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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要你负责-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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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用安全得方式给了她最大的快乐,可是他自己根本就未得纾解。她在极致地流泪,他却在独自忍受。
“你?”秦筝忍不住轻声问。
“好了,睡吧”碧笙抱紧秦筝,轻轻说,“我OK了。”
他压抑着喘息抱紧她,掌心轻轻摩挲她的发,再没有之前的激烈,只像是哄着小小的孩子,让她安然入眠。
秦筝却如何能睡得着?眼泪更是控制不住,一颗一颗,无声滑下面颊。
他的心跳贴着她左边脊背,怦咚、怦咚。哪里是OK了,他分明还在激昂,他分明心跳如雷!
从十六岁他第一次撬开她的房门,小兽一样强占了她的身子,这十年来没有一次他不是贪婪狂狷的,每一次似乎都要不够她,非要将她缠磨得筋疲力尽才肯放她走。可是这一次,他不但没有真的进来,甚至还努力压抑着他自己,违心地说自己“好了”,然后只一心想安抚她睡去
傻瓜,大傻瓜!
他说他好了,可是他分明身如炭火。他想要她,他抵在她身后的灼热根本就自有意志地在叫嚣着,在颤抖着想要找到入口
秦筝闭上眼睛,将双手向后伸去微凉的指尖握住灼热的昂扬,就仿佛热铁淬火一般,几乎发出“刺啦”的声响来。她知道他登时便如木雕泥塑,僵直得不敢动,良久,当她的手指已经主动滑动起来,他才闷哼着含住她的耳珠:
“小猫,你”
秦筝再不说话,只是手指穿梭滑动。
他说她今晚受了药物的蛊惑,不是么?就当自己做了一场梦,就当自己犯下一场罪
为此,她愿意背负任何惩罚。就让她任性一次,行吗?。
这一夜,秦筝睡得很香,很沉。甚至梦见了当年的情景。那一年周家还没有出事,爸跟周伯父联手做成了一桩大生意,开心之下,秦周两家便一起出去玩。
他们两家一起去了市郊的碧水山庄。地如其名,那里真的是山色青奇、水汽空濛。一条碧水蜿蜒过小桥人家,一幢又一幢简朴的农家房前屋后花树缤纷,仿佛世外桃源。
秦筝一到了那里,便喜欢上。忍不住跟爸撒娇,“爸,当年您给妈盖了山上的房子;那您可不可以也给我在这里盖一座房子呀?我喜欢这里。”
周伯父就打趣道,“你爸给你妈妈盖房子,那是源于一个爱的承诺。秦筝长大了也要去找肯给你承诺的男孩子才行。让他在这里给你建一座房子。”
“哦。”秦筝脸红起来,忍不住眸光轻飘,掠过那时的周碧升的面颊去。
他却不知怎么生气了,紧抿着薄薄的嘴唇,如裁的长鬓刻入风里,转过头去不肯接下她的目光。
秦筝撅嘴,忍不住向周碧升做了个鬼脸,“碧升你在看什么?看那边洗衣服的小村姑么?”
其实秦筝对乡下姑娘真的没有一点歧视之心,只是看见周碧升的目光落在那溪水边穿粉红衣裳正在洗衣服的女孩身上,心里便不自在起来,仿佛不话里带刺地说他两句,就不甘心。
周碧升冷冷转头看她,“村姑怎么了?村姑可不心里只想着找男人!”
爸和周伯父、周伯母都笑了。大姐周碧云笑着一边一个搂住他们俩,“哎呀你们两个小冤家,有完没完啊?到哪儿你们都吵,吵了这么多年还没吵够?”
“谁稀罕跟他(她)吵!”她跟碧升竟然异口同声说出来。
大家又都笑成了一团。
秦筝面上挂不住,一扭身自己跑开去。爸跟周伯父、周伯母进了事先租好的农家房舍去,周碧云自己拿着个相机四处去拍照。
秦筝自己气呼呼蹲在树下,看清水潺潺,绕过村郭去。
头顶柳树新发芽,嫩绿的柳枝像少女柔嫩的长发,轻轻垂下,随着微风,一荡一荡扫着秦筝的面颊。秦筝莫名地想要流眼泪。
讨厌死碧升了,真讨厌!
正自言自语着,面前忽然伸过一只手掌来,掌心托着黑红色一小坠一小坠的东西。有嫣红的汁水染红了那掌心。
“讨厌我?真没良心,亏我还爬树给你去采桑葚。”
秦筝就也忘了刚才的不快,扬起眉梢望碧升,“这是桑葚?桑树上长的?好吃么?”
碧升笑,伸手拈了一个直接塞进秦筝唇里去。
一股酸甜清冽的滋味入了唇,秦筝几乎叫起来,“真好吃!”
却见眼前的少年面颊红了起来,一层一层的胭脂色柔曼泛开,就像是他掌心染满的桑葚汁水。白衣绿柳、黑发清眸,少年面上的红晕越发夺目。
秦筝这才意识到,他方才直接用手指拈了桑葚送入她唇里来,她刚刚只顾着吮那汁水,竟然连他指尖一同吮过
他的手指竟然还停留在她唇上,双眸凝着她,像是着了什么疯魔。
后来,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呢?秦筝记得唇里还含着桑葚的清香跟他坐在一株樱花下聊天,聊着聊着她睡着了。
有醺然春风吹过她面颊,她闻见了青涩的柳气花香。就像,那个少年身上的气息。
然后,轻轻、软软地,唇上便有淡淡的触觉滑过,像是樱花瓣飘过。
秦筝流着泪坐起身来,窗子上已经染了晨光的青色。一直以为他给她的第一个吻,是在一中医务室里那一次,他带着暴戾与惩罚,那样狠狠地吻了她。
其实心里曾经不无遗憾,总觉得初吻应该是一个美好的记忆,那天却被他咬得好疼。
原来竟然是自己错了,竟然是自己刻意压制着当年的记忆,他们的初吻原来早就发生过,是在碧水山庄的樱花之下。
那天春意深浓、天清水碧。白衣的少年明眸皓齿、长鬓如裁。
他吻她,若樱花飘落。
秦筝回眸去望身畔,碧笙还睡着。恬静的睡颜像是孩子,红唇轻抿,长长睫毛轻垂下来,像是蝴蝶轻栖。
秦筝含着泪印下唇去吻他。带着轻颤,含着泪水的滋味,轻易打开他的唇瓣,将舌尖主动深入他的口中去。
丝滑辗转,水润温暖。她甚至能感受到他唇上每一条纹理,有微微的干涩,被她的唇给润泽,渐渐柔滑丰盈而起,像是雨水灌溉之下的花瓣。
用花瓣来形容一个男人的唇,是不是有点不对劲?可是谁让他就是这样好看,谁让他该死地比许多女孩子都好看!
她的唇颤抖着离开他的唇,滑下他的下颌。下颌处有小小的凹陷,让她在那里流连不已。再向下,吻上他悸动的喉结。
碧笙是个善于掩藏自己的男人,平素看他,总像个黑豹似的玩儿深沉。但是她却总能窥破他对她的渴望。只要他望着她,甚至都不用眼神灼热起来,只需她看见他喉结上下滚动,她便明白,他想要她了
有一次是班级同学的聚会。一大帮少男少女挤在饭店的大房间里,吃了火锅又喝酒。碧笙被灌了好多酒,可是他面上依旧白白的,看不出醉意。
他走到走廊里去,站在落地窗前的窗帘旁边。
她不放心他,走过去看他。他的眼波平静,面色平静,但是她看见他喉结的上下滚动。那天她也是微醉,面颊如桃,薄衬衣胸前还被撒了酒,勾勒出胸尖的轮廓
她醉着走到他面前去,将落地的大窗帘拉起来,包绕住他们的身子。
他那天站着要了她,那样放肆,那样不羁。尽管隔着窗帘还有人不断走过,他竟然就放肆地在她身子里深深冲击
那会儿之前他们还在吵架。就因为碧笙心里不痛快才被同学灌醉了酒,她也是因为要在他面前撑起面子来所以才来者不拒一对小醉猫,就那样忘了之前的生气,只顾着在对方身上留下独属于自己的烙印,一生都不许毁去的烙印。
秦筝吻着碧笙的颈子,泪水控制不住地滑下,沿着他的喉结向下。流去,像是小小的泉流。
碧笙深深呼吸着抱住秦筝,“怎么了?”
秦筝“啪”地打在碧笙肩膀上,“你别管,继续睡!”
她伸出小巧的舌尖,从他锁骨中间的浅窝向下滑去,挑起他小小的胸凸。男人的胸尖跟女人大有不同,碧笙的胸尖旁边还有两根长长的毛毛,又粗又硬的毛发,尽管打着弧度,却依然不屈不挠的样子,像极了这个顽固男人的本性。
秦筝忍不住去咬他的胸尖,再用舌尖卷住那两根毛毛,戏弄流连。
碧笙闷声喘息,像是蓄势待发的豹子。秦筝却不许他动,甚至不许他睁开眼睛。
碧笙只能沙哑地低吼,“该死的,我这样还能睡得着么?我要是还能睡得着,我还是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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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舍不得停下这种感觉,所以明天继续甜蜜。会去看金字塔~~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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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笙被秦筝地舌尖勾弄得喘息如狂,秦筝还打他,要他继续睡。碧笙一个耸身翻转过来,将秦筝置于身。下,在青蓝晨光里眯起眼睛望着面色绯红、双瞳晶亮的秦筝,“你这样我还能睡得着么?我要是还能睡得着,我还是不是男人!”
秦筝笑,淘气得像是餍足的猫咪。小小的舌尖轻轻舔过樱花一般的红唇,惹得碧笙浑身如火,深深吮住秦筝的舌尖,再不肯放开。
秦筝将手指穿入碧笙黑发之中去。那样黑那样直的发,带着桀骜,让她心醉又心悸。
碧笙喘息着将昂扬抵住秦筝的水润秘地,颤抖得几乎不能自已。
“坏蛋,你想让我死么”
秦筝红着脸握住他,带他缓缓进来。碧笙却自己停住,只在门边轻转。只有小小一个尖端的厮磨,让两个人都快乐地喘息,却又忍不住压抑地叹息。
致命的快乐。却也是致命的不满足啊
碧笙挣扎了良久,还是转身躺回去,抱紧秦筝,“小猫,我去洗个澡。待会儿带你去个地方。”
秦筝抱着被子,红唇咬住被角,不满足地在被子里滚来滚去。
要去哪里啊?什么地方这样重要,让他都舍得这样扔开她?
当秦筝看见碧笙租来的老吉普车便笑开。军绿的吉普车,上面是帆布的车顶,除了依旧骨架高大之外,整个车子已经旧得够严重。
“怎么样?”碧笙头戴磨得飞了边儿的牛仔帽,双手撑着车栏,笑眯眯望秦筝。
秦筝一声尖叫,当即便扑了上去,摸摸看看之后,兴冲冲打开车门爬进去坐好,用手拍着车门的钣金,“我爱死了这老吉普!我当年就梦醒着开这样的车子进大漠去撒野。金黄的大漠里,只有这样的老吉普才够味儿,而且军绿配大漠红日简直是最他。妈地绝配了!”
秦筝开心之下竟然蹦出脏字来。好在这里是埃及开罗,她知道自己这样用汉语说话没人能听得懂,所以可以放肆一下。
——更主要是因为,这种感觉真的是需要“他。妈”两字才能说出来呀,非此两字不能表达出那种惊喜和完美!
碧笙大笑,轰鸣着踩下油门去,军绿的旧吉普奔驰进大漠里去。
这才是他的秦筝,他一直都懂的。她根本就不是表面上那个看起来文弱乖巧的姑娘,她藏在骨子里的桀骜和叛逆,一旦遇到合适的引信,便会如瞬间被燃起窜上天空的焰火一般耀眼,美得火辣惊人。
大漠的风扯起秦筝的长发,秦筝看着青蓝的天空中渐渐漾起绯色的轻红,慢慢的,一点点从东方漫延起来,就像是春日里轻红的樱花花瓣。
秦筝叫起来,“你要带我去看金字塔,对不对?”
碧笙斜叼着雪茄,邪邪笑开。
秦筝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指着东边天际一点点漾起的红,大喊道,“要日出了!司机老哥,你快点!”
碧笙再轰下油门去,“没说的,老妹儿!”他一边邪佞大笑,一边腾出一只手来扯住秦筝,将一件大衣扔给她,“穿上!高原早晨的风大。”
秦筝能乖乖听话才怪,她不但没好好坐着,反倒站起身来,将帆布的车顶给掀开!
踩着座椅,将头从车顶伸出去,骨架高大的吉普车便成了拉风的跑车。秦筝站在埃及五千年的风里,忍不住将头发散开,高举着双手,仰天大喊,“埃及,我终于来了”
埃及,我终于来了。不止我一个人,还有他。
还好,还来得及。九天后他就将成为笛子的丈夫,成为笛子孩子的爸爸;不过还好,还来得及跟他一起来
那些曾经的梦想啊,当年觉得那样笃定和必然,以为轻轻一踏仿佛就能到达梦想的地方;长大了才知道,早一步或者晚一步,就是永远的错过。
幸好,她还来得及在他属于别人之前,跟他一起来到这里。
碧笙的老绿吉普轰鸣着开上吉萨高地的时候,已经有许多游客到了这里,东方面孔和西方面孔都有。他们攀上胡夫金字塔高大的石块上去,仰首望着东方,等待着太阳降临这个神奇之地。
古埃及最为崇敬太阳神,尊贵的法老王也被认为是太阳神的儿子,代替太阳神君临天下,来统治这块尼罗河流过的富庶国度。所以法老王的坟墓,三座最大的金字塔被建在吉萨高地上,站在最高的地方,在这块土地上最早迎接晨起的阳光。
秦筝也要逞强去爬金字塔巨大的石块,却被碧笙给拦住。碧笙将她安置在高地上,他自己拿了相机爬上石块上去,回身大声说,“你乖乖等在下面,我爬到上面去给你拍日出。”
秦筝裹着大衣,仰头望碧笙手脚灵活攀上金字塔巨大的石块上去。忍不住思绪翩飞:当年在碧水山庄,他攀上桑树去给她摘桑葚的时候,是不是也以这样的身姿?
巨大的金字塔,伟大的人类创举,碧笙的身影攀援而上,渐渐只剩下小蚂蚁一般小小的一点。
秦筝收回目光来,拢紧大衣,转头去面向高地上清洌吹来的风。
高地旁有一圈欧洲人坐在一起,边等日出边轮流唱着歌儿。秦筝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他们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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