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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能够改变什么-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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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只谈足球”的水准。
以这等理解力去评判别人,妄下“思想消极”的断语,不解“积极向上”的实质,也就不足为怪了。而这对于一腔热忱的学生个性和感情都是极大的伤害。不错,中国男足目前比较丢人现眼,如此恶劣环境下球迷的热爱尤显难能可贵,这正是希望所在。而黑哨之类与足球事业的不和谐音就愈加令人切齿痛恨。我相信,该考生饱含激情的文字一定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而发自肺腑灵感突现的文章一定不会差,除非不幸评判者的眼光扭曲了它。既如此,“失衡的天平”就真成了一则绝妙的寓言加“预言”。
逃避现实不是真教育。作文分数已然无法改变,但教育需要反省之处还有很多。这就是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现实意义。0806(原载《大河报》)
“感情亲疏和认知事物”可以混为一谈吗
这年高考作文题(全国卷)给出的话题是“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并以《韩非子·说难》当中的一则寓言故事“智子疑邻”为例。材料大意是:古代一位富商家的院墙被大雨冲倒,自己的儿子和邻人之父都提醒以防偷窃,不幸言中后富商便称赞儿子却怀疑邻居老人。韩非认可了这个事实的合理性,着眼点在于“邻人之父”对劝说对象不够了解,把握情势和进言方式不当,所以影响了效果。
寓言总可以有很多种解读,韩非只是讲述了一个客观事实,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但是这样的理解必须合情合理,不违背生活常识。这则故事能够说明是因为感情的亲疏,而影响了对于事物的判断吗?
我们不必拘泥于这则寓言,但这关系到由此引出的该话题能否立得住脚,所以不得不对它分析判断一番。故事中的邻居也许是一片好心,而且有远见,但他或其家人的确也不能排除盗窃的嫌疑。就是让谁来理性和公正地断这个案子,也不能不做调查就把邻居排除在外。如果只是感念邻居的一片“好心”,就不做任何合理怀疑,这样才会影响认识事物的正误深浅呢。
如果再进一步延伸这个寓言的含义,它还可以警示我们防止祸起萧墙。其实很多问题、矛盾都是从内部发生和发展的,所以我们应该公正地评价、认识以至怀疑。对于内部和外部应该一视同仁,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既不武断也不“包庇”。这是一种公平公正之心,也是基于认识事物的能力。公正的品行、认识能力,还有感情,完全不是一回事。有人如果因为私情而做出了不公正的决定,并不是他没有认识到问题的实质,而是他知道应该怎么做却不愿那么做。这和认识能力就没有多少关系了,这只是一个感情问题。感情影响的不是其认知能力,而只是一种决断结果。
表面上,似乎感情亲疏影响了对于事物的判断认知,实质上只是感情左右了自己的选择。对于事物的认知是一回事,而最终的抉择是另一回事。感情亲疏和认识事物,两者甚至互不相干。像寓言中的案例,富商的怀疑是有一定合理性的,邻居比儿子偷窃的嫌疑更大,这是毫无疑问的。当然可能不是邻居干的,但这只能由证据去说明。这种怀疑也是暂时没有证据的,但却不是无端的,在没有查实之前,也就只能停留在怀疑的层面,没有任何其他意义。
再比如一部书中写到这样的事:一个警察抓获了一个小偷,小偷犯了一个重大的案子,然而这个小偷是该警察的妻妹,是抓她还是放她?警察陷入了矛盾痛苦的心情中。警察难道认识不到应该怎么做吗,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他为什么还会矛盾呢,不是因为亲情蒙蔽了他的判断认知,而是亲情本身的价值让他不忍舍弃。并不是只有认识事物才有价值,谁能否认感情也是一笔财富呢。和认识能力一样,情感也能够成事败事。情与法难以两全,维护公理还是徇私情,这和认识事物关系不大,情与法本身都有独立的价值。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待朋友也是一样,怀疑也许很理性,但很可能失去朋友。对于生活来说,感情也许比理性更重要。没有感情的生活状态是不可想像的,感情也并不妨碍理性的认知和思考。两者毕竟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
又如“情人眼里出西施”、“孩子总是自家的好”等等。这仍然是感情问题,是爱的体现,不至于丧失对亲人的了解和判断。你更了解的是自己和亲人抑或外人呢?这是不言而喻的。这种了解和认知并未因为感情而偏离事实。至于因为关系远近而处事不公甚至制造腐败的人,那更不是认识问题,而是品质问题。
如同对寓言的解读是最多元的,对于这个高考作文题目也是见仁见智,有人说它启示理性思考,有人说它昭示人性弱点。然而这些说法都有些牵强附会,这个题目的基本判断远离了理性,也扯不上人性。如此一来,便成了一种误导,影响了考生和公众的认知判断,搅浑了我们的生活经验,让人觉得无所适从。
感情亲疏和认识事物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混淆了它们的界限,硬将二者扯在一起,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混乱不堪。0607(原载《凤凰周刊》)
严重变味的“状元秀”
吉林市文庙这年在祭祀孔子的活动中首次开启正门,用大轿抬出吉林省高考状元,请“高考状元游状元桥”,让高考状元引领古装祭孔表演队伍进行各项祭祀活动。祭祀者为孔子上香,并三跪九叩,手持祭祀道具举行乐舞等等。
整个事件过程,都让人感觉到一股陈腐之气弥漫其间。而主办者却在拿新时代的学生作秀,与祭祀参拜之类古时活动联系在一起,显得极不协调。这种“复古”的活动偏偏要拉上青春少年,将“高考状元”等同于科举时代的状元,用意何在?这将带给孩子什么样的影响?
这年是孔子诞辰2554周年,作为对一代先哲的纪念,适当举办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当然可以。但像吉林市文庙博物馆这样完全照搬古代仪式,毫无思想内涵的祭祀,到底有多少意义?而且还要扯上“状元”来“秀”一场,复辟封建社会的陈腐习俗和风气来影响孩子和社会,实在有百弊而无一利。纪念孔子,应该重在其思想内涵的领悟和发展,而不是跪倒在孔子的脚下,向其行点火焚香、三拜九叩的封建大礼。如此顶礼膜拜,完全一副奴才相,如何能有自己的思想和时代的创新?更为不妥的是,竟然让刚上完中学的孩子置身其中接受熏陶,真的要赋予她古代状元的荣耀感吗?这对高考状元本人也是有害的。
这年的“状元秀”风头尤甚。高考状元的个人学习经验可以出书,京西“举人节”会集各地高考状元并要刻其名姓于碑铭,而像祭祀这样的封建活动居然也打起了状元牌。真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高考状元作秀忙”。如此浓墨重彩地将高考状元推向前台,必然加重“惟分数论”的观念误区,与素质教育的大方向是背道而驰的。这样的活动只会误导社会和孩子。
某一地区的高考状元每年只能有一个,这是注定的“个别现象”,无论怎么努力,也不可能人人都得第一。所以将“高考状元”当作目标是没有意义的。而且,高考状元和成才是两码事,当上高考状元未必成才。不过是考了一个高分,刚要迈入大学的门槛,生活方式仍属“寄生”,尚未为社会创造一分财富,何以就敢奢谈“成才”?对自身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离“修身”成才之日尚远。
在现有教育模式下,高考考查创造力的成分还不大,所以得高分者未必能成创新型人才。而那些成果丰硕的“小科学家”,考试分数却未必有多高。对社会有所创造,有所裨益,是成才的起码条件。如果只是捧给社会一堆枯燥乏味毫无意义的高分数,我们的社会就能因此而有丝毫的进步吗?
真是可笑。可是我们有些人就喜欢追风赶潮、追慕虚荣,搞些不切实际的活动,误导社会风气和孩子的成长。如此歪风应该刹一刹了。
合意春风添细雨(1)
孩子有没有花钱的自由
家住北京的13岁中学生巧巧是个“韩流”分子,最近她因为没能到杭州看成偶像的演出而和父母闹了别扭,还投诉到了媒体。声称虽然去杭州看演出总共得花三千多元,可她是要用自己的压岁钱去看的,压岁钱应该归她自己所有和支配。还呼吁大人给孩子花钱的自由,让他们去做理想中的事,并拿出国外的例子为证。
不必动不动就拿国外的情况来作对比,国外的未成年人也不可能为所欲为,父母也要对他们进行管教和约束的。完全放任那还了得,无数事例证明“树大自然直”是一种教育的误区和谬论。作为孩子,由于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一心想做某事的愿望又极其强烈,当然会对父母的劝阻和约束感到不舒服,但这并不能说明孩子就有理了。孩子通常会是出于自己幼稚的心理来偏激地考虑问题。
拿这件具体实例来说,巧巧的父母不允许孩子花三千多块钱去杭州看所谓偶像的演出,是对孩子负责任的做法。盲目追星不值得鼓励,千里追星花钱不说,孩子的安全问题也让人担忧。所以不让孩子这样做是正确的。
至于巧巧所说的2万多元压岁钱应该归她自己所有和支配,这也有点说不过去。既然孩子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也就不能完全地支配金钱,需要父母在孩子理财的时候加以引导。要不然很可能纵容孩子花钱大手大脚的不良习性,会降低孩子的“财商”。而且,给孩子这么多的压岁钱也是不妥的,会助长孩子花钱的欲望,养成孩子奢华的生活习惯。甚至还会滋生其自以为是和不理解父母的品性,觉得自己是个有钱人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不受管束了。
家长并没有给孩子压岁钱的义务,任何法律中都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使给孩子的钱,也不完全归孩子所有和支配,因为这毕竟是别人给的而不是自己挣的,是让孩子花在有益之处的。父母给孩子零花钱并为孩子交纳学费等,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是应尽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同时也有制止孩子乱花钱行为的权利。
培养孩子的“财商”不一定要给孩子很多钱,更不是让孩子随便花钱。那样反会造成财商教育的失败,也不利于其人格成长。理财是一门学问和生活能力,应该从小培养。但这里面的艺术和技巧很多,我们目前的学校教育尚未设置这些内容,家长对孩子进行财商教育时需要慎重,千万不可弄巧成拙,适得其反。1125(原载《中国教育报》)
不应教孩子“打回去”
当今不少家长对孩子从小进行所谓“竞争教育”,就是当别的孩子打了自己一定要打回去。据说这是为了适应将来残酷的社会竞争,担心孩子从小忍让将来在社会上失去立足之地。
这些家长的做法未免有些偏激了,竞争也不是这么个“争”法。这纯粹是曲解了竞争的本意,将拼争之法给用歪了,更没有对孩子的未来发展作深层考虑。
这样在“打回去”的教育中培养出来的孩子,根本就不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没有一丝宽容和接纳别人的心态;“睚眦必报”,一点“亏”都不吃,过分看重自我利益。这样的人是不被社会和团队所包容的。他会处处与别人对着干,这样的“人才”谁敢要啊。
宽容、谦让、同情、友爱、协作,这不仅仅是传统美德教育,更是一种适应未来合作化社会和工作的要求,不懂得与人配合协作的人将是最不受欢迎的。
这样的人在人际交往上也会出现障碍,会很难相处,过度地以自我为中心,显得有些自私自利。会严重影响其人格和品德的发育,有可能“情商”会很低。人格不太健全者是不能算作真正的人才的,更难以适应激烈的社会竞争。
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时候,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不管谁对谁错,别人打了我就一定要打回去。别人有意无意地侵犯了自己都要还下来,这简直是有些不通情理,不讲道德了。这样畸形教育下的孩子,怎么可能会健康成长。重要的是教给孩子是非观念,这是人格形成的基础。
宽容才会赢得尊重。教孩子懂得宽容,懂得接纳别人,懂得友爱协作。在健康的教育氛围下成长的孩子,才能有健全的人格,才能够受到集体的欢迎,才能立足于将来的社会。1125(原载《大连日报》)
为孩子培育创新的土壤
第23届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颁奖大会上,五名中学生从一位副市长和一位院士手中,接过了首届“市长奖”获奖证书和奖牌。证书上有北京市市长的亲笔签名。
这无疑是对于青少年科技创新的鼓励措施,这让我联想到一个月前国家自然科学奖等大奖的颁发。支撑科学大奖的有很多因素,但是如果不重视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活动,不注重青少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科学大奖就依然会青黄不接。因此,我们有理由欢迎这个姗姗来迟的“市长奖”。
由教育部、团中央和中国科普研究所共同组织的一个关于“青少年创造力培养”的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普遍缺乏创新意识。这主要是由僵化的教育考试体制造成的。在惟分数论的评价体系之下,很多学生的创造天赋都被无情地扼杀或埋没了。在这届创新大赛上,以及其他全国、国际科技竞赛活动中,小选手们取得的不俗成绩也足以证明:孩子们并不是没有创造力,而是缺乏一个有利于创新的成长环境,不能让他们的奇思妙想、创造才能得以孕育和发展。
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这些获奖的“小科学家”大都不是学习成绩最拔尖的。获“市长奖”的一位中学生说:只要功课基本掌握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不必非要争第一名。这种想法很值得赞赏,不过也很无奈,可能不为现今教育制度所容。富有创新精神的孩子,考试分数不一定是最高的,甚至他们还有点不太听话、不守规矩,在有些学校老师的眼里很可能是不务正业的“捣蛋鬼”。这只能是违背孩子天性的教育的悲哀。
人才成长要靠制度创新,要靠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都来培植创新的土壤。设立一个“市长奖”会起到一定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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