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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这档事儿-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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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那位李花魁,刚跟心中偶像谈得正起劲,忽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还是她颇不待见的财大气粗型的主儿,当下就抱怨起老鸨来:“妈妈真是,那种愣头青也不帮我拦着!”
    “哎呀,姑奶奶哟!要是知道他是谁,倒也有办法,问题是人家在暗,咱们在明,哎,一回生二回熟,我看他也就是图个新鲜,你第一次就先担待着点儿。”
    “哼!看我怎么让他有一回就没二回!”花魁姑娘对着老鸨的和稀泥并不买账,倒是赵景和一脸无奈地笑道:“玉波消消火,待会儿可别把客人吓着了”
    于是,皇帝在他初次涉足声色场所之时,就浓墨重彩地添了一笔——与绝代名妓的PtoP。
    老实说,当李玉波的入幕之宾,与皇帝踏进和乐楼的初衷实在是背道而驰。他当初无非也就是想进来瞧瞧热闹,然后在自己人作的记录上留下“京师名楼”的标识,哪里会想到巧遇赵景和,大脑一发热,就干了这种事,还有那两百两银子要知道皇帝虽然富有海内,可手头上几乎是没现钱的,微服出行的钱又不能报销,心疼啊!
    “公子,你非要跟奴家一叙,怎么半天也不吭声啊?”李花魁见皇帝打从跨入她房门起,就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活像是遭了多大罪似的。她素以泼辣扬名艳场,心里已没有好脸色,只是出于职业习惯暂时没有发作。
    “啊啊?”皇帝这时才想起来正眼去看花了他两百两的主角。
    不管是粗看细看,确实是个佳人,正宗的章台柳,昭阳燕,娉婷秀媚,桃脸樱唇,玉指纤纤,秋波滴溜。但是好归好,皇帝也有职业歧视,不管怎么说对方都是个乐妓,与自己完全不是一条道上的,口气也就有点儿敷衍:“那个不知道姑娘平时都爱好些什么?”
    “公子可善诗词?”
    “略通。”
    “那以奴家为题,请公子作诗一首。”
    什么?还要自己的墨宝!皇帝的字虽然可能只算“墨”不算“宝”,但是名人啊,画个王八都是极具收藏价值的。何况他对皇后都没有写过什么赞美诗,怎好把处女作献给娼门?但是明明是自己非要进来的,这时也只得顺水行舟,脑子里搜寻点才子佳人的调调,用自己不常用的笔法,写了一首咏美人的七言绝句。
    李花魁在一边静静看着,那皇帝落下最后一笔,她也不说什么,只是不知从哪儿拿出了另一幅诗稿:“不知公子觉得这首如何?”
    “眉共春山争秀,可怜长皱。莫将清泪湿花枝,恐花也瘦。清润玉箫闲已久,知音稀有不错,姑娘写的?”
    青楼的闺情,青楼的傲气,至少比自己的立意就高了很多。
    “哪能呢!奴家即使有千般的烦愁,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是大理寺少卿的赵大人刚刚写的。”
    李花魁望着刚写出的那首诗,口中轻念:“不愿君王召,愿得赵郎叫;不愿千黄金,愿得赵郎心;不愿神仙见,愿识赵郎面。”末了还顺带瞟皇帝一眼,哪有什么闺怨的样子,分明是想说:“你行吗?”
    皇帝的火噌的一下,又被撩拨起来了。
    先不说皇帝在那李玉波处如何重拾自己荒废多年的莺词蝶曲,只说丁小哥又换了个靠近楼梯的座位,等着皇帝完事。
    “这位小哥,在干吗呢?”
    “啊,没干吗!没干吗!”他慌忙直起身,藏好自己用来刻和乐楼的柱子以作留念的小锥子。
    “可是等你家公子?”问话的人青衣乌冠,眉宇间是种难以掩饰的自信,头则朝楼上的房间晃了晃。
    哦,原来这就是被皇帝撵出来的那位。可皇帝得罪得起,丁小哥却得罪不起。于是他连忙赔笑道:“失礼!失礼!小人正是。”
    “呵呵,在下也得等你家公子了,那就别干等着了,妈妈,再请几位姐姐来!”说着赵景和就坐在丁小哥边上,也开始投入楼下的歌舞中,间或跟丁小哥闲扯几句,举止悠闲从容。
    丁小哥很感激赵景和竟比他那暂时的主子皇帝还厚道,给自己也找来了位美娇娥,心中大有好感。再聊几句,又觉得这个人谈吐不凡,既幽默风趣又针针见血,用丁小哥的话说就是——这种人骂你,你都听不懂他在骂什么。
    于是恍惚间,丁小哥就有点儿从偶像崇拜中清醒过来,觉得天子也有很平凡的一面,倒是凡人也有很不凡的一面,至少他自己,还不是比高高在上的皇帝跑得要快!
    皇帝呢,还不知道丁小哥这个见色忘义的家伙,正在拿跑得快跑不快来衡量自己和他之间的差距。他现在是被李花魁故意炫耀的赵景和气得七窍生烟,很想不顾体面地大吼一句:朕是天子!朕干吗要在诗词歌赋上跟别人火拼!但是最终他还尚有几分理智,知道那一嗓子下去,自己倒是很容易就青史留名了,或者该说遗臭万年。
    “呵呵,公子莫生气了听说当年若不是殿试时抱恙,赵大人就是本朝第一个连中三元的人了,真正能比得过他的又有几个?公子是虽败犹荣。”
    连中三元是将地方决赛、全国决赛、京城总决赛的三个“第一”集于一身,比状元及第还要引人遐想。本朝第一位连中三元者就出在皇帝的治世,这件事曾经让他得意了很久。可经李花魁这么阴阳怪气地一“宽慰”,皇帝倒想起来了,昔日那位夺冠者还叹息自己胜之不武,说是先帝时代的赵景和给他让了位。
    这么说来,但凡是沾到赵景和的地方,就没有皇帝的好事,连这个艺妓都来寒碜自己!皇帝当下冷着一张脸,眯起眼看着李花魁,忽然来了句很流氓的话:“哦,看来这位赵大人是千好万好了,就不知床上功夫跟在下比怎么样?”
    “公子应该知道,奴家是卖艺不卖身。”
    “赵大人来了也不卖?”
    “”李花魁直视着皇帝挑衅的目光,眼神也变得犀利起来。不知道是所皇帝侮辱了她,还是侮辱了赵景和。可是只一转身,她复又巧笑起来,眼中也转变着万种风情,双手抚上皇帝的脸娇嗔道:“说得也是呢,男人光比文章又有什么意思,还不知道公子的功夫怎么样?”
    皇帝浑身一颤,本只想口舌上扳回一局,没想到李花魁会有这么一说。名妓的媚功可不是宫里的妃嫔能比的,皇帝对这个肢体接触毫无思想准备,正待抽身,哪料李花魁就狂风卷暴雪地吻上来了。
    “喂嗯你干吗嗯啊!”皇帝连声怪叫。
    “公子不是想让奴家品评您和赵大人的功夫孰优孰劣吗?”
    “嗯你,你不是卖艺不卖身吗?”
    这话由嫖客嘴里喊出来,还真不是一般的别扭,李花魁哈哈大笑,“奴家是不轻易卖,因为没几个人买得起,公子今天初次来就这么捧奴家的场,奴家怎么好驳公子的面子呢!公子可知这是什么?”说着,她径直走到柜前,拉开了一层抽屉。
    “鞭子?”皇帝看着那乌黑发亮的条状物,疑惑地开口。
    “正是,那请问这些呢?”李花魁逐次地BB  S?JO OYoo。 N  ET  从上拉到下,一层一层,都是些稀罕物,既有皇帝见过的,也有皇帝没见过的。但总的说来,这些东西似乎不应该出现在一位女士的闺房里,而是出现在刑堂上比较合适。
    “姑娘想,想干吗?”皇帝看着李花魁拾起一个带钩带链具体用途不明却很有违禁品味道的东西,咽了口口水,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却发现已经抵到床板了。
    “公子想买,奴家自然要卖啊,这不正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嘛!”
    “归去凤城时,说与青楼道,妆罢立春风,一笑千金少”
    丁小哥正看大堂里的乐师舞姬演得欢畅,忽然感觉一个人影呼的一声从自己眼前窜了过去,差点把凳子给带歪。刚想说这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就听老鸨喊道:“黄公子慢走啊,今后多关照了啊!”
    黄公子?丁小哥赶忙去看,嘿!不正是他的黄笛大爷吗?他慌忙跟赵景和道别,也追了出去。
    刚刚的人影赵景和也没注意,只是隐约觉得有点儿眼熟。他抬头去望倚着栏杆的李玉波,但见对方一脸得意地看着自己,下巴高高往上一仰,好一副无花可比的做派。赵景和自然明白她的意思,低头轻笑——哎呀呀,叫你不要吓唬人家的!
    “少爷!少爷!”丁小哥跟在皇帝后面叫道。好像在那种地方出来后,应该比较精神不济才对,为什么天子大人反而脚下生风,自己紧赶慢赶才能追上。

    “少爷慢点儿啊那位李姑娘怎么样?”丁小哥凑到皇帝跟前。因为准备待会儿就趁着人流开溜了,他想着皇帝还不至于不认识回家的路,自己也算是仁至义尽,所以问的话也就有点儿肆无忌惮,并没注意看黑夜下皇帝那张比天色更黑的脸。
    “什么怎么样!那根本就不是个女人!”
    啊?不是吧!“京兆四艳”不是女子单项吗?难道是男女混合的?
    皇帝却不管丁小哥有没有明白过来,继续恼羞成怒地控诉道:“那根本就是个女妖!”
    先不管诗词歌赋怎么样,到今天为止,皇帝至少确定了两件事:第一,有一样他确实比不过姓赵的那家伙的口味居然会这么重!第二,皇后跟赵景和确实没有交集,他的皇后是多么温柔贤德的女人啊,才不会看上姓赵的那衣冠禽兽呢!


      “皇后朕觉得那个孩子还是不行”
      “皇上!你又怎么?这次不是你自己说可以考虑的嘛!”
      “所以啊,朕考虑了,觉得不行,那个,只要稍微处得长一点儿就又看出问题来了。”
      “陛下!人就是再好,处长了都会看出问题来的,臣妾理解你的心情,但是”
      “不不不!你这一次绝对不会理解朕的心情的,绝对!”
      “那你说,你到底是什么心情?”
      什么心情?其实皇帝自己也很想找人咨询一番。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在当嫁,这是雷打不动的铁律。尤其又是在帝王之家,为了与各方势力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那更是早定早超生。
      想当年,豫林王十岁就有了娃娃亲,皇帝由于太子的身份稍微讲究了点,也在15岁时被塞进了围城里。如今弹指一挥间,皇帝的新生代俱都长势喜人,于是那天太后不知怎的忽然想起自己的长孙女湘宜公主,掐指一算,也有10岁了,便又喜滋滋地打起了替她牵红线的主意。
      对于婆婆的番“美意”,皇后过去总是以“孩子太小”、“从长计议”之类的套话搪塞过去,但是今年不同,因为太后有个现成的例子可举。
      “你看看袁家的四丫头,不就比贞风大一岁嘛!就算你们近几年不想把事办了,至少也该定下来才好!须知好男人可是不好找的,倘若现在就有合适的,那又为什么非要拖到以后?”
    也不知道是袁四小姐的例子找动了皇后,还是太后所言确实有几分薄理,皇后最终口头答应了下来。她考虑着太后毕竟没有把话说死,这事就还有许多可回转的余地,也许老太太只是想借着孙女热闹热闹,兴致过了,事儿也就算完了。
    做亲娘的都首肯了,让太后很高兴,大概在袁四小姐和豫林王之后她已经沉寂了太长的时间,以至这次格外的精力充沛。一时之间,京城权贵之家都接到了明示暗示,要送自家适龄子弟入宫甄选。
    可惜太后在前期筹备中考虑了方方面面,唯独漏掉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公主她爹的想法。
    要在过去,皇帝对这种事确实不太参与,因为太后选出来的都是他表叔大爷家成员的配偶,隔着一层,终究无甚痒痛。但这次不同,贞风可是他的第一个孩子!看到这个孩子,皇帝就不由得想起当初一个半大不小的小伙子抱着个更小的婴儿四处显摆的美好年代。如今要把养了十年的宝贝送人?还要附赠好大一笔金银珠宝?
    不甘心!无论如何也不甘心啊!
    带着这样一肚子怨气,皇帝去参加太后和皇后操办的少年选举大会还能有什么好结果?须知这是已经有了先天偏见的评委,而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不好,这个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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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跟贞风没有夫妻相!”
    “嗯太瘦了!”
    “少年人,你是不是没睡醒啊!”
    “不行!这个太漂亮了!”
    “漂亮又哪里让你不顺眼了?”太后忍了又忍,实在气不过了。
    “朕怎么可以把女儿嫁给一个比女人还漂亮的小子?这是祸根!祸根!”
    “不是亲生的就是有隔阂啊!哀家一大把年纪了还要替小辈操心容易嘛!你这做爹的却还好心当成驴肝肺!”太后终于上演了她的老戏码,大放悲声。谁料皇帝这次却无动于衷,任老太太眼泪飙得多么奔放,他也完全没有愧疚于心的意思。
    皇后见现场剑拔弩张,赶紧出面和起了稀泥:“太后莫要生气,皇上他不是头一回嘛,太后您当年难道没有感同身受过?”
    皇后这么一说,太后也想起来以前的往事,她还不是一样哭着喊着不要跟女儿分开,骂丈夫是专门拆散人家骨肉的白眼狼。于是总算抹干了眼泪,鼻音浓重地问皇帝:“你的心情也不是不能理解。那照你说,要怎么样的你才满意?”
    “”这个问题还真是把皇帝难住了。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对眼。但岳父跟女婿却好似天生的仇敌。皇帝只觉得那些良家少年们怎么看怎么别扭,没一个能配得上他家贞风!
    “贞风,你喜欢什么样的大哥哥啊?”因为所有人都在皇帝那关卡了壳,所以皇后献策,要从内部先攻克。如果女儿自己强烈主张的话,皇帝总应该会顾虑一下的。
    “大哥哥啊”大公主认真地思考了起来。总是欺压弟弟也挺无聊的,如果换个大号的,是不是乐趣也会一点儿?
    “我当然喜欢那种能陪我玩的!要会讲笑话、翻花绳、踢毽子最好还能给我当马骑!”
    “”算了算了,小女孩嘛,这些要求可以理解,“那要是母后和你皇祖母找了一个这样的大哥哥陪你,你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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