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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作品集-第3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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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我的小舅舅

我的小舅舅杨子玉先生,是我的外叔祖父杨颂岩老先生的儿子。外叔祖先有三个女儿,

晚年得子,就给他起名叫喜哥,虽然我的三位姨母的名字并不是福、禄、寿!我们都叫他喜

舅。他是我们最喜爱的小长辈。他从不腻烦小孩子,又最爱讲故事,讲得津津有味,似乎在

讲故事中,自己也得到最大的快乐。

他在唐山路矿学校读书的时候,夏天就到烟台来度假,这时我们家就热闹起来了。他喜

欢喝酒,母亲每晚必给他预备一瓶绍兴和一点下酒好菜。父亲吃饭是最快的,他还是按着几

十年前海军学堂的习惯,三分钟内就把饭吃完,离桌站起了。可是喜舅还是慢慢地啜,慢慢

地吃,还总是把一片笋或一朵菜花,一粒花生翻来覆去地夹着看,不立时下箸。母亲就只好

坐在桌边陪他。他酒后兴致最好,这时等在桌边的我们,就哄围过来,请他讲故事。现在回

想起来,他总是先从笑话或鬼怪故事讲起,最后也还是讲一些同盟会的宣传推翻清廷的故

事。他假满回校,还常给我们写信,也常寄诗。我记得他有《登万里长城》一首:秦王计亦

差怀柔如有道胡越可为家安用驱丁壮翻因起怨嗟而今凭吊处不复有鸣笳

还有一首《日夜寄内》,那是他结婚后之作,很短,以他的爱人的口气写的。楼头空怅

望新月来弄人幻出刀环样

我在中学时代,他正做着铁路测量工作,每次都是从北京出发,因此他也常到北京来。

他一离开北京,就由我负责给他寄北京的报纸,寄到江西萍乡等地。测量途中,他还常寄途

中即景的诗,我只记得一两句,如

瘦牛伏水成奇石

他在北京等待任务的时间,十分注意我的学习。他还似乎有意把我培养成一个“才

女”。他鼓励我学写字,给我买了许多字帖,还说要先学“颜”,以后再转学“柳”、学

“赵”。

又给我买了许多颜料和画谱,劝我学画。他还买了很讲究的棋盘和黑白棋子,教我下围

棋,说是“围棋不难下,只要能留得一个不死的口子,就输不了”。他还送我一架风琴,因

此我初入贝满中学时,还交了学琴的费。但我只学了三个星期就退学了,因为我一看见练习

指法的琴谱,就头痛。总之,我是个好动的、坐不住的孩子,身子里又没有音乐和艺术的细

胞!和琴、棋、书、画都结不上因缘。喜舅给我买的许多诗集中,我最不喜欢《随园女弟子

诗集》而我却迷上了龚定庵、黄仲则和纳兰成德。

二十年代初期,喜舅就回到福建的建设厅去工作了,我也入了大学,彼此都忙了起来,

通信由稀疏而渐渐断绝。总之,他在我身上“耕耘”最多,而“收获”最少,我辜负了他,

因为他在自己的侄子们甚至于自己的儿子身上,也没有操过这么多的心!

这里应该补上一段插曲。一九一一年,我们家回到福州故乡的时候,喜舅已先我们回去

了。他一定参与了光复福建之役。我只觉得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是以后到我北京家里来

过,在父亲书斋里长谈的那些人——仿佛都忙得很,到我家来,也很少找我们说笑。有时我

从“同盟会”门口经过——我忘了是什么巷,大约离我们家不远——常见他坐在大厅上和许

多人高谈阔论。他和我的父亲对当时的福建都督彭寿松都很不满,说是“换汤不换药”。我

记得那时父亲闲着没事,就用民歌“耿间祭”的调子,编了好几首讽刺彭寿松的歌子。

喜舅来了,就和我们一同唱着玩,他说是“出出气!”这些歌子我一句也不记得了,

《耿间祭》的原歌也有好几首,我倒记得一首,虽然还不全。这歌是根据《孟子》的离娄章

里“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这妻妾发现齐人是到耿间乞食,回来却骄傲地自诩是到

富贵人家去赴宴,她们就“羞泣”地唱了起来。调子很好听,我听了就忘不了!这首是妻唱

的:×××××家家插柳,时节值清明出东门好一派水秀山明

哎呵,对景倍伤情!

第二首是妾唱的,情绪就好得多!说什么“昨夜灯前,细(?)踏青鞋”。一提起《耿

间祭》,又把许多我在故乡学唱闽歌的往事,涌到心上来了。一九八五年三月三日我的大学

生涯

这是我自传的第五部分了(一、我的故乡。二、我的童年。三、我到了北京。四、我入

了贝满中学。)每段都只有几千字,因为我不惯于写叙述性的文章,而且回忆时都是些零碎

的细节,拼在一起又太繁琐了。但是在我的短文里,关于这一段时期的叙述是比较少的,而

这一段却是我一生中最热闹、最活跃、精力最充沛的一段。

我从贝满中斋毕了业,就直接升入了协和女子大学。我选的是理预科,因为我一心一意

想学医,对于数、理、化的功课,十分用功,成绩也好。至于中文呢,因为那时教会学校请

的中文老师,多半是前清的秀才或举人,讲的都是我在家塾里或自己读过的古文,他们讲书

时也不会旁征侧引,十分无趣。我入了理科,就埋头苦学,学校生活如同止水一般地静寂,

只有一件事,使我永志不忘!

我是在夏末秋初,进了协和女子大学的校门的,这协和女大本是清朝的佟王府第,在大

门前抬头就看见当时女书法家吴芝瑛女士写的“协和女子大学校”的金字蓝地花边的匾额。

走进二门,忽然看见了由王府前三间大厅改成的大礼堂的长廊下,开满了长长的一大片猩红

的大玫瑰花!这些玫瑰花第一次打进了我的眼帘,从此我就一辈子爱上了这我认为是艳冠群

芳、又有风骨的花朵,又似乎是她揭开了我生命中最绚烂的一页。

理科的功课是严紧的,新的同学们更是来自五湖四海,大多数比我大好几岁。除了从贝

满女中升上来的同学以外,我又结识了许多同学。那时我弟弟们也都上学了。在大学我仍是

走读,每天晚餐后,和弟弟们在饭桌旁各据一方,一面自己温课,一面帮助他们学习,看到

他们困倦了时,就立起来同他们做些游戏。早起我自己一面梳头的时候,一面还督促他们

“背书”。现在回忆起来,在这些最单调的日子里,我只记得在此期间有一次的大风沙,那

时北京本有“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的谚语,春天风多风大,不必说了,而街道又完全

是黄土铺的,每天放学回来总得先洗脸,洗脖子。我记得这一天下午,我们正在试验室里,

由一位美国女教师带领着,解剖死猫,忽然狂风大作,尘沙蔽天,电灯也不亮了,连注射过

红药水的猫的神经,都看不出来。教师只得皱眉说:

“先把死猫盖上布,收在橱子里吧,明天晴了再说。”这时住校的同学都跑回到自己屋

里去了。我包上很厚的头巾,在扑面的尘沙中抱肩低头、昏天黑地的走回家里,看见家里廊

上窗台上的沙土,至少有两寸厚!

其实这种大风沙的日子,在当时的北京并不罕见,只因后来我的学校生活,忽然热闹而

烦忙了起来,也就记不得天气的变迁了!

在理预科学习的紧张而严肃的日子,只过了大半年,到了第二年——一九一九年——

“五四”运动起来了,我虽然是个班次很低的“大学生”,也一下子被卷进了这兴奋而伟大

的运动。关于这一段我写过不少,在此就不多说了。我要说的就是我因为参加运动又开始写

些东西,耽误了许许多多理科实验的功课,幸而理科老师们还能体谅我,我敷敷衍衍地读完

了两年理科,就转入文科,还升了一班!

改入文科以后,功课就轻松多了!就是这一年——一九二○年,协和女子大学,同通州

的潞河大学和北京的协和大学合并成燕京大学。校长是司徒雷登。我们协和女子大学就改称

“燕大女校”。有的功课是在男校上课,如“哲学”、“教育学”等,有的是在女校上的,

如“社会学”、“心理学”等。

在男校上课时,我们就都到男校所在地的盔甲厂去。当时男女合校还是一件很新鲜的

事,因此我们都很拘谨,在到男校上课以前,都注意把头上戴的玫瑰花蕊摘下。在上课前

后,也轻易不同男同学交谈。他们似乎也很腼腆。一般上课时我们都安静地坐在第一排,但

当坐在我们后面的男同学,把脚放在我们椅子下面的横杠上,簌簌抖动的时候,我们就使劲

地把椅子往前一拉,他们的脚就忽然砰的一声砸到地上。我们自然没有回头,但都忍住笑,

也不知道他们伸出舌头笑了没有?

但是我们几个在全校的学生会里有职务的人,都不免常和男生接触,如校刊编辑部、班

会等。我们常常开会,那时女校还有“监护人”制度,无论是白天或晚上,几个人或几十个

人,我们的会场座后,总会有一位老师,多半是女教师,她自己拿着一本书在静静地看。这

一切,连老师带学生都觉得又无聊,又可笑!

我是不怕男孩子的!自小同表哥哥、堂哥哥们同在惯了,每次吵嘴打架都是我得了“最

后胜利”,回到家里,往往有我弟弟们的同学十几个男孩子围着我转。只是我的女同学们都

很谦退,我也不敢“冒尖”,但是后来熟了以后,男同学们当面都说我“利害”,说这些话

的,就是许地山、瞿世英(菊农)、熊佛西这些人,他们同我后来也成了好朋友。

这时我在燕大女校“学生自治会”里,任务也多得很!自治会里有许多委员会——甚至

有伙食委员会!因为我没有住校,自然不会叫我参加,但是其他的委员会,我就都被派上

了!那时我们最热心的就是做社会福利工作,而每兴办一项福利工作,都得“自治会”自己

筹款。最方便而容易的,就是演戏卖票!我记得我们演过许多“莎士比亚”的戏,如《威尼

斯商人》、《第十二夜》等等,那时我们英文班里正读着“莎士比亚”,美国女老师们都十

分热心地帮助我们排练,设计服装、道具等等,我们演得也很认真卖力,记得有一次鲁迅先

生和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来看过我们的戏——忘了是哪一出——鲁迅先生写过文章说爱罗先

珂先生说我们演的比当时北京大学的某一出戏好得多。因此他和北大同学还引起了一番争

论,北大同学说爱罗先珂先生是个盲人,怎能“看”出戏的好坏?我和鲁迅先生只谈过一次

话,还是很短的,因为我负责请名人演讲,我记得请过鲁迅先生、胡适先生,还有吴贻芳先

生……我主持演讲会,向听众同学介绍了主讲人以后,就只坐在讲台上听讲了——我和鲁迅

先生的接触,就这么一次,我也不知道鲁迅先生是从哪一位同学手里买到戏票的。

这次演剧筹款似乎是我们要为学校附近佟府夹道的不识字的妇女们,义务开办一个“注

音字母”学习班。自治会派我去当校长。我自己就没有学过注音字母,但是被委为校长,就

意味着把找“校舍”——其实就是租用街道上一间空屋——招生、请老师——也就是请一个

会教注音字母的同学——都由我包办下来。这一切,居然都很顺利。开学那一天,我去“训

话”,看到讲台前坐的都是中年妇女,只前排右首坐着一个十分聪明俊俏的姑娘。听课后我

过去和她搭话,她说:“我叫佟志云,十八岁,我识得字,只不过也想学学注音字母。”

我想她可能是佟王后裔。她问我:“校长,您多大年纪了?”我笑着说“反正比你大几

岁!”

这时燕大女校已经和美国威尔斯利(WellesleyCollege)女子大学结

成“姐妹学校”。我们女校里有好几位教师,都是威校的毕业生。忘了是哪一年,总在二十

年代初期吧,威校的女校长来到我们校里访问,住了几天,受到盛大的欢迎。有一天她——

我忘了她的名字——忽然提出要看看古老北京的婚礼仪式,女校主任就让学生们表演一次,

给她开开眼。这事自然又落到我们自治会委员身上,除了不坐轿子以外,其他服装如凤冠霞

帔、靴子、马褂之类,也都很容易地借来了,只是在演员的分配上,谁都不肯当新娘。我又

是主管这个任务的人,我就急了,我说“这又不是真的,只是逢场做戏而已。你们都不当,

我也不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就当了!”于是我扮演了新娘。凌淑浩——凌叔华的

妹妹,当了新郎。送新太太是陈克俊和谢兰蕙。扮演公公婆婆的是一位张大姐和一位李大

姐,都是高班的学生,至今我还记得她们的面庞。她们以后在演比利时作家梅特林克的童话

剧《青鸟》中,还是当了我的爷爷和奶奶,可是她们的名字,我苦忆了半天也想不起来!

那夜在女校教职员宿舍院里,大大热闹了一阵,又放鞭炮,又奏鼓乐。我们磕了不少的

头!演到坐床撒帐的时候,我和淑浩在帐子里面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急得克俊和兰蕙直捂着

我们的嘴!

我演的这些戏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青鸟》,剧本是我从英文译的,演员也是我挑的,

还到培元女子小学,请了几个小学生,都是我在西山夏令会里认识的小朋友。我在《关于女

人》那本书内写的“我的同学”里,就写了和陈克俊在“光明宫”对话的那一段。这出剧里

还有一只小狗,我就把我家养的北京长毛狗“狮子”也带上台了。我的小弟弟冰季,还怕我

们会把“狮子”用绳子拴起,他就亲自跟来,抱着它悄悄地在后台坐着,等到它被放到台

上,看见了我,它就高兴得围着我又蹦又跳,引得台下一片笑声。

总之,我的大学生涯是够忙碌热闹的,但我却没有因此而耽误了学习和写作。我的老师

们对我都很好,尤其是我的英文老师鲍贵思(GraceBognton)在我毕业的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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