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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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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的头部被通条打破了。”
“车夫在路上告诉我,爵士的姓名是优斯塔斯·布莱肯斯特尔。”
“不错。他是肯特郡最大的富翁。夫人正在盥洗室,真可怜,她遭遇了这样可怕的事,我刚一看见她的时候,她简直象是个半死的人。你最好见见她,听她给你们叙述一下。然后我们再一起去餐厅查看。”
布莱肯斯特尔夫人是个很不平常的人,象她这样仪态优柔、风度高雅、容貌美丽的女人我还很少看到。她有白皙的皮肤、金黄色的头发、深蓝色的眼睛,加上她那秀丽的面容,真可谓天姿国色。可是这桩不幸的事件使她神情阴郁,脸色憔悴。她的一只眼睛红肿,可以看出,她不仅忍受着精神上的、而且还忍受着肉体上的痛苦。她的女仆——一个神色严厉的高个子妇女,正用稀释了的醋不停地给她冲洗眼睛。夫人疲惫地躺在睡椅上。我刚一进屋就看出,她那灵敏的、富有观察力的目光以及脸上的机警的神情表明:她的智慧和勇气并没有被这桩惨案所动摇。她穿着蓝白相间的宽大的晨服,身旁还放着一件镶有白色金属丝的黑色餐服。
她厌倦地说:“霍普金先生,所发生的事情我已经都告诉你了。你能不能替我重复一遍呢?不过,如果你认为有必要的话,我就再讲一次。他们去过餐厅了吗?”
“我想还是让他们先听夫人讲讲为好。”
“既然如此,我就再重复一遍,我一想到餐厅里的尸体,就感到非常恐怖。";她浑身颤抖,抬起手来挡住脸,这时宽大晨服袖口向下滑动,露出她的前臂。福尔摩斯惊讶地喊道:夫人,您受伤不止一处!这是怎么一回事?红肿的伤痕。她匆忙地用衣服把它盖住。并且说道:“没有什么。这和夜里的惨案没有关系。你和你的朋友都请坐,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们。
“我是优斯塔斯·布莱肯斯特尔的妻子。我结婚已经有一年了。我们的婚姻是不幸的,我想没有必要掩盖这一点。即使我想否认,我的邻居们也会告诉你的。对于婚后双方的关系,也许我也应负一部分责任。我是在澳大利亚南部比较自由、不很守旧的环境中长大的,这里拘谨的、讲究礼节的英国式生活不合我的口味。不过主要的原因是由另外一件人所共知的事情引起的,那就是:布莱肯斯特尔爵士已经嗜酒成癖,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哪怕是一小时,也会使人感到烦恼。把一个活泼伶俐的妇女整日整夜地拴在他身边,你能想象出这是多么无法忍受的事吗?谁要是认为这样的婚姻不能解除那简直就是犯罪,是亵渎神圣,是败坏道德。你们荒谬的法律会给英国带来一场灾难,上帝是会制止一切不义行为的。”她从睡椅上坐直身子,两颊涨红,她的眼睛从青肿的眼眶里发出愤怒的光芒。那个神色严厉的女仆有力而又温和地把夫人的头部放回到靠垫上,她愤怒的高亢的说话声渐渐变成了激动的呜咽。停了一会儿她继续说:
“昨天夜里,所有的仆人全象往常一样睡在这所房子新建的那一边。这栋房子正中部分包括起居室、它后面的厨房以及我们楼上的卧室。我的女仆梯芮萨住在我卧室上面的阁楼。这个正中部分没有别人住,无论什么声音都不会传到新建的一侧惊醒仆人们。这些情况强盗们一定都知道,否则他们决不会这样肆无忌惮。
“优斯塔斯爵士大约十点半休息。那时仆人们都已经回到他们自己的屋子。只有我的女仆还没有睡,她在阁楼上自己的房间里,听候吩咐。在我上楼前总要亲自去各处看看是不是一切都收拾妥当了,这是我的习惯,因为优斯塔斯是靠不住的。我总是先到厨房、食起室、猎枪室、弹子房、客厅,最后到餐厅。我走到餐厅的窗户前,窗户上还挂着厚窗帘,我忽地感到一阵风吹到脸上,这才看到窗户还开着。我把窗帘向旁边一掀,呵,迎面竟站着一个宽肩膀的壮年人,他象是刚刚走进屋里。餐厅的窗户是高大的法国式的窗户,也可以当作通到草坪的门。当时我手中拿着我卧室里的蜡烛台,借着蜡烛的微光,我看见这个人背后,还有两个人正要进来。我吓得退后了一步,这个人立即向我扑来。他先抓住我的手腕,然后又卡住我的脖子。我正要开口喊,他的拳头便狠狠地打在我的眼睛上,把我打倒在地。我一定是昏过去了好几分钟,因为等我苏醒过来的时候,看见他们已经把叫佣人的铃绳弄断,把我紧紧地缚在餐桌一头的一把橡木椅子上。我全身被缚得很牢,一点也动不了,嘴里塞着手绢,喊不出声。正在这时我倒霉的丈夫来到餐厅。显然他是听到了一些可疑的声音,所以他是有准备的。他穿着睡衣和睡裤,手里拿着他喜欢用的黑刺李木棍。他冲向强盗,可是那个年纪较大的早已蹲下身子从炉栅上拿起了通条,当爵士走过的时候,他凶猛地向爵士头上打去。爵士呻吟一声便倒下了,再也未动一动。我又一次昏过去,我失去知觉的时间大概还是几分钟。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他们从餐具柜里把刀叉拿出,还拿了一啤酒,每人手中有个玻璃杯。我已经说过,一个强盗年纪较大有胡子,其他两个是尚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可能是一家人——父亲带着两个儿子。他们在一起耳语了一会儿,然后走过来看看是否已把我缚紧。后来,他们出去了,并且随手关上了窗户。又过了足足一刻钟我才把手绢从口里弄出去,这
时我喊叫女仆来解开我。其他的仆人们也听到了,我们找来警察,警察又立即和伦敦联系。先生们,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我希望以后不要让我再重复这段痛苦的经历了。”
霍普金问:“福尔摩斯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福尔摩斯说:“我不想再使布莱肯斯特尔夫人感到不耐烦,也不想再耽误她的时间了。然后他对女仆说:“在我去餐厅以前,希望你讲讲你看到的情况。”
她说:“这三个人还没有走进屋子,我就已经看见他们了。当时我正坐在我卧室的窗户旁,在月光下我看到大门那儿有三个人,但是那时我没有把这当回事。过了一个多小时以后,我听见女主人的喊声,才跑下楼去,看见这可怜的人儿。正象她自己所说的那样,爵士倒在地板上,他的血和脑浆溅了满屋子。我想这些事使她吓昏过去,她被绑在那儿,衣服上溅了许多血点。要不是这位澳大利亚阿得雷德港的玛丽·弗莱泽女士,也就是这位格兰其庄园的布莱肯斯特尔夫人变得性格坚强,那她一定会失掉生活的勇气了。先生们,你们询问她的时间已经够长的了,现在她该回到自己的屋里,好好地休息一会儿了。”
这个瘦削的女仆象母亲般温柔地把她的手搭在女主人肩上,把她领走了。
霍普金说:“她俩一直在一起。这位夫人是由她从小照料大的,十八个月前夫人离开澳大利亚,她也随同来到了英国。她的名字叫梯芮萨·瑞特,这种女仆现在没处找了。福尔摩斯先生,请从这边走。”
福尔摩斯表情丰富的脸上,原来那种浓厚的兴致已经消失了,我知道这是由于案情并不复杂,丧失了它的吸引力。看来事情只剩下逮捕罪犯,而逮捕一般罪犯又何必麻烦他呢?此刻我的朋友眼睛中流露出的烦恼,正象一个学识渊博的专家被请去看病,却发现患者只是一般疾病时所感到的那种烦恼。不过格兰其庄园的餐厅倒是景象奇异,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重视,并且能够再度激起他那渐渐消失的兴趣。
这间餐厅又高又大,屋顶的橡木天花板上刻满了花纹,四周的墙壁上画着一排排的鹿头和古代武器,墙壁下端有橡木嵌板。门的对面是刚才谈过的高大的法国式窗户,其右侧有三扇小窗户,冬季的微弱阳光从这里射进来,其左侧有个很大很深的壁炉,上面是又大又厚的壁炉架。壁炉旁有把沉重的橡木椅子,两边有扶手,下面有横木。椅子的花棱上系着一根紫红色的绳子,绳子从椅子的两边穿过连到下面的横木上。在释放这位妇人的时候,绳子被解开了,但是打的结子仍然留在绳子上。这些细节只是后来我们才注意到,因为我们的注意力完全被躺在壁炉前虎平地毯上的尸体吸引住了。
一眼看上去,死者大约四十岁,体格魁梧,身材高大。他仰卧在地上,又短又黑的胡须中露出呲着的白牙。他两手握拳放在头前,一根短粗的黑刺李木棍横放在他的两手上。他面色黝黑,鹰钩鼻,本来相貌倒还英俊,而现在却是面孔歪曲,狰狞可怖。显然他是在床上听到声音的,因为他穿着华丽的绣花睡衣,裤腿下露出来一双光着的脚。他的头部伤得很重,屋子里到处都溅满鲜血,可见他所受到的那致命的一击是非常凶狠的。他身旁放着那根很粗的通条,猛烈的撞击已经使它折弯。福尔摩斯检查了通条和尸首。
然后他说道:“这个上了年纪的阮达尔,一定是个很有力气的人。”
霍普金说:“正是这样。我有关于他的一些材料,他是个很粗暴的家伙。”
“我们要想抓到他是不会有什么困难的。”
“一点也不困难。我们一直在追查他的去向,以前有人说他去了美国。既然我们知道这伙人还在英国,我相信他们肯定逃不掉。每个港口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傍晚以前我们要悬赏缉拿他们。不过使我感到奇怪的是,既然他们知道夫人能够说出他们的外貌,并且我们也能认出他们,为什么他们还会做出这种蠢事?”
“人们会认为,为了灭口,这伙强盗准会把布莱肯斯特尔夫人弄死。”
我提醒他说:“他们也许没有料到夫人昏过去后一会儿就又苏醒了。”
“那倒很有可能。如果他们以为她当时完全失去了知觉,那他们也许不会要她的命。霍普金,关于这个爵士有什么情况吗?我好象听到过有关他的一些怪事。”他清醒的时候心地善良,但是等他醉了或是半醉的时候就成了个地道的恶魔。我说他半醉,因为他烂醉如泥的时候倒不多。他一醉就象着了魔,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尽管他有钱又有势,不过据我所知,社交活动他很少参加。听说他把狗浸在煤油里,然后用火烧,而且狗是夫人的,这件事费了很大劲儿才平息下来。还有一次他把水瓶向女仆梯芮萨·瑞特扔去,这也惹起了一场风波。我们两人私下里说,总而言之,这个家没有他倒好。你在看什么?”
福尔摩斯跪在地上,仔细观察缚过夫人的那根红绳子上的结子,然后又细心地检查强盗拉断了的那一头绳子。
他说:“绳子往下一拉,厨房的铃声应该是很响的。”
“没人听得到。厨房在这栋房子的后面。”
“这个情况强盗怎么会知道的呢?他怎么敢不顾一切地拉这根铃绳呢?”
“福尔摩斯先生,你说得很对。这个问题,我也反复地考虑过。强盗一定很熟悉这栋房子,熟悉这里的习惯。他肯定知道仆人们睡觉较早,知道没人能听到厨房的铃声。所以他准和某个仆人有勾结。这是显而易见的。可是仆人有八个,而且全都行为端正。”
福尔摩斯说:“如果每个仆人的情况都基本一样,那就要怀疑主人向她头上扔过水瓶的那个。可是这样就会怀疑到那个女仆所忠心服侍的女主人身上。不过这一点是次要的,你抓到阮达尔以后弄清同谋大概就不难了。夫人所讲的情况需要证实,我们可以通过现场的实物来证实。";他走到窗前,打开那扇法国式的窗户,看了一看说:“窗户下的地面很硬,这里不会有什么痕迹。壁炉架上的蜡烛是点过的。”
“对,他们是借着这些蜡烛和夫人卧室的蜡烛光亮走出去的。”
“他们拿走了什么东西?”
“拿的东西不多,只从餐具柜里拿走了六个盘子。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认为优斯塔斯爵士的死使强盗们惊慌失措,所以来不及抢劫,不然的话,他们一定会把这栋房子劫掠一空。”
“这样解释很有道理。据说他们喝了点儿酒。”
“那一定是为了镇定神经。”
“正是。餐具柜上的三个玻璃杯大概没有移动吧?”
“没有动,还象原来那样放着。”
“我们看看。喂,这是什么?”
三个杯子并排在一起,每个杯子都装过酒,其中一个杯子里还有葡萄酒的渣滓。酒瓶靠近酒杯,里面还有大半啤酒,旁边放着一个长长的肮脏的软木塞。瓶塞的式样和瓶上的尘土说明杀人犯喝的不是一般的酒。
福尔摩斯的态度突然有了改变。他的表情不再那样淡漠,我看见他炯炯有神的双眼迸射出智慧和兴奋的光芒。他拿起软木塞,认真地察看着。
他问:“他们怎样拔出这瓶塞的?”
霍普金指了指半开的抽屉。抽屉里放着几条餐巾和一把大的拔塞钻。
“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说没说用拔塞钻的事?”
“没说,想必是这伙强盗开酒瓶的时候,她已经失去了知觉。”
实际上他们没有用拔塞钻。用的可能是小刀上带的螺旋,这个螺旋不会超过一英寸半长。仔细观察软木塞的上部可以看出,螺旋插了三次才拔出软木塞。其实用拔塞钻卡住瓶塞,一下便能拔出来。你抓到这个人的时候,你会弄清他身上有把多用小刀。”
“分析得太妙了!";霍普金说。
“可是这些玻璃杯意味着什么,我不清楚。布莱肯斯特尔夫人确实看见这三个人喝酒了,是不是?”
“是的,这一点她记得很清楚。”
“那么,这个情况就说到这儿。还有什么可说的吗?可是,霍普金,你要承认,这三个玻璃杯很特别。怎么?你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好,不管它了。可能一个人有些专门知识和能力,便不愿意采取就在手头的简单解释,而要去寻求复杂的答案。当然,玻璃杯的事也可能是偶然的。好,霍普金,再见吧!我看我帮不了你的忙了,对你说来,好象案子已经很清楚。抓到阮达尔或是有什么新的情况,请你告诉我。我相信你很快就会顺利地结束这个案件。华生,走吧,我想我们到家可以好好地做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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