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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贼-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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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拿住曹朋,岂不是更能多一些把握?雷绪这心思一分,手里的吴钩剑,也随之一援。
曹朋猛然顿足发声,八字真言出。,揉身而上。
只见他身若秋猿灵动,腾挪之间,更透着一股子诡异之气。雷绪一怔,突然间笑了!
“小家伙,拼命吗?”
曹朋连兵器都没了,还能有什么威胁?
在雷绪眼中,曹朋不过困兽犹斗,已是强弩之末了。
吴钩剑挥出,快如闪电。剑刃撕裂空气,发出刺耳的锐啸。
眼见着吴钩剑就要劈中曹朋的一刹那,却见曹朋身形滴溜溜一转,几乎是贴着吴钩剑就抹了进来。雷绪瞳孔一收,立刻觉察到不妙。这小子的身法好灵活,分明是想要施延时间……
想到这里,之前活捉曹朋的念头,顿时掐灭。
吴钩剑剑光霍霍,招招狠毒。
不管那么多,先杀了这小子再说。
曹朋在剑光中闪躲腾挪,好像一只猿猴般,跳跃扑闪。每一次,吴钩剑都是贴着他的身体,险之又险的划过。雷绪的心情越来越焦躁,吴钩剑挥舞的越来越快,并且越来越狠辣。
秋猿身法,天罡步!
这是白猿通背拳中的基础功夫,此刻却成了曹朋的保命之法。
不过,雷绪的身手显然高出曹朋太多。以至于曹朋空有眼力价,这身法手眼,却无法跟上。
如今也只有借助这秋猿身法和天罡步,来拖延时间。
只是,随着雷绪的攻击越来越猛,曹朋想要闪躲,可就越来越难。
眨眼的功夫,曹朋再次被雷绪逼到了死角。身上的衣衫,也被凌厉的剑气,撕扯成一道道布条。
“小子,给我拿命来。”
雷绪大吼一声,纵身挥剑扑来。
曹朋再想闪躲,可就有些顶不住了……
双手猛然在胸前错开,一拳在前,一拳在后。
两脚弓步,心里已做好了拼命的打算。就算是拼着吃他一剑,也要换他一拳。“狗贼,休伤我兄弟!”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石室门口,传来了一声暴喝。
典满从门外扑进来,眼见曹朋已身陷危机,不由得急红了眼,抬手三支手戟飞出,旋即拔刀就扑向雷绪。手戟的速度,非常快。三点星芒一闪,就到了雷绪的身前。雷绪吓了一跳,反手一剑挥出,将手戟劈落。也就在这时候,曹朋双脚错动,一蹬,一趟,踏步挥拳轰击。
他和雷绪的距离本就不大,这一拳轰击,更是蕴舍了全身的力量。
骨力勃发,丹田用力。
拳出,带着一连串的空爆声响。
雷绪大吃一惊,连忙抬手封挡……
蓬!
一声闷响。
曹朋这看似根本就无法用上力气的一拳,竟产生出无尽的威力。
雷绪也是分了心神,虽然抬手臂封挡,但实际上,他更多的注意力,还是留在典满的身上。
曹朋的本事,雷绪已大概了解。
说实话,并不足以让他产生威胁。
可是就在这拳头和手臀相触的一刹那,一种毛发森然的感觉,陡然出现。
手臀的汗毛,好像在瞬间乍立起来一样,迅速蔓延个身。雷绪暗叫一声不好,错步想要闪躲,却已经来不及了。
在旁人的眼中,曹朋这一击冲拳,好像是按在雷绪的胳膊上。
但这浑如无力的一拳,却产生出诡异的结果。雷绪的衣袖,顿时破裂,好像片片蝴蝶飞舞一般。同时,一股巨力涌出,好像一根钻头似地钻进了雷绪的手臂。皮肤顿时迸裂,手臀上的青筋炸开了似地,纷纷断裂,鲜血喷溅开来,雷绪的胳膊出现了一个古怪的扭曲形状。
“啊呀!”
雷绪不由得发出一声惨叫。
曹朋这一拳,实在是太给力了!
半步崩拳的爆发力,直接就废掉了雷绪的胳膊。
筋断了,骨头断了……如果,只是说如果,雷绪将来的手臂能恢复,也休想再使半分力气。
吴钩剑脱手掉在了地上,雷绪扶着胳膊,抬脚正踹在曹朋的肚子上。
只见曹朋哇的一口鲜血喷出,身体砸在石壁上,软绵绵的滑落下来。而这时候,王买紧随着典满冲进石室,正好就看见曹朋吐血的场面。心中顿时生出一股子无与伦比的暴怒之气丵!
“狗贼,敢伤阿福!”
铁脊长矛脱手飞出,挂着风声,犹如在空中划过一抹黑色闪电。
若在平时,雷绪可以轻松的躲闪过去。
但在这一刻,他的胳膊被曹朋废掉,痛得他耳目都有些不太清楚。一脚踹飞了曹朋之后,雷绪还要上前取曹朋的性命。铁脊蛇矛也就在这时,到了他身后。雷绪觉察危险时,已经有些晚了!
本能的,他一侧身。
噗!
长矛正中他的肩膀,从后背直接穿透,从肩窝露出矛刃。
铁脊长矛上的巨大冲击力,直接就震断了雷绪的锁骨。把个雷绪疼的,发出一声凄厉惨叫。
曹朋一阵剧烈咳嗽,强忍着腹中翻腾的气血,一个翻滚,就到了雷络的身前。
不等雷绪清醒,曹朋顿足拧腰而起,肩膀凶狠的撞在雷绪的胸口,把雷络蓬的就撞飞了出去。
说实话,也就是雷络连番受伤,有点不太清醒。
而曹朋呢,撞飞雷绪之后,更牵动了内腑的伤势,又喷出一口鲜血,旋即瘫倒在地上……
“三哥,别杀他!”
等曹朋缓过这口气,就看见雷绪正好落在典满的脚下。
典满此刻,一脸的狰狞,咬着牙,恶狠狠举起长刀,一刀就劈落下来。
我丵操!
曹朋费尽这千辛万苦,就是留雷绪一个活口。
他连忙开口阻止,却已经晚了。
典满手起刀落,咔嚓一刀下去,雷绪顿时身首异处。
那颗血淋淋的脑袋,滚到了曹朋的面前,曹朋张大嘴巴,看着雷绪的脑袋,半天说不出话来。
老子可是想要从他口中问情报呢!
若非雷绪和薛州有联系,曹朋才懒得管他死活。
可没想到……
“阿福,你没事儿吧!”
典满犹自没有觉察到曹朋脸上的阴郁,快步走上靠来。
“你……”
曹朋手指着典满,气得浑身发颤。
一口鲜血喷出,曹朋只觉得眼前一黑,便昏了过去……
石室里,顿时乱成了一团麻!
再次睁开眼晴,曹朋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已经身处于高阳亭亭驿。
“阿福……”
邓稷差点流下两行热泪。
说实话,虽然只是一天一夜,可在邓稷感觉,却好像渡过了漫长的一年。曹朋深入贼人腹地,让他难以心安。这一天来,他是坐卧不宁,饭莱不香。就连濮阳辏е鞫宜堤瘢损⒁裁恍乃祭聿恰U鋈耍秃孟袷且恢蝗裙系穆煲希孤强裨辍耍脖涞煤茔俱病
邓稷很在意曹朋!
不仅仅因为曹朋是他的妻弟,更多的是,他从曹朋身上,看到了曹朋远大的前程。
有哪个十四岁的孩子,能自成一家之言?虽则曹朋前夜的那番点评《论语》,只是短短的两句,邓稷却从中看出了其中的不寻常。曹朋的那一番话,足以自成一派,成就大家之名。
也正因为此,邓稷对曹朋,也就更加在意。
他本就不想让曹朋去冒险,只是耐不住曹朋的意志坚决。
苦苦等候了一天,曹朋总算是回来了……不过,却是被人送回来,整个人已陷入了昏迷之中。
这让邓稷,如何不感到愧疚?
“姐夫,你这是……”
曹朋睁开眼,就看到邓稷那张憔悴的面容。
“你总算是活过来了……可把我吓死了。阿福,你若是出了事情,我丵日后怎么去面对阿楠?
以后,你可千万不能再这么去冒险了!”
曹朋的脑袋,仍有些混沦。
不过邓稷的这一番唠叨,还是让他感觉着,心里暖暖的。
“我怎么会在这儿?”
“你还说……你在鹿台岗受了伤,昏迷不醒。是阿满和虎头他们,一路把你给抬回来的。”
“鹿台岗?”曹朋轻轻拍了下脑袋。
“己经平定了吗?”
“己经平定了……夏侯将军正在那边清理战场。”
“现在,什么时辰?”
“哦,刚过了辰时。”
邓稷说罢,站起身,往屋外走。
“你这一昏迷,把大家都给吓坏了。虎头他们都在外面,一直都没去休息,我让他们进来。”
说着话,邓稷已拉开了房门。
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见典满许仪,王买邓范跑进了房间。
“阿福,你可是把我们都给吓坏了!”
典满一进屋,就咋咋呼呼的叫嚷起来。
看见典满,曹朋立刻想超了昏迷前的一幕幕景象。
顿时有些气不打一处来……辛辛苦苦,险些丢了性命,才算制住了雷绪,不成想却被典满一刀给杀了。
可转念又一想,这事情似乎也怪不得典满。
如果没有典满出手,说不定这时候身首异处的,不是雷绪,而变成了曹朋。
纵有万般不爽,曹朋也只能憋着。他强作笑颜,看着众人说:“我没事儿了,让哥哥们费心。”
“呼,费心倒说不上,只是……没想到那雷绪,居然也是个狠角色。”
典满大大咧咧,在一旁坐下来。
王买走上前,把一个匣子放在曹朋枕边。
“这是夏侯大哥从雷绪身上取来的东西……他说这匣子里面的东西,说不定对你有大用处!”
曹朋闻听,不由得精神一振……(****
第121章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四)
典满等人在房间里待了一会儿,便纷纷告辞离去。
其实,大家都很累。无论是参战的典满王买,还是前去陈留请求救兵的许仪,基本上都没有休息过。只不过曹朋一直没有苏醒,也使得众人忧心忡仲,无法休息,一直坚持到现在。
如今,曹朋醒了!
大家悬在嗓子眼里的心,也随之落了下去。
这一放松,随即就是困意涌来。典满许仪说话的时候,就不停打哈欠,打得曹朋也一个劲儿犯困。
“虎头哥,你也去歇着吧!”
“我再陪你一会儿。”
“不用了,我自己的身子我自己清楚,没什么大碍。你和五哥都是一夜没睡,别在撑着了!我想,咱们很快就会动身,你们赶快养好精神。你们早一些养好精神,咱们早一点启程。”
王买又坚持了一会儿,最终实在是熬不住,只好回去歇息。
不过邓范没有走,在房间里陪着曹朋。
“五哥……”
不等曹朋开口,邓范就阻止了他。
“阿福,你们出生入死的,还受了伤。我却留在这边,寸功未立。我知道,我武艺不到家,没有大用处。可在这里照看你一下,还是可以的……你若再啰嗦,就是不把我当作兄弟。”
“好吧好吧,那我不催你。”
邓范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曹朋也不好再赶他。
这时候,邓稷带着医生给曹朋把脉。这医生还是前天晚上胡华拉过来的医生,一直就留在高阳亭亭驿。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看亭驿里守卫森严,并且不断有官军进出,这医生也知道,一定发生了大事。不过,他没有去问。有时候,糊徐一点,才是聪明的做法。
给曹朋号了脉,医生又吩咐一番,开了一张方子。
其实,说他医术很高明?
未免有些过誉……高阳亭这种小地方,也不可能有什么医术高明的郎中。只不过是诊治一些普通的病症,似曹朋这种内伤,还真不是他能解决。故而开得方子,也是补气养身的方子。
曹朋清楚自己的伤势!
主要还是被雷绪那一脚,伤了内腑。
这种伤势,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治好,补气养身,倒也算是对症下药。
剩下的,就是自身的调养。曹朋估摸了一下,雷绪这一脚,他至少也要半个月才能恢复。
不过,也没什么事情,曹朋也不着急。
和邓范闲聊一阵,曹朋从枕头旁边拿起匣子,轻轻打开。
“嘶……”
曹朋不由得,吸了一口凉气。
怪不得这匣子沉甸甸的,里面摆放着十镒马蹄金。
除此之外,还有一副白绢,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字体,写信的人应该有一定的学识和修养。字是当下极为流行的飞白书!这飞白书,是一种很特殊的书法,起源于东汉末年的学者名士,蔡邕。
相传东汉灵帝时,修饰鸿都门的匠人用刷白粉的扫帚写字,被蔡邕看到,便创出了飞白书。
这种书法,笔画中丝丝露白,好像枯笔所写,给人以飞动之感。
所以,书法一出现,便为许多人所推崇。包括邓稷对这种飞白书也很欣赏,时时在家练习。
曹朋的书法很普通,不过因为见邓稷练过,故而印象深刻。
能写出如此出色的飞白书,这写书人恐怕也非等闲之辈……
“阿福,上面写的什么?”
邓稷在一旁问道。
曹朋认真看完,把白绢递给了邓稷。
信是一个名叫‘成’的人所书,但是并没有留下姓氏。
他邀请雷绪做一番大事业,并且可以保证,雷绪等人的安全。如果雷绪愿意,可以派人到盱眙和他联系。并且还说,他会在盱眙留下人,等候雷绪的到来。此外,还留了一个联系方式,说是盱眙有一座云山米行,雷绪只要派人过去,言持金求粮,米行里就会有人接待。
总体而言,这就是一封招揽信。
内容写的是神神秘秘,留下的信息并不算太多。
除了知道写信的人是一个名叫‘成’的人外,就是盱眙的云山米行作为线索。
盱眙,也是广陵郡治下的一座县城。
不是说,是薛州招揽雷绪吗?为何又出来了一个‘成’。
邓稷看完之后,问曹朋道:“阿福,你才何计?”
“我?”曹朋摇摇头,“一脑袋的糨糊,现在还真不是太明白。薛州的事情尚不太清楚,如个又蹦出来这么一个‘成’,我是真有些糊涂了。姐夫,你说会不会这个‘成’,就是薛州的靠山呢?”
邓稷想了想,苦笑道:“我也说不清楚。”
“那……咱们到时候看情况再说。”
“也好!”
身不在海西,也不清楚海西的状况,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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