光明正大地发呆,光明正大地把脑子空出来,想自己要想的事情。
“你到底怎么了?”她看着他。
“我在想,人死后去往何方?除了我们眼见的世界,可还有别的地狱天堂?”元深似乎是很缓慢地从自己的思绪里抽出神来,很缓慢地把目光的焦距落定到沈庆歌脸上,又很缓慢地对着她微微一笑。但话音刚落,他便有些后悔。沈庆歌是多精明的人呵,你给她一点端倪,要不了多久她就比你更清楚事情的全貌。若说他的事情要瞒着人,第一个该瞒的就是沈庆歌。好在沈庆歌此时没有多疑,只轻笑一声,说:“未知生,焉知死?生的事情还没弄明白呢,就去想死的事情了。”元深立刻顺着她的话说道:“是啊,咱们先把生的事情弄弄明白。”他说着邪邪一笑,就势一个翻身,将沈庆歌压到身下。
沈庆歌欢快地尖叫一声,搂住元深的脖子,笑道:“来要你的生日礼物吧。”元深一路亲吻她的脸颊、脖子、肩膀,同时在她耳边低喃:“只要你可不够。”他的语调有些匪气,有些情色,气息热热地吹在她耳边,“我要你给我生个孩子。”沈庆歌笑着说:“可以啊,过两年。”“别过两年了,就今晚。”“少说漂亮话了,知道你还没玩够。”“玩够了,都答应你结婚了。”“结婚了也不急着要孩子。”“我急。”“急什么?”“急着看你做大肚婆。”“做梦吧你。”“看看是谁做梦。”两人笑闹着,看似不经意,实则已完成了对彼此的试探。他在想:原来真说不动她。她在想:难道他说要孩子是认真的?他今晚在发什么疯?
在这一来一去笑骂试探的过程中,两人已翻滚着纠缠在一起。元深在这个夜晚显得尤为投入,甚至有些粗野,将沈庆歌完全控制在他的力量之下。沈庆歌起先感到一阵新鲜的刺激感,很快她察觉出事情有些不对。她从元深的眼神中看出一些异样的火光。他的眼神和动作都在重复刚才最后一句话:看看是谁做梦。
沈庆歌心头划过一丝惊慌,又有一丝甜蜜,接着觉得有些可笑。她猜元深心里在想:我是男人,我说了算。
她没有扫他的兴。任他去做梦,去狂欢。她只管享受他带来的别样体验。等事情结束,她才轻轻一笑,说道:“你使蛮劲也没用的,我平
日都有服药。”元深愣了一下,没有说话。
沈庆歌没有察觉到元深的情绪变化,一手抚上他的脸庞,指尖轻轻点一下他的鼻梁,“不过你这副野蛮的样子也可爱得很。”元深仍是沉默着,也没什么表情,轻轻推开了她的手,翻身坐起,背靠床头,点上一支烟。
沈庆歌看出元深不高兴,暂且依偎上去,柔声道:“要孩子不急嘛。公司正在扩展,我总得帮帮父亲。你这边的事也少不了要我操心。这样吧,我答应你,等分公司的经营步入正轨,我就给自己放个假,好好调理一阵,然后给你生个大胖儿子,好不好?”沈庆歌这样柔声细气并且低姿态说话其实很少见,但此时元深却丝毫不为所动,仍是沉着脸,一声不响地抽着烟。
沈庆歌见他这副样子,心里也有些不痛快了,闷了一会儿,轻声埋怨道:“抽这么多烟,肺不要了?”说完她就侧身睡到大床的另一边去,背对着元深。
元深知道她的潜台词是抱怨烟味太重。沈庆歌说话已养成习惯,很少流露真实意图,也不会把自己的不满当作指责的由头。元深最不喜欢的就是她这副死要涵养、话里藏话的样子,于是说:“那我回自己房间去了,免得熏着你。”沈庆歌暗自一愣,转过身来。她本以为元深会像往日一样,把烟熄了,过来抱住她,哄一哄,也就和好了,却不料元深是真的不高兴了,匆匆套上衣服就往外走去。她看着元深离开房间,没有挽留,也没再说什么,心里却知道,元深碰到的事情非同小可。
元深做了一夜乱梦。
梦中,他再次回到那冰冷刺骨的湖底。他救了她上来,却怎么也唤不醒她。她浑身冰冷,没有呼吸,双眼紧闭。与此同时,他听到她的声音从四面八方的空旷处传来:“阿深,你不要走,不要走”他正茫然无措,却听到整个冰面发出轰隆隆的声响。然后冰面破裂,裂纹四散撑开。他感到身体猛然下坠,和她一起落入水中。她不住地下沉,而他不愿放开她,拼命地抱住她。湖水太冷了,他已经无法游动,只能随着她一起沉下去。黑暗窒息了他。
他挣扎着醒来。房间仍是黑的。
瞪着无边的黑暗,他忽然感到一阵巨大的恐惧,不知自己是死是活。他伸手拧开床头灯,在一片微光中看到房间里的陈设,仿佛突然落回人间,一阵长吁。
他想起刚才的梦境。苏简汐,她是他心头的一块伤。如何才能不再痛?
或许只有彻底忘记。可如何忘记?如何忘记?他的简汐迷糊间,他又沉入睡眠。
元深再次睁开眼睛时,天已大亮。跳入他脑海的第一个念头是:他的生命只剩下三百六十四天了。
他起身走到落地窗前,看到外面是个晴天。气温有些低了。淡薄的阳光照过来,却是暖的。他浑身的恐惧便在这温暖的阳光里慢慢地发酵。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过一天少一天,但没有人觉得害怕。人就是这点有趣。明知是必死的,但未知死期便不害怕;而一旦知道了,就陷于莫大的恐惧。
死亡,是自我的终结。生存,是人最本能的意志。繁衍后代,或许正是延长生存时限,用以抗衡无法避免的死亡的根本手段了。
若不然,这宽敞华美的庭院、豪车、镶金边的盘子碗碟、价值连城的古董字画,还有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公司的股份、基金,在他死后都将流向何方?
元深对着窗外崭新的一天,在恐惧的同时,对自己微微一笑,自嘲的笑。曾经他认定生儿育女不属于个人意志,而是种族之灵强行植入生物个体本能中的潜意识。犹如霸王条款。受控于它,就意味着付出自我生命中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投入一场浩大的苦役。纵观整个人类社会乃至生物界,个体存在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消耗自我,延续后代。每个人都是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每个人都只是在为种族的延续而毕生服务。曾经他是多么不屑于屈服本能中的这一意志。他从未料到,当他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竟是:要孩子,不止一个。
他一生风流,亦从不缺女人,可至今膝下无一子半女。他在人世拥有太多太多。照世俗准则,他有必要,也有能力,生下许多的孩子,继承他的财富,让他在人世存在的意义得以证明,并且延续。原来他并不能免俗。原来他最终还是逃不开种族之灵在他体内埋藏的繁衍意志对他的控制。
信息提示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拿起手机,看到彼得的信息:“深哥,安排在今天午茶时间可以吗?”彼得通过手机联络总十分谨慎,话都只说半句。
元深看着手机愣了片刻,反应过来彼得在说什么,回复道:“可以。”想了想,又添一句,“选个好地方。”彼得很快回复:“深哥放心。”彼得跟着元深这么多年,当然知道,元深所说好地方的标准就是顶级私家侦探都跟不到的地方。
放下电话,元深洗漱,然后下楼去吃早餐。他刚到餐厅就听佣人来报,沈小姐一早走了,回美国了。
元深只嗯了一声,什么表情都没有。
底下人都知道,沈小姐头天晚上留宿,翌晨即走,准是与少爷闹了别扭。
这会儿他们个个都大气不出地躲在扫帚抹布后面,竖着耳朵,装作忙碌,只求元深的火气别撒向自己。
元深背靠座椅,两条长腿交叉着搭在空旷的大餐桌上,手里端着咖啡慢慢喝着,脸埋在报纸的体育新闻里。
他瞪着昨晚球赛的报道,克制着自己,不让心里的一团阴冷和愤怒浮现到脸上,末了还是克制不住,把报纸往餐桌上狠狠一摔,骂了一声:“臭球!” 元深从餐厅出来就直接把自己关进了一楼的书房。
书房平常没人来,佣人也只是每天进来打扫一次。他们都知道元深的习惯,书柜上所有的东西无论是书还是什么,一律不准人碰。
元深在书柜的某一排前站了一会儿,然后抽出一本相册。相册的上缘积了一层灰。他不记得自己上一次打开这本相册是什么时候,至少也该是十年前了。
相册一页页翻过去,他找到了那张高中毕业集体照,一眼就看到了照片上的林冬月,站在第二排最右侧。清秀的五官、白皙的皮肤,头发梳成一根马尾,额头很光洁。拍照那天阳光很好,有些刺眼,所有人都微微蹙眉,冬月尤其,好似对面前整个世界抱有不满和怨恨。
拍这张照片的时候,他们十八岁。照片上的元深站在第四排最左边。与林冬月的位置是最远的对角线。事实上,在拍这张照片之前,他们已有两年没有说过话。不仅没有说过话,在林冬月眼中,欧阳元深就是个无赖、恶棍、大仇人。
林冬月可算是元深的初恋,十六岁时懵懂的好感。但这好感只是元深一厢情愿。高一的时候,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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