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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之大醉侠-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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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听“砰”的一声,只见他把一块大石高高踢起,然后待得大石落至一定高度时飞身而起凌空一脚又是“轰”的一声将其踢作粉碎。然后空中一个漂亮的旋身翻转,潇洒的落下地来。落地后,右脚朝外一踏,踏在另一块大石之上,竟在大石之上印下了一个深深的脚印。
看着自己的杰作,他哈哈一笑,收回脚然后脚尖一点地面跃入湖中,凌波微步施展,踏波而行,潇洒至极。走了一圈之后回到岸旁,他看着水底的一条游鱼,伸腿一记下崩,腿如风而过,眨眼即至,急速的腿风使那条鱼所在的方圆一尺半之内水底压力骤增。那鱼儿当即感觉身体如负千斤,竟是动之极难,正在极力挣脱之时,一个黑影急速而至。“砰”的一声,水花四测,那条鱼被他一脚给踢上了岸。“叭嗒”一声摔在了岸上,一动不动,已在水中就被沈醉那一脚给踢死了。
“嘿嘿”沈醉一笑,跨步一个急掠,抄起岸旁的长剑,一挑地上死鱼将它挑至一块表面十分平整光滑的大石上。寒光一闪,“噌”的一声,鱼肚被划开。收剑再往前一伸,剑尖极为准确的插入鱼肚之中,随后便见他手腕轻轻一搅,鱼肚中的内脏便即全部被搅出。剑尖一挑,将鱼内脏挑落至岩旁相隔约两丈远处的一簇野花根部。那里却是还有不少的鱼内脏,有的已开始腐烂,看来他是拿这鱼内脏当花肥了。
将剑横放于大石之后,沈醉卷起裤腿径直来到水中,然后看准一条鱼伸手入水便去抓。那鱼儿灵动至极,鱼尾一摆便要窜出,但沈醉好像早就知道它会这样一般,鱼还没动他的手便跟着而动。等鱼儿游过来时,便似自动撞在他手里一般。鱼儿还要再动,却被他死死拿住,抓出水来,往岩上狠狠一摔便即摔死。鱼身有鳞,且还会不断的释放一种粘液,实是滑溜至极。但他单手如此轻轻松松就能抓住,看来这些天来抓鱼确实是抓下功夫了。
他转过身来,看着身前一米多远的水底一条鱼停住不动,右手抬起至胸,食指与姆指捏住,脸泛平和慈善的微笑,然后翘起剩余的三指,翻手往那水底的鱼儿一指。但见水面轻轻晃动了下后,那鱼儿就突然肚皮朝上从水底翻了上来,看样子却是已经死了。原来他此时施展的便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中著名的拈花指,可惜他这指法不去用来拈花,却用来杀鱼,实是大违佛家杀生之大诫。
他将那鱼捞起,然后又将先前捉住摔死在岩上的那条鱼也拿起一并放在已被开膛破肚的那条鱼所在的大石上。然后又提起剑来如法施为,将那两条鱼也都开膛破肚掏了内脏,又拿到湖旁清洗了一番,然后将三条鱼头尾相接顺序穿在剑上。这把剑乃是湖底石室中那玉像手中所持的剑,是无崖子为他心目中最完美的艺术品而准备的。那自然不是凡品,单是外表的装饰就十分漂亮大方,而且十分锋利,削石如泥。先前那杀鱼破肚的那块十分平整的大石就是用这把剑削平的,可惜这么一把好剑这些天来却竟让他拿来干插鱼、杀鱼、穿鱼、烤鱼的工具了,真是暴殄天物。这三条鱼便是他今天中午的午饭了,今天已是他来到这里的第十天,刚刚试了下自己所练习的绝技,已都有所成就,所以他决定吃了这顿中午饭后便要出谷上路离开这里。
吃完饭他先把剑拿到湖旁用水清洗了一番,然后将下身所剩的衣服也脱了下到了湖里。正午的强烈的阳光将岸旁的湖水晒得暖暖的,泡在里面很是舒服。他眯着眼泡了一会儿后,将身上清洗一番,然后上岸穿上衣服,拿起岸旁的剑与一块大石上的金龙壶,返身回了湖底石室。
返回石室,将早已洗干净的上衣与外袍穿戴整齐后,他又对着铜镜看了看。将已长长的头发往身后拢了拢,然后将剑装在金龙宝壶内。收好酒壶后,又拿起石桌上的那本慕容博手书的《少林七十二绝技之徒手篇》看了看。看了良久,他突然很有深意很有玩味地笑了笑,然后进入底层石室,来到“琅環玉洞”之内将那本书放在了贴有“少林派”标签的书架上。
不知道多少年之后还会有像段誉那小子运气一样好的一个小子从崖上摔下来死不了,又发现了这里。那他就能“大难不死,得此后福”了。他这般想着,笑了笑,然后又打量了一眼便出了“琅環玉洞”,又将每个石室逐次打量一遍,关好所有门户后,他便从进来的地方原路走出。
这一回出来他可比进来时高明了许多,尤其是腿上的功夫,是以这三百多级台阶他是上得飞快。十分钟,他估计自己最多就用了十分钟便走完了这道石级。出了洞爬上崖顶之后,他低头看着崖底怒涛奔腾的澜沧江,张嘴发出一声吭亮长啸,啸音久久回荡中他已施展凌波微步绝尘而去。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小偷强盗
更新时间:2008…12…14 2:46:57 本章字数:4331
这是一个乌黑的夜晚,一个小城之中,三更刚刚敲过,突见一道青色人影从城南跃起,穿房越瓦而过。只见他身形轻灵潇洒,速度快捷异常,落在屋瓦之上丝毫不发出一丝声响,如一只轻灵的狸猫一般。看这样子似是一个日过千家、夜盗百户的独行大盗,不过这位大盗夜行却穿着件在黑夜中很显眼的淡青色衣衫,实在是有够嚣张。
“唉,谁叫我现在就这么一件衣服呢,而且身无分文,哪儿弄夜行衣去?”那大盗自语了一句,脚下毫不停留的如一朵青云般从房顶上飘逸而过向城西而去。但见这人长身玉立,面目英俊,气质洒脱,却正是沈醉。
他自从剑湖底石室出来后,便施展凌波微步过大理向东而行,前往大宋境内。因为他还要赶着追上段誉,然后与他一起跟乔峰结拜。在剑湖谷底专心练功耽搁了十天时间,他怕赶之不及,所以一路上便施展凌波微步急速赶路。路上也不走官道,只是辨别了方向后就在山野之间狂奔。这样认准方向后,不管前方有没有路都选择直线前进方式会大大的缩短路程,而且也不虞会让普通人看见以致吓到他们。一路上是遇山翻山,遇水渡水,反正他现在的凌波微步已是能在水面上行走,不管是小溪还是大河,都是直接跑过。
每日里也只是以野果野味渡日,十几天不知盐味口里都快淡出鸟来了。不过他也没办法,谁叫他身上分文皆无呢!他倒是也想吃美味佳肴呢,可是没钱人家会白给你吃吗?当然不会。所以他便尽量不吃野味肉类,因为没有盐味真的是很难下肚。每日只是采些野果来吃,甜的也好酸的也罢,总比那没有味道是强多了。如此七日后,他估计着快要出大理国境了,便在路过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时问了清楚。知道自己七日来的连续狂奔,确实已是奔出了大理国境,此时已到了大宋内的四川境内,不过离大理与大宋的边境线也并没有多远。
他今晚出现在这里就是来做大盗的,因为他想要结束自己这十几天来不是吃野果就是吃淡而无味的肉食的日子。他要吃最好的美味佳肴,而要想吃到这些的话,那就必需荷包鼓鼓才想。所以他来做大盗,要来盗取人家的银子,把人家的银子变成自己的。不过这个盗取的目标是不能随便选的,江湖上不是有所谓“劫富济贫”的侠盗吗!他就是要把那为富不仁的有钱人家给盗了,然后济济自己的贫。目标他已选好,就是这座小城内的一户姓孙的人家,为富不仁,仗势欺人。白天他已打听好并研究好了地形路线,三更一过他便开始行动。
孙家家住城西,沈醉从城南而入,小城不大,没一会儿功夫他就已赶到目的地。入眼是一座占地很大的院子,整个院内都无一丝灯火,显是全都已入睡了。沈醉仔细打量了一下,找到了主院,然后从围墙上跃身而入。施展凌波微步,迅速来到主院后,闪身跃至屋檐下,贴到窗前仔细往里探听了一番,听到里面只有鼾声后。他从怀里掏出金龙壶,然后拧开壶盖取出剑来,伸进窗户缝里挑开里面的横阀。然后收回剑,伸手轻轻推开,只推开一个容人通过的缝隙后他便闪身跃入。
进入屋内,他先反手轻轻关上窗户,然后往床的方向探了一下。但见帐幔低垂,却是看不清里面,不过他听到床上鼾声依旧,便知道床上的人仍就沉睡。所以便放心大胆了起来,眼光在屋内仔细打量一番后,他便开始翻箱倒柜起来。不过自然是要小心着注意轻手轻脚,以免惊动了床上的人。只是一番搜索之后,成绩却并不是很理想,翻了一阵儿只找到了十几块中号的银子,他也不知道是几两的。又把屋里仔细打量了一圈,他脸上露出个笑容,径自走到床头,在床头衣架上挂着的一件衣服仔细摸索着。终于摸出了一个钱袋,拈了拈便觉份量不轻。
他不知道这时候的物价究竟如何,所以也不知道这袋银子究竟够不够用。不过应该够花一段时间了,如果不够的话,那就再“劫富济贫”一次就是了。他反正是已经决定了,自己要如实地贯彻大侠本色,要多多的劫富济贫,让那些为富不仁之辈通通破产到街上去要饭去。
又在屋里看了一圈,再没发现什么可以藏银子的地方后,他便原路退出。出了孙家大院之后,他辨了下方向,然后又往城南而去。到得城南后,他向左边一片低矮的居民区窜了过去,最后停在了一间只有一座屋子的一个破败的小院子里。他停在屋顶伸手入怀将那袋银子掏了出来,然后按照数量分作两份,一份装在了自己的金龙壶里,一份又装回了袋子。各自装好之后,他便从屋顶下来,然后将那半袋银子放在了那间屋子的门口。
“咣咣咣…”急敲几下门后,待得听到里面一个苍老的声音喊道:“谁呀!”随后又听见打火石的声音,他便一转身飞身上了屋顶,又踏着连绵的屋顶远去。
这间院子里住着的是一个姓杨的年过半百的老头子,因为老伴不会生育,所以膝下无儿无女,老俩口相依为命。曾经受过孙家的欺负,还被孙家的少爷派人给打了一顿。告到官府人家不但不理,反而说他是诬告,又把他给打了一顿。关于孙家为富不仁,仗势欺人的事情,沈醉就是向这杨老头打听来的。因此他从孙家偷了银子后,便过来给杨老头留了一半,也算是替孙家付他的医药费了。
沈醉出了城,在城外一间土地庙里睡了一宿后。第二天,便揣着银子进城到城里最大的酒楼美美地海吃了一顿。付账之时他发现了这时候的物价还是很便宜的,他吃了那么满满的一大桌子,又有不少的山珍野味,居然只花了六两八钱银子。大抵了解了物价之后,他揣着那些个银子心里便有底了。他付账时知道了昨天晚上在孙家房里翻了半天找到的那十几块中号的,每一块都是五两,他只用了两个,酒楼还找回了他四两多。这号的减去刚花了的两个还有十四个,而且金龙壶里还有七、八块比这大的。如果这一路上的物价都是这么便宜的话,那口袋里这些银子确实够自己花上一阵子的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又到城里找了个裁缝店让他们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三套衣服。选布料时他选了宝蓝色的,因为他喜欢蓝色。蓝色是天空与海洋的颜色,代表着天空的宽广无限与海洋的包容万物,还代表了自然、浪漫、优雅等元素,而宝蓝色除了这些外还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本来他想着用不同的蓝色各做三套衣服的,但那店里面却只有这一款宝蓝色的,让他很郁闷。不过这三套衣服虽然颜色相同,但样式和花纹却是不同,做的也都很漂亮。衣服的手感更是非常不错,四川蜀锦那是出了名的,便是这么一个小城里也是有这好料子的。新衣做好后,他穿戴一新,这才又出城赶路。
出城之后,他从大路上走出不远后,便又拐到了荒僻的山野间施展凌波微步狂奔。待到午饭时间,他又钻了出来,想要找个城镇去吃饭。现在有了钱了,那自然是要吃有味道的。从山野间奔出到了一条大路上后,他左右看了看发现前后都没行人后。便一边悠悠地走着,一边等着过来个人好问问这附近有什么城镇没有。
正在这时,他突然听得左方山林处一阵急乱的脚步声响了起来,听声音人还不少,有十几个。转头瞧去,便见得山林处人影憧憧,正在急速奔来。他正要找人来问问自己在哪里呢,这会儿来了这么多人,他便连忙等着。
“呼喇喇”一众十数人一齐奔了出来,手中还各拿着刀枪棍棒,正在沈醉奇怪这些是什么人时,突然有人大喝道:“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敢情是打劫的,不过当他听到这句如此有特色的职业话语后仍是忍不住地笑了出来。
“小子,快点乖乖地把身上钱财留下滚蛋,若不然老子一刀劈了你!”当先一名身高体壮的黑大汉,一挥手中厚背大砍刀指着沈醉喝道。
沈醉心道难怪这条路上左右都无人,原来是出了一伙拦路抢劫的强盗。想到拦路抢劫,他不由想起一部电影中的经典台词,当下道:“我最烦你们这帮打劫的了,一点儿技术含量都没有!”汗,他说完后才想起自己昨天晚上才干了票有技术含量的,不过这怎么今天就碰上这没技术含量的了。敢情这偷盗还是跟着的,自己昨天才偷了人的,今天这就有人来强盗自己的了。
“小子,听见了没,快点把银子乖乖地交出来!”正在沈醉在那里思索这偷与盗的关系时,那黑大汉见他呆立不动,皱眉沉思,又是朝他大喝一声。
“你们有本事就上来拿呀!”沈醉被他那一声大喝从沉思中惊醒,说了句后笑吟吟地看着眼前的这伙强盗。心中却想着自己的无影腿练成之后可还没跟人练过呢,现在正好可以拿这些个小毛贼练练。
那黑大汉见他不乖乖地交银子,反而还在笑着,认为这是在嘲笑他们,心中生怒,大喝一声道:“兄弟们,给我上,先揍扁这小子!”话一落,他身后七八人便各挥刀枪棍棒发一声喊向沈醉冲了过来。
沈醉待得当先一人冲至他三步远时,突然一屈膝弹身,一下子便窜了过去,然后飞起一脚,一记正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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