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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温后人盗墓手记-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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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就会破棺而出,如果真像老人说的那样,恐怕自己这几个人也都难以跑掉。

这是常盛见过的郭老四最为急切的一次,知道他这么喊,必定有他的道理,忙从包里抽出了自己那把军刀来,向着肉球划了过去。

锋利的军刀从肉球上划过,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让他一愣神。他想了想,把军刀里隐藏着的锯齿刀换了出来,用力地压住肉球开始锯切,谁知道这肉球虽然因为正在里面和诺索夫拼斗,无暇吞噬他,可是一伸一缩之间,却也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依然是没造成伤害。

不信邪的常盛看到这个肉球这么难缠,知道是遇到了“信邪的常盛”。他干脆扔了军刀,一把把那暴雪梨花枪又拽了出来,也不知道这古代人的冶炼技术是怎么达到了一个如此精湛的高度,现代技术下熔炼出来的最好的合金伤害不了的肉球感到了暴雪梨花枪的寒气,竟然像是畏惧地颤抖了一下。

按照对付绿毛熊的办法,常盛挺枪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着那肉球扎了过去,果然,这枪能给肉球带来伤害,不过却也没有想象里的那么巨大,只扎进去了半个枪头。肉球吃痛,猛地一收缩,产生的巨大的肌肉间的夹力,把那暴雪梨花枪竟然夹在那里纹丝不动,常盛憋红了脸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想把枪拔出来,也没有见枪动了分毫。

常盛一跺脚,整个地面似乎都颤抖了一下。他的脸似乎憋出了血来,可是依旧没有收回自己的短枪,常盛一松手,“噔噔”地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面上。他摇着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没办法,这东西太变态了!”他在这里费尽了力气,对于在肉球里的诺索夫来说,却是争取了时间,肉球吃痛倒是缓解得快,可是那寒冷的冻气却让肉球的蠕动缓慢了下来,一些吸盘也有气无力地放开了诺索夫。

看到有希望,诺索夫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拿起了手里的火焰军刀,在肉球的内壁上扎了起来。

外寒内热,一缩一张,就算是再结实的身体也难以承受。哪怕是最好的合金,在这冷热夹攻的转换里也会造成断裂。肉眼可见的,肉球的外边开始出现了黑色的斑点,慢慢蔓延开来,一块肉竟然在十几分钟内全部腐烂,还流淌着红色带黄的血水与浓液,煞是恶心。霎时间,小室内恶臭扑鼻。

看到这个,常盛也来了精神,想到自己刚刚的窘态被郭老四和刘季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他也不再去拔自己的枪,而是冲刘季一摆手说:“半仙,借你的剑用用。”刘季不敢把剑直接抛过去,生怕剑芒一闪,这哥们儿就得受伤流血,自己拿着把剑递了过去。常盛这是第一次玩这把剑,挥舞了两下,觉得过轻,感觉有点不好,不过亲眼见过这剑的锋利程度,倒是对剑的真假不怀疑。

像个外科医生看病人似的,这家伙走过去竟然仔细地端详起了这个开始腐烂的肉球,一边端详一边嘴里还念叨着,“等下我动手快快的,你绝对感觉不到疼,就被我切开了!哈哈—”郭老四冲刘季做了个小心警惕的手势。刘季心领神会,把M16第一次从包里拿了出来,上了膛,为了适应这个后坐力,来的路上路过荒郊的时候常盛要他在开动的车上连续射击路边的树木,虽然不说百发百中,但意外地,他对此很有天赋,渐渐地也能弹无虚发。

见郭老四与刘季做好了准备,常盛向后退了退,比划了一下这短剑能够够到肉球,自己又距离肉球最远的距离,这点倒是郭老四和刘季都比不上的,不是谨慎,是他在特种部队里养成的一种已经溶入血液里、骨子中的习惯。

做好了准备,常盛把那短剑高高地举起,心想着不能再次失手,不然就太被郭老四和刘季见笑了,他一剑挥下来,只见那剑还没碰触到肉球,肉球就应声开裂,切口平滑犹如快刀切了豆腐一般,一刀到底。

要说锋利程度,还要算这把中国有名的古剑,比之暴雪梨花枪来,不知要锋利了多少倍。

肉球被划开,像被敲碎了的鸡蛋一样,下面积攒的血水流淌出来,污了小室内的整个地面,诺索夫竟然也被常盛这一剑劈下,切去了左边的胳膊,从肩膀处断了下来。

血水流淌开来,郭老四忙盯着地面,想找那成吉思汗的尸体,可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除血之外的任何东西。

这个时候,诺索夫才感到了疼痛,鲜血顺着肩膀的位置流了下来。他一手捂着伤口,凶狠地盯着对面的常盛。这么长时间迈向死亡的痛苦,刺激得他恢复了一些理智,他感到脑袋里像要裂开一样难受,而自己这边,那个叛变的亚历山大、鲁尼以及自己的姐姐诺娜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们杀了他们?”诺索夫怨恨地问常盛,他听说过这个人是曾经击败过鲁尼的对手,如果说这群人有能力杀死自己的伙伴的话,那么一定是这个人出的手。

“放屁!”常盛似乎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怒吼起来,但是转而又冷静下来。他一挥手里的剑说,“郭老四,半仙,你们不要开枪。我发过誓,要为鲁尼杀了他。虽然我讨厌那个家伙,但是我更讨厌这种灭绝人性,利用别人要挟别人的小人!”他的话让诺索夫一头雾水,可是常盛的杀气却刺激了诺索夫,他又进入了被戾瘴控制的状态,原本已经慢慢恢复蓝色的眼睛再次变得血红。

“姐姐,”诺索夫慢慢地把自己的左手拿到了嘴边,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的鲜血,“我一定会杀死你的,你的血是甜的,一定是。”

话音没落,诺索夫一阵风似的朝着常盛扑了过去,不畏死地用牙齿咬向了常盛的喉咙。野兽的本能相比于千锤百炼总结出来的杀人经验来说,后者在有利器在手的时候永远占据着上风。

对于一个在生命危险里锻炼出来的特种兵来说,一个强壮的人全身都是脆弱的,都是可以致命的部位。

常盛笑得如同一只得胜的狼,剑光一闪,已经割断了诺索夫手腕的筋骨,同时闪在了一边,剑光如同女人温柔的眼波一样接连闪动,诺索夫被割断了脚筋扑倒在地。

“这是替鲁尼还你的。”常盛冷漠地看着诺索夫,他把剑举起来说,“这一剑,是让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你这样的畜生!”

剑光一闪,郭老四和刘季都闭上了眼睛。常盛面色如常地看着飞溅出来的血液,他虽然珍惜生命,不愿意让一个人枉死,但是对于这种人渣还是毫不留情的,他展现出的这种铁血气质让郭老四和刘季在心里伸出了大拇指。

“那是什么?”常盛的声音忽然提高了八度。

从诺索夫被劈开的身体里,蹿出了一个大概半米高的小人来。这个人浑身皮肤都是干瘪的,紫红的颜色,而且散发着血腥与腐烂的气息,他的脸部已经干瘪得失去了肌肉,看上去就是一个人皮包裹住的骷髅,干枯的头发随着他的蹿动而飘舞着。在身上,还有那不仔细看分辨不出的紫红色的衣服。这个小人的身体像游鱼在水中一样在空气里灵巧地游动着,把诺索夫的鲜血一一吸到了自己的嘴里。

随着鲜血的滋润,他像被充了气的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身体逐渐长高到了一米八左右,脸上的肌肉也慢慢地重新生长了起来。

郭老四睁开眼睛,大喊着:“快,干掉他,不要让他破而后立!不然这个东西是杀不死的!”刘季和常盛心里都是一惊。刘季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这个东西这么诡异地出现,郭老四的话不会是什么虚言恐吓。他瞄准了那怪物,一扣扳机,子弹暴雨一样射了过去,可是那东西却是灵巧得很,那么大的身体左右腾挪,竟然没有一发子弹打在他的身上。

郭老四见这东西难缠,也从自己包里掏出枪来,跟着刘季一起扩大扫射范围,对那东西进行空间封锁。这次有子弹打在了那怪物的身上,只一碰触,就掉落下来,只是他的身体被子弹的力道撞得向后偏移了一点。常盛见到怪物恰好距离自己不远,挥舞着短剑就冲了上去。剑气眼看及身,这怪物似乎背后长眼一样,立马感到了威胁,在空中一个扭动,竟泥鳅一样地脱离了剑气的范围,显然,他对这剑气比对子弹更要顾忌几分。

常盛气得骂娘,想怎么出来了这么一个变态的东西。刘季射得正爽,可子弹夹却空下来。那怪物反正不怕子弹的威胁,闪身就向着刘季而去,照这个速度,只要两个呼吸间,就能杀到刘季的身边。

郭老四知道,这东西就是圆球里的尸体,不过是因为搁置时间过长,萎缩成了一个干尸,刚才吸了诺索夫的鲜血,变得高大滋润起来,照这个情况来看,恐怕到了自己和刘季这里,也是要吸血来滋养这个尸体,一直到足够这个尸体恢复生前的样子为止,不像现在这样满身怪异,没有任何的生气。

唯恐刘季遭了毒手,郭老四索性扔了M16,重新把电棒抽了出来。只要是有鲜血、体液这样的液体,就会过电,就能给这个人带来伤害。郭老四对准这个尸体,按下了按钮,巨大的电弧瞬间击中了尸体,这个尸体似乎不怕这东西的威力,一被击中,马上浑身颤抖起来,紫色的皮肤寸寸开裂,竟然露出了雪白的新皮来。

郭老四暗暗叫苦,看来这电弧不但没有起什么作用,还刺激了他的成长。按过去的说法,这怪物就是活的时间够长,或者足够凶戾,就等待着雷劫洗身。等闲来说,这九天雷劫是很难度过的,不过和天雷闪电的威力相比,自己的电棒简直就是萤火日月,这个强度,恰恰是这个刚刚吸了鲜血有点气候的怪物所需要的。

“火!”常盛喊了起来。这次不但郭老四,刘季也醒悟了过来。他从包里拽出了一个胳膊粗的金属圆筒,然后拿出一个类似液化气罐子的东西卡在了上面,这罐子前面有一个扳机,正是徐克从伊拉克购买的自制喷火器。

这东西和AK…47与T34坦克一样,属于最佳生产序列和战斗序列,工艺简单、使用方便,安全系数也很高。就像用灭火器一样,关键时刻只要十几秒时间组装好了,一按按钮,就能发出四千多摄氏度的高温火焰来。

巨大的火焰呈扩散的喇叭状卷向了那个尸体。这下尸体暴退,只要是尸体,就没有不怕火焰的道理,传说里除非到了旱魃的地步,本身就至刚至阳,就算是遇到了南明离火也跟进了澡堂洗个温水澡那么惬意,其他的就算是僵王,或者土行谈之色变的粽子王,遇到了有点修行的人,或者依靠阵形符箓发出的三昧真火,或者炫疾天火,也是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看到这个有效果,郭老四也把自己的那套也拿了出来,组装在一起。这会儿,变成了两个人追击这个怪物的局面。常盛看到局面对自己这方有利,连忙摆手做手势,要两个人集中火焰,把这个怪物朝自己的方向逼过来。

这厮估计多有背后捅黑刀、打闷棍的习惯,看到两{;文;}个人会意{;人;}地把这个怪{;书;}物逼了{;屋;}过来,他悄悄走近了两步,然后把剑尖朝前,正对准了怪物尸体的后心部位。

刘季和郭老四忽然提速,又上下晃动着手里的火焰筒。这火来回飘忽,覆盖的面积更大,怪物着急之下,一不留神,正撞在了常盛的剑尖上。心口的部位一阵刺痛,有剑尖从前胸的部位透了过来。常盛得意地用力一脚蹬在怪物的身上,把剑拔了出来,看来心脏依旧是这个东西的要害,他顿时前扑在地,一动不动。

本着痛打落水狗、斩草要除根的精神,郭老四和刘季把火焰筒向下对着这个怪物就烧了过去,顿时焦臭弥漫,那身体之上慢慢起了火苗,尸体也由白转黑,在火焰里变成了半截黑炭相仿的东西。

“我们不会是把成吉思汗烧死了吧?”常盛看着眼前的景象,有点胆寒,没想到一代英雄的尸体还能玩复活,但是又被自己几个人配合着偷袭烧死在这里。

郭老四点点头说:“看来这复活尸还是没有进化完全,不然的话是打不死的。”常盛撇撇嘴说:“那不是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了。”几个人放松了精神,开始四下寻找宝贝。刘季慢慢地说:“看这个地方,不像能隐藏着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啊。”

“是不是在外面的屋子?我们来的时候是趴着进来的,上面又是戾瘴,也没来得及看。”常盛反驳说。

郭老四赞成常盛的说法,心里却有些没底,要是外面有什么宝贝的话,依诺索夫手下人的性格,中戾瘴自相残杀前应该有人拿着一些宝贝,可是伊娃说鲁尼的故事时却没有提到,看来这个成陵真是玩弄了多少土行中人啊。估计谁进了这里都是一心寻找那珍宝和成吉思汗的陵寝,前面又没有什么危险,让人觉得不可能有什么好的东西。现在看来,那东西多半该是藏在那座城的各个住宅当中,这样的设计既利用人的贪心让他们错过宝藏,又能吸引人来送死,复活了自己。然后自己取了那财富,再去做惊天动地的事业。

这么设计,果然是大手笔,枭雄本色。

郭老四边想,边跟着两个人走出了内室。三个人谁都没有注意到,在那烧焦的复活尸身上,焦煳的皮肉下面慢慢有一个绿色的软软的触手伸展了出来,那触手似乎在左右看着什么,见四周没人,于是烧焦的尸体猛地一鼓,从血肉横飞里,爆炸出一个绿色的像一头狼一样的怪物来,在它的身上,还长着长长的绿色触手,密密麻麻的有七八个之多。

这怪物看到了诺索夫的尸体,用触手一卷,把诺索夫的尸体拉了起来,另外一条触手卷了他的胳膊,带着分泌出来的绿色黏液,竟然把那胳膊牢固地粘在了诺索夫的尸体上,绿色的触手抚摩过的地方,顿时那些被割开的伤口与竖着切成两片的身体都牢固地粘在了一起,地上只剩余一些留下的内脏。

这个场面,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第十五章 暴兽

郭老四把地毯卷了起来,那块巨大的地毯被他这么一卷,最后竟然变成了平日里一张报纸卷成的筒状般大小。

“这是藏羚羊的皮毛吧!”常盛兴奋地说,要知道动物当中,似乎只有藏羚羊的皮毛有这个特性,一个藏羚羊的皮毛做成的披肩,可以轻易地在一个小小的指环里通过,它过于柔顺,只要用力一攥,甚至能完全握在一个女人的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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