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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性-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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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妇女从一开始就比她的欧洲姐妹更为解放。19世纪初,女人不得不和男人一起参加艰苦的拓荒劳动,他们并肩奋斗。她们的人数比男人少得多,这使得她们受到重视。但逐渐地,她们的地位和旧世界的女人相差无几。她们在家中大权在握,但社会控制权仍完全掌握在男性手中。到1830年,一些女人开始要求有政治权利,从事支持黑人的运动。贵格派教徒卢克丽霞·莫特成立了美国女权协会,她在1840年的一次会议上发表了贵格派灵感宣言,从而为整个美国女权运动定下了基调。“男女生而平等,上帝赋予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位立政府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男人把已婚女人变成了一具政治僵尸……他在篡夺耶和华的特权,而只有耶和华才可以确定人们的活动范围。”三年后,哈里特·比彻·斯陀写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唤起了支持黑人的公众舆论。埃默森和林肯都在支持女权运动。内战后,女权主义者徒劳地要求,给黑人以选举权的修正案也应当给妇女以选举权。苏珊·B·安东尼(SusanB.Anthony)和她的14个同志利用某种含糊在罗彻斯特参加选举,结果她被罚款100美元。1869年她成立了全国妇女争取参政协会,同年怀俄明赋予妇女选举权。此后科罗拉多州在1893年,爱达荷州和犹他州在1896年,也把选举权给予了妇女。
以后的进展非常缓慢,但在经济上女人取得了比欧洲更大的成就。1900年,美国有600万妇女参加工作,其中许多人从事商业和需要学问的职业。她们当中有女律师、医生和教授,还有多达3373人当了女牧师。玛丽·贝克·埃迪(MmpBekerEddy)成立了基督教科学教会。妇女俱乐部风靡一时,在1900年约有Zop万名成员。但只有9个州给了妇女选举权。1913年,参政运动以好斗的英国模式组织起来。领导这个运动的是两个女人:多丽丝·史蒂文斯和一个名叫埃丽丝·保罗(AlicePan)的费格派教徒。她们组织集会、游行以及其他这类政治示威。在芝加哥,女党首次成立。1917年,这个党的参政运动者站在白宫门前,拿着小旗,有时为了不被赶走,竟把自己栓在铁栅栏上。6个月后她们遭到了逮捕,但由于在狱中进行绝食,很快就被释放。在新的骚乱之后,众议院的一个妻员会接见了女党的一个成员,1918年1月8B宪法修正案被众议院通过。当时参议院经两次表决,都未通过这一修正案,但一年后又通过了它。1920年妇女参政成为美国法律。1933年召开的泛美会议,导致了19个与会的美洲共和国正式同意彻底给予妇女平等的权利。
在瑞典,也有一个很了不起的女权运动。女权主义者援引瑞典的古老传统,要求有“教育、工作和自由”的权利。女作家在这场斗争中尤其起了主导作用,她们最关心这一问题的道德方面。她们组成强有力的团体,赢得了自由党人的支持,但受到保守党人的敌视。挪威妇女在1907年赢得了参政权,芬兰妇女是在1910年,但瑞典妇女却等了好几年。
和东方国家一样,拉丁国家的妇女处于受支配地位也不是根据严格的法律,而是根据严厉的习俗。在意大利,法西斯主义有组织地阻止了女权运动的发展进程。法西斯意大利在设法与教会结盟,不使家庭受到触动,维持奴役女性的传统时,使女人面临着双重奴役:国家当局的奴役和她丈夫的奴役。1790年,一个叫希佩尔(Hippel)的大学生抛出了德国女权运动的第一个宣言。19世纪初,一种感伤的女权主义十分盛行,它和乔治·桑的女权主义相似。1848年,德国的第一位女权主义者路易斯·奥托(InuiseOttO),要求给予妇女参与民族主义性质的改革的权利,她在1865年成立了妇女团体。德国的社会主义者支持女权运动,克拉拉·蔡特金1892年是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之一。女工与社会主义者结成同盟。1914年,妇女积极参与了战争。德国战败后,妇女有了选举权,在政治生活中很活跃。除了李V克内西、罗莎·卢森堡也在斯巴达克斯小组进行战斗。她在1919年被暗杀。多数德国妇女站出来支持秩序党。有的人出席了国会会议。于是希特勒又把拿破仑的观念强加给被解放的妇女:“厨房,教堂,孩子”。他宣称,“女人的出席使帝国国会蒙受耻辱”。纳粹主义既反对天主教,也反对资产阶级,所以它给予母亲特权地位,使女人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婚姻的束缚。和在斯巴达一样,女人对国家的依附,大大超过了对任何男人的依附。因而和生活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的中产阶级妇女相比,纳粹德国妇女所拥有的独立性既是更大的也是更小的。
女权运动的极其迅猛发展发生在苏俄。这个运动始于19世纪末的文学生和知识分子之中,甚至在当时就和暴力与革命有关。俄日战争哪间,女人取代了男人的许多种工作,并且有组织地要求享有平等权利。她们在1905年后参加政治罢工,设置路障。1917年革命爆发前夕,她们在圣彼得堡举行了群众示威,要求面包与和平,要求她们的丈夫重返家园。她们在十月起义和反对外国干涉的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忠于马克思主义传统,列宁让妇女解放运动附属于工人解放运动。他给予了她们政治和经济上的平等地位。
1936年宪法第122条说:“在苏俄,妇女在经济、职务、文化、社会和政治生活等一切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共产国际对此说得更加准确,它提出下列要求:“要实行男女在法律面前和实际生活中的社会平等;要在婚姻权利和家庭准则方面则收进行变革;承认母性是社会职能;要由社会承担抚养教育儿教和青少年的责任;要组织一场文明化的斗争,反对将女人变成以求的意识形态与传统。”苏俄妇女在经济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优。她们有平等的工资并大规模地参加生产,因此有举足轻重的社会’政治的地位。1939年,各级苏维埃都有很多女代表,300多名妇女出席了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近1000万妇女是工会会(约大占苏联职工的40%,许多女工成为斯达汉诺夫工作机众所周知,俄国妇女在二次世界大战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进入了以前唯有男性才能进入的生产领域,如冶金、采煤、伐木和铁路行业。妇女还成为杰出的飞行员。伞兵;她们组织了游击队。
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这种主动性提出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女人在家庭生活中究竟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苏俄整个一个时期所采取的措施,都是为了让女人摆脱家庭的束缚。
1924年11月16日,共产国际全体会议宣布:“只要家庭和亲属关系的观念继续存在,革命就是重要的。”自由结合因此受到尊重,离婚手续的简化和堕胎的合法化,保障了女人涉及男性的自由。有关产假、日托及全托幼儿园等的法律,减轻了母性负担。要透过热情而又矛盾的声明的迷雾发现女人的实际具体处境究竟怎样,这是很困难的。但可以肯定,如今国家对增加人口的需求导致了另一种家庭政策:家庭现在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女人既是工人又是主妇。性道德是最严格的道德;1936年和1941年的法律禁止堕胎,几乎对离婚进行压制;通奸受到习俗的谴责。俄国女人和所有工人一样,严格从属于国家——她还严格受制于家庭。但她有机会参与政治生活和获得生产劳动所赋予的尊严,所以她的地位是独特的。本来应当对这种地位进行详细研究,可惜环境不允许我这样做。
在最近召开的会议上,联合国妇女地位妻员会要求各国承认男女的平等权利,通过了有助于具体实现这一法规的一些动议。看来这场比赛是赢了。未来只能导致女人越来越深地融于我们的这个一度曾属于男性的社会。
纵观这一段历史,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明显的结论。首先得出的结论是,整个女性的历史都是男人创造的。正如美国不存在黑人问题而只存在白人问题,正如“反犹主义不是犹太人的问题,而是我们的问题”,女人问题也始终是男人的问题。我们已经发现男人一开始就有和体力一起出现的道德威望的原因。他们创造了价值、习俗和宗教;女人从未就这个帝国同他们争论过。有些孤独者——萨芙、克里斯蒂娜·德·皮桑、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和奥林伯·德·古杰——曾坚决反对她们的刻薄命运,偶尔也举行过群众示威。但罗马主妇没有联合起来反对欧比安法;盎格鲁一撒克逊的参政主义者也未能顺利地施加她们的压力。男人始终在主宰着女人的命运。他们不是根据她的利益,而是根据他们自己的设计,出于他们的恐惧和需要,来决定女人应当有怎样的命运。他们尊崇大母神是由于害怕大自然。当青铜工具使他们有可能勇敢地面对大自然,他们便建立了父权制。于是家庭与国家的冲突决定了女人的地位。基督徒对上帝、世界以及他自己肉体的态度,在派给她的处境中反映了出来;所谓的中世纪“有关女人的争论”,是一场教士与俗人在婚姻与独身问题上的争论;正是基于私有制的社会制度,带来了对已婚女人的监护制度;是男人所完成的技术发展解放了今天的妇女;是男性的伦理转变,通过节育引起了家庭规模的缩小,使她部分地摆脱了母性的束缚。女权运动本身不是一场自主的运动:它部分是政治家手中的工具,部分是反映深层社会戏剧的附属现象。女人从未构成过一个独立的等级,作为一个性别,实际上她也从未想过扮演一个历史角色。那些反对把女人的存在作为肉体、生命、内在性和他者加以考察的理论,是男性的理论,根本没有表达出女性的愿望。多数女人是听天由命的,她们不想采取任何行动。那些试图改变命运的女人,不想受她们特质的局限,不想被它战胜,而是想战胜它。即使她们干预了世界事务的发展进程,也还是和男人一致的,也还是在根据男人的观点。
这种干预一般是不重要的,偶发的。让女人有某种经济独立地位并参与生产的阶级,是被压迫阶级;而作为女工,她们受奴役的程度甚至超过男工。统治阶级中的女人是寄生者,她照样要服从男性的法律。在这两种情况下,女人实际上都不可能采取行动。法律与社会习俗并非总是相符,平衡两者的方式是,女人决不可以有具体的自由。在古罗马共和国,经济条件赋予主妇具体的权力,但她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独立地位。女人在农业文明中的地位,往往同在低层商业中产阶级中的地位相似:在家是主妇一仆人,但在社会却是未成年者。另一方面,社会瓦解时代的女人却是解放的,但她若不想再做男人的附庸,便会失去她的采邑。她仅有消极的自由,表现为放纵与挥霍。女人在罗马衰落时期、文艺复兴时期、18世纪、督政府时期(179-1799)的情形便是如此。有时她成功地让自己忙个不停,却发现自己在受奴役;或者她是自由的,却不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除了别的,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已婚女人在社会上有她的位置,但没有任何权利;未婚女人、正派女人或妓女完全拥有法律行为能力,但直到本世纪仍被程度不同地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
在法权与社会习俗的这种对立中,还产生了这样一种奇怪的矛盾:自由恋爱不为法律所禁,通奸却是一种罪过;但是,“误入歧途”的少女往往是不光彩的,妻子的不现却受到宽容。因而,从18世纪至今的许多年轻女人,她们结婚是为了可以无拘无束地有个情人。通过这一有独创性的制度,大多数女人像个孩子似的处处受到管束:如果女性人格在这两组管束——抽象的和具体的——中要成功地表现自身,就需要有一种特别的环境。其业绩可与男人相比的文人,是些社会制度的力量将其提升到各种性别差别之上的女人。伊萨贝拉女王、伊丽莎白女王和叶卡捷琳娜大帝,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她们是君主。值得注意的是,她们的女性气质一旦在社会上被废除,就不应当再含有劣等性的意味:大权在握的女王所占的比例,要远远高于伟大帝王所占的比例。宗教也引起了同样的变化:锡耶那的卡特琳和圣·泰丽莎完全出乎生理学意料之外地做了圣徒。她们的世俗的或神秘的生活,她们的行为,她们的著作,都达到了极少有人达到过的高度。
完全可以认为,若是说其他女人未能给世界留下深刻印象,那是因为她们在受自己处境的牵制。除了消极和拐弯抹角,她们几乎不能用别的方式干预事务。朱迪丝(如山山)叶夏洛特·科黛、维拉·查苏里奇是些暗杀者;女投石党人则是些阴谋家。在大革命时期,公社时期,女人和男人一起反对既定秩序。人们允许女人不接受和反抗无权利和权力的自由,却不允许她去分享积极的建设性成果。她至多可以顺利地以间接方式介入男人的事业。阿斯帕西娜、曼特依夫人和乌尔森公爵夫人(thePrincessdesUrsins)都是顾问,她们的意见被洗耳恭听——有些要人也不得不去听听她们的意见。当男人愿意让女人相信她选择了一个好的角色时,他们喜欢夸大这种影响。但实际上,采取具体行动时是听不到女性的声音的。她们可以挑起战争,却提不出战斗谋略;她们对政治的支配,几乎只处在把政治变为阴谋这个档次上。女人从未对世界实施过真主的支配权,对技术或经济也没有施加过影响。她们没有缔造过出没有毁灭过国家,更没有发现过新世界。虽然某些事件是由女人而爆发的,但她们是借口而不是行为者。卢克丽霞的自杀只有象征性的价值。殉道总是向被压迫着开放;在基督教迫害时明,在社会或民族刚刚失败以后,女人扮演了这种目击者角色;但殉道者从未改变过世界的面貌。即使女人挑起了动乱,进行了示威,这些活动也只有在男性的决定使其有效扩展时才有影响力。聚集在哈里特·比彻·斯阳周围的美国女人,激发了社会舆论强烈反对奴隶制,但南北战争的真正原因却是感情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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