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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运上上签-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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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品呢,江总别生气。”
  
  江凌宵闷闷不乐地转过头:“我没生气,走吧。麒麟打电话叫我们下去。”只是当他低头看到自己的领带时,又露出一点点的笑意。那个签饼还挺准的,他从换下的衣服里摸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领带让你离成功只差一步。
  
  所以,他才会指定那家中餐馆去吃饭。就连麒麟也认同,那家餐馆的签饼很神奇。有机会他会再去一次。
  
  张博衍说只是去玩,停车不方便,还是坐地铁吧,纽约的地铁四通八达。进了地铁站买了票才问陈可想去哪里。陈可想了一晚上的结果是:自然博物馆。正当江凌宵猜不透这个小妮子放着自由女神像都不去,却偏偏要去自然博物馆时,张博衍说:“是因为《博物馆奇妙夜》吗?”
  
  陈可用力点头:“你真了解我。”
  
  江凌宵看到那两个人说笑,心里很不舒。张博衍是他的朋友,现在却表现出和陈可更熟悉的样子。他在妒忌吗?妒忌哪一个
  




☆、意外收获

  出了地铁可以直接从地下进入美国自然博物馆。典型的美国建筑,门前竖着几根巨大的灰白色的圆形柱子,一边广告上还有推荐的几个展馆。因为自然博物馆很大,一天之内想要看完也不可能。陈可发现,虽然是她提出到这里来的,但是来了之后,她几乎没了说话的权力,她只能跟在江凌宵和张博衍身后。
  
  来这里的游客很多,能看到熟悉的中国面孔。陈可很神经质地想在中国面孔中找找有没有自己认识的人,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就在陈可眼睛朝一群中国游客看,没注意那边的江凌宵和张博衍渐渐走远,当她回头时,才发现不见了那两个人。
  
  糟了!顿时陈可一蒙,糟了糟了糟了!跟丢了!江凌宵瑞再三交待要跟紧,要跟紧,可她还是跟丢了?怎么办?他们往哪边走了啊?左边还是右边,这么多人,该去问谁。用英语怎么说我和朋友走散了呢?
  
  除了带着相机DV的游客,和明显穿着自己衣服而非制服的人,那么其他人,谁是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她东张西望,看到一个穿着制服的外国人,决定去碰磁运气。虽然她一向运气差。
  
  “Excuse  me——”
  
  陈可还没说完,背后就要有人说话:“你跑到哪去了!叫你跟紧你怎么不跟紧!”江凌宵生气地说。
  
  张博衍向那位先生叽哩咕噜一通解释,才说:“算了,人不是在吗。”
  
  陈可委屈:“你们自己走得快,怎么怪我不跟上。你怎么知道我没——”啊噢,她忘了这是跟谁说话呢,竟然敢在他面前狡辩。“对不起,江总,我知道错了。”她低下头,有点哽咽。
  
  “不用道歉。”张博衍摸摸她的头。“这是在美国,可以忘了你们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又不是出差,我们是以朋友的身份在一起见面聊天,是不是,凌宵。” 
  
  张博衍说的话,江凌宵不听也和听。他只好点头:“跟紧点!”
  
  “知道了。”陈可点头。
  
  中餐就在外面买了点热狗和饮料,随便解决了下。陈可很难想象堂堂一个大总裁吃热狗会是什么样子。西装领带,却拿着沾满番茄酱的热狗,一口一口咬着吃。三个人就站在街边,陈可吃得慢,因为她不知道自己下次何时来能来美国,还是趁着在这里多看点东西。
  
  陈可咬着热狗,走到街边的一个书报亭。这种书报这和国内的类似,报纸杂志八卦摆满了整个书报亭。陈可低头看着,看到一本杂志,杂志封面是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家伙,看他的脸,应该是个亚洲人。封面上还有很多的英文字,大概是里面内容的标题。有几个字可以读出来:“什么ZHANG?张?”陈可一下子拿起书,再仔细看封面,“这不是张博衍吗!”
  
  大概是她的叫声引起书报亭主人的注意,那人冲着陈可叽呱讲话,吓得陈可马上放下杂志说对不起。
  
  对噢,她马上想起来了,她为什么觉得张博衍很眼熟。她的小言书,她在新华书店排队等着要签名时撞落一本书来着,叫什么《听大师说风水》,那本书封面上的人就是张博衍。那家伙竟然还出过书,看不出来,那么有名。
  
  “张先生?”陈可想确认一下,回头才发现那两个人都不见了。糟了,人呢?她确定自己没有乱走,一直好好呆在原地呢。糟了,不久之前才被江凌宵训过不要跟丢了,现在又跟丢了,不对啊!陈可摇头,她没有跟丢,是那两个家伙自己走太快了。“江总,江总?”
  
  来来往往的人谁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傻愣愣地拿着没有吃完的热狗,嘴角还沾着红红的番茄酱,不知该如何是好。“江凌宵,张博衍?”
  
  犹豫了一下之后她刚想迈步子,可是又想起江凌宵说过的话:就算走丢了,也得呆在原地。她只好呆在原地,几个白人小伙子经过时冲她吹口哨,几个黑人姑娘经过时看看她。陈可孤立无助,怎么办,要不要走开。如果一走开,他们又回来了,这下子,不是更找不到自己了吗?
  
  这时天下起雨来,陈可抬头,雨点打在她的脸上。她看看四周,只有一个电话亭。可是如果在电话亭里,他们会不会找不到自己,想到此,她只好呆在书报亭的小雨棚下躲雨。雨棚很小,水滴沿着棚布落在她身上。
  
  真倒霉,刚才天气还好好的,怎么会一下了下起雨来,不会是霉运已经越过太平洋了到达美国了吧!陈可长叹一声:“倒霉。”她慢慢蹲下来,靠在书报亭边上。
  
  “倒霉什么?”
  
  一双鞋子出现在她的视线中,她慢慢往上看,看到沾着泥点的裤腿,上衣,肩。他撑着一把伞,遮到她的头挡住雨。
  
  “江总。”陈可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对不起,我又跟住。”
  
  “别让我听到你再道歉!”江凌宵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是我,我找到她了,我看我还是先回旅馆去,你准备好,我们明天就回去。”说完之后他挂了电话,伸出手,“你走不走。”
  
  陈可拉住江凌宵手:“走的。”
  
  江凌宵撑着伞,示意陈可可以靠得进一点近。陈可就往他身边靠了靠,江凌宵很自然地伸手搂住她的肩:“别让雨淋到。”
  
  “嗯。”陈可点点头,“江总,你们去哪了。”
  
  江凌宵没说,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竖形小盒子:“送你的。”
  
  “什么?”陈可拿到手里,看样子,应该是,“口红。”她不明白为什么江凌宵要送她口红,她打开盒子,拧出来。口红的颜色很漂亮,是玫瑰红色,不是很鲜艳。闻着有花香味。“谢谢。”
  
  “向你道歉。”
  
  “哪次?”陈可想也不想,要知道她认为江凌宵该向她道歉的事多勒去了。
  
  江凌宵差点要吼了,他深吸一口气才说:“你撕我记录本那次,我骂你骂得很凶。”
  
  什么呀,原来是那次。她早就忘了,没想到他还记在心上。这个人,有时还蛮可爱的。“江总,我收下了。”可,陈可仍有一个疑虑,要道歉送什么不好,为什么要送口红,是嫌她的嘴唇没有血色,很难看吗?陈可这个小妮子,误会了江凌宵的用意。陈可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很干很难看吗?
  
  就是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让江凌宵看得气血上冲。她的舌头尖粉粉的,很温润的样子。不行,可是很想——“陈可。”江凌宵突然停住脚步,陈可跟着也停下来,她还没有想到他会说什么。他的脸就凑到她的眼前,那么的真切,随即她的嘴唇感到一股柔软的东西贴了上来。
  
  什么,这是什么?陈可瞪大了眼睛,江凌宵吻了她。货真价实得吻了她。
  
  唔,怎么办,要不要闭上眼睛。手呢,手要往哪里放。还是这样,算了吧陈可闭上眼睛,随江凌宵想怎么吻就怎么吻。嘴里软的甜的腻味在一起,连心都快被融化。“江总”好不容易陈可才能说上一句话,“为什么”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晕眩,脚软得站不住,只好双手搭在他的肩上,他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撑着伞。
  
  雨中只听到他说了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仍闭着眼睛,久久不愿离开她的嘴唇,他喜欢,他留恋,想拥有。
  
  这个让她窒息的吻,才是她此次美国之行最大收获。
  
  回来时,陈可没有坐在头等舱,而是坐在经济舱中间的位子。伴着波音747起飞时发出的巨大哄鸣声,再低头看一眼这座神奇的座市,灯光渐渐远去,该和这里的一切说再见了吧。她能带着最美好的回忆离开,不失为一件喜好,没想到她这个灾星也能遇到喜事。
  
  当然,有件事得除外。
  
  陈可看眼了身边这个叽叽呱呱正说着蹩脚中文的白人小伙子。他说他叫吉姆。陈可想,她竟然能听得懂他叫什么,大概是他的中文只是发音还算准吧。这位叫吉姆的小伙子,太热情了。或者说他对自己说的中文感到很自信,从飞机起飞之后就一直说个不停。他说他去中国是为了旅行,他为此特地打了半年的工,还学了中文。陈可怀疑他是不是一个绕舌歌手,不然他怎么能讲那么多。
  
  “嗨,你知道吗,可,你喜欢MJ吗?”
  
  陈可托着下巴,敢情他把她当成一个发音练习对象。“呃,还好吧。我听过惠特妮,知道吗?《保镖》。”陈可无心说话。
  
  “噢——”然后是叽哩咕噜一长串英文,吉姆激动地说,“我有她的签名”
  
  陈可叹气,怎么不管说什么都能引起他的话题。问题是她已经很困了,可是他还要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陈可都不好意思打个哈欠。
  
  这时一个人走到小伙子身边,讲了一串英文之后,小伙子却用中文说:“你可以讲肿文,我听的东。”
  
  “能用我的头等舱位子和你交换吗?”他很客气地说。
  
  “OH,NO~”小伙子怪叫,“我布邀。”
  
  陈可摇摇头:“听着,吉姆,你还是听他的话吧。OK?”她抬头看着那位,江凌宵先生。他的脸色可不怎么好看,如果这个吉姆再说下去,极有可能会导致飞机迫降。“那边有一位先生,很愿意和你谈天说地。你懂这个词的意思吗,就是说你可能和他说任何事。”
  
  吉姆这才同意和江凌宵换了一个位子。江凌宵坐下之后一声不吭,陈可却忍着不笑。她终于明白了,这个说话难听的家伙,其实内心的感情并不如表现上看到的那么冰冷。至少她能感受到,他的热情如火,但他不善于表达。
  




☆、马桶问题

  回到祖国的土地,陈可感到好极了,还有那个家伙——陈可偷偷看了眼江凌宵。他正和张博衍说着什么,陈可看他时,他也看到了陈可,看了眼之后他马上转过头。
  
  出来时,陈可又遇到了吉姆,这次吉姆很干脆,要了陈可的电话,说:“你们中国有句话,在家靠腐木,处门靠盆友。嗨,盆友!”他伸手与陈可激了个掌,看样子,他把陈可当成了在中国的朋友。
  
  陈可心想应该不会再有机会见到吉姆了吧。
  **
  天再次见到天悦时陈可有种亲切感。糟了,她这才想起来,什么也没给孙尧带,他知道了会不会说她没情没意。不过当务之急,她需要先回家休息,把时差倒过来。
  
  江凌宵准了她的假,让她回家倒时差。
  
  外面再好,也没有自己家好。虽然在美国住的是五星的威斯汀,但她是个睡沙发的料,沙发再大,也没有床睡着舒服。陈可回家洗衣了个澡,身子一沾到床单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因为时差的原因让她睡了很久,醒来之后已是晚上了,她迷糊地想着这是几月几号的晚上呢就听到外面传一阵敲门声。难道又是上次那个疯子?陈可突然惊醒,前段时间就有一个人,不知为什么隔几天就会深更半夜来敲门。陈可没给他开过门,他说他要找他的女朋友。陈可说这里没有他的朋友,她想想可能是以前住在这里的人,现在应该搬走了吧。
  
  那个人不死心,经常会在半夜里来敲门。你说他来就来,为什么一定要在半夜敲门,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这次陈可睡眠充足,人底气也足。气乎乎的她冲到门前,咣一下拉开门,当然外面还有一扇防盗门铁栏门。她要骂口大骂:“你神经病啊,每次都这个时候来敲门,都告诉你,你的女朋友没住在这里,你怎么就是不信——”陈可骂完才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张博衍。
  
  “对不起,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的意思是,我家——你怎么会,知道的?”陈可惊讶万分,“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会,知道我家在这里?”
  
  张博衍笑着说:“慢慢说,你总会想起你要说的话。”他又站了一会儿,“不给我开门吗?”
  
  “请,请进。”陈可打开门,“我这里很小,别见怪。”
  
  “不会见怪。”张博衍进门一眼就看到一样在风水上很不好的东西,放在房间东南角的位子,怪不得江凌宵也说她是个倒霉,这样放能不倒霉吗?
  
  陈可倒了杯茶:“我这里,只有白开水,没什么好招待的。”她有些手足无措的说,“你怎么会找到这里的,不是和江总在一起吗?”
  
  “凌宵那个家伙,见色忘义。”
  
  这话是什么意思?陈可不明白:“那你为什么要到我这里来。”
  
  “他请我来,竟然想让我住在天悦。你知道吗,我不喜欢住宾馆。我说我能自己找个家,当然,是在风水最好的地方,钱我不在乎。”陈可忘了张博衍这个家伙是个精通风水的人,不管是找个地方住还是其他什么,都有一定的讲究。“我为什么在华尔街,因为那里是全美国风水最好的地方。”
  
  “你不会说我这里的风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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