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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要你负责-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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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地旁有一圈欧洲人坐在一起,边等日出边轮流唱着歌儿。秦筝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他们的歌声却触动了她的神经。
曾经,在听过张韶涵一首歌的时候,她曾经想过,要来到埃及,来到吉萨高原上当第一缕阳光披上肩头的时候,迎着风唱起来。
尽管不是新年,尽管不是新年第一缕阳光,可是这样与他相偕而来,是不是有可能是最后的一次机会?
秦筝垂下头去,藏住泪水。
是想唱给他听,此时却不能让他站在面前唱给他听。因为两人的身境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再也不是当年的他们。她只能唱给自己听,唱给流过吉萨高地的清风听,唱给埃及五千年的碧空大漠听,唱给——同一片天空之下的他的背影听
秦筝用手撩开缠住嘴唇的发丝,迎着埃及五千年的长风,轻声唱起:
“我要去看得最远的地方,和你手舞足蹈聊梦想。像从来没有失过望受过伤,还相信敢飞就有天空那样。”
“我要在看得最远的地方,披第一道曙光在肩膀。被泼过太冷的雨滴和雪花,更坚持微笑要暖得像太阳”
歌词的作者是姚若龙,当年很长一段时间里,秦筝分不清姚若龙与姚谦这两个填词大师谁是谁,又因为他们相近的外貌而将他们两个人混为一谈,以为他们根本就是一个人,一个是本名,一个是艺名。秦筝曾经一边戴着耳麦听歌,一边感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既能写出王菲的《我愿意》那样经典的歌词,又能写出《看得最远的地方》这样的歌词来的?
只能说是神来之笔,只能说是超越女子的细腻和悱恻。这样的男子活在古代就是颠倒众生的柳永和李后主。
后来终于分清了二姚不是一个人,这首歌词也深深地刻进了秦筝的心里去。
吉萨高地上的长风一丝丝吹进秦筝眼睛里去,惹出了她的眼泪。不,不,一定只是风的罪过,她真的没有想哭,真的
“你是第一个发现我,越面无表情越是心里难过。所以当我不肯落泪地颤抖,你会心疼的抱我在胸口”
“你比谁都还了解我,内心的渴望比表面来得多。所以当我跌断翅膀的时候,你不扶我但陪我学忍痛”
秦筝终于哭得再无法继续唱下去,蹲下来抱住自己的膝盖,任凭泪水肆意滂沱。
一直都勇敢地直面对他说放手,一直提醒说自己能放得下,直到此时此刻才明白,她要放开他,该有多么难
她若放开他,便不只是简单地放弃一段感情、放弃一个男人,她放弃的还有这辈子最珍视的承诺、这辈子从没想过的勇敢,还有她从小到大的这段成长岁月啊
他已经融入她的血脉,他跟她筋骨相连,他见证了她成长岁月的每一步脚印,他比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甚至比她自己还要了解她
她放弃的哪里仅仅是一个人?她要放弃的几乎就是自己啊
只有毁灭了自己,只有亲手擦掉记忆里的留痕,才能忘记他啊!
谈何容易,谈何容易!
她纵然强撑起勇气在他面前凛冽地说,可是谁明白她该有多疼?就像要活活凌迟自己,就像要将自己的大脑和四肢切碎!
有谁,能明白?
有谁啊
一定是吉萨高地的宽广,一定是三大金字塔的雄浑,一定是埃及五千年的神奇,才让她再也压抑不住心内的感情,才让她会这样失控地痛哭吧?
长风高地,金塔默默,反正没人会听得见她的哭声,反正没人认识她,反正没人会探究她在哭些什么,对不对?
秦筝将面颊藏进大衣里面去,抹净面上的泪水,然后再度放开自己的脸,仰首望高地上清蓝的天空,轻轻说,“埃及,我已经来过了。”
天空之上朝霞飞红,原来太阳已经升起。不管人世悲喜,不管春夏秋冬,太阳永远东升西落,重复着亘古永恒的节奏。
五千年的长空,五千年的日出,五千年的高地静默,五千年的
寂寂守候。
秦筝再转头去望高大的胡夫金字塔。
——却愣住。
映入她视野焦点的根本就不是那巨大的金字塔,而是碧笙的脸。不知他什么时候已经下了金字塔,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已经回到她身边来。
高地上的长风掩藏了他的脚步声,却不知,有没有将她的哭声和歌声也同样藏好?
秦筝局促起来,努力掀动嘴唇,却也只出了几声嗫嚅,“你,你拍到了?”
碧笙伸开双臂,一把将她抓进怀抱里去。
“抓进”,没错,就是抓进。就像猛禽飞扑而来,带着狠狠的力道,将她紧紧箍在怀里。
他在她耳畔低喃,“秦筝,我们不回去了,好不好?”
不回去了,好不好?将那些不相干的人和事全都抛下,将那些曾经的爱与恨全都忘记,只留下此情此景,只想要此时此刻。
——好不好?
秦筝好不容易停住的泪再度落下来,她抓紧碧笙的大衣,放声哭出来。
不回去了,还是——回不去了?
那些当初的白衣美好,那个樱花树下若有似无的轻吻。全都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
周家人的墓碑在山林秋风里冷硬矗立,爸躺在病床上不死不活。
碧笙啊,我们怎么还能回得去?
我们怎能就当那一切都没发生过?
爱是爱啊,可是爱却不能代替那些曾经做错的事情。不是因为爱,我们便可以自私地强留在彼此身边。
其实就算我离开你,就算我不能在你身边守护,你明白不明白,我其实一直还在——爱你?
就算不在你身边,就算放弃与你今生相守的机会,也都是我在——换了另一种方式,爱你
碧笙啊,你可明白?
秦筝擦干自己的泪水,再仰首,伸出指尖一点一点擦干碧笙颊边的泪。摇头,静静地笑,“秦碧笙,你知道不知道,我爱你?”
-
【上午第二更~~~】
我们不回去了,好不好?(4000字)'VIP'
碧笙被秦筝地舌尖勾弄得喘息如狂,秦筝还打他,要他继续睡。碧笙一个耸身翻转过来,将秦筝置于身。下,在青蓝晨光里眯起眼睛望着面色绯红、双瞳晶亮的秦筝,“你这样我还能睡得着么?我要是还能睡得着,我还是不是男人!”
秦筝笑,淘气得像是餍足的猫咪。小小的舌尖轻轻舔过樱花一般的红唇,惹得碧笙浑身如火,深深吮住秦筝的舌尖,再不肯放开。
秦筝将手指穿入碧笙黑发之中去。那样黑那样直的发,带着桀骜,让她心醉又心悸。
碧笙喘息着将昂扬抵住秦筝的水润秘地,颤抖得几乎不能自已。
“坏蛋,你想让我死么”
秦筝红着脸握住他,带他缓缓进来。碧笙却自己停住,只在门边轻转。只有小小一个尖端的厮磨,让两个人都快乐地喘息,却又忍不住压抑地叹息。
致命的快乐。却也是致命的不满足啊
碧笙挣扎了良久,还是转身躺回去,抱紧秦筝,“小猫,我去洗个澡。待会儿带你去个地方。”
秦筝抱着被子,红唇咬住被角,不满足地在被子里滚来滚去。
要去哪里啊?什么地方这样重要,让他都舍得这样扔开她?
当秦筝看见碧笙租来的老吉普车便笑开。军绿的吉普车,上面是帆布的车顶,除了依旧骨架高大之外,整个车子已经旧得够严重。
“怎么样?”碧笙头戴磨得飞了边儿的牛仔帽,双手撑着车栏,笑眯眯望秦筝。
秦筝一声尖叫,当即便扑了上去,摸摸看看之后,兴冲冲打开车门爬进去坐好,用手拍着车门的钣金,“我爱死了这老吉普!我当年就梦醒着开这样的车子进大漠去撒野。金黄的大漠里,只有这样的老吉普才够味儿,而且军绿配大漠红日简直是最他。妈地绝配了!”
秦筝开心之下竟然蹦出脏字来。好在这里是埃及开罗,她知道自己这样用汉语说话没人能听得懂,所以可以放肆一下。
——更主要是因为,这种感觉真的是需要“他。妈”两字才能说出来呀,非此两字不能表达出那种惊喜和完美!
碧笙大笑,轰鸣着踩下油门去,军绿的旧吉普奔驰进大漠里去。
这才是他的秦筝,他一直都懂的。她根本就不是表面上那个看起来文弱乖巧的姑娘,她藏在骨子里的桀骜和叛逆,一旦遇到合适的引信,便会如瞬间被燃起窜上天空的焰火一般耀眼,美得火辣惊人。
大漠的风扯起秦筝的长发,秦筝看着青蓝的天空中渐渐漾起绯色的轻红,慢慢的,一点点从东方漫延起来,就像是春日里轻红的樱花花瓣。
秦筝叫起来,“你要带我去看金字塔,对不对?”
碧笙斜叼着雪茄,邪邪笑开。
秦筝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指着东边天际一点点漾起的红,大喊道,“要日出了!司机老哥,你快点!”
碧笙再轰下油门去,“没说的,老妹儿!”他一边邪佞大笑,一边腾出一只手来扯住秦筝,将一件大衣扔给她,“穿上!高原早晨的风大。”
秦筝能乖乖听话才怪,她不但没好好坐着,反倒站起身来,将帆布的车顶给掀开!
踩着座椅,将头从车顶伸出去,骨架高大的吉普车便成了拉风的跑车。秦筝站在埃及五千年的风里,忍不住将头发散开,高举着双手,仰天大喊,“埃及,我终于来了”
埃及,我终于来了。不止我一个人,还有他。
还好,还来得及。九天后他就将成为笛子的丈夫,成为笛子孩子的爸爸;不过还好,还来得及跟他一起来
那些曾经的梦想啊,当年觉得那样笃定和必然,以为轻轻一踏仿佛就能到达梦想的地方;长大了才知道,早一步或者晚一步,就是永远的错过。
幸好,她还来得及在他属于别人之前,跟他一起来到这里。
碧笙的老绿吉普轰鸣着开上吉萨高地的时候,已经有许多游客到了这里,东方面孔和西方面孔都有。他们攀上胡夫金字塔高大的石块上去,仰首望着东方,等待着太阳降临这个神奇之地。
古埃及最为崇敬太阳神,尊贵的法老王也被认为是太阳神的儿子,代替太阳神君临天下,来统治这块尼罗河流过的富庶国度。所以法老王的坟墓,三座最大的金字塔被建在吉萨高地上,站在最高的地方,在这块土地上最早迎接晨起的阳光。
秦筝也要逞强去爬金字塔巨大的石块,却被碧笙给拦住。碧笙将她安置在高地上,他自己拿了相机爬上石块上去,回身大声说,“你乖乖等在下面,我爬到上面去给你拍日出。”
秦筝裹着大衣,仰头望碧笙手脚灵活攀上金字塔巨大的石块上去。忍不住思绪翩飞:当年在碧水山庄,他攀上桑树去给她摘桑葚的时候,是不是也以这样的身姿?
巨大的金字塔,伟大的人类创举,碧笙的身影攀援而上,渐渐只剩下小蚂蚁一般小小的一点。
秦筝收回目光来,拢紧大衣,转头去面向高地上清洌吹来的风。
高地旁有一圈欧洲人坐在一起,边等日出边轮流唱着歌儿。秦筝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他们的歌声却触动了她的神经。
曾经,在听过张韶涵一首歌的时候,她曾经想过,要来到埃及,来到吉萨高原上当第一缕阳光披上肩头的时候,迎着风唱起来。
尽管不是新年,尽管不是新年第一缕阳光,可是这样与他相偕而来,是不是有可能是最后的一次机会?
秦筝垂下头去,藏住泪水。
是想唱给他听,此时却不能让他站在面前唱给他听。因为两人的身境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再也不是当年的他们。她只能唱给自己听,唱给流过吉萨高地的清风听,唱给埃及五千年的碧空大漠听,唱给——同一片天空之下的他的背影听
秦筝用手撩开缠住嘴唇的发丝,迎着埃及五千年的长风,轻声唱起:
“我要去看得最远的地方,和你手舞足蹈聊梦想。像从来没有失过望受过伤,还相信敢飞就有天空那样。”
“我要在看得最远的地方,披第一道曙光在肩膀。被泼过太冷的雨滴和雪花,更坚持微笑要暖得像太阳”
歌词的作者是姚若龙,当年很长一段时间里,秦筝分不清姚若龙与姚谦这两个填词大师谁是谁,又因为他们相近的外貌而将他们两个人混为一谈,以为他们根本就是一个人,一个是本名,一个是艺名。秦筝曾经一边戴着耳麦听歌,一边感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既能写出王菲的《我愿意》那样经典的歌词,又能写出《看得最远的地方》这样的歌词来的?
只能说是神来之笔,只能说是超越女子的细腻和悱恻。这样的男子活在古代就是颠倒众生的柳永和李后主。
后来终于分清了二姚不是一个人,这首歌词也深深地刻进了秦筝的心里去。
吉萨高地上的长风一丝丝吹进秦筝眼睛里去,惹出了她的眼泪。不,不,一定只是风的罪过,她真的没有想哭,真的
“你是第一个发现我,越面无表情越是心里难过。所以当我不肯落泪地颤抖,你会心疼的抱我在胸口”
“你比谁都还了解我,内心的渴望比表面来得多。所以当我跌断翅膀的时候,你不扶我但陪我学忍痛”
秦筝终于哭得再无法继续唱下去,蹲下来抱住自己的膝盖,任凭泪水肆意滂沱。
一直都勇敢地直面对他说放手,一直提醒说自己能放得下,直到此时此刻才明白,她要放开他,该有多么难
她若放开他,便不只是简单地放弃一段感情、放弃一个男人,她放弃的还有这辈子最珍视的承诺、这辈子从没想过的勇敢,还有她从小到大的这段成长岁月啊
他已经融入她的血脉,他跟她筋骨相连,他见证了她成长岁月的每一步脚印,他比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甚至比她自己还要了解她
她放弃的哪里仅仅是一个人?她要放弃的几乎就是自己啊
只有毁灭了自己,只有亲手擦掉记忆里的留痕,才能忘记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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