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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男人 作者:冷风雨夜2-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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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前面有一张小玻璃桌,中间也有一张大的,是吃饭用的,进门墙角是一台海尔冰箱,和一个立式空调。
  总之一切都是涣然一新,当林成两口子看到这套装备的时候,林飘逸登时便被严琴扭住了耳朵,大骂败家子,电脑一台不行,一整就整俩,而且布置的如此奢侈,难道还要在这里安家不成。
  林飘逸当然有他的借口,于是便告诉父母他另有工作,所以必须配置两台电脑,房间布置这么漂亮,他确实有打长久战的想法,再说了,这些东西都可以搬走的。
  其二俩口子哪里知道,他儿子只所以买了两台电脑都是为了泡妞的,他知道刘晓芬想学电脑,一直没有机会,于是
  03年电信公司网络群还不是很大,办事效率也很快,头一天申请,第二天就装好了,虽然他也可以和林栋用一条线,但未免太挤了。
  用他现在的一句话,就是,‘咱现在又不缺钱,用得着受那网速慢的苦吗?’转眼间四五天过去了,林飘逸忙的日子总算告一段落。
  今天美颦来电话,说是在燕川市场的步行街看上了一家空铺子准备打下来,开个美容院,专门对女性客户服务,让林飘逸抽空陪她去看一下。
  这一点林飘逸是深表赞同,美颦以前做过按摩女,美容那一套她也学过,而且在外面打交道这么多年,又在酒店做过,认识不少老板贵妇人,手上有一定的客户网络,如果开美容院的话。
  有这么漂亮的老板娘,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好招牌,再加上手上的客户,只要不是很差劲,一个传一个,保证赚钱,即便是有麻烦,不是还有叶凤嘛!这个女人有官方背景,虽然目前还不知道有多深,但能照的住一个大型酒店的,想来照一个美容院还不在话下。
  晚上,林飘逸锻炼完回来,见刘晓芬正在门口挂衣服,她身着一身粉红色睡衣,薄薄的一层贴在身上很是性感,尤其是支起撑衣杆,手臂上扬的时候,胸襟袒露,衣服包裹下甚至可以到一丝隐约的旖旎风情,黑色的文胸,深深的沟壑。
  “芬姐!在洗衣服呢!”
  “嗯!”
  刘晓芬老早便看见了林飘逸,“你晚上还锻炼啊!”
  “是啊!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若是垮了,赚再多的钱也无福消受,你说呢!”
  “嗯!”
  刘晓芬甜甜一笑,粉鳃上露两个可爱的酒窝,捋了下还有些湿漉漉的长发,“你工作这么累还能有这份坚持,很不容易啊!”
  林飘逸看了门,瞅着刘晓芬道:“姐!过来看电视吧!吹吹空调,等下我还有件事情跟你说。”
  林飘逸痛快的洗了澡,穿着一条黑色短裤配一件黑色T恤便走出了浴室,衣服裤子丢洗衣机里,又不用他洗,此时客厅里刘晓芬正拿着吹风机吹着头发。
  那一幕长发飞舞,螓首款摆,衣衫朦胧的风情,令林飘逸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如果不是刘晓兵和王刚这俩厮在这里,他真的想帮她吹一下素发。
  两人毫不客气已经霸占了他卧室里的一台电脑,还好刘晓兵不会上也不喜欢上网,要不然另一台电脑也得被他们霸占了。
  林飘逸痛苦啊!他并不是见色忘义的人,但此时亦有些抓狂,他本想教一下刘晓芬电脑,学一些东西也让她到写字楼去工作,工作轻松,再摆脱钱贵的纠缠。
  可是现在,她虽然是注塑部的文员,但现在打个通告都要统计江佩琪帮忙。
  他已经在电脑里下载好了一系列软件,就准备开始一场旖旎的教学之旅了,可是这俩厮却跳出来差风景。
  “芬姐!你背过五笔字根表没有?”
  “嗯!倒是背过,但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刘晓芬瞥了眼卧室里正在聊QQ的二人,对林飘逸抱歉的笑了笑,“给你添麻烦了。”
  “说什么呢!我多买一台电脑就是给他们玩的,关系这么好,用得着见外吗?”
  林飘逸皱着眉头道。“既然芬姐你背过五笔字根表,那么也忘不到哪去,我电脑里下载了一套练习打字的软件,你现在就好好练习一下吧!等打字练熟了,我再教你用offie办公软件。”
  刘晓芬有些诧异的望着他,心里陡然一震,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两人双目相对,他的双眸里一片真诚,甚至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惜,似温柔的水一般侵蚀她的心。
  她目光有些闪躲,“还是算了吧!我年纪已经大了,还学那玩意干啥,再说了,我也没上过什么学也学不来。”
  “芬姐!自甘堕落我知道不是你的性格,而且你的年纪也不大,这和学不学得来没有关系,这是小弟的一片心意,就算你不看在我的份上,也要为了小兵,我相信他不希望你”
  “姐!你就学吧!虽然我对那玩意也没有兴趣。”
  刘晓兵走了出来,“我知道你这些年苦,为了我,为了整个家,你耗费了自己的青春,现在!是该你自由的时候了。”
  这时候王刚也走了出来,他不好说些什么,大家心里都知道刘晓芬是钱贵的情人,但一直以来这都是三人避开的话题,如今
  刘晓兵拉着王刚走了出去,“林飘逸,拜托你了。”
  林飘逸把刘晓芬按在了电脑桌子前,并为她打开了*作画面,让她照着上面练习。
  蓦地!敲门声传来,开门见是唐语琼,这着实令林飘逸惊讶了一把,原来是她今晚又要去市场上检菜叶,本来是想自己一个人去的,但最后还是来叫林飘逸。


  小人得志 第四十八章 耻辱的往事
  检烂菜叶这种事情林飘逸前世也做过,不要说检菜叶了,就是检拉罐他也是做过的,那还是他十一二岁的时候。
  在他小时候,外公喜欢打麻将对他疏与管制,成绩在大队上的学校里那是排的上名的,倒数第二,每次如此。
  在他家乡的山沟沟里,老师打学生那是正常,哪里象外面的城市学生,学生挨打还要把老师告上法庭。他们那里,家长把子女送到学校里的第一句话就是,‘不听话就给我打’。
  不听话就给我打,老师当然不会客气,哪里还分什么体罚和惩罚,下手就没有轻重,纯粹就是侮辱的行为。
  林飘逸成绩不好,每次考试就十几分,自然挨过不少打,卷子发下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拿着卷子轮流给每个班级的学生看,低年纪的,甚至学前班的,完时后就跪着听讲,下课后就打手,不但打手掌还要打手背,大冬天的天气又冷,老师就用斑竹,上面有结巴,打学生的手背,打出血了就围着*场坝子跑。
  林飘逸从六岁上学开始,一直到五年纪十岁,那都是被打过来的,跪过石子,乒乓球台,桌子、凳子,老师还给他冠冕了一个称号‘瘟猪子’。
  所以在他十岁的时候被接到丰都上过三年学,在父母身边他的成绩飞速涨了上去,直到上初二才回去。
  在外面上学,他曾经迷恋过一段时间游戏,所以为了打游戏,他曾经就检过拉罐,听啤酒瓶盖子值钱还检过啤酒瓶盖。
  小时候的记忆,他曾经恨过外公,也深深对他愧疚过。
  外公喜欢打牌对他疏忽管教,每次赶集擦黑了,都是他做好饭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家门口的梨子树下默默的等待,让他过了一个孤独的童年。
  但曾经有那么一刻,外公的举动令他深深震撼了。
  那是在01年他初三的下半学期,他和赵情的事情被学校老师知道了,为了赵情,林飘逸毅然选择站了出来。
  班主任朱仕刚开除了他。
  这件事情被外公知道之后,他死拉硬拽着把林飘逸拉到了学校里,只要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班主任能够让他把初中念完。
  那个时候恰逢学校里下课,全体师生都在楼道上,*场坝子上嬉笑玩耍。
  而外公和林飘逸就站在班主任的家门口,正好在教学楼的楼下,在外公百般求情,而朱仕刚又拒绝的情况下,就在教学楼师生集体的目光下,外公他跪下了。
  他一个七十岁的老人,曾经是铿锵铁骨的共产党人民军人,不屈不挠,驰骋杀场,枪林弹雨走过,雪山沼泽地爬过,一身堂堂七尺高的身子不知道穿过多少子弹,林飘逸依稀记得外公肚子上的刀伤,那是在即将解放的一场战役上留下的。
  腹部被刺刀划破,肠子流到裤腰里了,依然用衣服绑起来战斗。
  可就是这个宁愿站着死也不愿意跪着生的人民军人,他,为了外孙能够上学,给一个小他四五十岁的年轻教师跪下了。
  当着全校的师生跪下了。
  那一刻,林飘逸也跪下了,当时他的脑子里嗡嗡的,就象放电影一般,闪过外公给他讲述的一个个战争故事,他没有觉得难堪,因为他觉得对不起外公。
  就在全校的学生都在嘲笑他的时候。
  林飘逸见到跟他同班的好同学也自组跪在了班主任面前。
  然后,他的班主任朱仕刚,面对一个老人的下跪,眼神淡漠,没有丝毫动容,甚至乜斜着眼瞥了林飘逸一眼,毅然转身离去。
  (跑题了)林飘逸和唐语琼从市场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今天星期天不用上课,所以他才这么闲,林飘逸从小就在蔑视的眼神中长大,所以并不在呼陌生人看他的眼光。
  此时,刘晓芬还认真的端坐在电脑前练习打字,她很认真,大大的眼睛看着屏幕上的金山打字对话框,颠起白皙纤细的手指一个个敲打着。
  甚至是眼睛疲乏了,还不知疲倦。
  “芬姐!累了吧。”
  林飘逸泡了一杯热腾腾的雀巢咖啡端到她面前,“喝点咖啡,解解乏。”
  “谢谢啊!”
  刘晓芬接到手里小抿了一口,“咝”
  她咂咂嘴,眉头一颦,“这玩意好苦啊!”
  “以前没喝过?”
  “嗯!这玩意是有档次的人喝的,我哪喝的起啊!”
  “呵呵!习惯就好了,这东西喝了比浓茶还解乏,累了的话就歇息一下,电脑对人体有辐射,我明天就买两小盆仙人掌回来。”
  “嗯!我不累,时间对于我来说太宝贵了。”
  “呵呵!那好吧!”
  林飘逸见她转变这么大,心里也很高兴。没有再说什么,他自己也坐到凳子上把笔记本电脑打开上机。
  好东西质感就是好,瞅在眼里感觉都不一样,一万块钱没有白花,林飘逸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起点的网站,注册用户,并申请了作家专栏,网名‘冷风雨夜’。
  说起这个网名,他本来前世就想要这四个字的,但在注册的时候已经被别人抢先了,没有办法还在后面加了一个阿拉伯数字2。
  前世07年开始写书,前后一共写了四本,全都扑了,在别的网站也写过,但结果还是一样,尽管看了不少资料,最后他悟出一个道理,作家不是一般人可以当的。
  而这一世,他已经不准备再自己构思,作为一个重生者,他没有那么多顾忌,也没有那么清高,有先例不借鉴,不是显得太傻。
  但要写哪一本呢!
  他有些犯难了,虽然看过的小说很多,但要说真正看完的屈指可数,百分之九十八的小说他都是看到最后几张就不看了,这也可能是直接导致他写的书都太监的原因。
  要真正喜欢而且看完的,且还记忆很深刻看过几遍的小说就更少了,就几本。
  起点有几个大神,番茄的书虽然最火暴,但他喜欢的就只有一本,那就是〈寸芒〉,这本书虽然不是他最好的,但林飘逸很喜欢里面的情节发展。
  尤其是感情方面,虽然描绘的不多,却很感人,也可能是梁雨生笔下的李寻欢深入人心,他是一个风流不羁且感情专一的探花,却是一个以酒为伴的浪子,命运注定他悲苦一生,有情却不能爱,只能默默守侯。
  寸芒里面虽然涉及李寻欢的感情戏不多,但最后番茄却依然塑造了他悲情的结局,也正是这份缺陷,让读者回想起李寻欢的结局,坐在林诗音坟墓前喝酒的那一幕,梅花漫天飞舞,那白衣卷发的男人,落寞、沧桑、冷漠、面色刚毅却流露出一中扎心疼的凄苦,最后能够陪伴他的,依然是苦涩的酒。
  林飘逸喜欢里面痴情的两个男人,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内心痴情又龌龊的阴暗家伙,既想保持着对感情的忠贞,又邪恶的想左拥右抱。
  除了寸芒之外,林飘逸最喜欢的就属盗墓小说了,鬼吹灯,和盗墓笔记。
  虽然听很多人说诛仙好看,他却没有看完,甚至闹书荒的事情强制自己去看,也看不下去,这不能说这书不好,盖因为他看别的仙侠太多,再回头看这仙侠的开山之作,就觉得有些抵触。
  当然,起点还有很多好书,和作者,譬如唐家三少,但他不喜欢他的风格,没有理由,还有梦入神机,这个作者文功是他望尘莫及的,他没有本书写,甚至抄袭。
  权衡利弊之后,他还是准备写寸芒,或许赚不了多少钱,但林飘逸现在是千万富翁,人家不是很差钱,就图的精神享受,满足下虚荣心。
  就算读者骂街,那也是一种享受。
  寸芒已经决定动笔,但暂时先不忙,林飘逸先打开红袖添香,找到一本薄命红颜的书,这是叶玉倩写的,看不看暂时不说,先收藏以后慢慢光顾,以便在一起的时候有话题。
  之后他又在百度里搜索娱乐公司,这歌词曲调都添好了,寄给哪家公司还是个问题,他虽然对电脑有研究,但对外界的什么公司阶层,和职层分布都是一摸一大黑。
  不懂。
  手里有后世金典的流行歌曲,他还不知道寄去给谁,最后他在网上找到了百代公司,看了下公司简介,但还是一摸黑。
  这东西到底怎么发,发给哪个部门,是发邮箱呢!还是
  林飘逸抓了抓头,犯难啊!没读过书就是个文盲,脑子再好用也没折,不了解人家公司的体系,而且他还有很多顾忌,他觉得,万一自己把歌曲发过去了,人家采用了还不鸟他。
  那他该怎么般,难道还要申请个专利或者是知识产权,但这到哪里去申请呢!用的着吗,会不会太可笑呢!
  诸如此类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他顾忌太多了。
  没有办法,不懂就是这么麻烦,看过不少重生小说,人家作者写到这里都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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