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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夜话-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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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雨的趣闻中,我们不难知道,有许多离奇古怪的现象,只要仔细研究,其中都有一些道理。因此,我们对于古人遗留下来的各种记录材料,甚至包括许多神怪记录在内,也不要随便一概抹杀,而要从中寻找有用的东西。
发现“火井”以后
前几天,遇见一位老乡。他告诉我:“就在咱们住的那个村庄,发现‘火井’了。”这真是一个喜事。从来不知道有火井的地方,现在居然也有了火井,怎么不叫人高兴呢?
可是,在发现了火井以后,就应该赶快加以利用,千万不要让它白白地浪费掉,这是最要紧的。即便由于它是新发现的,人们对它的资源状况,还不能一下子就了解清楚;或者因为技术设备不够,还不能很快加以利用。然而,无论如何,我们总得赶快采取措施,尽可能地利用它,而不应该使它受到无谓的损耗。
我们所说的火井,照现代科学的名称,就叫做天然气。这是一种气体燃料,即天然产生的可以燃烧的气体。它的主要成分是沼气,化学名称是甲烷;此外,也包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碳、氮气、氦气及其他气体。这就是说,它是一种混合的气体,外文译名又叫做“瓦斯”。它的产生,如同煤炭和石油一样,也是由于埋藏在地下的有机物长期变化而来的。正因为这样,所以它不但可以单独存在,也常常与煤炭或石油共生,因而同时存在。这种气体聚集的地方,只要打一口井,它就会自然地喷出来。在喷口上一点就着,火力很强,所以我国民间和古书上都把它叫做火井。
据宋代刘敬叔的《异苑》一书的记载,我国最早发现火井的地方是四川临邛县。他写道:“蜀郡临邛县有火井,深六十余丈。汉室之隆,则炎赫弥亘;桓灵之世,炎势渐微;诸葛一窥而更盛。”这里说到东汉桓帝和灵帝的时期,火井已经不如最初那样旺盛了,可是诸葛亮去看了一下,火势却又旺起来。这当然有点近乎神话,十分牵强。不过,天然气流动的情形,有时也会在某个时候旺盛,某个时候衰微,后来又转为旺盛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记载证明,我们早在汉代就发现了天然气,就已经知道火井的用处。在科学史上,这恐怕也是应该大书特书的。
同书又说:“北狼山、遥火山西有火井,深不可见底,炎热上升,若微电。以草爨之,即火发其山矣。”又据《邛州府志》载:“在州治西南八十里有火井。蜀都赋:火星荧于幽泉,高焰煽于天陲。注曰: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须臾焰出,以竹筒盛之,其火无灰。井有水、火,取井火煮水,一斛得盐五斗。家火煮之则盐少。”现在我们如果到四川自流井等地,看看煮盐的情形,仍然和《邛州府志》的记载差不多。
翻开《潼川府志》,我们同样也能看到类似的记载。如:“在蓬溪县伏龙山下,地洼若池。以火引之,有声隐隐出地中,少顷炎炽。夏月积雨停水,则焰生水上,水为之沸,而寒如故。冬月水涸,则土上有焰,观者至焚衣裙。”这些都可以证明,在四川各地,历代都有许多火井,终年不断地喷出瓦斯,遇火即燃。同时,在南方其他不少地区,同样也有火井存在。
至于在北方,是不是也有火井呢?这在过去一般人的心目中,一直是个疑问。甚至有的人很肯定地认为北方没有火井。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不但我们现在已经发现北方也有火井,而且从历史文献中同样可以找到证明。
例如,在河北省的阳原境内,据地方志载,这里是古弘州地,有“火井,深不见底。炎气上升,常若微电。以草爨之,则烟腾火发,故名曰茔台”。可见北方也有火井,并非只在南方才有。至于在甘肃玉门附近地区,因为出产石油,同时也有大量的天然气,更是人所共知的了。
因此,用现代科学观点来说,所谓火井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即气井、油井、煤井。这三种井都能喷出天然气,都可以点燃,都可以叫做火井。我们应该设法充分利用这几种火井的天然气,以代替煤炭的燃烧,节约用煤;并且用以代替加工所需要的动力,节约大量的劳动力;同时可以改善劳动环境,减少灰渣和高温辐射等对环境卫生的不良影响。
更重要的是,如果天然气发现得多了,还可以用来制造碳黑、肥料、人造石油以及其他许多化学工业产品。我们看到国外进口的许多合成纤维、人造橡胶、人造羊毛、合成氨化肥、酒精等等,有相当大的部分都是从天然气中提炼制造的。
由此可见,发现了火井以后,如果善于利用它,那末,它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生产上的用途,将日益增大;它对于我们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建设,将发挥日益巨大的作用。
茄子能成大树吗?
请你想想,栽一棵茄子,会长成一株大树,这是可能的吗?就普通常识来说,这无疑地是不可能的;然而,这又是确实根据的。
唐代高择的《群居解颐》中有一段记载:
“岭南地暖,草菜经冬不衰。故园辅之中,栽种茄子,宿根多二、三年者。渐长,枝干乃成大树。每夏秋熟时,梯树摘之。三年后,树老子稀,即伐去,别栽嫩者。”
这里所说的茄子,到底是不是茄子,似乎还值得研究。人们很有理由怀疑,变成大树的茄子也许不是茄子,而是别的一种植物。
可是,早在高择以前,晋代稽含的《南方草木状》中,就有一则专讲“茄树”的,文字与上面所引的大同小异。只是高择说到这种茄子“宿根多二、三年者”,而嵇含说“宿根有三、五年者”;高择说“三年后,树老子稀,即伐去”,而嵇含说的是“五年后”。
由此人们又会怀疑,这两则文字相差不多,是否以讹传讹?但是,再查其他古书,也有同类的记载。唐代刘恂的《岭表录异记》中,有一段记载与高择的记载相同。还有《岭南异物志》一书,也写道:
“南土无霜雪,生物不复凋枯。种茄子十年不死,攀缘摘之,树高至二丈。”
茄子竟然能活十年,并长到两丈高,这真是一株大树了。这能够说是以讹传讹吗?为什么这许多作者都会信以为真呢?不仅如此,并且有的作者还确切地证明有人亲眼看见了。例如唐代的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说:
“岭南茄子,宿根成树,高五、六尺,姚向曾为南选使,亲见之。”
看来这的确是一种茄子,并非传讹。因为茄子的品种很多,在气候、土壤等特殊的条件下,也有可能会长成了大树。或者这种茄子树和茄子的区别,正如木棉树和棉花的区别一样,也未可知。
实际上,不只在南方有许多特殊品种的农作物,就在北方,也有许多普通的农作物,在特殊的条件下,同样会出现异于寻常的发展形态。我们常常听说,在北方农村中,有的公社生产队种植的马铃薯,一个就有六斤重,白薯一个就有十多斤重,这些确实不算稀奇。至于在某些试验农场中,也有的棉花宿根,长了两三年,这也是事实,并非传讹。
说到棉花,大家都知道,也确实有特殊优良的品种,亩产可达八九百斤籽棉的。这是经过特殊的栽培,不但土壤的条件要好,肥料充足,灌溉得法,而且整枝等技术细节都要掌握一套特殊方法。比如,发现“赘芽”和“边心”就要去掉;不必要的“油条”和空枝”也要打掉,并且要打得适当;“顶尖”要根据棉花的生长情况、又按照季节,分几次剪除;中耕、培土等要及时结合进行。有的专家估计,经过有计划的若干年不断的培育,枝干高大、结桃多的棉花新品种就可能出现。这是有科学根据的。
由此可见,我们不但应该相信,茄子长成了大树是可能的;而且其他农作物以及其他植物,同样有可能经过培育发展成为新的特殊品种。这中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就是说,在一般的品种和特殊的品种之间,存在着互相区别又互相依存的关系;从一般到特殊,又从特殊到一般,在条件具备的时候,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个道理很普通,但是又很重要,凡是关心农业生产的人,都应该注意加以研究。
现在假定有人说,某处的茄子长成了大树,你听了一定不会相信,以为这个人扯谎。但是,我劝你首先要表示相信他,因为在一般的茄子中完全可能出现特殊的品种。这样,你才能够进一步具体地分析和研究其中的道理。同时,假定有人提议要按照某处种茄子的经验,马上在你的菜园里实行起来,你也许很热情地接受这个建议。但是,我却劝你不要急于实行它。因为你的具体条件也许很差,照别处的经验实行起来有种种困难,不如慎重一点为好。
总之,我们应该承认一般中有特殊,所以茄子能成大树;但是,同时又要指出,这是在某种条件下才有可能,换句话说,这只是特殊的现象。如果要使这个特殊现象,又变成为一般的现象,要使许多地方的茄子都变成大树,那还必须使许多地方普遍地都具备一定的条件。这是一个前提,它不但符合于茄子的变化规律、而且符合于一切事物变化的规律。
讲点书法
近来有许多书法家在传授书法,更有许许多多青年学生,非常认真地在学习书法。这些现象一方面叫人高兴,另一方面也叫人担心。
大家这么热情地传授和学习我们祖国传统的书法艺术,这难道不是令人高兴的事情吗?又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
问题发生在书法教学的根本态度方面。这就是说,我们应该用什么态度去看待书法?应该如何传授书法?又应该如何学习书法?
现在有人把书法讲得未免太死板了,好象非把老一套全搬出不,叫学生全部接受不可。这就不能不使人有点担心了。
其实,对于初就写字的小学生,只要使他们知道写字的正确姿势,怎样执笔,怎样运动腕肘,怎样下笔提笔,这就行了;不必弄得死死板板的,更不要把书法说得那么复杂。至于对程度较高的人,尤其不必给他们套上种种束缚。因为有一些书法问题还需要斟酌,讲死了不好。
请问当代的书法家们,是不是能够把各家关于书法的见解都统一起来呢?这显然还做不到。那末,为了发展我国的书法艺术,我们就只有在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下,让各种书法充分地得到发展。
就以执笔的方法来做一个例子吧。比如,现时流行的一种意见是“要紧握笔管”,特别要求学生“着力握笔”,“以全身之力,由肘而腕,由腕而指,由指而笔管,而注于笔尖”。这一点,学生很难掌握。虽然老师也说“执笔不可过紧”,但是究竟紧到什么程度才适当呢?于是,有经验的老师又搬出他自己从前学会的一种方法来了。这就是站到学生的背后,出其不意地去拔学生手里的笔管,以拔不掉的为好。
这种意见和这种做法,到底好不好呢?宋代的苏东坡早已做了结论,认为这是不好的。他说了一个故事:
“献之少时学书,逸少从后取其笔而不可,知其长大必能名世。仆以为不然。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至,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然逸少所以重其不可取者,独以其小儿子用意精至,猝然掩之,而意未始不在笔。不然则是天下有力者莫不能书也。”
苏东坡的这一段议论,应该承认是讲得对的。尽管王羲之是我国晋代大书法家,他对他的儿子王献之的那种教导方法,却未必全都是很高明的。
再从握管时的指法来说,许多老师都教学生,要使“五个指头各有其使命,分别放在一定的位置上”。这是否也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呢?
显然,对于这一点,古人同样早有不同的做法。明代文征明的《甫田集》中也说了一个故事:
“李少卿谓征明曰:吾学书四十年,今始有得,然老无益矣。子其及目力壮时为之!因极论书之要诀,累数百言。凡运指、凝思、吮毫、濡墨与字之起落、转换、小大、向背、长短、疏密、高下、疾徐、莫不有法。盖公虽潜心古迹,而所自得为多,当为国朝第一。其尤妙者,能三指搦管,虚腕疾书,今人莫能及也。”
请注意,这里的重要关键在于三指握管。李少卿的全部笔法都只靠他的三个指头来实现。如果把五指的用法说死了,那末,对此又该作何解释呢?
可见我们对于书法的许多问题,还有待于商讨和斟酌,不要把它们全都说成死死板板而不能活用的。
特别要注意,有的人从刻字合作社那里,直接搬来了方块图章上的字体结构,当做书法艺术的准则。这是不应该提倡的。宋代晁补之的《鸡肋集》中有关这个问题的意见,很值得参考。他写道:
“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法可以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之所独得。书工、笔吏竭精神于日夜,尽得古人点画之法而模之。浓纤横斜,毫发必似,而古人之妙处已亡。妙不在于法也。”
这就说明,即便是最高明的书工、笔吏、能够模仿古代书法家的笔迹,但是,不能得其妙处,那又有什么艺术价值呢?
当然,话还得说回来。这个意思并不等于说根本不要讲究书法。讲一点书法的最一般最基本的要求,完全有必要。宋代的沈括,在《梦溪补笔谈》中说得好:
“世之论书者,多自谓书不必用法,各自成一家,此语得其一偏。譬如西施、毛嫱,容貌虽不同,而皆为丽人。然手须是手,足须是足,此不可移者。作字亦然。虽形气不同,掠须是掠,磔须是磔,千变万化,此不可移也。若掠不成掠,磔不成磔,纵具精神筋骨,犹西施、毛嫱,而手足乖戾,终不为完人。杨朱、墨翟贤辩过人,而卒不入圣域。尽得师法,律度备全,犹是奴书。然须自此入,过此一路,乃涉妙境,能无迹可窥,然后入神。”
沈括的见解,确有独到之处。我们无妨照这个意见,讲一点起码的书法原理,不要讲得太死板,不要做书法的奴隶,而要懂得灵活运用,这就好了。
选帖和临池
前次谈了书法问题之后,刚巧孩子从学校回来,叫嚷着要买字帖,要练习写字。做父母的当然很高兴。
选什么帖子呢?孩子转述教师的话,说要颜体的《多宝塔》。孩子问:这个字帖好不好?这一下可难住了大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只好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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