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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泥也能糊上墙-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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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昱之主动求见皇上,说是打铁要趁热,应该趁着这股风没过,再下一次西洋去加深一下蛮夷们的印象。皇上很容易就被说服了,还感喟的说程昱之“身处江湖之远而忧其君,实为天下读书人之楷模”。
就这样,回来不到半个月,我和程昱之又踏上了宝船,向西洋驶去。
宝宝留在了陆地上,程家和慕容家为宝宝的归属问题很是争执了一番,后来因为宝宝姓程,慕容家惜败。等我们到船上后,发现我爹娘和几个哥哥也混上了船,原来他们瞄上了我肚子里的那个,准备先下手为强。
一路上,他们天天找我练武,防止胎儿太大。只是我对他们不像对程昱之那么手下容情,每每打得他们鼻青脸肿。程昱之认为这也不是办法,就提议我每到一处,就向当地最厉害的高手挑战,并适当加点赌注,这样既锻炼了还能拿钱。
我一听就抱住他狠狠的亲了一口,不愧是我的亲亲相公,越来越生财有道了。
我一路打过来,赢了不少钱。因为我从不落败,又来自东方,所以海外的那些人都尊称我为“东方不败”。我就这样扬威立万,在海外备受景仰。
以后,我又于永乐七年、十一年下西洋,生下了我家老三、老四。
生完老四我就不想生了,可程昱之很贪心,他说四个都是儿子,还想要个像我一样可爱的女儿,他找了一堆的生女偏方,踌躇满志的要一举得女。于是永乐十五年我又下了一次西洋,生下了我家老五。
这回终于是个女儿,程昱之欣喜若狂,抱着我亲了又亲,让我觉得我干了一件非常伟大的事。但后来我又有点后悔生了这个孩子,因为程昱之的一部分注意力被分走了,我有些不高兴。
程昱之解释说这世上他最爱的就是我,但他很遗憾没看到我小时候的样子,所以才会那么喜欢女儿,希望籍由她身上看到我幼年的样子。
你们也知道,程昱之最擅长让人相信他,所以我最后终于被他哄开心了。
之前老大和老三被我公婆抱去了,老二、老四被我父母抢走了。一听说老五是慕容家最希罕的女儿,慕容家立刻发出了“夺女令”,在我爹娘的带领下,哥哥们,伯父们包括坐躺椅的爷爷奶奶又开始频繁造访我家。而我的公婆一见是个女儿也心痒痒了,也加入了争抢的行列。
我们家像是办起了流水席,人来人往,偏偏我们辈最小,还没法太狠的对他们。然后有一天,我们又一次被打断了房事,程昱之终于怒了,裹了条床单,抱起女儿的摇篮往门外一放,说:“你们要抢离远一点。”
就听见我的父母和程昱之的父母抬着摇篮一路辩论着走远了。
程昱之关好了房门舒了口气,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在众人面前那样衣冠不整还发着怒,趴在床上咯咯笑。他也觉出了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的过来压住我,狠狠的吻我,继续刚才未竟的事。
就这样,我们忙活十多年,生了五个孩子,一个也没捞着自己养。后来程昱之也看开了,他说这辈子管我这么一个宝贝就够他忙活了,子孙的缘分就不图了。
永乐十九年的那次下西洋是为了我三哥的女儿,我有了一个侄孙,后来他们小两口就干脆留在了海外。
到了宣德六年,宣德帝有心重振大明的威风,又召我下西洋,我回想我去的那几趟尽在忙着生孩子了,居然没捞到多少钱,现在终于不用生孩子了,可以静下心来捞钱了,就欣然前往。
回来的路上,程昱之说我敛了那么多财,这辈子也花不完,只能便宜那几个兔崽子了。
我一听不乐意了,那几个崽子一回家就和我抢程昱之,我不揍他们就对得起他们了,还给钱他们花?呸,老子不干了,现在开始老子要使劲花钱,花光所有的钱!
于是程昱之制造了我病危的假象,而此前为了操作上的便利,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我安插了许多丐帮的人在宝船上工作。我许诺,他们如果能最后配合我一次,以后他们讨饭我就不抽头了。
在他们的配合下,我很顺利的“死”了。后来在南京牛首山有了一座“郑和墓”。
同一时段,我换回女装,叫回了慕容和正的名字和程昱之半路下了船,去游历天下准备把钱花光。
下面还有两章,全贴完了。从九寨沟回来写小程的番外。
后传
葵花宝典在江湖上流传开后,引起各方的觊觎,有个妄想独霸武林的人搜集了所有的葵花宝典,只留下了一本,其它付之一炬。
以后这本葵花宝典就被人夺来夺去。
后世的人不知内情,以讹传讹,就传成了葵花宝典是太监写的。这倒也不能说完全不对,慕容和正确实当过太监。只是下面这个误会大了,说葵花宝典只有太监才能练,这可害苦不少人。
有一个叫东方要白的人得到了这本葵花宝典,为节省时间,拿到书没看就急吼吼的挥剑自宫了。待翻开第一页,第一行残缺,只余三个字还模糊不清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爱惜书,再加此书历年来在武林人士手中争来夺去的,还能尸骨尚存就算不错了。
东方要白经过仔细辨认,确认那句话是“##此功,###宫”字。暗自点头,第一句想必是告诉练功者需要自宫的。
东方要白照着葵花宝典练成了绝世武功,就更坚信自己对第一句的理解没错,于是斟酌了一下字句,提笔补全了第一句——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镜头闪回:慕容和正刚开始写书时,为了加强读者的第一印象,促使大家掏钱来买她的书,挥笔写下“练好此功,赛过做官”。)
从此改头版的葵花宝典流传于世。(比起东方要白,高鄂给《红楼梦》续狗尾厚道多了。)
谬论传久了也能变真理,数代人因此挥刀自宫。
他们哪里知道,如不自宫,也能成功;即使自宫,未必成功;如已自宫,只能进宫。
因为自宫而未成功的人太多,大量的阉人涌向皇宫。又因为僧多粥少,为了争夺上岗的机会,他们一个个玩心机,耍阴谋,走后门,通关系,所以最后进宫的都是些狡诈之徒,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魏忠贤了。大明朝因此宦官为祸,最后终于灭亡。
这恐怕是慕容和正始料未及的,不过她也不会在乎就是了。
又是几百年过去,很多事实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中,同时又有很多伪事实被衍生出来。在中国香港有个叫金庸的人听到了一些似是而非的传说,写了一部《笑傲江湖》,他将东方要白和东方不败弄混了。
于是几百年前让华人自豪,让异族景仰,饱含荣耀的称号变成了一个笑话。
如果慕容和正活到现在,想必会以此为由狠狠敲金庸一笔。至于能否恢复名誉,她应该不会在乎的。
花絮
1一些真相
慕容大伯说:“小正只是把产业的名字给改成她的了,其实我们想怎么花怎么用她都是不管的。”
慕容家的仆人说:“他们家奴仆的待遇非常好,子孙能进来再好不过了。当时为了踩死小强可费了不少力啊!”
乡亲们说:“丐帮的福利很好,地位也高,整穷了就可以进丐帮。”
2燕王的疑惑
燕王临死前召见郑和,“郑和啊,朕就要归天了,你总可以告诉朕你到底是不是女人了?不要让朕带着这个谜团去啊!朕会死不瞑目啊!”
郑和点点头称是。
燕王欣慰的说:“果然,朕还是很精明的,你这么不象女人都让朕看出来了,朕可以无憾的去了。”说完溘然而逝。
3程妈妈的心之起伏史
我家昱之生得温润如玉,人品端正,更兼悲天悯人,人们都说他是菩萨投胎。可是我这个做母亲的却不是很开心,这孩子太完美了,从来不会犯错,也宽容别人的任何过错,完美得不象这世间该有的,靠他近点都怕亵渎了他。别人家的孩子都会依在母亲怀里撒娇甚至耍赖,而我这个母亲面对自己的儿子却能生出敬仰之心。
等他到十八岁后,不断有人上门来求亲,他却没那个意思。甚而有个女子在我的默许下脱光了躺在他床上,他却象看见木头一样,眼皮都不抬一下,只是温言提醒她不要着凉了。事后他什么也没说,我却羞愧得三天没敢看他。我想他可能真是菩萨下凡来点化世人的。
我和他父亲几乎绝望了,我们就这么一个独子,又不敢逼他娶妻,也许程家就此到头了。
后来他一直在燕王府行医,靖难中,他带着他徒弟郑和回过一次家,那是个很漂亮的胖男孩。我第一次知道昱之原来也是有情绪的。
郑和一见到我家老爷就叫:“师傅,师公身上也有那种味诶!嗯,比你的还浓。”
我就看见昱之的脸色一下变了,很不高兴,还带着一丝紧张。
接着郑和又说:“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你的,不浓不淡正好。”
昱之的脸色一下又和缓下来,好象松了一口气。
他们之间的相处很奇怪,郑和好象一点感觉不到昱之的神圣之处,肆意的使唤他,还常粗话连篇招呼他。
而昱之还是一贯的容忍,可那容忍却和对别人的不同,透出一股亲昵纵容。昱之还会对郑和皱眉,无可奈何的笑,头痛不已的摇头等等。更离奇的是,昱之居然和郑和睡在一起。以前他的屋子对我家人来说都象是神坛般的存在,没人敢随便进去的。
我几乎要感激涕零了,终于有人能打破昱之的光环靠近他了,我的儿子不是菩萨,他是个活生生的人!
所以,虽然郑和很无赖,能把圣人逼疯,我却想使劲对他好。只是遗憾昱之没早点遇到他,要早下了这剂猛药,说不定我孙子都老大了。
那天阿贵传回那消息我几乎要疯了。怎么可以?我儿子怎么可以是那种人?如果注定我程家无后,那我宁可他坐在神坛上让人膜拜。我气极败坏的赶到南京,心里恨死了郑和,也后悔死了。我怎么能忘了?再好的药吃多了也会变成毒,我应该早点隔开他们的。
那几天的心情真是骤起骤落,没想到郑和居然是个女人。我高兴得想唱歌,我儿子终于喜欢女人了!我要有媳妇了!以后就可以抱孙子了!
我欢欢喜喜看着昱之拜了天地,晚上和我家老爷抱头痛哭了一场,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终于可以对列祖列宗交待了。
可是,怎么会这样?她她她怎么会是慕容家的?那天祭完祖先录完族谱,我的心又沉到了谷底,待知道她还在服用避孕丸,我的心已经找不到地方下沉了。连服了两颗速效救心丸我的心才浮上来重新跳动。。
后来我又想让昱之纳妾,昱之不肯,而小正虽然同意了却不让她们跟昱之一起睡,等于还是不同意。唉!看来我程家真的要绝后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他们下了一次西洋,居然给我抱回来一个孙子!我又连服了两粒速效救心丸,这回是把心从天上拉回来。
以后我有了四个孙子和一个孙女,而昱之越来越象一个凡人了,和我之间的关系也亲近了许多。
感谢小正,不但给了我这么多孙儿女,还还给我一个儿子。
慕容家佳人绝代行动万岁!!!
俏冤家)
我叫程昱之,出生于一个医学世家。z
从小我的父母就告诉我,先会做人,才能为医。我们程家历代除了医术高明,为人也是无懈可击的,走出去从来没人说个‘不’字。2
所以我稍稍懂事后,就会将玩具让给小伙伴,把棉衣脱给乞丐。再长大点,我每次出门都会施舍得身上只余一件单衣。四邻八乡的人都说我是菩萨下凡。小小的我很享受那种被人夸奖的感觉,便将施舍变成习惯。z
我进学堂后,四书五经一学就会,夫子夸我是神童,小伙伴们艳羡的目光让我暗自窃喜,但我仍旧保持谦和的面貌,夫子更是对我夸赞不已。t
我跟着祖父学医,祖父常捻着胡须说:“有孙如此,夫复何求?”没多久我就开始独立行医,人们见到我都会称一声“小神医”。@
我一出去就有无数的目光聚集在我身上。我时刻提醒自己,我是程昱之,从不犯错的程昱之,行止千万不能有差。进退要有度,态度不卑亢,谈吐应得体,笑时须谦和,见苦得悲悯,医病有仁心。7
人人都说我很完美,每个父母都希望他们的孩子像我一样。我悄悄的得意。6
可是,不知从何时起,我忽然发现,我周围的人甚至我的父母都和我有了距离。b我的伙伴们和我说话时总要咬文嚼字,引经据典,好象在回答夫子的考问。我在野外想席地而坐休息时总有人会急急的阻止,然后脱下衣服铺在地上请我坐。我家的仆人进我房间时总是恭恭敬敬好象在庙里进香。3所有的人好象都由下往上看我,我平视出去没有了对接的视线。人人都在关注我,我却那么孤独。
一切的一切都来得太容易。学识,周围没人比过我;医术,我父亲都自叹不如;财富,制几粒药就可以轻松得到;美女,如云般绕在我旁边看到想吐;人们的夸奖、羡慕、敬仰,从小到大我已麻木??????3这世上还有我得不到的东西吗?我才二十岁,就对未来失去了向往,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什么对我都变得无所谓。我像个旁观者,看人们为钱财奔波,在病痛下挣扎,因美色而迷失??????觉得人的一生真是没意思,即使立刻死去也没什么了不起的。6
我依旧乐善好施,舍己为人,以前是因为同情别人,现在更多是因为不在乎自己。+
恰在此时,燕王给我的父亲来了一封信,请他去给世子医治腿疾。我主动要求前往,世界如此之大,也许在陌生的环境里可以发现什么让我感兴趣的东西。t
在路上,我救了一个老人家,命阿贵驾车送他回去,为免阿贵来回奔波,我走了一段水路,和他约好在下一个城镇汇合,&
在船上,坐我两边的人不自觉的就和我离开点,好象怕弄脏我。x船要开时她上来了,那时候我以为是他。没见过那样无赖的小家伙,那时已经没座了,他对我旁边的那位大嫂说自己有个尖屁股,只要一点地方就可以。然后他坐在了我旁边,他动来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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