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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魂-第5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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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话,那还能活着吗?
要是能有一棵大树就好了,有的时候雷寡妇这样想着。
“清风你给安排一下,给李谦打个电话,唔,你连夜做飞机过去吧,下飞机有人接你。”玄飞起身说。
雷寡妇连连点头,感动得就像是玄飞要娶她一样。
出了雷寡妇的门,站在大街里,空气有些微冷,其实重庆的春季也不算是太有春意的,现在也不是真正的春天来了的时节。
玄飞看到巷子口有卖抄手和豆花就大步走过去坐下。
木清风紧跟在其后。
“来碗红油抄手,再来一碗豆花,清风,你呢?”
“我要一大碗抄手,不要豆花。”木清风笑道。
老板是个光看那手背就能看出一辈子都是在苦难中度过的人。
手背就像是一张被反复揉、搓过后的纸张,很瘦,皮包骨头,血管突起,在关节上还长着很厚的老茧。
做小贩生意的一般家里都不富裕,真富裕的谁愿意起早抹黑的做这事。
累得半死不说,还要被那些良心给狗吃了的城管撵得跟狗一样。
那城管多半都是些闲汉组成的,其中还有不少直接都是地痞流氓。
说是为了城市的美容,其实就是怕他们闹事,就让他们做个事,来欺负下老百姓。
至于老百姓的死活,那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了。
老百姓的忍耐力,一直被高官津津乐道啊。
喝着豆花,一股暧流直接从喉咙滚到了胃里,一下就不觉得冷了。
其实玄飞现在就算是到南北极去,也不用穿什么别的衣服,光着身子那也问题。
红油抄手是玄飞最爱的一个玩意儿,有叫云吞的,馄饨的,在四川重庆这两个地方都叫抄手。
这个典故玄飞也没整明白。
难道是说手一抄就能吃吗?
那得多烫的水啊。
加点葱花那就更加完美了。
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些人都不喜欢吃葱花,说它臭,玄飞却感到它是一股香味。
休息了会儿,就往新城区跑。
世纪官邸没多久就到了。
大半夜的没什么人,玄飞和木清风都是撒开两条腿直接用跑的。
这个地方为什么叫官邸,也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想着那些普通人的心态。
这只要是人都有些想要攀附权贵的心思。
官邸那可是老早之前在解放前的那些国民党的大官才能住的地方。
像是什么李宗仁官邸,蒋、介、石官邸。
那都是别墅,这里却是一个个的小高层住宅。
里面像是也有些别墅,可那都是联排别墅。
联排别墅根本就不叫别墅,那叫贴面房。
有别墅跟别人家还是连着墙的吗?哪天别人家里打个洞过来问好,那叫什么回事?
这守在门口的警卫正在跟个穿花内裤的女孩聊天,女孩穿着短裙坐在那警卫身前的桌子上,屁股放外撅着,一眼就能看到她穿的花内裤,全是斑点,一股子的骚、味。
玄飞和木清风就像是闪电般的走到里面,他俩根本都没发现。
警卫的手还在那女孩的大腿上游走,哪里会有注意力放在这里,就算是看也看不到吧。
来到第七栋第五单元的三零一号,玄飞按响了门铃。
“谁?”是冯三娘故作低沉的声音。
“送快递的。”玄飞突如其来的幽默感差点让他受伤。
就感到一股强烈的魂气从身后跳出来。
冯三娘的魂技?
玄飞快速转身将那魂气直接吸走才说:“是我,玄飞。”
这下那防盗门才慢慢的打开。
露出来的是一张疲倦的脸,美是很美,可那倦意就像是一辈子都没睡过觉一样。
她更没有任何的惊喜之色,只是让开半片身子,让玄飞和木清风进来。
打开门就露出一股子的中药味。
到得房间里,就像是在个药厂的车间里一样,比那补天士的屋子还要难闻。
“秦师兄怎样了?”玄飞心情沉重的问道。
这药自然不是冯三娘用的,她还能用魂气,还能走来开门。
这表明冯三娘的行动还不成问题,而这样重的药味,那病人的病情可想而知了。
“他受了极重的伤,现在卧病在床,行动不便……”
玄飞感觉到秦阳的魂气极弱,都快弱到了极点的那种。
他不禁皱着眉头来到卧房里,就看秦阳整个人已经完全不像是人样了。
那个总是意气风发,很有威严的大师兄,如今就像是一个老人。
他的生气都像是被抽尽了,再细细一观,却看到他的三魂中,天地二魂受创极重,而七魄里,那精魄、英魄都被毁掉了一半。
玄飞转过头看着无力的冯三娘说:“一直都没醒过来吗?”
“嗯。”冯三娘现在麻木得就像是行尸走肉似的。
“我有办法让他醒来……”
冯三娘听到这话就像是溺水的人抓到了一块浮木似的,一把抓住玄飞:“你有办法?”
玄飞点点头说:“但我要找些东西。”
说着,他冲木清风使了个眼色,他出门去给凌风打电话了。
“要找什么,我有……我把所有的家当都带过来了……”冯三娘手忙脚乱的说。
“我要找的东西叫一足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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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西府街
昆虫什么时候看过一只脚的?除非是后天被人弄成这样的,而玄飞偏偏要找的就是一只腿的,那是一种冥虫。
冥虫本不该活在人间,可偏偏有些就从地府里飞上来了。
想要修魂补魄,非那一足虫不可。
一足虫是药引,玄飞还列了个单子,让冯三娘跟木清风去准备。
这都是一些贵重的材料,有些还要从长白山空运过来。
有的呢,则需要玄飞亲自去寻。
这一足虫就是,冥虫惧人,自古皆然。
冥兽倒是不怕,那是人要怕冥兽。
可冥虫这玩意儿只有极阴之地才能找到。
这重庆有极阴之地吗?
应该有,玄飞手按在地图上,用心感应着整个重庆城的大街小巷,手指慢慢的指在了一条街上。
西府街?
冯三娘一怔,那地方可是有名的烟花弄巷。
她在这重庆生活过一段时间,所以在天门被毁后,她就将重创的秦阳接到了这里来。
就她说的,她原来已经从天门出来了,可想着还有东西忘记交给镇魂子才又转回去。
她那头凤凰也在为了救秦阳的当口,被那苏叶全一道魂气给斩成了两截,那凤凰连躲都躲不开。
那可是头真的凤凰啊,玄飞想着修罗界里的雷凰,心里一叹。
在天门的不高山上虽活着一些异兽,可比起真正的血脉里是流着真正的远古神兽之血的兽来说,那可差得太远了。
她救了秦阳就落荒而逃,连头都不敢回,那天门的不高山是怎样被整个削平的,她全然不知。
她听玄飞说那不高山整个都消失不见,也是一脸的惊骇:“那个家伙会把不高山弄到哪里去?”
这个答应,玄飞也无法给她。
就算有着绝强的实力能将不高山给削平,可将不高山给弄走,这也太……太不似人了。
凌风和卫素衣赶过来后,自然又有一番寒暄。
听得冯三娘都快四天没吃东西了,卫素衣就下到厨房里去给她下面。
凌思旋小时候也吃卫素衣做的面长大的,卫姨虽是南方人,可打小就喜欢吃面食,久而久之自己做的也很拿手了。
不多会儿,那厨房里就传来了香味。
麻油、辣椒一上,还有一些从冰箱里翻出来的炖味。
玄飞奇怪的问:“你扶秦师兄来到这里,还有心情去置办那些?”
看冯三娘的模样,不单是四天没吃东西了,只怕四天没有洗澡,四天没有打扮了。
虽说依旧是那副人见人怜的模样,可那发梢都有东西结起来了,要是不了解她的,还以为她是那种不修边幅的邋遢女孩。
“这里原来住着的是一个很糟糕的修行人,我将他赶走了。”
冯三娘说得轻描淡写,玄飞却知,那位品行不端的修行人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而她住在这里,大门不出,别人也不知这里已经换了主人了。
玄飞是说怎么冯三娘会住在这种高档社区里,那真是奇怪了。
这里虽是只有小高层和联排别墅,可最小的屋子都是四室两厅的,冯三娘原来可是住在海外小岛上的。
她只怕连怎样买房子都不太懂吧。
面里还有个鸡蛋,面是担担面,她现在心里大定,有玄飞这个大能人在,不怕秦阳的病冶不好,那魂魄修不全。
她倒是安心的大口的吃起了面。
一连两三个人,都算得上是经历过那苏叶全之战的,一个凌风,一个冯三娘,都语焉不详,可见那家伙有多麻烦了。
现在只能将秦阳救回来再说。
伤魂断魄过了七日可就是要人命的。
木清风走过来说:“现在好像货运机不好弄……”
“草,弄不了就买一架有证的,给老子运过来!”
木清风已经好几天没见玄飞暴躁了,这一狂暴起来,他一溜烟的小步出去打电话了。
说不得又要在电话那头去吼他的手下。
看着秦阳那副模样,凌风也是感慨万千。
当初秦阳是何等潇洒和无畏的男子啊,英魄出事,他的相貌也起了变化,由那相貌堂堂,一表人材变成了现在一个糟老头子的模样。
“你确定肯定一定能将他救回来?”凌风拉着玄飞的胳膊走到一旁问道。
他可是清楚得很,要是玄飞出了岔子,那冯三娘还不得跟他拼命才是。
“没事,这个事我做过一回。”玄飞说着把地图收起来,“我现在去西府街,天还没亮,正是最阴的时节,那一足虫会出来吸月光精华,我抓了它,就等那些材料了。”
凌风看了卫素衣一眼说:“这回我陪你去。”
玄飞想着那一足虫的速度奇快,太过怕人,一遇阳气就直接的往地里钻了,要是多个人倒是多个帮手,多份把握。
“那也好,你去跟卫姨说一声。”
凌风跟卫素衣何止是小别胜新婚,现在还是如胶似漆的时候,他也挺听卫素衣的话。
要是卫素衣让他别说,他打死都不敢去。
这种感觉跟那些热恋中的男孩一个样。
等到那股劲儿过去,那大半的又会视女孩如弃履。
好在有凌思旋在,他们不可能像那些人一样。
“你去吧,小心点。”卫素衣点点头,给了他一个叫笛子,“要是出事的话就吹,上回给你的蛊虫会爬出来帮你。”
玄飞满头黑线,这蛊虫也带着,看来他俩的夫妻生活还真够和谐的了。
赶到西府街的时候正是一天之内阴气最盛的当口,可是……
“这都凌晨四点了一条街还都亮着灯?”木清风吃惊。
那不废话?这叫越夜越美丽。
西府街是重庆有名的花街弄巷啊。
这街的左边全都是发廊,右边呢,全都是浴足堂。
一排名贵的小轿车都停在这里。
那自然是去那浴足堂里的了,洗脚洗脚,越洗就越难搞。
本来是个放松的地方,却被发扬光大成了真正的放松的地方。
而只要是有人的地方这种东西都少不了。
玄飞都见过那种一级公路边的小饭店里都有那种一边吃饭一边陪干的活计了。
人民的想象力真是无穷大啊。
玄飞三人一露面,倒有无数双热切的眼睛看过来。
其实到这个时间点,一般的发廊都是到了差不多收工的时候了。
那些妆相妖冶,长相高低不均,身材燕瘦环肥都有。
穿着出位,特别是到了这个时间段,那该露不该露的地方几乎都快掀出来了。
倒是没人叫喊,都是因为到了这个时间段,大家的力气都差不多了。
一般这种地方都是九点出工,到得四点,已经快七个小时了,就算是上班族,一天也就八个小时,可想而知他们现在已经疲累成了怎样。
玄飞抓过一足虫知道它不喜灯光,就往那黑着灯的地方走过去。
几条闲汉本来坐在那黑着灯的发廊另一端的长凳上抽着烟胡侃瞎说,看到玄飞走过来,就斜吊着眼看过去。
等玄飞走到发廊前停下来时,一个梳着分头的闲汉站起来说:“干什么呢?找小姐去别的地方!”
玄飞懒得理会,对木清风摆了摆手。
蓬蓬蓬蓬!
四条闲汉被打倒在地上,连呻吟声都没出,直接晕了过去。
那些站在门口还想看热闹,甚至想开赌盘看是这三个陌生男子厉害,还是那四个相识的流氓打架强,就看到这一幕,个个惊得像是兔子一样回头就将门给关上了,算是提早下班。
“一足虫有一种很怪异的味道,像是奶茶店里的百香草……”
玄飞说着抚摸着那扇门,手一震,整扇门就成飞灰被他用风吹走了。
对面的浴足堂里有位仁兄没关窗,正抱着个技师在乐呵,眼睛正好扫见,那该硬的地方立马疲软下来,连屎尿都吓出来了。
闹得那个技师小妹跳得远远的,一脸的鄙视。
门里有两个家伙正蹲在厕所里吸粉,完全不知怎么回事。
等玄飞一走进去,那两家伙还没开声,直接被木清风击晕了。
“有人,一足虫怕人,可能不在这里……”
正说着,玄飞的鼻腔里窜过来了百香草的味道。
他心想要是带赵欺夏来就好了,味道总是瞒不过她。
就看那看来是用来做交易的房间角落里,有个毛茸茸的东西在蠕动。
“凌叔,你守窗,清风,你守门,我进去。”
分配得当,玄飞大步走到房间里,才走进去两步,那一足虫就像是感觉到了。
它对人气的感应可是很强的。
顿时像是个吃了狂药的汉子想要找地钻,可这里都是水泥地,那一足虫又不是太能钻地的玩意儿。
它只是害怕而喜欢钻。
玄飞身手现在已经比雷电都要快上数百倍了,往前一冲,直接将那一足虫抓起,扔到了早就准备好的空罐头里。
“好了。”
等玄飞走出来,才看到外头有好事者竟然报警了。
……
两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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