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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犯罪心理]逐光-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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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水分。我猛地抽噎着吸气,眼冒金星。捂着胸口,一股难以言喻的情绪充斥在那里。格林的声音在耳畔回响,我觉得和他隔了层看不见的膜,或者说和这个世界隔了一堵墙,我能触摸能看见,就是太不真实。
终于缓过神,我随手拿起书砸在格林身上,大骂:“连撒个谎都不会!你他妈敢瞒我,也要一瞒到底啊。”犹在此时,我心中还存着侥幸。
拿起电话,我迅速拨了Reid的电话,响了两声通了。我喘着气,不说话。
Reid也不说话,只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声。过了有一分钟,他才开口:“布兰德,我没想到消息竟然会泄露。”我能听出他很愧疚。
我哽着喉咙,吸着气好容易才发出一声:“嗯。”
Reid得到回应,继续说:“我没想瞒着你的,你知道。我就怕你接受不了。”他声音很小,讲话速度很慢,一点也不“Dr。Reid”。
我艰难地控制住情绪,回了句:“所以呢?”
Reid停顿有10秒钟,沙哑着声音说:“所以,一星期后你需要挑一朵白玫瑰,献给布莱克。”
我终于得到了答案。
我就是要把自己逼在死路上。
我就是、就是这么没用。
上帝啊,我再也不相信你了!
我“啊——”得大吼,几乎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我努力憋着,把懦弱的泪水倒灌回去。“啊——啊——啊!”我站起来,挣脱格林的束缚,甩开杰瑞的追随,打开门冲着人群横冲直撞。我举着拳头,对着依旧留在门口的记者发起了进攻。打!打!
惨叫声、咒骂声、呼救声不绝入耳,鲜红的血喷洒着,场面乱作一团,我哈哈爽快地大笑,再没有比这更让人舒畅的了。
留在门口的FBI一起把我按在地上。我死死挣扎着,格林在门口好像喊着什么,他们松开了。我不想看见他那张脸,趁机冲了出去,一路奔跑着。
路很长,直到力竭,我才瘫倒进树丛里,什么都不想说,什么都不想做。闭上眼,就听见Reid的声音在我耳边喊:“布兰德,你得挑一枝白玫瑰献给布莱克。”
我痛哭失声。
不是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穿着西装,个子高高大大,站在布莱克面前可以俯视她,轻而易举瞧见她头顶那美丽的金发,在阳光下泛着耀眼的色泽。之后我单膝跪下,递给她一枝白玫瑰,亲吻她的手背。
‘我亲爱的布莱克,我从没想过你会先一步离开我。’
我第一次进疗养院,就正碰见布莱克发病。她在几个护士的镇压下扑腾的像条小蛇,活力十足。护士长已经司空见惯,她抚摸着我的头顶,和布莱克擦肩而过。我只顾着为那些散落在地上的长发而惋惜,已经不记得她是怎样的惨叫。
释放完,我擦干净脸坐起,正见一包纸巾落在我的脚边,拾起一看,还没开封。我扶着树站起来,望见一个甩着黑色马尾的小孩子跳着跑走了,看脖子肤色是黑人。
我抽出纸巾嗅了嗅,确定没有问题,开始擦拭脸和脖子。把沾上泥土的衬衫袖子卷起,裤子鞋子弹干净,才走出来。等踏上铺着地板的人行道,听着喧闹的声音,一阵恍惚。
想起刚才自己做的事,我就羞于再提,更别说回去了。兜里只有一张票子,应该够买张火车票。我慢慢走着,就像是一个放学回家的普通学生,一路看着街道边店家玻璃橱窗上摆设的商品,等到了目的地,路灯都亮起来了。
我买了一张跨州最远的地方,没听说过的名字,售票员找给我几个硬币。我攥着硬币想了想,去了外面的电话亭。
“你在哪儿,布兰德!我们找你快找疯了。”格林小声地喊着,像是要避讳什么人。
“我准备出去一趟,别找我了。”我平静地说。
“你在开玩笑吗?我可没法帮你保证!”格林急切地说着,“你瞧,杰瑞,Reid还有我,我们都舍不得你的。”话筒那边传来杰瑞的叫声。
“我很安全。等我回去。”车快开了,我迅速挂了电话,一身轻松地上了火车。
旅途很漫长,我除了一张票什么都没带,一直在睡觉。可能是因为我头顶的纱布太显眼,每到一站列车长就会来叫醒我,大吼着告诉我站名。他是个身材强壮的白人,穿着宽松的制服,一脸络腮胡,鹰钩鼻,很严肃不好惹的样子。
我看得出来他无礼的大吼和记性不好是职业病。
面对他再一次的打搅,心里生不出火,只是揉揉眼看向窗外。等他念叨着走了,我才又趴着重新睡起来。至于别人的眼光?谁在乎呢。
我知道我是在梦里。
眼前是熟悉的疗养院门口,Reid向我挥手,我回应一声回头走。路过花园,艾米丽给小杰米念着故事,语调舒缓。我眯起眼,脚下不停。布莱克趴在二楼的窗户往下看。她的头发很短,贴着脸很俏皮的模样。她见我,欢呼着向我招手,吹口哨,充满了欢乐和戏谑。
我疾步走着,钻进楼梯上去进了自己的房间,扑进被窝里。
等抬头,就瞧见布莱克坐在我面前说着什么。她的眼圈红红的,搂着我,很紧很紧。我听着她的呼吸声,渐渐和她同频,慢慢睡着。
意识回归的时候,头没有疼。很难得,我撑着起来,望向窗外。火车正通过一座桥,下面是河水,映着湖边的路灯,闪烁着星星一般的光芒。河面很宽,这条桥驶了有一分钟,火车才抛下长河快速前进。
干坐着过了半个小时,对面的男人下去又换了陌生面孔的女人,她对我笑。我只是瞥眼,注意力又转回窗外的风景。
过了一分钟,列车长踱着步子慢慢向这里接近,我在他走过时,对他微微一笑。好心人不多,总得给个笑脸。
一时无聊,我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突然闻见一股香味,而且越来越近,热气熏到我的脸。睁开眼,列车长递给我一份快餐,他叼着没点着的烟,冷冷地说:“孩子,吃吧。”他可真酷。我心里吹了个口哨,接着快餐打开,埋头吃起来。
我吃的很香,实在是太饿了。
扔了饭盒,已经是深夜11点钟了,车厢里很安静。旁边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去了。我整个人侧躺在座位上,抱臂瞧着星空,不一会儿就迷迷糊糊的了。
我听见有衣料摩擦的声音,有谁站在我的身边。试着动了动指头,醒不过来。
我好像回到了某一天,耳边听见像是有电视机在附近开着。布莱克的声音埋怨我雪花球不好看,我的声音则耐心解释说自己的床头也有一个差不多的,她就立刻高兴起来;她请我去酒馆喝酒;她告诉我说为了安全还是先不要去她那里了。絮絮叨叨的,像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婆。
那边突然发出了杂音,一直安静的背景音嘈杂起来。我从中好容易才分辨出熟人切格温的声音:“……你知道的。像当初咖啡厅的枪击事件,他也一样这么做的。”
“不得到他一句话,我是不会罢休的。”布莱克的声音很含糊,像是刚哭过。
“那你就在这里等他吧。他不会回来了。”切格温很不耐烦。
“他一定会回来的。”布莱克很坚定,声音也很大,听起来一点也没有底气。
切格温不屑地嗤笑一声,脚步声渐渐远去。
布莱克大咳一声,应该是哭了出来,但她很快又忍了回去。发出细小的哽咽,像是晚上昆虫的的鸣叫声,不仔细听是听不见的。
我的脑里略过星空的画面,整个人轻了,好像飞了起来。星空上非常静谧,我游窜于各个星球之间,冲击着大气层的热浪,在冰川上滑翔,在银河里的密集星球里翻滚。
直到我的眼球被一颗神秘的黑色的行星吸引,整个人不受控制地飞向它。但是我平白觉得有危险,后仰着身躯不愿意过去。意志和未知的动力拉扯僵持着,忽然一声巨响,我看见有什么撞上了黑色行星。它的表面先是荡起一层厚厚的尘埃,向着周围扩散,接着它本身也解体了,碎成块块翻滚着,慢慢整个都变成尘埃一样的东西。接着内核不知道有什么东西的作用,庞大的尘埃粒子全部猛地一缩,汇集成一个小点,随之又扩散,我就再也看不见它了。
它成了整个星系的阴影。
等我意识到自己睁开眼坐起来的时候,正见对面旅客拿着一本天文图册。自己手里拿着不知什么时候到手的报纸,上面夸张地大写着红枫案的受害人名单,布莱克赫然在列,她被归为流莺之流。
‘这对她不公平。’
她不应该被塞进某个群体成为众人唏嘘的模糊符号。
我知道自己只是在挽救自己可怜的愧疚之心。我很后悔没有抓住机会向她求婚,她没有感受到爱情的甜蜜和婚姻的幸福就这么死去,这对她不公平。
布莱克,对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存稿君,作者君说快要被“感情无能、虐无能”这悲催的特性搞哭了。默哀一秒钟【点蜡
我越来越瘦了……不知道能不能挨到作者君的更新。
第51章 番外1
番外/杀人记事薄
——他们罪有应得。
1。
我是莱特,莱特·雅加达·瑞德。36岁,白人,中产阶级,已婚。
我热爱生活,热爱家庭,热爱工作。我最爱的就是我的妻子——爱丽丝。她人如其名,有着灿烂的长发和火辣的身材。自从老爸老爸去世,她已经陪我有15年了。十几年真是眨眼而过。
她是我的人生。
我的狐朋狗友也从骂我狗屎运到——比我传授勾搭美女技巧到——时不时带着老婆去我家聚会。爱丽丝是我们这里的大众情人哈哈哈,我们结婚10年了感情一直很好,没有婚外情没有许久没有吸毒。好吧,我最多再结婚纪念日喝点,只有一点。爱丽丝可是很严格的在这方面。
听我说到这里你就明白了,爱丽丝也不是完美的。她总是特别注重生活质量到了严苛的地步,而作为她的伴侣,我也不幸遭殃。不许室内吸烟不许熬夜不许酗酒不许饭前吃糖不许睡前甜食blablablabla。结婚前几年我们也吵过架,不过现在,哦,夫妻的小情趣,你懂得。
我乐在其中。
最近有个麻烦事。
我们都想要个孩子,努力了几年一直没有消息,查不出什么问题。也许我们的小天使们只是睡了懒觉,等他们睡醒了就会扑棱着小翅膀扑进我们怀里了。
对于孩子的渴望,这让我觉得应该去拜访一下长辈了。爱丽丝的父母不喜欢被打搅,结果直到现在还没见过面,说起来还有点小尴尬。
这倒不是问题,麻烦的是爱丽丝并不赞同我的提议。
我和爱丽丝是大学同学,课下打工认识的。
我从小生活富足,没有经商头脑,整一个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爸妈去世后公司宣告破产,没有遗嘱,只留给我一栋每年保养费上万的老房子。幸而我脸皮够厚,并没有打肿脸充胖子的烦恼,迅速和以往鬼混的男女说拜拜,老房子低价出手,写申请入住宿舍,申请奖学金和贷款,并尝试打工。
我可不想老瑞德的儿子是个大学也没毕业的废物。打工期间错误连连,被投诉解雇是家常便饭,冷言冷语也不少。
老套又浪漫的是,我遇见了爱丽丝。
之前学分惨不忍睹,导师拒绝了我的奖学金申请,同时操蛋的是,银行拿着上年我家付税账单,客气地“请”我将贷款的名额让给其他人。
我知道是谁搞的鬼。当天晚上蹲了两个小时的草丛,终于逮住那个落单的醉鬼揍了一顿。
爱丽丝赶来看见一片狼藉,甩着皮包扇了我个昏天黑地。我的鼻血流的止不住,爱丽丝只好给我塞了棉花。不是她的错,我只是趁着月光看到她飞舞的小短裙底下的风景了……
傻子才说呢,脑袋还有点懵,女士包的威力堪比球棒了。
原来她是醉鬼的前女友,真辣!之后我送她回宿舍,就成了我的女朋友了。
后来才知道,她随身带棉花是因为她是高我一届的医学生,实习一年了,曾经是学校棒球啦啦队队长!
我以前真是眼瞎了,竟然错过这么一个美人!
第二天中午接到爱丽丝的电话,我刚被咖啡店老板骂得狗血淋头,丧气地蹲后台收拾垃圾。脏兮兮的宣传单、剪坏的红玫瑰、散落的几粒咖啡豆……
她问我在哪儿,我说打工来着。
她说中午该下班了吧,我抬头一看墙上的表快12点了。
我说当然,把垃圾塞裤兜跳起来就跑了。去他妈的咖啡店,明天再说吧。
我到广场远远看见她在喷泉边坐着,马尾高高翘着,配着侧脸看起来清纯又爽利。绿色长外套遮住诱人的身材,侧头看几个小孩子玩耍。
她觉察到我过来,站起来对着我笑。
我有点尴尬,竟然有点像是第一次约会的紧张兮兮。抚平衬衫的褶皱,我从兜里一掏,是咖啡店的宣传单。我吞吐地向她解释这是我打工那一家,她笑得很开心并承诺回去坐坐。看她认真的小模样,我想我明天得硬着头皮再去了。
手插着裤兜耍酷,发现她期待地看着我……
我张张嘴,只好把玫瑰花掏出来。她很惊喜地说这时她最喜欢的花儿了。又叮嘱我下次记得别放兜里不然花儿都压坏了。我没敢说这本来就是坏的……上帝原谅我。
心虚的缘故,我老老实实坐在喷泉边听她细声细语欢快地说着最近的事情,心里感觉很奇妙。没有敞篷跑车、大捧玫瑰花、高雅的法国餐厅,她真的很不一样。说实话我觉得她那件长外套挺土的,把她的身材都遮住了,魅力打折了五分。不过,她真的很不错。
爱丽丝知道我打工的诀窍,她可是从高中就开始勤工俭学了。说实话我实在没想到我这个曾经的花花公子竟然能和这么个“朴素”的女朋友交往这么长时间,她实在温柔又漂亮,我离不开她,而她改掉了我花钱大手大脚的臭毛病,后者确实正是我所需要的。
当我顺利大学毕业找到一份工作,我向她求婚了。我什么都给不了她,除了一颗爱她的火热的心。
她断断续续跟我说过她家里的情况。父母早年离异,父亲很多年没有联系,就跟没有似的。母亲离婚两年后再婚,生了个孩子送她进大学。她就没再回过家。
我们的婚礼是旅行婚礼,只邮件通知了同学和她父母,就坐着火车横穿了几个州度蜜月去了。
好啊我的废话确实有点多。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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