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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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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同意,当然同意啦!”裴元庆拉著逍遥的手高兴道,“你那麽有钱,做了你的小弟我们以後就不愁吃穿了,那我就可以快点娶个矮媳妇了。”
    “怎麽又变成矮媳妇了?”
    “我哥哥说,等我们有了钱,就找个矮媳妇,因为我人不是很高嘛,大哥说媳妇是不能出丈夫的头的,所以就找个瘦的啦。”裴元庆裂嘴笑道,他看似很高兴,也许今天是他匆忙人生中最高兴的一天了。裴元庆虽是隋唐第三好汉,可是他命途多舛,在十五岁那年被新天礼用计活活烧死。裴元庆一生短暂,逍遥这点也是知道的,裴元庆是一个著实著人喜欢的孩子,天真无邪,在他的世界里本该没有饥饿,本该没有寒冷的,这一切都是战争害的,都是战争!战争使多少百姓受害,使多少人民受苦,这战争要到什麽时候才能停止啊。
    “那好,以後逍遥哥哥给你找个又矮又胖,而且又漂亮的媳妇,你说好不好?”
    “真的?”
    “真的。”
    “哦,哦,太好了,我就快要有媳妇喽。”
    裴元庆欢快地绕著逍遥跳跃著,逍遥看著裴元庆娇小的身躯突然想起裴元庆临死前仍未婚,也就是说裴元庆娶媳妇的愿望是不能实现的。逍遥的心如被针扎般的疼痛,逍遥恨天,恨天如此不公──他才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啊,老天爷啊,你为什麽对他如此不公!逍遥在心里高声呼喊,但他却不能言表於脸上,毕竟这是历史,历史是不能改变的。
    历史真的不能改变吗?哪怕只是一小点?
    “我裴元福从未服过人,但如今我服了,我钦佩你的胆识和人品。以後你就是我们的老大,我们的首领!”说著裴元福就要向逍遥下跪。逍遥连忙扶住裴元福,道:“元福兄礼重了,从今以後你我以兄弟相称,我虚长你几岁,你便唤我大哥吧。”
    “是,大哥。”裴元福欣然叫道。
    “好呀,好呀,我又多了一个大哥了。”裴元庆跳到程咬金身边,捅了他一下,“喂,大个子,你也叫逍遥哥哥大哥是吧?”
    “是啊,他是俺的大哥。”
    “那我也是你大哥。”裴元庆认真道,“快叫我大哥。”
    “你个小娃娃,才不过一丁点,竟要俺唤你大哥,门儿都没有。”
    “没门,那有窗啊。”
    “哼!俺就是不叫,俺比你大几岁,干啥要俺叫你大哥?”程咬金挺起胸膛,这一下他足足高出了裴元庆半个多身体,宛如一座大山。
    “因为你打不过我啊,所以你得叫我大哥。”
    “哼,还没打过呢,你怎麽知道?刚才俺不过是让你的,俺还有乾坤三斧没使呢。”
    “那好,咱们再来打一场。如果我赢了,你就要叫我大哥。”
    “不,俺累了,俺不打了。”程咬金虽然生性卤莽,但是这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他知道自己打不过裴元庆自然就不会和他动手啦。
    “不行也得打!”裴元庆抡起拳头,就往程咬金额头打去,这一拳快若流星,程咬金只觉眼前一黑,然後身体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下子就被打飞了。
    “哈哈,我说你打不过我的,这下认了吧。快叫大哥。”裴元庆抚掌大笑,嘴边的小酒窝甚是可爱,像溢满了蜜。
    程咬金落了一身的尘土,满脸不服气地叫道:“不行,你偷袭俺,刚才不算,俺不叫你大哥。”
    “你叫不叫?”裴元庆沈下脸,举著拳头示威道。
    “就不叫!”程咬金见裴元庆又要揍自己,连忙向逍遥求救,“大哥,快来救俺啊!”
    “都是没长大的孩子,呵。”逍遥笑著摇摇头,对裴元庆说道,“元庆就别为难咬金了,怎麽说他也大你好几岁,叫你大哥恐怕不太合适。
    “就是,就是,瞧俺大哥多明事理,你要多多学习才是哩。”
    “哼,等我以後长高了,我一定要把你打趴下,然後要你叫我大哥。”裴元庆到底是小孩子性子,刚才不过是闹著玩的,经逍遥这一说,他也就放过程咬金,一蹦三跳地来到逍遥面前,“逍遥哥哥,我肚子饿了,我们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吧。”
    逍遥环视周围的青少年们,然後对裴元福问道:“你们平时住哪?”
    “我们住在一个被强盗遗弃的山洞里,那里也算安全,就是没有食物。”
    “你带几个人去附近的镇上买食物,元庆带其他人回山洞。”
    “逍遥哥哥,那你呢?”
    “我还要去大明寺走一躺,可能会在那里住上几天吧。”
    “那你什麽时候回来?”
    “这个不清楚,如果你们没有钱就到大明寺来找我,但是人不要多,一两个就够了。我有很多敌人,我怕他们会对你们不利。”
    “怕什麽,他们要是敢来,我就用我的锤子砸死他们,把他们砸个稀巴烂!”裴元庆扬起眉头,仿佛天下群雄他都不放在眼里。
    “哼,尽吹牛!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更比一山高,比你厉害的人多著呢。”程咬金不服气,在一旁泼了裴元庆一身冷水。
    “咬金说得很对,我们千万不能骄傲自满,因为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们要时时刻刻都保持一颗谦虚好学的心,因为比我们厉害的人还有很多,我们要想打败别人,首先就要使自己立於不败之地。”逍遥轻轻拍著裴元庆的肩膀,“你虽然力大无穷,但是还要知道五行相克,柔能克刚,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强者,只有绝对的胜利者,而每一个胜利者都必须要一颗谦虚、博大的心。”
    裴元庆点点头,表示懂得了。
    逍遥微微一笑,对裴元福说:“元福你买粮食时要从不同的地方进购,而且每一次分量不要过多,这样不易引起别人的怀疑。况且我们人也不是很多,只要能维持个温饱就行了,再过不久,天下就会大乱,到时候我会带你们去一个地方,到了那里你们就可以尽显才干了。”
    “逍遥哥哥,那个地方在哪里啊?”
    “以後你们自然会知道的,现在先别问。元庆你回去後要多加练习自己的速度,你力量虽大,但是速度仍然不够,如果遇到真正的高手,这样是很吃亏的。”
    裴元庆点点头,跳到程咬金身边。
    “大个子,你也和逍遥哥哥去吗?”
    “当然啦。”程咬金看裴元庆不能去,心下那个高兴啊。
    “哼。”裴元庆甩甩头,走到几个身高和他差不多的同伴前,“我们先回去吧。”
    於是,裴元庆和裴元福兄弟各自分道远去了。
    “大哥,你说的那个地方是瓦岗寨吧。”程咬金见众人都走光了,才悄声问逍遥。
    “既然知道就不要多问了,你呀,以後要多多练习你的斧头才是,不要老是就那三招,那三招只能对付普通的高手,只要三招一过,你就要翘辫子了。”
    程咬金虽然不明白“翘辫子”的含义,但他听懂了逍遥的训话,挠挠後脑,嘿嘿傻笑。
    “不多说了,我们还是加紧赶路吧。”
    说完,逍遥和程咬金扬长而去。
    ********
    故事昨天生日,所以没刷新,真抱歉啊。^0^
    不要问我为什麽新的女主角还没出现,因为那是在下章。
第二十九章 迷仙妖女(中)
    逍遥和程咬金来到了大明寺,两人刚下马只听寺院内吵杂无比,不时传来争吵声和叫骂声。
    “大哥,这里面是不是开演唱会啊?”
    程咬金现学现用,他把逍遥前阵子说的现代名词用上来了,虽然他还不完全明白“演唱会”的具体意思,但至少也行神有一了。
    “应该不是吧,和尚开演唱会一般来说唱的无非是佛经里面的一些叽里咕噜东西,可是你听听,他们这是在骂人啊,这骂人的技术还真是高啊。”
    “**你妈,你踩我的脚!你妈像棵草,在我怀里倒!”
    逍遥话刚说完,门里面就传来如此旷古绝句。
    “妙,实在是妙啊,妙从口出,想不到世间还有如此妙句。”逍遥连连赞叹,下了马,朝程咬金挥挥手,“我们进去吧,看看里边到底是在干什么。”
    寺院的大门并没有关紧,而是半开着,逍遥和程咬金栓好马,探头进了去。
    如雷贯耳,逍遥总算深刻地体会到这词儿的含义了。打逍遥一进门,耳朵里利马灌满了吵杂声,噪音像洪水一般涌入逍遥的耳中,吵得逍遥直捂耳朵,这样还不济事,逍遥干脆拔剑割下袖腕的一角,用割下的布条堵住了耳朵。
    啊,世界顿时清净了,逍遥突然感觉到原来安静的世界是那么的美好。
    程咬金到是不在乎,他个子高出逍遥一个头尖,俗话说站的高看得远,因为寺院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逍遥两人无论怎么挤都无法挤进去,只要在一旁观望啦。
    “各位,各位,请大家先静一静!”
    这时候一个眉清目秀的和尚走出佛殿,示意大家安静。那和尚就似学校里的长挂的铃,课间同学们无论多吵,只要上课铃一响,同学就会安静下来,准备上课。
    很快的,逍遥取下了塞住耳朵的布,只听到那和尚发出好听的声音:“贫僧法号无量,奉家师之命出来向各位江湖豪杰致谢。如来舍利是本寺的镇寺之宝,乃是先祖皇帝颁赐,敕造浮屠九级,传谕‘大觉遗灵,留与供养。’而魔门邪道却屡次进犯,想夺走如来舍利危害苍生,我了明师叔镇守栖灵塔有些许日子,却因妖女和众魔屡次骚扰,得了病,如今如来舍利危在旦夕,一旦如来舍利落如魔门手中,天下将会大乱,人民将会卷入一场血腥纷争中。”
    “我们誓死要保护如来舍利,与魔门抗争到底。”群雄热血沸腾,刚才无量的发言激起了每个男儿的血性,顿时众人纷纷附和,义气飞扬,激荡于九霄之间,徘徊于斗牛之上。
    逍遥刚想喊几句,只听到一声邪笑,然后是一个比陈公公那老太监还变态的声音:“咯咯,好一群不知量力的笨蛋们。”
    逍遥马上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着花绿衣服的老人依靠在一棵大树下,因为他伛偻着背,逍遥看不清他的脸,但从那人的声音中逍遥可以肯定,此人和陈公公定是一副德行。
    “就是,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脑袋得了病,竟然不知死活地要和我们抗争。”这是一声女音,一声宛比天籁的声音,逍遥寻声望去,不禁愣住了,只见一个绝美女子赤足站在树干上,女子肌肤如玉,容颜如花——不,更胜花,仿佛一棵成长于仙境的百灵花,娇艳又不失秀灵,美妙非常。再观女子身形,玲珑可人,支手可捏的纤细柳腰如风而立,显出一副酥人媚骨,使人垂线不已。女子长发披肩,洒如垂天之瀑布,在风中飘逸飞扬。
    逍遥不禁赞叹道:“世间竟有女美如斯!”
    当然,这只不过是逍遥的失口之言,其实逍遥看过的美女也算不少了,先是李芸芸,然后是绝代风华柳月眉,相比之下三人各有千秋,李芸芸的美在于娇小可人,骨子里透着可爱、机灵;柳月眉则像一株立于风雨中的鲜花,叫人怜爱,叫人珍惜;而眼前这个女子不同于前两人,她给逍遥的感觉似乎是一棵桀骜不驯玫瑰,带刺的花儿,虽然美,但有刺,叫人不敢轻易采摘。
    那女子耳力甚好,逍遥不过是轻声赞叹,竟被尽收耳里。女子朝逍遥望来,见逍遥相貌堂堂、英俊不凡、一身正气,女子朝逍遥妩媚一笑,竟如盛开的牡丹,娇美艳丽。
    逍遥不敢多看,深怕惹来祸端,忙拉过程咬金没入人群中。
    逍遥并不知道,就是那女子的明眸一笑,为他惹来了不少祸端。女子的一举一动都被他身后的一位白衣男子尽收眼底。该男子衣冠楚楚,相貌绝不下于逍遥,他手持长剑,竟立于一片树叶之上,随着清风的吹拂而上下浮动。
    那男子冷冷地盯着逍遥,恨不能杀之而后快。
    而可怜的逍遥却茫然不知,大难临头,却和程咬金站在人群中,等待开战。
    逍遥和程咬金个头比平常人高出一截,因此要从人群中找出他们是很容易的。无论逍遥怎么躲闪,仍旧逃不出男子的视线,那男子仿佛一只狼,而逍遥是他的猎物,被狼盯住的猎物,是很难逃脱的,除非猎物的本事比狼大。
    “阿弥陀佛,该来的终是要来的,躲也躲不掉。”无量闭眼合什,默念了一段经文,朝站在树上的女子走去。
    “姬施主,你三番两次来我栖灵塔偷取如来舍利,我了明师叔多次放行于你,而你却执迷不悟,依旧我行我素,前次师叔终于把你擒下,我佛慈悲,师叔念在你也是奉了师命,本不欲惩罚于你,又一次将你放行,而你却在临走之际用迷仙散令我师叔得病,如今我师叔卧病在床,却想不到你竟然变本加厉,带着魔门四众攻打我寺。如此心肠,真妄生了一副天仙面容。”
    “废话少说,秃驴,接招吧!”
    这时候从草丛中闪出一个人影,那人影直扑无量,无量心知来人武功非凡,便运起七层功力抵御。只见人影挥出双掌,快若流星,一往无前。无量也挥出双掌应接,高手过招甚是精彩,两人均是功力深厚的高手,彼此双掌相应,顿时暗施内劲,以拼高下。
    无量禅功坚定,顿时从脚下涌出一股强大的气劲,气劲经无量的指引从手全盘托出,来人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震出了老远。
    那人似飞天的鹰鹫一般轻落在树干上,缓缓吐出一口气。
    “差点就要了我的老命,了然座下第一高徒果然明不虚传,厉害,我孙雷服了。”孙雷抹了一把汗,对那个手持长剑的白衣男子说,“子昂,这秃驴好生厉害,咱们等会一起攻击他,只要把他搁到,以下这一群小混混就不成气候了。”
    “抱歉,我徐子昂从不受命于人,我今次的行动都是为了婵娟,我爱杀谁就杀谁,我有我的绝对自由。”徐子昂傲剑而立,他的目光一直紧盯着逍遥,从未离开。
    不过是一记浅笑罢了,何必如此认真呢,可想而知此人心胸狭隘的程度了。
    “踏雪无痕独孤剑,果然名不虚传,老雷啊,既然人家不肯,那咱们一道收拾无量。”
    这时又从树丛中跃出一个手持鹰爪棍的中人年,那人满脸红逗,像是得了怪病,乍是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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