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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恋红尘-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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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样片之后,刘德华对这部电影的前景更为看好,这才要一个人静静地想想,下一步应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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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争执
    在《东方之鹰》中,刘德华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就是所有对白都是以英语完成。固然,一方面是因为外国佬大多不懂汉语,更主要的是,这样的影片对西方观众对剧情的欣赏毫无影响,有利于沈信树立自己的形象。英语是国际通行语言,英语国家也都是大市场,这种尝试并非不可行。
    对有着五千年悠久文化的中国来说,这是一种悲哀,但也只有这样,也才能最快地将沈信的形象推到西方,才能形成对抗好莱坞的势力。只有沈信的形象深入人心,才能借他的影响力宣传扩大中国电影乃至中国的影响。或许刘德华的想法是错的,但他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做了,凭着一颗热爱电影,热爱中国电影的拳拳之心。
    正是因为对沈信有这么大的期望,所以在沈信的演唱会后,刘德华才会那么担心他误入歧途。沈信一句要做就做最好,深深打动了刘德华的心,从此对沈信更有信心。看过样片之后,刘德华对沈信的表现非常满意,他不仅在说,而且在做。刘德华忽然觉得,自己为沈信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抛开顾虑,展望前程,刘德华踌躇满志,想得很远,远到无法捉摸,但梦想是如此之美,令他沉醉。
    刘德华的这些想法,一时也只埋在心里,并没有对沈信说。沈信一开始担心刘德华有什么难题,后来见刘德华恢复常态,也就不再想这件事,只是一心投入到电影的配乐工作上了。由于整部电影的场景基本上都是在南美,而且沈信也不经意间将对南美音乐的感悟表现在片子中了,所以理所当然,配乐的风格是以桑巴舞曲和探戈舞曲的风格为主。
    这一来,沈信这段时间对南美音乐研究的成果就表现出来了。电影的场景他已经很熟悉,很容易就在脑中回忆了一遍,接下来的配乐就象火山喷发,灵感强烈得无以复加,沈信这项工作几乎是一气呵成。
    这完全归功于沈信超强的学习能力,经过拍摄期间的学习,他听过的南美音乐的数量很是惊人,而且随时都可以自动重现,这些都是常人所难以达到的。另外,他对音乐的天赋也是常人难及,凭着初接触到南美音乐的新鲜感,他很快就掌握到了南美音乐的精髓,并且能够自己进行创作了。
    因为沈信几乎不需要休息,可以全天候工作,工作效率更是常人百倍,他最需要的其实是灵感。只要灵感一到,他一夜间作出一部交响乐也没有问题。
    配乐结束,沈信先自己欣赏了一遍,心中很是满意。不过,灵感似乎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他又趁兴创作了一首歌曲。回想着巴西狂欢节当日的种种情形,以及与苏戏剧化的遭遇,几乎不用他想,旋律已经自己涌流出来。
    沈信意犹未尽,自己又填了首词。自从踏如娱乐圈,他就再没有自己作词了,所有词作都是由完成来做。这主要是因为沈信受先秦两汉文化的影响,词作过于古典化,不适合现代流行歌曲的风格。沈信试过用现代语言创作,但做出来的词浑然没有味道,后来也就索性全交给完成了。反正完成在作词方面很有一套,功底相当深厚。
    但这一次,沈信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创作激情,忍不住自己又来了一首。乐曲旋律自然是桑巴舞曲的风格,但沈信写完歌词之后,却觉得自己的词和乐曲完全不搭调,不由摇头苦笑,看来自己作词,实在是不行啊。不管了,沈信对自己说,还是让完成去头疼吧,这家伙,前一段还颇幸灾乐祸地问,为什么最近没有新作问世,让他却头疼也好。这样想着,沈信不无恶意地笑了。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相关的后续工作中,沈信的配乐是最先完成的,其效率和效果又引起诺曼的一阵惊叹,不得不再次调整他对沈信的看法。
    在此之前,诺曼自然听说过沈信在歌坛也是很有成绩的,但中国流行歌坛对西方人来说近乎没有印象,他也不如何把沈信的歌手和作曲者的身份开在眼里。
    南美音乐在西方颇有市场,诺曼对这种风格也是很有欣赏水准。听过配乐之后,他完全被震惊了,
    那种对南美音乐灵魂的把握已经让他无法置信,一个中国人怎么可能作出这么正宗的南美风格的音乐?而且还不止此,在与影片场景情节的吻合上也是天衣无缝,达到了乐中有景的境界,在节奏上的把握也是恰到好处,张驰有度,实在是配乐中的典范作品。诺曼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最后完成的影片中,配乐是绝对关键的一个因素,沈信的配乐既完美地衬托了电影,却一点也不会喧宾夺主,这就是配乐的作用,但只有沈信才做到这么完美。
    这时在诺曼心目中,沈信简直就是演艺之神在世,这一点,倒和方令强的观点近似了。
    “中国人,实在是太神秘了。”诺曼最后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而在沈信的刺激下,诺曼已经很高涨的热情再次得到提升,对所有的工作都要求起精益求精。他现在这样的劲头,在他来之前应该是怎么也想不到吧?当时他只想捞上一笔,然后拍屁股走人,最后再忘掉这部注定没有前途的影片。
    而经过沈信的一系列表现,诺曼现在态度大改,一再声称,他一回到美国,就要强烈地向自己的同行们介绍这部电影和男主角沈信。这样说的时候,诺曼一脸的骄傲,已经当足沈信是他的得意弟子,《东方之鹰》也成了他最得意的精品电影。沈信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傲慢的美国老头终于低下高傲的头,变得谦虚起来。
    在诺曼的严格要求下,最先受到冲击的是刘德华新成立不久的动画小组。原先看过动画小组的作品,诺曼还敷衍似地盛赞不错,这时却一改原先的评价,直斥为不堪入目。按诺曼原先的想法,动画特效嘛,中国人是不行了,差不多看得过去就行了。但听过沈信的配乐,再联想到沈信在电影中的完美演艺,他实在是不能容忍这么差的动画效果来配合。
    诺曼前后天壤有别的态度,看在动画小组成员的眼里,其委屈可想而知。
    平心而论,动画的效果算不错了,但要和世界一流水准相比,差距也是很明显的。不过也要考虑到现实因素,首先设备条件有限,其次中国本土在这方面本来就水平不高,这帮年轻人已经是其中的佼佼者了,但斗志雄心有余,经验和水平却有所欠缺,虽然没有达到一流水准,但他们也确实尽力了。
    而这时的诺曼,却是用好莱坞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的作品,自然没有多高评价。和所有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一样,一旦牵扯到自己作品的质量,诺曼就变得不讲理起来,他根本不听动画小组的解释,只是强烈要求动画小组改进自己的动画。
    动画小组的成员,一开始由于自己的作品实在是不够一流,还很心虚,只是委婉地解释实际原因。但在诺曼一再拒绝听任何理由之后,也不由心头火起,双方的言辞逐渐过激。
    本来动画小组的成员也都懂英语,但一旦激动起来,还是用汉语来得畅快。一个动画小组的代表用粤语酣畅淋漓地驳斥了诺曼一番,这才对沈信说道:“阿信,你翻译给他听。”
    诺曼这时已被对方的滔滔不绝唬得一愣一愣的,可是听不懂,也是欲驳无从。沈信苦笑着把动画小组的意思转达,虽尽可能把话说得婉转,但诺曼听完还是大发其火,指责动画小组的工作态度不端正,乱找理由,就是不想办法把工作做好。
    这样的指责动画小组怎么能接受呢?于是更激烈的言辞也出来了。
    沈信竭力劝解着双方,还是无法避免现场的火药味越来越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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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飞来的表妹
    夹在中间,沈信左右为难,只能在心底暗自苦笑。双方的意思他都能理解,作为一个导演,谁不希望自己的作品尽善尽美呢,诺曼的心理很正常。但从动画小组一方来说,他们也确实尽力了,据沈信的了解,他们在一定要超越好莱坞的信念下,经常是通宵达旦地在工作,效果不佳,也实在是实力有限。要他们短时间内超越自己,也是很不现实的。
    争吵的结果,最后是惊动了刘德华亲自来解围。但刘德华在了解情况后,也是一时束手无策,只能劝双方都先消消气。作为出品人,刘德华自然希望电影的效果能够达到完美,但他更明白自己手下这帮年轻人的实力,他们委实已经尽力了。对眼前这个争端,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然是能够作出合乎诺曼要求的动画来,但实话说起来,那确实太难了。
    想了想,刘德华还是决定从动画上着手,看看是不是有办法改进。他来到动画小组成员的面前,还没有说话,带头一人已经抢先说道:“和世界一流水准相比,我们的动画是不够好,但也不象那美国佬说得那么差吧?什么不堪入目,那家伙的话实在太伤人了。”语气甚是委屈。
    刘德华自然只能好言安慰。
    而这时,诺曼又在一旁火上浇油般叫了一声:“如果动画效果达不到我的要求,我拒绝承认这部电影是我的作品。”虽然这个威胁近乎没有威力,但诺曼高傲的态度和坚决的语气,却表现出他在这个问题上绝不妥协。刘德华同样只能先安慰一番。
    最后,好不容易等双方都冷静下来,刘德华把动画小组的成员叫到一旁,问道:“如果设备再好一点,是否能够作出更好的动画?”
    带头一人为难道:“刘德华大哥,不是我们不努力,这件事真的很难。老实说,硬件方面算是很好了,但那动画引擎却是不尽如人意。如果只是提升硬件的话,我们或许能够稍做改进,但要提升到世界一流,还是做不到。”
    刘德华沉吟不语,国内动画技术的欠缺,也是影响电影发展的一个因素,他之所以成立这么一个小组,也就是为了打造自己的动画队伍,为了以后的发展。听完这番话,刘德华也知道短期是难见效了,他买的这套引擎,不是最好的,实际上最好的引擎买也买不到,暂时也只能用它了。
    “还是从硬件着手吧。”刘德华最后说道:“我马上就联系购买更好的设备,动画效果,能提升一点算一点吧。”
    刘德华刚说到这里,房门忽然大开,一个十七八岁的靓丽女孩出现在门口。众人都不认识她,一时间都有些发愣。
    那女孩一身牛仔服,清爽无比,乌溜溜的眼珠在每个人脸上都打个转,忽然冲到沈信的面前,甜甜地叫了一声“表哥”。
    沈信这时正考虑着一件事,听过刘德华和动画小组的对话,他不由考虑,是不是要用自己的异能来帮助一下他们。但这样做的话,说不定会有麻烦,他正在犹豫。
    那女孩出现的时候,沈信只是扫了一眼,仍在思索着,突然被叫了一声“表哥”,他下意识地反问:“你是什么人?”
    众人见那女孩叫沈信表哥,刚觉得恍然时,突然听到沈信这么说,又开始疑惑了,一时间所有人都不说话了,只是看着房中间的沈信和那女孩。沈信自己也一头雾水,表哥?自己在这个时空怎么可能有亲人?
    沈信话音未落,凤仙紧随在那女孩身后也出现了,刚好听到沈信的话,讶异莫名地问道:“你不认识她吗?我今早在家里发现了她,她自称是你的表妹,专门从美国回来探望你的。”
    沈信好象明白了点什么,但不等他再开口,那女孩已经叫了起来:“表哥,你怎么把我给忘了?我是典娆啊。”
    这句话一出,沈信就知道自己刚才的感觉是对的,细细打量一番典娆,他忽然伸开双臂:“原来是你啊,典娆。噢,都长这么大了。来,表哥抱抱。”典娆嘻笑着一头冲入了沈信的怀中。
    在旁观的人看来,这是一对久别重逢的表兄妹,但沈信和典娆心里却明白,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不过戏假情真,两人此刻的激动,与久别重逢的表兄妹并无二致。沈信有着创造生命的骄傲,典娆却是为获得生命高兴,对沈信更有着深厚的依赖和眷恋。
    也难怪沈信没有一眼看出典娆的身份,首先他根本没估计到典娆今天能够醒来,其次当时他心中有事。而且,现在的典娆和电脑动画上的虚拟形象也是大有不同,年龄也比预计的要大上一两岁,已经足以让他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更何况,典娆开口一句“表哥”,早把沈信的思路岔开了。
    沈信和典娆的激动也感染了周围的人,象是看到一幕皆大欢喜的喜剧,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场面感人之致。
    事情说起来也不复杂,在这天上午,在沈信没有预计之前,典娆清醒过来了。一睁开眼,发现自己有了和正常人一样的身体,照照镜子,果然是一个美少女,她一下子兴奋地跳起来。通过在电脑中的钻研,典娆对服装也是很有品味的了,从沈信为她准备的服装中细细挑选了一套她最满意的,她这才走出沈信的房间。
    来到客厅,典娆更是难抑兴奋,居然就在客厅里翻起跟头来。由于莲藕体是沈信用仙力催化的,典娆的身体也近乎仙体,虽然功力没有多高,但在境界上,却比普通的修真者更高。与普通人比起来,那更是无法比拟的高手。
    这时,凤仙正好在,本来不知道有典娆这个人,但典娆在客厅这么一折腾,就把她给惊动了。
    凤仙来到客厅,看到一个疯丫头般的女孩正在客厅翻跟头,顿时傻眼了。还是典娆聪明,早听沈信介绍过,一眼就认出了凤仙。在凤仙开口发问前,她已经先跑到凤仙面前笑道:“你一定是凤仙姐姐了,我叫典娆。”
    凤仙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叫自己姐姐的女孩,犹豫着道:“我是张凤仙,不过,我不记得见过你。”
    典娆笑了起来:“你当然没有见过我了,我是沈信哥哥的表妹,是在美国长大的。这次我是特意回来看他的。”
    凤仙更疑惑了,没听说过沈信有这样一个表妹,但典娆所说也很有理,至少能一下认出自己,说明还真是了解实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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