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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夭(综传说)-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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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看的。这样一个鬼,她显了形之后,应该是人人都能看见的,怎么武林高手却什么也看不到、听不见?
要么就是,这人天生没有灵窍,所以不论是灵气、鬼气、还是阴气,他都看不见。要么就是,这人是至阳之体,且是童子之身,元阳太足了,屏蔽了所有的阴气,自然就看不见。
武林高手资质挺好,普通习武都能练出来灵气,自然不会是第一种情况。没灵窍的人跟天生灵体一样少见,都是应运而生,出现了就对照一些特别的意义。所以,他只能是第二种了。毓夙顿时有点想问问武林高的生辰八字,还有他出生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异象。
还没开口,那边包拯和女鬼忽然吵起来了。女鬼本来正叙述当年案情,似乎是包拯对其中一个细节有点疑惑,就提了出来,女鬼顿时不满了,叫道:“那仙枕是我家传之宝,其中神效妙不可言,我怎会记得有差?世间自有神灵,有仙枕遗落凡间,又有什么稀罕!”
第一百零二章 丢失的宝贝
毓夙刚才走神了;不知道前情,黄桥小仙自动自觉地凑过来解说:“那女鬼说;谋害她的是她的新婚夫婿,乃是招赘的上门女婿。那女婿是为了她家的一只仙枕才要害她;还害了她全家,那仙枕是神仙遗落的宝贝,睡在上头;能梦入极乐世界。”
点了点头;毓夙接着听包拯跟女鬼据理力争,表示他认为女鬼的丈夫肯定不会只因为一个能让人做梦的枕头就害她全家;必定还有其他原因。女鬼却觉得包拯蔑视了她家传家宝;十分气愤,一再强调仙枕的神奇;把包拯烦得不耐。
这一人一鬼争执不下,旁观的人也觉得挺没劲的。八卦说到了一半,主扒的楼主歪楼,底下跟帖的自然会不满,只不过此时民风含蓄,又都是真身上阵,不好意思说,只能听着。
毓夙就又走神,眼光扫到武林高手。不知他现在是什么感受,看着包拯一个人在演独角戏似的对着空气吵架,估计又诡异又好笑吧。
正想着,毓夙猛然间发觉,他刚才觉得不对的地方,并不是武林高手一直皱眉这么一件小事。他的观察力并不强,怎么会注意到一个不熟悉的人的表情?他刚才想到的分明是——狐狸跟着包拯出去了,怎么现在它却没跟着包拯他们一起回来?狐狸去了哪里?
刚想到狐狸,就听见了狐狸的声音。一声惨叫从远处传来,毓夙心里一惊,连忙蹿出门去,冲着发出声音的方向直奔过去,黄桥小仙缀在他后头,毓夙扭头说:“你回去守着!别跟上来!我自己去瞧瞧就可以了,这里还没有能伤得了我的人!”
也不管黄桥小仙到底回去了没有,毓夙只管往前去。出了那鬼屋,毓夙就架起了云,速度这就一下提升上来了,眨眼间就到了狐狸发出惨叫声的地方。
可那地方却空无一人,毓夙降落在地上,四下瞧瞧,也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血迹,只有残存的阵法,看痕迹,阵法是刚刚被破坏掉的,看来之前有人在这里破阵。
是狐狸在破阵吗?它破了阵又叫什么?还是说,它被阵法传送走了?
毓夙小心翼翼地踏入残阵的范围之中,这阵法被破坏得很彻底,威力基本上荡然无存,也不必担心被阵法困住或者伤害。而这个阵法不算特别高级,但也决不是低级的三才阵、四象阵之类烂大街卖阵盘的阵法,破解起来还有点难度,估计狐狸没那个水平。
那……难道是有过路的高人在这里破阵,狐狸窥视人家,被人家发现了,所以抓走?
但这附近也没有打斗的痕迹,难道这高人已经高到一招秒杀狐狸的地步了?
毓夙有点担心了。狐狸就算没什么大本事,却也是修行正道,多年磨练,历经天劫才成就的道行,如果去登记一下,最少也是地境初阶,说不定还能到地境中阶。这样的修为,除非是天境高手,才能对它构成压制性的优势。而要秒杀狐狸,那就起码得是毓夙这种程度的修为,还不能像毓夙这样空有道行,法术手段也得给力才行。
而且,就算能拿下狐狸,谁会那么蛮不讲理,直接见了就出手,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呀。毕竟狐狸不是普通的狐精,而是正儿八经已经成仙了狐妖,总有几分面子吧。
非人类的修行者,走正道的一般修行艰难,但成就稳固,日后能得证正果,这样的是“妖怪”;而走歪门邪道的“精怪”,或许一两百年就足够化作人形,但这辈子也止步于此。像狐狸这样的,哪怕它还没成仙,只是个妖,也是有些地位的。娲皇圣人就是妖族出身,谁敢因为“妖”这个字鄙视妖修,千万别给那位小心眼爱面子的娘娘知道。
更何况,狐狸现在已经渡过天劫,虽然没登记,也算是修行大成,得了正果,以后就算不去天庭,在凡间做散仙,也是很有脸的,连福德正神和阴司冥官都要叫一声“上仙”,普通的修行者,就算打得过狐狸,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谋害一个正儿八经的散仙。
又瞧了一圈,地上没有血迹,也没有毛发,看来狐狸就算是落到了别人手里,也是毫发无损地落到了别人手里,毓夙暂时放下了心。只是活不见狐狸,死不见死狐狸,这算是怎么回事?总还得找到点线索,起码得对得起狐狸的英灵未远吧。(狐狸:我还没死呢……)
毓夙在阵中走着,摇头叹气,然后,他忽然觉得脚下一空,顿时下意识地叫了一声。
然后他就知道,狐狸的那声惨叫是怎么来的了。敢情是自己掉进坑里了。
可这平地上怎么会忽然出现坑?这坑不算特别深,毓夙落在地上,抬头望了一眼,洞口离他站着的地方大概十几丈远,以他的本事,想再跳上去一点也不难,但就是不知道坑口上有没有什么禁制,比如说,只能让人从那儿往下掉,不让人从那儿出去。
再说了,既然都掉下来了,总得瞧瞧这是个什么地方吧?毓夙又看了一眼那洞口,低下头开始寻找去路。狐狸刚才也掉下来了,这里应该有它的脚印,先撵上去跟它汇合再说。
坑底的道路四通八达,到处都是地道,毓夙怀疑,这工程不是人建造的,好几处拐弯的地方挖得都不符合工程力学,然而这地道却好好地没有坍塌,可见支撑着土壁的有非人类的力量。毓夙用了个寻人的符咒,这才找出了要走的路径,不然肯定要迷失在这地道里。
跟着寻人咒指引的方向走了一会儿,毓夙就听见前方似乎有兵刃相交的声音,好像是什么人在打斗。他连忙加快速度,继续朝前,声音更加清晰,就听出来那些叮叮当当的击打声应该是金属和别的什么锐利物品交击产生的。毓夙觉得,那很像是刀叉敲在瓷盘上的声音。
又往前走,绕过了一个拐角之后,眼前忽然间豁然开朗,一片空旷宽大的地下大厅突兀地出现在眼前。大厅四周的土壁上插满了火把,忽然出现的光虽然不至于让毓夙瞬间目不能视,但也晃了他眼睛一下,然后他才注意到那两个正在厅中打斗的人影。
说是两个人影,其实也并不完全对。其中一个自然是活生生的人,可另外一个……
毓夙皱了皱眉,他还从未见过这种……东西。说是鬼吧,他又是有实体的,不然也不能这么乒乒乓乓地和赵黑虎打;说是活物吧,可这半透明的身体……难道是玻璃制品?
赵黑虎手里握着那把从武林高手那里“借”来的巨阙剑,跟那个玻璃人打得热火朝天。玻璃人虽然看起来不太像人,但似乎并不会使什么法术、妖术,一招一式也都是凡人之中的武者会使出来的,毓夙瞧了一阵,他身手还挺不错,赵黑虎打得并不轻松。
而狐狸站在大厅角落里,两只眼看着那两人打斗,一点上去帮忙的意思也没有。看见了毓夙,狐狸连忙摇手打招呼,扬声叫:“大人!大人!你从旁侧绕到我这里来么!”
毓夙依狐狸的话,绕到了它身边,还没站住,狐狸就小声说:“这个赵黑虎好生可恶!我方才怕他打不过那妖物,想出手帮他一帮,就算我法术不济,总比他一介凡人要强,可这赵黑虎不识抬举,竟然还嫌我扰着他和那妖物单打独斗!哼!大人也不要管他!”
他这又是解释又是告状的,毓夙听得好笑。他们一行人跟这个赵黑虎才刚刚认识,而且一路上赵黑虎屡屡挑衅包拯,毓夙又对他有点不能言明的猜忌,自然对这人没有好感,狐狸完全不必担心毓夙因为它对赵黑虎袖手旁观而觉得不高兴,毓夙很无所谓。
拍了拍狐狸的胳膊,毓夙说:“那你怎么跟着他出来了?你不是跟包拯他们一道?”
狐狸看了毓夙一眼,低头说:“若我说是担心这莽夫的生死——想必毓先生不会信的。我便说实话吧。我有一样家传的宝贝,早年被住在这里的一个妖怪借去了,如今正好路过此地,我想将那家传宝讨要回来,便趁此机会走了这一趟。却没想到……”
它抬头环视周围,撇着嘴说:“却没想到,那蚯蚓精死了多年,连挖的洞都不知被什么人占去了。我那家传的宝贝,想必是要不回来了。”
毓夙听到后头,抓住了一个词:“被什么人占了?也就是说,这底下的隧道,现在还是有主的,并不是废弃的?那主人家……现在在哪里呢?我们擅自进来,不会得罪人吧?”
狐狸听了,就笑嘻嘻地摇了摇手:“大人太过小心了。龟缩在这穷乡僻壤的妖怪,怎可能是什么厉害的大妖怪?别说它此刻不在家,就算它在家,我们要进来逛逛,它又怎么敢阻拦?若是遇上那性子滑溜的,说不定还要将洞府奉上,以求能在大人身边伺候呢。”
毓夙笑了笑,又问:“你那家传的宝贝是什么?要是珍贵的物件,可得好好找找。”
狐狸摆了摆手说:“不是什么珍贵物件,只是一个枕头。睡在上头就能梦见仙境,别的也没什么用处,只不过是家传的宝贝,敝帚自珍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上一章写到阳气的问题,我今天自己看上一章内容的时候,忽然想到一个梗
有一天早晨,猫兄和白五爷从一个屋里走出来,其他人都用暧昧的眼光看着他俩,猫兄十分正直的说:你们表这么猥琐,我和白兄只是联床夜话,共叙兄弟情谊……
话音未落,忽然从外面闯进来一个人,挥刀就要砍包三黑!猫兄一马当先,大喝一声“歹徒尔敢!”拦在了包三黑身前保护他。
其他人面面相觑,白五爷恨不得钻个洞到地底下……
因为,那个人从猫兄的身体上直接穿了过去……
这个梗有几个人看懂了?捂嘴笑
看懂了就说明你的猥琐程度真是不低呢……扭头
第一百零三章 怎么会是你
仙枕?毓夙有点惊讶了。他刚才听那个女鬼说;她家有个宝贝仙枕,能梦入极乐世界;转头就听狐狸说,那枕头是它家家传的宝贝;难道说,女鬼家的枕头其实是从狐狸那里得来的?女鬼的父亲,或者祖父;和这里原本住着的妖怪有什么关系?
看来果然如包拯刚才所说;女鬼家里的巨变,她丈夫的背叛和谋害;并不简单啊。只是为了钱财;上门女婿就是以后的当家人,完全可以缓缓图之;何必手上沾血呢?软刀子杀人的办法多得是。除非,那个女婿有什么原因,比如深仇大恨,促使他谋害女鬼全家。
那这女婿是人的可能性也不高啊。毓夙看了看还在打斗的两人,又看了看周围长燃不灭的火把,他觉得,那个“女婿”现在还住在这里的几率,是很高的。
至于说女鬼家里和妖怪到底有什么关系,毓夙虽然有点好奇,但也不是一定想知道,他现在更想知道的是,他们该怎么出去。毓夙进来的时候就糊里糊涂,根本不记得路。
戳了戳狐狸,毓夙问:“你和原本住在此地的妖怪相熟吗?除了知道它是个蚯蚓精,你还知道些什么?比如,这里头的道路是怎么排布的,你知道吗?”
狐狸“嗤”地笑了一声:“大人,那蚯蚓精就只是个精怪而已,当年若不是我年纪小,法力低微,怎会让它将我家的宝贝借去……它并不懂什么奇门八卦,也不会阵法,挖这些地洞都是随便挖的,反正它是蚯蚓么,要脱出去的时候,朝上开洞就是了。”
说着,狐狸也环视四周,有点疑惑地说:“倒是这后来住进来的妖怪,有些奇怪……它既然能将这破地方修整得略能入眼,想必有点本事,又为什么非得屈就此处……”
毓夙拍怕狐狸:“想那么多干什么?说不定人家就是懒,或者有收藏战利品的习惯,各人有各人的爱好嘛。与其想这个,还不如想想怎么出去。咱们又不知道路径。”
狐狸有点诧异地说:“何必知道路径?直接打破上头穹顶,不就出去了?”
毓夙一时语塞。他习惯性地先考虑破坏性小的方法,他总觉得,这毕竟是别人家,自己贸然闯入已经是很失礼的行为了,再大肆破坏,那就跟强盗差不多了。
可是,这世界奉行的规则是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大爱即无情,一视同仁的结果就是物竞天择,强者为尊。现在别说他在这里打洞出去,就算他把这地方砸个稀巴烂,估计就像狐狸说的那样,这里的主人可能还会觉得很荣幸。毓夙不习惯也不喜欢这种感觉。
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当你处于强势的一方时,自然会觉得肆意而为很爽。但如果你是弱势的一方,那就不怎么愉快了。毓夙穿越之后其实长期处于弱势,特别是被赵朗逼着结婚之后,更是厌恶强权暴力,这时候听到狐狸这么漫不经心的提议,就不由得皱了皱眉。
狐狸挺会察言观色,毓夙一皱眉,它连忙小心地问:“怎么?大人觉得不妥?那……那咱们也可以慢慢地找出去的路径……或是……或是可以用些符咒指路……”
说着,它忽然灵机一动说:“大人可以用个寻人的符咒,就寻包三郎。他此时在那鬼宅之中,咱们便可以跟着那符咒回到那鬼宅了。”
这法子果然聪明,毓夙心中烦闷稍解,点了点头,夸奖狐狸:“好法子!只是——”
他话音一转:“只是,你既然能想到这样的好办法,为何刚开始的时候要懒省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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