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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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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到了第二天,大石始才离去。
到了第三天,朱夷吾来了,带足了奴隶,还有一应的食物等,还有牧民用的毡帐。
全部奴隶男童奴三百一十二人,一共一千五百六十布币,如果是齐国刀币,会更便宜一点,女童奴一百一十五人,一共八百钱,因为女孩长大了可能会漂亮,所以属于一种投机生意,还有技术奴隶,这会贵一点,有的要两三百钱,不过,奴隶都是小头,真正的大头是安置奴隶的粮食和布衣,这种种才是大头,一下子就把刘羲的钱给用去了三分之一。
这里面主要是买车和米粮的支出。
不过,大约半个月左右,刘羲不用担心再花钱,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把人带到云阳。
但在去云阳之前,他要去一下栎阳,他要确定公叔老儿的事情。
对于公叔痤的事刘羲并没有太过放在心上,因为如果老秦公要杀公叔痤,这并不是刘羲可以阻止的,而老秦公不想杀公叔痤,那刘羲根本什么都不要做,他就等着直接去魏国收钱,这样什么好处都解决了。
如果,在此之前他就用完了自己的钱,那当然不好了,可也没关系,刘羲是什么人,找几个人杀杀抢抢,什么不都是回来了。
不过就此时而言,刘羲头一次对这个古代产生了严重的不满,因为这是一个古代的社会,社会的财富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拿捏在权贵和商人们的手中,这就意味着,刘羲如果走苦苦掠夺这条路,他必须收获良多才可以。你看看奴隶就知道了,现在是一个艺术品和奢侈品昂贵的时代,而奴隶,真是一点也不值钱。
到了第四天,刘羲又从城角下面请了一队二十人的秦国骑兵,这是雍城令给的好处,因为对刘羲这种行为,雍城令是一定要看着的,他之前再三问了刘羲,态度认真,如果刘羲说到做不到,那雍城令是绝对会向刘羲出手的。
这同样是一种盯梢行为。
刘羲当然知道这一点,但相对的,如果他真是要落户于秦,这二十人就对刘羲很重要的,光凭他请的几个流浪剑手,实在很难看住他手下的这些奴隶。
特别是那十名巴国武士,他们很强壮,每一个都是肌肉男,除了没有团队精神和做战技巧,他们是绝对强大的,可巴国武士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团结心,他们更喜欢个自为战,因为普通人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他们总是觉得自己比其它中原人等强大,哪怕是吃多少亏也不会回头。
所以,在这支队伍中,唯一给死死綑着的就是巴国武士。
其它人的綑绑都会比较松。
此刻,刘羲现在是舒舒服服地坐在一辆青铜轺车上,这辆车就花了他足足一个锭的金子,这是雍城令给出的特惠价,好笑的是,秦国有能力修好足够的车子,就是没钱来修,国府现在是空空的,真是让人无奈。
行了没有多远,那打头探路的秦国骑兵十五就跑来了。
“先生,前方已经确定了,的确是有人在暗中跟着我们。”
得到了雍城令的命令,十五对刘羲很客气。
刘羲点点头,他当然看出来了,这是一伙有马的骑客,这让他想到了那个抢掳了月勾的那批人,刘羲曾想把这些人全数杀了,可惜给大雪阻住了,但同样的,对方何尝不想杀他?
刘羲临走时,已经让陈家沟的人向匪徒说明自己的行踪去向,刘羲打得就是让对方过来,好行追杀灭绝大计。对于刘羲这种家传习了武,又在军队待过,同时又经过了国安局的特训的怪物,杀死对方一点也不难。如果必要,刘羲可以跟着对方,可以盯着他们,然后在一个可能的晚上,将他们全数抹脖子。
事实上,刘羲就是因为有这种恶癖才给调走的。从军中退了下来。
由于刘羲从小学武,所以他打小就有一种暴虐心理,这也是他当兵的原因,后来当上了特种兵,就专门杀那些走私犯,毒犯,东突份子,在这方面,刘羲的品行太恶劣了,他总是喜欢虐杀,比如说他喜欢扒人的皮,喜欢将那些人体炸弹的妇女活活抽出肠子,同时再**。
最后,上级受不了了他,把他转调到了国安局,因为精神如他这种人,既不能关在精神病院里,也不能在他没犯下大罪时杀死,而用城市疗法是一个选择。
不过这显然也失败了,刘羲在追赃过程中,总是无一例外的用煤气爆炸。
因为他总是把那些尸体弄得狗都不吃,不烧干净是说不过去的。
但事情就到此了,刘羲虽然记得自己的经历,和自己的姓,可仍不记得他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不过那是次要的,刘羲已经习惯了这里,连厕筹都可以适应,刘羲还有什么适应不了的呢?
“让他们跟……”想到了这儿,刘羲抬起头:“他们会在今天晚上成为死人。”
他说得轻描淡写,这让十五打了一个寒战。对于刘羲,在雍城已经传开了,至少是现在,人人都说刘羲是一个……疯子……但同样,疯子也好别的也罢,在十五眼里,这人的确是可怕,不是疯子就是真的。十五无法想象,这个晚上会是一个怎么样的晚上。
同时,半里之外的小山地中,大约五十骑山匪云集,他们全都有着马匹,这真是可怕,不是他们只有这五十人,而是这一会,大头领纪元把全部主力都从小西山带出来了。
所谓主力,就是有马的人,当然,骑马的也都是好骑手。
小毛头是上次杀戮中给刘羲故意放走的。
他把这事告诉了纪元,可那时天已经全黑了,当纪元想要出兵的时候,风起雪涌,只能压下来,不过这事他是牢牢放在心里面。
事后,风雪停下,纪元立时带人出动,并且他一口气把所有的人都带出来了。
他们到了陈家沟,一切都很平常,或者说顺利,顺利的让纪元害怕。
新的住户陈方伯很直接的说明了对方走向了雍城,于是纪元就打马直追。
不过他还是慢了一步,当他快追上时,刘羲进了雍城里面,这下他可没法子了。
因为纪元是贼,认识他的人不止少数,所以他只能在外面等,等着刘羲自己出来。
本来纪元有心把陈方伯杀了,可一看那孤伶伶一个老头,杀不杀都无所谓了,现在,纪元只好把心力转回来对付刘羲,他知道刘羲的可怕,所以不会考虑硬拼。
不一会,两匹快骑从山弯处转来,这是一个斜口山弯,十分崎岖,很是隐秘。
纪元从山隐处走出,那两人立时下马,跪下道:“大哥,那个大恶人已经出来了,不过身边狗子多,带了一大堆的奴隶,想来走不快。”
“哈哈……好!”纪元阴冷喝道:“既然他们走得慢,我们就多等一会儿,让兄弟们把石头准备好,到时一起动手,把那凶人杀了,嘿嘿,我这么多石头,还砸不死你?”
纪元摸了刘羲的行路,他猜刘羲可以会去栎阳,这很正常,刘羲入秦,岂有不到栎阳的道理,当下就跑先了一步,不过他并不确定此点,还要看看刘羲出城的方向。
从刘羲出城了向着东走,纪元就确定了大半。他指挥三批探马,轮番的探察刘羲的行径。最终,选定了小王山的夹道做为伏击地点。小王山只是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山小得很,可就是有一段险路,这自是用来埋伏的不二法门。
如果那真是一个能独力轻松杀死二十余人的高手,我这样是不是冒失了?纪元想着,但他没有退路,这并不是说他真的不这样做,可他不愿承认自己怕。马贼是一份强者的工作,如果没了纵横的心,还能怎么办?能混多久?
这时,似乎已经出现了江湖,什么是江湖?江湖就是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
刘羲杀了齐大,和纪元结下了怨,如果不清理,谁都放不下。
其实,纪元想杀刘羲,刘羲何尝不也是想杀纪元?杀人与否,在战国时代,就是这样的。
谷风起了,从山谷中传来,刘羲的马队停了下来,在秦军和少年奴隶的帮助下,他们开始扎营,不得不说小孩子是很好管的,这些小孩和奴隶身上都有着火烙的印痕,没有主人的命令,他们乱跑,是会给地方军队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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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五章:生存法则
更新时间:2010…1…10 21:42:20 本章字数:5086
众人打理营地,这是一个妙处,自有守道,刘羲于此扎营,也是绝了对方偷袭之心。
不过,这时的古代,正常是不会用偷袭等之术的,便就是马贼,行动也不过是针对村镇,一旦对方有了防备,那可就不好,要知道人力难得,在秦国,落山为盗者多者百人,少者几人,不一而足,是以,谁也不敢真个攻打似刘羲这样的营地。
至少在秦国是这个样子的。
刘羲换了一身秦国黑色的葛衣武士服,这衣服紧身,有点类胡,却是适合武者。
其实,在此时,中原之国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胡服了,因为中原士族文化中的衣服是很……丑的,分两部分,上衣下裳,也就是裙子,大大肥肥的裙子,里面是光着腿的。
这样一来,士大夫走路就要小心了,一个跤跌下去,屁股都有可能露出来。
对之于此,武士能这样吗?当然是要改革,胡服,其实在当时也算不上是胡服,在商时已经就有这种衣服了,只是周灭商后,周人喜好肥大的这种衣服,就把商服定为夷服,连曾经的商人也一并划入到东夷之类。
从这里论起来,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所谓的胡服就是中原早期的一种没有普及的衣服,是种武士服,在商时,就有大量的商人武士和东夷武士这样穿了。
秦兵们有点胆小,因为秦兵们都是知道,这些游勇散兵个个都是老兵,并不可以小觑。
秦兵头子名叫十五,当时,广大秦人并没有姓,不止是秦人,一般的平民都没有姓,有姓,那是高贵的人才可以有的,一般有姓者都可以说出自己名姓的出处。
比如刘羲的刘羲姓,这可不是说说就出来的,说姓刘就姓刘?那不是笑话么?
刘姓最初出自伊祁氏,帝尧之后,受封于刘,建立祁姓刘国,后裔因以为氏。裔孙刘累,能驯化龙,侍奉夏后,被夏朝第十三帝孔甲赐为御龙氏。此为祁姓之刘。史称刘氏正宗,这就是陕西刘氏。说来,刘羲和秦人也算是有一定的渊源了。
在火堆升起后,刘羲也换好了衣服,最最重要的,是他换上了一双硬麻履。
古时的鞋底子一般是用木制的,这种鞋子耐用,但走快步不行,伤脚,所以有人用硬麻葛等粗布为底,做为履底,这样的鞋子也就是风行于世的武士靴的稚形。
把下口裤角扎了起来后,刘羲将工布剑横放于腰后,这样,一个反手,就可以拔出剑来。
十五道:“先生,此行一人,可乎?”
刘羲道:“放心,夜间是我的天下,我们行营至此,我料定他们必不敢于此强攻,说来还不是中途伏击这等小道,他们道我们不知,却是不想,我今天就是要杀光他们!如你所说,前方是小西山四盘回环山,从这里到栎阳,直走要过两次泾河,从小西山口走,虽绕了一点点,但可以少过一次泾水河,反而会快一点,对方也是如此料想,所以不会放过小西山口,我一去就可知。”
瘦熊道:“主人,您这一去,不要我随侧么?”
刘羲道:“此次与上次不同,我须出大力,不能再顾上你了,带着你,你也跟不上我的速度,你留在这里,还是小心看着为上,不要在这里出事,有事情,多多请教十五小哥。”
十五笑道:“先生客气,别的不说,但有我们在,绝不会有事!”
刘羲点点头,转向小五道:“听姐姐话,等我回来。”
小五皱了皱眉,她不喜欢月勾的话,月勾的言行有些善良,但这一切却是不合小五的心意,她想的是和新大大(叔叔)刘羲一样,但月勾并不知道这一点,她伸手抱住了小五。
刘羲开始小跑,他的速度最初不快,但却在一点点的增加,这让他在众人眼里很快的就消失了。
望向刘羲消失的地方,十五道:“也不知道先生能不能成……”
小五断然道:“大大一定可以,他能一拳打死一头熊……”
众秦兵赫然。因为他们都见到了那张熊皮,它现在正披在月勾的身上。
刘羲在荒野中奔跑,他不是一般的奔跑,而是一边跑着一边看地上的痕迹。
对方显然不是合格的马贼,事实上,马贼这个职业明显是一门力气活,它对技术要求不是没有,但这些古代的马贼还没有意识到,所以他们在清尾的工作就做得不够好。也许这是因为他们是秦国的马贼,如果是魏国齐国等边境的马贼,也许会花样多点,至少,他们会在自己的马后备上一支树尾,用来扫乱马蹄留印。
可现在,这全给刘羲看到了。
天上的明月比现在的要明亮多了。
而刘羲更是一个没有夜盲症的人,事实上,在战国时期,武士层的人并不会有太多的营养不良,他们可以随兴的打到自己想要吃的兽肉,所以他们不会缺肉,这和汉后,人民儒化,只会种地,打猎的少了,结果一到没粮的时候,不会打猎的他们就会成批的饿死。
但在这个时代,人饿了,可以有足够的吃食,因为当时战乱等原因,动物依然有很大的数目,只要你有足够的武力,什么野兽你打不到?这也是后世我们感觉先秦人民身体素质比汉后的还要好的原因,一个民族儒化严重,连渔猎都少了,尚武之风没落,哪还能有足够的力气打老虎什么的大兽,那还不饿死么。
到了五胡时代,人民赫然发现,原来,打那些凶兽难,可杀同类却是容易,因为人也算是一种大型哺乳动物。吃人之风顿时盛起,而可悲的是,被吃的依然是我们中原人,失去了尚武之风的中原人不给别人吃干嘛呢?
宋朝的士兵甚至戴不动铁盔帽子,只能戴毡帽。
刘羲有种想要大叫的感觉,他在奔跑,习惯煅练身体的人都知道,当你奔跑起来的时候,会忘记很多事,也会记起一些事,这些记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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