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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尸填魂-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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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教授道:“小七,不要相信他们,就算我们交出东西,他们也不可能放过我们的!”
“啊……啊……”
站在颜苏身旁的一个丹青门人突然高声叫喊起来,他丢掉火把,用手捂着脖子,脸上布满惊诧的表情,连五官几乎都快扭曲了。
白胡子猛地一怔:“你在干嘛?”
那人翻了翻白眼,嘴角涌出白色泡沫,眼睛里浮现出一道黑线,翻身倒在地上。
只不过短短几秒钟的工夫,那人的脸就黑成了焦炭,看那模样就跟中毒了似的,浑身剧烈地抽搐了几下,在凄厉的惨叫声中结束了生命。
“那是什么东西?!”有人惊恐地叫喊起来。
但见一只金色小虫,在那人的咽喉处钻了个洞,然后从血窟窿里面缓缓爬出。
我心中一喜,是半寸金!
颜苏悄无声息地放出了半寸金,一下子令敌人阵脚大乱。
白胡子伸手抓向颜苏的胳膊:“臭娘们,你在玩什么鬼花样?”
颜苏努了努嘴巴,半寸金跟主人心灵相通,直接飞起来,嗖地一下没入了白胡子的左手背,手背上立刻鼓起一个大包,并且那个包块沿着白胡子的手臂迅速往上移动。
白胡子又惊又怒,深刻意识到蛊虫的厉害,他也不含糊,伸手在肩膀上啪啪点了两下,封住肩膀血脉,然后拔出精钢画笔,几乎没有丝毫的犹豫,牙关一咬,手起笔落,唰地斩了下去。
一缕鲜血飞溅起来,白胡子的左手臂应声而断,啪的落在地上。休司投弟。
半寸金从手臂的断口处爬了出来,白胡子将画笔护在胸前,飞快地后退,同时厉声呵斥:“杀了他们!给我杀了他们!”
那些丹青门人发一声喊,齐刷刷丢掉火把,反手从背上摘下画板。画板在他们的手中旋转飞舞,这些画板也是特制的,上战场的时候,这些画板就变成了盾牌,带着锋利笔尖的画笔相当于矛。
趁着对手还没回过神来,颜苏躬身猛地一撞,将身旁另一个丹青门混蛋撞倒在地上,然后贴地迅速滚到我面前:“小七,松绑!”
我应了一声,定尸笔挑断绳索,颜苏终于恢复了自有。
颜苏单膝跪地,刚刚恢复自有,左右双手同时开弓,射出一蓬“暴雨梨花针”,数十根扁鹊针,如同雨点般射向张梦雪和方教授后面的丹青门人。那两个丹青门人只来得及叫了一声,便同时栽倒在地上,变成两只死刺猬,浑身上下都插满寒光闪闪的银针。
“妈妈的!当本姑娘是好欺负的小绵羊吗?”没有了敌人的挟持,张梦雪怒骂着发飙了,直接抽出龙王刺,厉叱声中回身刺向一个丹青门人。
那个丹青门人慌忙举起画板格挡,锋利的龙王刺直接刺穿了画板,然后突然展开,那个画板瞬间变成碎片,龙王刺上面的利刺急速旋转着,瞬间就没入了那个丹青门人的胸口,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大窟窿,里面的心脏都被龙王刺挖了出来。
我拍了拍脖子上的胎记,把老九也放了出来:“老九,给我咬死他们,今晚上人血随便喝!”
“呜哇……”红光闪烁,老九凌空闪现,欢快地发出一声鬼啸,狠命扑向那些丹青门人。
“滚开!什么东西?滚开!啊……”
老九直接飞到一个丹青门人的肩膀上,张开嘴巴,露出锯齿般的牙齿,直接切断了那人的喉咙。那人的叫喊声戛然而止,大量的鲜血疯狂涌出,老九伸长舌头,无比欢快地畅饮。在他的眼中,这些新鲜的人血就像啤酒一样爽口。
第两百一十九章月如纸,血如笔!(下)
皎洁的月光就像一张画纸,而画纸上面,却是用血色笔墨勾画出的恐怖图案。
月如纸,血如笔!
这是当下场景最真实的写照!
本来我们这边是处于劣势的。敌人的数量是我们的好几倍。
但是因为我们的反击很突然,再加上老九和半寸金的加入,这两个杀伤力超强的怪物杀的对手抱头鼠窜,场上的局面一下子被扭转过来。
带头的白胡子现在自断一臂,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所以敌人的士气更加低落,几乎反过来被我们几个十来岁的孩子追着打。
一个丹青门人挥笔刺向老九,老九顺势缠着画笔爬了过去。那人吓得丢下画笔就跑。老九追上去,吊在那人的后背上,带着那人扑通一声跌入湖中。那人在水中沉浮。刚开始还能叫喊两声,到后来就只能举着一只手在水面上挥动,很快就冒出一串气泡沉了下去,一股鲜血冒出来,朝着四周荡漾开去。
畅饮人血的老九鬼气冲天,眼睛里闪烁着血红色的目光。
不要怪我残忍,对付九流派的人,我绝对不会有半点的手下留情。
当初他们灭门张家的时候,有过悲悯之心吗?
他们追杀爷爷的时候,有过手下留情吗?
他们毁灭张家古楼的时候,想过什么是残忍吗?
我只记得四个字,以牙还牙!
所以看着老九和半寸金疯狂弑杀的时候,我没有半点同情,也没有半点自责,有的只是复仇的快感。
丹青门人一个接一个倒了下去。凄厉的惨叫声在这寂静的山谷里回荡,乱石滩上很快横七竖八地躺下了十多具尸体。最后只剩下白胡子一个人。
白胡子的脸色很难看,自断左臂之后元气大伤,虽然暂保不死,但也无力迎战。
“交给我吧!”我体内的热血沸腾着,面对九流派人,我就有种想要杀戮的冲动。
颜苏和张梦雪点点头,退到我身后。
我倒提着定尸笔走到白胡子面前,白胡子完全丧失了之前的那种傲气。脸上流露出惊恐的神色,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不怕死。
白胡子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沫:“小……小兄弟……行行好……放我一条生路吧……我也是逼不得已的……只是领任务做事而已……”
白胡子絮絮叨叨的说着,眼睛里突然闪过一抹凶光,画笔凌空划出一道半弧,直刺我的心窝。
经过那么多事情,我也明白了兵不厌诈的道理,所以从白胡子一开始求饶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暗暗地观察他。白胡子的袭击确实有些突然,不过我早有防备,侧身避开这一击,同时反手刺出定尸笔,命中白胡子的手腕。
“啊?!”白胡子惊怒交加,画笔脱手而飞,在空中旋转数圈,噗通落入湖中。
白胡子愣了愣,这下真心磕头求饶:“小兄弟……放过我吧……我……呃……”
我没有再给白胡子说太多屁话的机会,欺身来到白胡子面前,定尸笔直接贯胸而过。
我的目光冷的就像坚冰一样:“这第一下,是为颜苏和张梦雪,我最恨别人挟持我的亲人!”
说到这里,我拔出定尸笔,再次狠狠贯入白胡子的胸口,白胡子一时还未气绝,浑身紧绷,一双手死死拽着我的裤腿。
我冷冷道:“这第二下,是惩罚你的,因为我最讨厌不诚实的人!”
唰!
我拔出定尸笔,又一次刺入白胡子的胸口,这一次深刺到底:“第三下,也是对你的惩罚,因为我最瞧不起没有骨气和尊严的人!”
说完,我猛地拔出定尸笔,一脚踹在白胡子的脸上,飘然后退两米有余,冷眼看着白胡子从岩石上面骨碌碌滚下去,哗啦一声跌入湖中,沿途都是喷溅的血迹。
血沫子顺着笔尖一颗颗滴落,我扬手轻轻一甩,甩飞笔尖上的血迹。冬圣向弟。
这一刻,连我自己都感觉到,在战场上的我,好像愈发变得冷酷无情了。
不一会儿,白胡子的尸体浮出水面,他的双眼瞪得老大,四仰八叉躺在水面上,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小七,真解恨!”张梦雪收起龙王刺,冲我竖起大拇指。
“不过你刚才的样子确实有些吓人,下手真狠!”颜苏说。
我愤愤地说:“对付九流派,我是不会有任何的悲悯之情,没把他们剥皮抽筋,碎尸万段已经算是够仁慈的!”
方小花走上前来,摇了摇头:“小七啊,年纪轻轻,杀气太重可不好!人这辈子活着,除了报仇以外,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去做!”
我掀起衣服,缓缓擦拭着定尸笔,表情冷峻地说:“对我来说,人生唯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报仇!”
“哎!”方小花叹了口气,没再多说什么。
从葫芦口回来之后,在落日村又耽搁了一天。
其实没有人烟的落日村我们一刻钟都不愿继续待下去,但今天确实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也是颜苏的心愿,那就是为死去的颜氏夫妇建一个衣冠冢。
颜氏夫妇的尸体肯定是找不回来了,只能象征性的从屋子里挑了几件他们平时穿的衣服,这种形式的坟墓就叫做衣冠冢。
这座衣冠冢就建在后院里面,颜苏说这样一来,就像是爸爸妈妈从来都没有离开。
我们几个动手挖了个坑,将颜氏夫妇的随身衣服埋进土中,在土坑边上哀思了一会儿,然后动手将土合上。
也许是太多的风霜让颜苏变得无比坚强,整个过程颜苏竟然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坟墓修的并不好看,就是一个小土包,甚至可以说有些简陋,墓碑也没有,用一块大木板子当做墓碑。颜苏咬破食指,用鲜血在木板子上书:“父亲大人颜乌骨,母亲大人那赫朵之墓!爱女颜苏绝笔!”
做完这一切,颜苏跪在坟前,磕了三个响头。
我也跟着跪下来,虔诚地拜了三拜,颜氏夫妇毕竟对我有养育之恩,我也把他们当成爸妈看待。
原本还有些许阳光的天空突然下起雨来,雨量不大,是那种淅淅沥沥的小雨。
山村里飘荡起了氤氲的水雾,雨水淋湿了屋檐,淋湿了坟头,也淋湿了我们的头发。
翌日一早,我们离开了落日村。
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我不知道今生还会不会回来。
看着从山峦之巅慢慢升起的晨曦,我的心中涌起无限的不舍。
不管怎么样,这趟旅途我们总算是大有收获,不仅找到了水系巫师的法杖,还顺带消灭了一小股九流派势力,心里就只有一个字:爽!
回到成都家中,颜苏刚开始还有些尴尬,不愿意跟我们回去。
但是这一次我是绝对不会放手,就算我去睡大街,我也要腾出卧室给颜苏。
在我和张梦雪以及方教授的极力挽留下,颜苏终于同意留下来,和我们住在一起。
家里条件有限,我只有睡客厅沙发,只要能够让我每天看见颜苏,就算天天睡地板我也是愿意的。
生活暂时这样安定下来,能够一家子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吃顿饭,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经过这次的同生共死,颜苏和张梦雪之间也渐渐消除心里的隔阂,关系没有想象中那么僵,这倒让我松了一口气。
女人就是如此奇怪的动物,上一秒还是生死仇人,下一秒可能就变成了闺蜜。
国庆长假还有两天才结束,我想起方梅的事情还没有解决,于是给蚊子挂了个电话过去。
“算你有良心,还知道挂记这件事情!”蚊子说。
“进展的怎么样?找到罗国明了吗?”我问。
蚊子压低声音道:“找到了!今晚我就要回红星中学解决这件事情,你也一起来吗?”
“好!”我点点头,挂断电话。
第两百二十章方梅附体!
傍晚的时候我找了个借口溜出家门,转车到达红星中学的时候天色都快黑了。
国庆小长假,几乎所有师生都回家去了,除了还有几个值班的保安。整座校园死寂沉沉,连个鬼影都没有。
秋天来了,梧桐叶子黄了,扑簌簌落了一地,风吹过,那些枯黄的树叶就像蝴蝶一样漫天飞舞,遮住了我的视线。
这种时候正是对方梅动手的好时机,学校没什么人,搞出动静也没人知道。再过两天开学了。学校里那么多人,搞出太大动静那就不好了。
我去寝室转了一圈,没有看见蚊子的踪影,估计那小子已经去了情人道。
当我赶到情人道的时候。果然看见了蚊子。
情人道黑漆漆的,两旁还有高大的梧桐遮挡。
前方树枝上挂着两盏白色的八角方灯,朦胧的灯光把情人道映照得有些凄惶。
蚊子站在情人道上,身材虽然矮小,但是气场足够强大。
他背负着双手,一副江湖大侠的模样。
蚊子旁边还站着一个人,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男子,那人难道就是当年犯下禽兽罪行的罗国明罗校长吗?哦,不,他根本不配称为校长,叫他罗校长简直是侮辱了校长这个称谓。
“你来啦?”蚊子冲我点点头。
我看了一眼罗国明,发现他的模样与罗刊兴真的很像,眉宇间流露出一种飞扬跋扈的神色。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这老小子西装革履。戴着金表,还装斯文架着一副金框眼镜,一副成功人士的打扮。
我收回目光,心头的怒火一股一股的往外冒。
当年就是这个人面兽心的禽兽,一手毁了方梅,也间接毁了整个初一六班。
没有他就不会有现在发生的一切。他就是所有罪恶的根源!
蚊子听见我喘气的声音,瞟了我一眼:“淡定!”
我压低声音道:“看见这个畜生我就来气,怎么淡定?”
蚊子叮嘱道:“我可提醒你,凡事都在计划中,你可不要随便乱来!还是那句话,罗国明有罪,需要人类社会的法律来制裁,而不是任由厉鬼杀人!明白吗?”
我别开脸:“明白!明白!我一听你给我讲大道理就头疼!”
“这不是大道理,这是原则!懂吗?”
“我懂!我懂!”
蚊子这小子是唐僧转世吧?
真是要命!
现在我已经学会不和蚊子辩解了,越辩解这小子越来劲,和他交流最好的方式就是,主动闭嘴。冬吐休亡。
“喂!小子,我的时间很精贵的,分分钟都是万元上下,你耽搁的起吗?我儿子到底在哪里?你怎么知道我儿子的下落?你不会找人蓄谋绑架了我的儿子吧?”罗国明一脸怀疑地看着蚊子。
看来蚊子跟罗国明撒了个谎,把罗国明骗到这里来。
蚊子瞥了罗国明一眼,冷冷说道:“这位爷,你认为会有哪个不长眼的绑匪把你儿子绑架到学校里面来?莫不是脑子有病吧?”
罗国明想了想,蚊子说得好像蛮有道理。
就在这时候,蚊子的声音突然变得低沉起来:“她来了!”
蚊子所说的“她”是指方梅,而罗国明以为“她”指的是自己的儿子罗刊兴。
只见树林之中,慢慢走出一条人影。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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