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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鬼厮混的日子-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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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王小虎回话,脑袋上,啪!又挨了一巴掌,是那个疯子石俊峰,蹦跳着离他远些,嘻嘻对他笑道:“你来打我呀,你来打我呀……”
“小虎,没事了,你回来了!”耿鉴扬的话让王小虎冷静下来,瞧了瞧身边的人,元中堂,威廉林,慎虚,疯子,高琪,李琳,都在,好像!真的回来了,终于脱离了那个鬼地方,王小虎恨不得跳起来欢呼万岁,身子却软软的无法动弹,动作跟不上他所想的。
“别乱动,你神识消耗过大,恢复一下才能与身体相合!”王小虎听着耿鉴扬熟悉的声音,突然觉得身躯无比沉重。脑袋更是晕沉的难受,恨不得立刻睡上一觉,睡它个昏天黑地。
突然他想起了夜色。想起了死角中最后一刻夜色抓住了他的右脚,好像也被带出来了,真要这样,出了死角的夜色必然下手再没有了顾虑,也更加的难对付,王小虎隐约觉得,如果夜色完好无损的从死角出来。肯定会比以前更加的强大。
“我知道夜色在什么地方,快去,晚了就来不及了。”王小虎急忙大声叫喊。恢复了一下清醒,高琪急忙道:“快说地址。”
“帝豪酒店,总统套房!”王小虎说完,高琪已经窜了出去。王小虎对元中堂道:“中堂大哥。快,快去开车,咱们不能把希望全寄托在高琪身上。”
元中堂去开车,耿鉴扬个威廉林扶起王小虎,身后还跟着一个疯子,浩浩荡荡上了车,王小虎醒来,同时惊动了天府门和玄术协会。元木老爷子带着天府门的几个高手,玄术协会的张庆带着冯刚……各自开车。都朝帝豪酒店疾驰。
帝豪酒店内,夜色在发愣,因为他发现了一件极其不可思议的事,那就是他上半身从死角出来了,下半身却还陷在死角当中,表面上看,他盘膝坐在地上,是一个整体,可内里下半身根本没有知觉,动弹不得,像是一个高位截肢的患者,更离奇的是,他被定在了原地,不管他怎么用力,除了上半身能动,下半身就像是焊死了一样动弹不得。
于是就出现了这么一幅奇怪的画面,命盘就在他的面前,离他只有一只手掌的距离,夜色就是够不到,只要他能碰到命盘,分开他和王小虎的命局,下半身就会脱离死角,可命运就是这么的残酷,下半身陷在死角当中的夜色根本碰不到命盘,这个发现让他哭笑不得。
夜色想让身边的女奴将命盘递给自己,可他的精神跟王小虎属于一个状态,虚弱到了极点,根本无法施展幻术,那个女奴还是傻傻的站在他身边,眼中流露出来迷茫。
王小虎肯定已经醒来,一定在来寻找他的路上,夜色很清楚这一点,但他无法逃脱,难道就这么等着王小虎带着一帮子下贱的江湖术士来羞辱自己?这是夜色万万不想看到的,更是万万不愿承受的。
他深吸了口气,想了无数的办法,却没有一个管用,他甚至用身边的酒杯去够命盘,可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他想转身去拽床上的床单,却发现他离床很远,就这么束手就擒吗?不,他绝不会忍受羞辱,沉思了一下,他终于静下来,开始一点点的集中精神,一点点的去操纵他身边的女奴。
时间一点点的在流逝,往常时间对于夜色来说,除了无聊就是寂寞,现在却又是如此的珍贵,就如世界上的很多人,平时总觉得时间过的好慢,总觉得美好就在前面,可等一回头,却发现,时间剩下的不多了,美好却依然遥遥无期。
夜色开始觉得惊慌,这种感觉非常的不好,让他十分的不舒服,在他的努力下,女奴终于有了反应,却又像是在犹豫什么,一点一点的挪了过来,夜色不敢稍作松懈,盯着她的眼睛,轻轻的道:“去,把地上的圆盘送到我手中。”
“是,我……的……主人。”女奴的反应很慢,慢的让夜色恨不得站起来给她一巴掌,可他情绪一急躁,女奴的动作就变得更加缓慢,夜色不敢在胡思乱想,不敢在让情绪起伏,只能是努力的继续控制女奴,声音也变得更加柔和:“乖,将圆盘递到我的手中。”
女奴捡起了命盘,慢慢的,慢慢的……朝夜色伸出手,夜色身体努力前倾,腰都要抻折了,可离命盘还有一指的距离。
“乖!快递给我!”夜色的额头,豆大的汗珠开始滚落,他已经听到了外面走廊传来的急促脚步声,王小虎已经逼上门来了,可他还是动弹不得,情急之下,夜色深吸了口气,将所有的意志力集中在女奴的眼睛中,沉默的点了下头,下一刻女奴的动作突然就快了起来,将手中的命盘递给了夜色。
夜色已经将所有的精气神都消耗的点滴不剩,眼前更是一阵阵的发黑,却已经没有时间让他恢复哪怕一星半点,他费力举起手中的命盘猛然摔倒地上,啪!一声脆响,命盘一分为二,夜色双腿终于脱离了王小虎识海中的死角。
夜色强撑着站起来,双手扶住女奴的肩头,也就在这个时候,房门突然被打开,一个凶猛的女人冲了进来,看见夜色眼睛孟晚一亮,掏出枪,瞄准了他的脑袋,大声喊道:“夜色,你已经被捕了,快快放开她。”
夜色突然醒悟过来这个凶悍的女人为什么没有开枪,她认为自己挟持了女奴作为人质,但这也正好提醒了他,手心一翻从腰里抽出杀生刃横在女奴的脖子上,沉声道:“不要过来,否则我杀了她!”心中却忍不住好笑,多么老套的剧情啊,想不到竟然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高琪来的快,王小虎哥几个也不过就是前后脚的事,紧接着也进了套房里面,王小虎瞧了一眼夜色,见他脸色惨白挟持了一个女人,忍不住一愣,夜色如此骄傲的人也能干出这么俗套下流的事来?
情不自禁道:“夜色,这可不像是你能做出来的事啊。”
夜色朝着王小虎惨然一笑,他已经没有力气施展幻术,他的精气神已经虚弱到了无法言喻的地步,就连他身前的女奴都渐渐失去了控制,他如此坚持着,为的就是等王小虎。
看到王小虎进来,不知为什么身心竟然一松,突然有一种解脱了的感觉,他瞧了瞧眼前被人扶着的王小虎,狼狈,同样虚弱,身上仍然带着一股市井气,自己竟然栽在这样一个人的手中,他突然想起一句很有名的话,于是他笑了,笑的很妩媚,对王小虎轻轻道:“此乃天灭我,非战之罪也!”
“那是因为你做事太绝,不把别人的性命当回事,胡乱杀人,所以天才会灭你,你认命吧!”
夜色笑意更浓:“我认命了,不过王小虎,你的考验才刚刚开始,不要忘记了,我还有一个师傅,那才是一个真正的神,俯视天下苍生的神祗。”说到这里,他突然看到跟在耿鉴扬身后的疯子,沉默了一下,双眼忽然明亮起来,他终于知道这个疯子是谁了,他输的其实一点都不冤。
夜色对着石俊峰,道:“小师叔,原来是你,我应该早就想到的,你装疯卖傻以为就能瞒过师傅?你实在应该继续装下去的,难道你已经准备好了面对师傅?”
“嘻嘻,嘻嘻,傻子,傻子……”石俊峰瞧着他疯笑。
夜色也笑,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女奴的脖子,整个身躯仍然隐藏在她身后,夜色横起手中的杀生刃,回转朝脖子割去,脸上还是带着笑意:“我败了,本应该承受后果,可我是绝不会让你们羞辱的,王小虎,小师叔,再见吧,我们地狱里面见。”
“闪开!”高琪觉出了不对,上前,推开女奴,夜色左手抓着自己的头发,右手的杀生刃切割下了自己的头颅,轻轻的拎在手中,他的脸上仍然带着笑意。
有风从阳台轻拂进来,夜色更加的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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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十七章凶车
夜色死了,死的干净彻底,尸体被五处带走,王小虎的心情很不好,从识海中出来,很长一段日子没从迷茫中恢复过来,时常会想起小的时候,想起夜色的恐怖,更让他担心的是,夜色最后那几句话,他还有一个师傅,一个比他更加强大的幻术师。
不光是王小虎担心,天府门和玄术协会的人同样担心,一个夜色已经搞得鸡犬不宁,若是打了小的,来个老的,更加的厉害变态,岂不是要闹个天翻地覆?夜色死后,天府门和玄术协会并没有因此放松,反而变得风声鹤唳,处处防备。
匆匆一个月过去,没有发生任何异常,大家紧绷着的一根弦才算是松了松,毕竟日子还要过,总也不能天天什么都不干的备战,渐渐的也就都恢复了正常,王小虎经过了半个多月的萎靡,也重振旗鼓,再战江湖。
经过与夜色一役,王小虎宛然成了京城灵异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玄术协会与他尽释前嫌,天府一门也对他颇为感激,就连市局五处王小虎的灵宝派都分门别类的有了自己一个专用的档案柜,颇有些炙手可热。
高琪答应王小虎的事也有了着落,再去跑手续,果然不在受刁难,可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跑,总是需要些时间,何况开个公司不是那么简单的事,门面装修,经营,调度,业务……事事都得操心。
一累,也就没了那么多的想法。王小虎带着哥几个每天东奔西走,为灵宝文化公司的开张筹备,只是他的身边又多了一个人。小疯子,石俊峰!这小子颇有些让王小虎哥几个看不透,说他疯吧,有时候表现的跟个正常人一样,说不疯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来一出让你苦笑不得的戏码。
开始大家还怀疑他是装疯,接触了些日子觉得不像。试问谁能装疯装五六年?还装的那么自然,说静三疯一,绝对的静三疯一。静的时候就算是天塌下来,他都不带抬一下眼皮的,疯的时候,就如孙猴子大闹天宫。更如黄鼠狼窜进了鸡窝。谁也消停不了。
王小虎对石俊峰在他识海之中留下一颗种子的事很是纳闷,哄骗的问他,石俊峰就嘻嘻哈哈的说好玩,而且也不隐瞒自己会幻术,却又显得幼稚的可怜,时灵时不灵,再往深了问,就抱住脑袋大喊头疼。声音尖利的五里外都能听到,问了几次。饱受摧残的哥几个也就不敢再问了。
更头疼的是,他还赖上了王小虎,守在身边就不走了,哥几个的意思是再给送回精神病院去,连哄带骗的倒是偷摸送回去了,可一转天,就又出现在王小虎的家门口,不管如何,没有石俊峰,王小虎也从识海中出不来,虽然疯疯癫癫的,但毕竟还是个孩子,不忍心赶他走,也就留了下来。
如此一来,王小虎的家中可就不够住了,就那么两室一厅的房子,加上石俊峰,住了五个人,幸亏宅总救急,接济了慎虚,可也越来越不方便,王小虎想的是,找一个商住两用的写字楼,既安排了住宿问题,还能就地办公。
于是元中堂就带着他满世界的找房子,一天两天的还行,时间一长,元中堂也有自己的事,王小虎整日里东北西跑,四处倒车,十分的不方便,于是就起了买车的念头。
王小虎的手里已经不那么紧吧了,但也不富裕,从预算里愣挤出三万块钱,四处张罗着买车,新车是不可能了,只能是二手的,可到了旧车市场才发现,二手的也不便宜,便宜的都是没法看的,总也不能买个奇瑞扣扣,那玩意太掉价了,开着怕是以后连生意都接不着。
听到要买车,哥几个都很兴奋,古代男人爱马,现代男人爱车,是源于男人对速度的追求,而且,不管是古代的骏马,还是现代的汽车,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有心理学家指出,男人开车,源自于远古的基因,由于原始人类的男性主要负责狩猎等活动,他们需要对手中的工具、武器具有高度的控制力,否则不仅难以完成生产任务,还会有生命危险。
此外,男人会把把汽车当作自己的‘完美情人。对有些男人来说,汽车显然比现实生活中的恋人更让他们欣赏,因为恋人不一定能听你的话,但汽车却不同。
不管是出自那种理论,反正哥几个挺兴奋,饱受挫折打击,却痴心不改,有时间就去二手车市场转悠,情况却依然没有好转,看上眼的买不起,买的起的看不上眼,转悠了几天都有点丧气,宅总却在网上二手车的交易网站,发现了一辆便宜的二手车,才两万八,八成新的雪佛兰,看上去相当的体面。
哥几个眼睛立刻就直了,让宅总赶紧联系,卖家是个修车的铺子,直言告诉他车出过事故,是辆凶车,死过一个司机,所以才卖这么便宜,要是能接受就来开车,要是接受不了,就别费那个话。
说实话王小虎挺相中图片上的车,心里却很别扭,他和威廉林住凶宅,再买个凶车,总觉得不得劲,可就三万块钱,除了凶车,你也买不到好车,哥几个兴致勃勃的轮番上阵劝王小虎,凶车就凶车,捡着便宜才是正理,何况你王小虎是干什么的?正儿八经的灵宝派掌门人,干的就是抓鬼驱邪的买卖,别人家的事都处理了,自己家的事就不办了?
就算有冤魂恶鬼作祟,几张道符贴上去,还不都老老实实的,大不了超度了,又能花几个钱?你不买凶车,难道还买新车?……总之一个比一个的理由充分,也是哥几个实在是每天出去办事倒车倒的烦了,有了车,可就舒服多了,还能开出去兜兜风……
王小虎难敌群狼,被说的晕头涨脑的,想想也是这么回事,其实他买车的心最为迫切,识海之中学会了开车,就觉得那玩意是方便舒服,一踩油门窜出去老远,自行车蹬半天跑一截……心思也就活泛了起来。
第二天,哥几个兴冲冲的带着三万块钱,找到了那家修车铺,铺子不大,也就百十来平,换机油,保养,带洗车,几人离的还远,就看到了那辆雪佛兰,黑色的,看上去挺大气,修的也好,跟新车似的。
慎虚跑着进了修车的铺子,找到老板,老板三十来岁,地道的北方爷们,说话也豪爽,直言自己被人骗了,花四万块钱买了这辆车,平时倒也没事,但到了晚上车子就怎么也打不着火,开不动,停在外面,有时却能听到发动机的轰鸣声,还能听到车里面传来说话声。
据说死的那个车主相当喜爱自己这辆车,当成老婆一样的对待,保养的相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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