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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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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这个眼中波澜不兴,眸色淡淡的少女,为何在那样花样年华之际,写出如此颓唐之语。
那绝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淡淡的语句,说出感情中浓烈的绝望。
这才是最大的哀伤。
林夏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八点了,两人出来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后面不远处,小时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
这是靳夜的命令。
如果他不在她身边,那她无论去哪里,都不能离开小时的视线。
对靳夜的话,小时贯彻落实的叫个彻底。
跺了跺脚,林夏有些怀念家里温暖的暖气了。
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宋信终究还是心疼她,开口道:“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林夏点了点头,两人往回走。
“对了,忘了问你,你现在住在哪里呢,有空我过去找你。”
宋信的脚步顿了顿,才道:“我现在住的地方不定,因为公事的原因,经常到处跑,所以还是我有时间就过来找你吧,也便宜。”
林夏也不过是随口一问,听他这么说,也不再多提,转身说起容城的谢郗彤几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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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句话,觉得写的很不错,借用过来做广告词:《林夏的重生日子》最新武侠玄幻言情校园总裁高干混搭风,你值得拥有!哈哈,是不是很霸气,所以,大家都快快到我的碗里来吧!嘎嘎
正文 239 如果
“我到了,你要不要进来坐坐?”两人站在离公寓不远处的路口前,林夏邀请道。
宋信摇了摇头,“下次吧,我还有点事儿。”
“行,那我就不留你了,我的手机号你有么,要记一个么?”
“我有。”宋信简短道,“你快进去吧,外头冷。”
说完,一股寒流吹来,林夏打了个哆嗦,“要不你和我一起进去吧,喝杯热茶再走。”
“真不用了,林伯还在那边等我呢。”宋信指了指离岔路口不远处的一辆黑色的轿车。
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只见车窗缓缓的被摇下来,露出了林伯那张熟悉的脸。
在异国他乡看到熟人,林夏显然很高兴,“林伯来了,你怎么不早点说,我都没有过去和他打招呼,多失礼。”
宋信笑了笑,“没事的,下次再一次吃个饭吧,你很久没尝到林伯的手艺了吧。”
“正是呢,你这么一说,我口水都流出来了。”见他若无其事的样子,林夏也不再提刚才的事情,两人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般。
宋信勾了勾唇角,伸出右手,正欲揉了揉她的发丝,却不过摸到了毛绒绒的帽子。
心里微微有几分失落,“你快进去吧,我也要走了。”
“嗯,有时间再联络。”林夏说着,又寒暄了两句,到底受不过那个寒,和小时一起进了屋子。
门被打开了,泻出橘黄色的光泽,渡在她的身上。
直到门再次被关上,宋信才发现,原来她从不曾回头过。
她一直没回头,所以。一直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原地,从未离开。
若今昔一别,一别永年,苍山负雪,浮生尽歇 。
“少爷,时间不早了,您身上还有伤,咱们还是早点回去吧。林小姐还会在这里住半年,等您伤好了。再过来看,也不迟。”林伯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低声恭敬道。眼里却含着一丝的担忧。
宋信转过头,眼里已经没了林夏熟悉的温柔如水,只剩冷漠和锐利。
慢慢转过了身子,他眉心微蹙。
冬天,还真是不利于伤口的复合。
两人往车那边走去。林伯拉开了车,道:“少爷,您小心点。上次伤口还没好,遇到林小姐您有怒极攻心,让伤口更严重了。这还没恢复妥当,您又”
“林伯。”宋信靠坐在车上。睁开眼缓缓道。
他什么都没说,但林伯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林夏,是他的逆鳞。林伯知道。
见他不再继续,宋信方蹙眉缓缓道:“开车。”
“少爷,B市那边听说家里面的生意二老爷都交给大少爷和二少爷了,您现在还不赶回去,只怕日后家里的生意都被他们两兄弟把持了。”林伯很担忧。
大老爷虽然是个有心的。却敌不住老太爷偏心老二。大太太虽说有点手段,却也不过是小把戏。在他们这些在商场上看多了人的眼中,不过是过家家。
宋信一生下来就被扔到容城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虽说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少爷不受京中局势的干扰,也没有被二老爷他们养成纨绔,但因为离开京城时间太长,那边的什么信息都不知道。
宋信勾了勾嘴角,淡淡道:“宋钰也不过这么点本书,他以为这是古代皇位的继承么,居然还搞暗杀这一套。”
语气轻柔,却很是不屑。
“宋徽知道他弟弟干了什么好事么?”
“我们留在家里的人传信过来,没见宋徽这段时间做什么,应该是不知道。”想到那边传来的信,林伯有些嘲讽道,“估计是这两兄弟年纪大了,弟弟有些不忿哥哥压在上头,所以自作主张了。”
宋信闭着眸子,微带讽刺,“就让他们在国内小打小闹吧,咱们在一旁隔岸观火。”
说道这里,他微微顿了顿,“公司这边的事上正轨了么?”这问的却是司机旁边穿普通黑色西装的男子。
“一切都上了轨道,您真的不盯着看?”
宋信挥了挥手,带着一股上位者的气势,“不用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黑衣人眸色微闪,似有水光,嘴唇微微蠕动,却还没不发一言,只是眼神更坚定。
宋信看在眼里,勾了勾唇角。
他学的是御人之术,若是这些人都驾驭不了,如何于国内的那些老狐狸拼。
“宋钰的那些手段都上不了台面,行事太过小家子气,不足为患,至于宋徽么”说道这里,他停了下来,似乎在思索。
“宋徽也不足为惧,听说他被路家的小姑娘迷的神魂颠倒,已经与秦家大小姐秦映雨闹翻了,眼下正焦头烂额呢。”
“路家?哪个路家?”他们宋家认识这么一号人么?
见宋信一脸疑惑,林伯忙道:“这路家原不过是下面二线城市的一个小家族,家里也算过得去,不过是那时候二太太出了点事,正好被路家的人救了,所以这路家也算是攀上了咱们宋家。”
听林伯这么一提醒,宋信的脑中立刻想到了几张照片,“哦,原来是她,就是那个头发短短,长相还算清秀的女生?我记得,是叫路容来着吧。”
虽然咱和夏夏比较熟,但是那姑娘确实比夏夏好看多了,少爷啊,您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么?
林伯心中腹诽,嘴上却道:“是啊,您当时还说这名儿好,叫鹿茸呢。”
知道是谁了,宋信眼里闪过一丝漫不经心,“既然我的好哥哥这么喜欢这个女孩,咱们何不帮帮他们。”
听了宋信这话,林伯眼里闪过一丝忧虑。
医生说他要静养,不能思虑过重,可现在事情正多,怎么才能让少爷不想呢。
林伯想了想。好容易想到一条,“少爷,咱们这边的事还没处理完呢,何不暂时按兵不动,等这里抽出时间,再对付他们也不迟。再说,他们哪里用的着少爷出手。依我看,不等少爷动手,他们就自己内讧了,钰少爷可不是愿意屈居人下的主。上次居然主动招惹林姑娘”
“你说什么?”他的话还没说完,宋信就猛的睁开了眼睛。
平素波光潋滟的眸子里闪现寒光,“他去招惹夏夏了。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
因为当时您正危在旦夕,好不容易才抢回了一条命,我哪里敢将这事儿告诉您。这话林伯不敢说,只得简单道,“当时珏少爷好像看上了林姑娘。不过简单的试探了一番,就别靳家派来的人给保护的死死的。再后来,靳家就安排林姑娘到了美国。当时我们的人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想来”
那个时候,靳家四少爷就已经看上了林姑娘。
接下来的话林伯没有说,宋信也明白。
靳家家世不菲。靳轩和靳夜因为年龄相差极大,自靳熙去后,靳轩是兄长。更是父亲,所以兄弟俩感情极好。
难怪靳家这么容易就让夏夏进门了,想必这其中靳轩也出了不少力。
想到林夏,宋信眸色微微黯淡。
若是靳家像他们家一样,亦或者宋家和靳家相似。那他何必殚精竭虑,自在无为的日子岂不是更好。
宋信闭上了眼睛。
可惜他不能。
他不去争不去抢。那他的结局,还不如一个普通人。
这就是宋家,最残忍的教育方式,让宋家一直凌驾于四大家族之上。每一任的的宋家家主,都是才惊绝艳之辈。
却也是,孤独终老之人。
若他只是游信,只是她口中的阿信,那该多好。
“在想什么呢?”
少女清浅的声音中带着沉郁的叹息,“清风朗月,辄思玄度。”
在这么好的天气里,你在想什么呢?
常常思念,她回答,在最好的天气里。
思念某个人。
可惜,时光不能倒流。
宋信看着窗外的风雪,静静想到。
如果他只是阿信,如果当年他勇敢一点,少想一点,如果他说出了一切,让两人一起面对现在的种种,让她成为他所有的动力和源泉。
那么,现在的他,会不会轻松一点。
这个念头一闪而逝,就被他抛到了脑后。
世上没有如果,而他,也舍不得。
舍不得她卷入这一堆烦恼之中,舍不得看到她沉静的脸上浮起忧愁。
她就是她,一直是他画上的那个少女,一直有着云淡风轻的笑容,像一股清浅的风,刻在他的心上。
“去刘医生那里。”心上有了湿濡的感觉,宋信淡淡的转过看着街景的头,吩咐道。
车窗,缓缓升起。
却说林夏回到家,发现靳夜居然在沙发上看电视剧,不由有些好奇。
要知道,他宁愿看财经杂志,也不看这种他嘴里“弱智的电视剧”。
“真是稀奇,你怎么看起这个来了。”林夏一边脱了外套,递给身后的小时,一边问道。
自她进门,靳夜所有心神就都在她的身上,哪里还注意到看得什么。此时听她这么一说,这才发现电视上播放的居然是什么《绝望主妇》。
靳夜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耳朵,转移话题道:“你回来了。”
呃,这话这么像是丈夫归家,妻子迎接他时候说的。
林夏心里闪过一丝怪异的感觉,在他身边坐下,“不是说最近很忙么,今天怎么有时间过来?”
他会说他打电话回家,听到劳拉说宋信来找她了,所以巴巴的赶回来的么?
不会。
所以靳夜很淡定的看着电视屏幕,简洁道:“嗯,事情处理完了,有了时间,过来看看你。”
正文 240 等更的日子
虽然感觉怪怪的,不过林夏也没有在意,现在她快饿死了。
平时都是六点左右吃饭,今天阿信过来了,又提出要附近四处走走。
想着两人一年多没有见面了,自然是有些话要说的,也就没有多想。
反正就在附近,也不会花太长时间。
现在把人一送走,事情一说清楚,简直就是松了一口气,顿时就感觉到饿了。
“劳拉,快快做饭,我好饿啊。”
“诶,请等等,马上就好了。”厨房里传来劳拉的声音。
和她说起了网络上和写书过程中的一些趣事。
“清姐昨天还和我说,她们杂志社现在正热火朝天的忙着呢。我的新书第一期正加紧刊印,打算在开学之前上市。”
“是嘛,你的最新大作我还没有拜读呢,今晚上一定要好好看一看。”
林夏白了他一眼,“你就挖苦我吧,什么大作。我辛辛苦苦写一年,还没有你一个晚上挣的钱多,说起来真是让人心寒。”
将她揽入怀中,靳夜笑道:“你不是写书的么,怎么还会看不透。你成功与否只能和从前的自己比,和别人比总归是意难平的。照你这个说法,人家白领辛辛苦苦工作十年,还没有你随随便便写两本书,没有明星轻轻松松拍两个广告挣的钱多呢。”
“哼,虽然是知道,但是就像你说的,难免意不平嘛,还不许人家发牢骚一下。”
“行,你说行自然就行。”见她神情毫不作伪,靳夜心里那丁点儿不自在也都散去了,捏了捏她的小鼻子,笑道。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很温馨。
本来就不早了,因为宋信突然造访。林夏连晚饭都没有吃。
现在她回来,劳拉把晚餐简单热了一下,和靳夜用了晚饭,两人便上楼回了书房里。
因为上一世的关系,她特别喜欢晚上上网,也喜欢晚上写东西。
总觉得在万籁俱寂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是最有灵性和感觉的。
若不是熬夜对身体不好,有时候灵感来了,写着写着,她估计自己能写一晚上。
在空间的时候,那里空气极好。又没有人吵闹,也不用担心谁来打扰她。
在里面她就是吃了码字,累了就睡。睡了起来还是码字。
心无旁骛的投入进去,所以《锦绣》可是说是她最用心的一部作品。
刚开始的几部作品太过稚嫩,尤其是当时头上紧悬的对未来的恐惧和不甘,让她丝毫不敢松懈下来。
她步步紧逼自己,熬夜读书写文,从一个乡村小女孩,到现在在异国他乡求学,面对众多权贵侃侃而谈。淡定从容的自己,中间付出了多少时间和汗水,林夏自己读不清楚了。
只是有时候回头想想。总有些不敢置信,自己真的就这么熬过来了?不再是那个在小公寓中混吃等死,总是有一堆破事的普通人林夏了?
“大作家。我来看看你的文章。最近怎么转型了,以后都不写实体了?”两人在各自的书桌后坐定,靳夜一遍翻看着网页,一遍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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