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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兽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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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兽神》
作者:猪肉王子
第一卷:★作品相关★
第一卷:★作品相关★
3月3日
恩。对于我来说真是个不错的日子呢。不光是天气不错,而且3这个数字也不错,它可是我的幸运数字呢!
今天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因为记事以来最大的愿望将要在今天实现,对我而言,现在可是我人生中最具历史性的时刻。而且自己选择的实现愿望的地方也不错呢!
4周群山连绵,树林茂密,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积雪,偶一回头却能看见一串长长的脚印,没想到最后还是会在这世界上留下属于我的印记呢!就算再怎么想消除自己存在的痕迹自己还是不能完全做到。
“再见啦!这个世界。哦!不,应该说永别了!”
虽然心中此起彼伏,但脚步却没停过。穿梭于树林中,能发现数不清的蹄印,细看之下有些像是猪蹄印,看来这里的山并不寂寞呢,那些蹄印应该是野猪的吧!
听说山里的野猪并不善良,经常会攻击进入山里的行人,心中如此想到。
不过此时的我怎么会没有一点的畏惧心呢?这在以往可是不能想象的,以前的我碰到野狗都远远地跑开,更别说野猪了。
难道我也有勇敢的时候?嗯,忘记看了,今天的太阳是从什么地方升起来的了。
大概是西边吧!
陕西的确和老家不一样,本该是春意盎然百花争艳的季节,居然还下着雪。老家的气温这几天可有十好几度。不过我的抗寒能力还是不错的,即使气温只有几度,我穿着一件T恤就能挨过去,气温越冷身体就越兴奋,好像每个细胞都在跳舞一样。刚从车站出来的时候,为了不太过于惊世骇俗,我特意去买了件当地的厚棉袄。不过,仍然穿着一条很薄的牛仔裤。即使这样穿着,快走几步还是很容易出汗,所以,一进到山里就把那棉袄扔掉了。
再看看4周的景色,令自己相当的满意,看来我的眼光还是不赖的哦!居然能想到这样的地方,这里可真是一块方水宝地呢。其他人看见了应该也会如此的想吧!
不过这里不适合建筑房屋,而适合作为坟地。看到这里我想你们也应该猜到我的愿望了吧!
没错,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找一块无人认识的幽静场所,结束这毫无意义的讨厌人生。
之所以选择这么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为的就是不让别人找到我,好有机会救我,因为怕家人通过卫星跟踪我,通讯器也在我出门的时候就扔掉了,对家里的人,我只是撒谎说想自己一个人去旅游一下,以不独自一人出去就永远长不大为借口,成功地骗过了他们。
之所以如此的顺利,是因为我从小到大没有说过一句谎话。他们也就理所应当地被我的谎言蒙蔽了。当他们发现我彻底消失满世界找我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成为了一堆腐骨了吧!况且这里与外界没有任何联系,方圆10里内也没什么人。我想他们永远也不可能找到我吧!
也许人们会奇怪,正处于人生中最耀眼时期的我为什么会想自杀。像我这样的年纪应该是好好享受生活,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梦想的时候。为什么要想不开呢?
这原因嘛。很简单。因为生活很无聊。不论怎么思考自己的将来,都没有好好生活下去的勇气。从小到大,我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对于大部分人类千篇一律的生活,我实在厌恶透顶。再说了,地球上有30多亿人口,也不会因为少我一个而绝种的。而且这30亿人口中唯一一个能作为我活下去的理由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爷爷。但我实在想不通爷爷还会缺什么,况且他始终是会比我早离开世界的,我可没有勇气看着这个唯一的牵挂离开,恐怕到时候自己会比死还难过吧。那时应该比行尸走肉还不如吧!所以,胆小的我当然会选择自己先离开。
甩甩头,稍微清理一下思绪,朝着前方继续前进。都快忘记了自己翻过了多少山峰了。
“嗯,就在这座山吧。看见前面有一处较平缓的山坡,我决定将这里作为我的墓地。不过,挺有意思的是这里居然还有一个2米左右的坑,以我的身高刚好能躺进去,想到就做,这是我的原则,将手提包扔在一边,快速地躺了进去。
果然不大不小,刚合适呢!就像是为我量身打造的一般。这里作为死后的居所真是完美极了!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了神的存在,而且感觉是如此地真实。
算了,有没有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即将实现梦想。稍微挪了挪身子,感觉地上有点搁得慌,这样可不行,心里想到。绝对不能亏待了自己,尤其是今天这样重要的日子。迅速从包里拿出外套铺在坑底,然后继续躺着,再挪了挪,感觉虽然并没有好多少,但也还行。虽然比不生活家里的床舒服,不过既然出来了就凑合点了。
调整好躺姿后,我又坐了起来,从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安眠药,全倒了出来。嗯,还真多呢,足有3瓶。不过这也是没办法我事了,因为我怕安眠药的药效太低。买这么多只是为了保险起见以防万一的。将安眠药和着矿泉水尽数吞下,还好坚持住了没吐出来,果然还是糖好吃,来世如果还要自杀的话一定选择其他的方式。
哦!不!其实不应该说来世的话,我并不期待来世,此生我就已经受够够的了。如果迫不得已必须有来世的话,我坚决不再做人,相比之下,我宁愿做颗没有感觉的小草。打了个饱嗝。感觉肚子稍微有点胀。恩!看来的确做的有点过火了。重新躺好后再看了下坑外的景色。天依然是蓝的呢!
“呵呵,今天就要离开了呢!为什么不露出一副笑脸呢?笑一笑啦”我自嘲地说倒,然后露出了自认为很阳光的笑容。
“这样好了吧。”
“恩,应该好了。”我自言自语道,说来也怪,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言自语的。而且每当我自言自语的时候,总觉得自己的身边有个人在默默地倾听着我的对白。唯一能令自己确定的就是我并没有见鬼。
困意袭来,轻轻地闭上了眼睛。眼角却不由自主的滴下了几滴眼泪。
结束②可无视之
“为什么心里会有些不舍呢?难道我还有留念吗?”我迷茫了。
脑子里突然出现了爷爷慈祥的笑脸。他系着围裙向我走来
“寻儿!回家吧!我做了很多好吃的,还有你最爱吃的豆腐,你要是有什么想吃的也告诉我吧,我马上给你做。”说完,爷爷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爷爷,对不起了,我也想回家待在你的身边,我也想照你的意思好好的生活,但我真的没有勇气活下去了。”
“不论哪种生活我都感觉很乏味。每天我的心里都好难过,好像有人在用刀割一样,脑袋也疼得像是要炸开了。我真的怕继续生活下去了。我也知道自己有些任性,我也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能想到的唯一方法就只有这个了。就让我结束这糟糕的人生吧!”
“爷爷,对不起!!如果有天堂的话,我会在那里祝福你的。我也知道你想要的并不是这些,但就让我再任性一次吧。”不知道为何,心中悲痛万分。
“寻儿!人生本来就是很平淡很枯燥的。你应该学会适应平淡。虽然你做什么事我都是会赞同的,但是你如果想要离开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允许的。”说完,爷爷的面容瞬间消失了。
画面一转,脑中又出现了欧阳易易那讨厌的嘴脸。
她是全球第7黑帮的黑公主,从记事时就和我认识,小时候的记忆很大一部分都是和她又关,就连幼稚园转学都是因为受不了她的欺负。那时候我一直以为她的身后长着蝙蝠翅膀和细长尾巴。她就是童话故事里的恶魔的翻版。可以说,长这么大,对大部分女性都没有什么好感的性格都是拜她所赐。她是我最最讨厌的人。有时候我都怀疑,如果世界上多几个她这样的人,那么一定会引发30年前的自杀热潮。最起码,我是因为有她在身边才感觉到人生很难受的。
“寻!你好啊!好久不见啦!我可想死你了,你想不想我啊?”欧阳易易那讨厌的声音传来。明知道我对她一点好感都没有,她还如此的亲昵的叫我,不管她的死皮赖脸,也不用和她客气。省略了N多难听的词,捡了几句好听的答复她。
“该死的家伙,我现在要离开了,你再也别想欺负我了。咋们后悔无期了。”愤怒中,我失去了知觉。
夜晚。冷风吹过,刺骨的寒。
此时身在陕西的人们大多身在家中,靠在火炉旁取暖,他们不知道,在秦岭的山林中有一个行走的人影,不过,就算有人见到了也会把他当作神经病的,因为他在很起劲地自言自语,细听的话又好像不是。
“想死,这可不容易,如果你死了的话我也就不存在了。不过,也真想不到,你居然能有死的勇气,既然如此的话,何不将这勇气用来继续生活下去呢。”说完将手指伸进喉咙用力地扣扣,便哇哇地吐了起来。
“这家伙究竟吃了多少药啊?都吐了2次了,还头晕。“也不知它抱怨的是谁,待呼吸平缓后,随手从地上抓了几把雪塞进嘴里使劲往下咽。然后又接着向前走着。
雪地上只留下些许浅浅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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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彻骨地冷。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我确定自己还没有死,现在的我仍然活着,因为身体对外界的感受是如此的真切。缓缓地睁开眼睛,外面一片漆黑。借着雪地映出的光辉,依稀可以看见山林的影子,这更加使我坚信自己还活着。
不过,为什么我现在不是待在那个坑里呢?现在待的地方虽然也是在雪中,但记忆中并不是在这里啊!!
难道是有人救了我?应该不可能吧!半夜里哪还有什么人啊!再说就算有人救我的话,肯定不会将我重新丢下的。啊!实在是想不通,管它是为什么呢,想不通就干脆不想了,这可是我最引以为豪的优点。既然没死成的话就用第二套方案,怎么说这也是第一次做出这么有胆量的事,再如何也得坚持了。从裤兜里掏出水果刀,在如此的黑夜也亮晶晶的,散发着妖异的光芒。
我仰头望了望漆黑的夜空,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将水果刀放到颈间,迅速地划开了左边的颈动脉。锋利的刀子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痛楚,鲜血却如喷泉一般地向外涌动着,意识也渐渐地模糊了。身体不由自主地倒下。
“这下总该死了吧。”心里这样想着。嘴角露出满足的微笑。
新生…仍可无视
清晨,当太阳的光辉如此大方地洒向大地。照在我脸上的时候,使身在梦中的我醒了过来,早晨的阳光还真是耀眼呢!让我有些如梦似幻的感觉。
“不过,我这是在哪里呢?可别让我失望啊,上帝保佑,我在天堂吧!”缓缓地睁开眼,眼前的景色却让人有些颓废。
错落的山峰,茂密的树林,厚厚的积雪,天!这不是我刚到陕西爬的第一座山吗?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但可以确定的是这山的确是来的时候经过的那座啊。彻底的无语了。唉,人生中受的所有的经历都比不上现在受到的打击,简直就是折磨我啊!!
“我究竟有从这里经过去到山里吗?难道发生的一切都是梦境?”思绪混沌中,还好是人的大脑,如果是机器人的话应该会死机的吧!
望着蓝蓝的天,嗯,天气还真是好啊,和我糟糕的心情正好成反比呢。我的未来究竟应该这么办啊?无聊的人生我已经过够了,如果还让我继续以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那前途可真是一片漆黑啊!究竟应该怎么办?怎么办?无意识地挠挠头。折磨了半天硬是找不到个活着的理由。
“看来我真的不应该存活于世上,或许我就不应该出生,可是为什么我会来到这个世界上?”
“这都应该怪我的父母,是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令人讨厌的世界上来的,他们带我来到这里居然也不和属于当事人的我商量一下,这便是我一直以来讨厌他们的原因,不,应该说我恨他们。超级恨。”
哎呀,怎么说着说着走远呢?现在思绪好乱。头好痛,心脏好像要停止了一般。现在的我是如此的难过,谁能让我解脱啊?人生真是太痛苦了。花费了这么多精力和时间居然都无法结束,老天真是不开眼啦。迷迷糊糊地,我一直不停地走着。在迷糊中坐上了回老家的悬浮列车。
当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躺在表哥家的客房里,嗯,现在是3月4号的晚上,那么昨天发生的事应该是梦吧,虽然距离如此的近,但很大一部分的记忆我都不记得了。就连怎么去的陕西都忘记了。
“嗯,应该是梦吧!”自我安慰道。稍做调整后便起床了。都这时间了可不能再待在床上了。走进卫生间用凉水简单冲了个澡,再花了5分钟,洗漱完毕。
离开卫生间时偶一晃眼,看见镜子中的自己右边(现实中相反)脖颈处居然有一条明显的划痕。本以为是错觉,待到仔细一看,那痕迹清晰异常,这么说来那模糊的记忆都是真的。不过我是这么回到家的呢?说实话我是真不记得了。唉!想我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健忘,老了肯定得老年痴呆症。
此刻,我又显露出了自己的本性——容易放弃。
不记得就不记得吧!不过既然回来了就先试着好好的活几天吧!一个人在屋子里晃荡着。
不久,表哥他们便回来了,我的表哥虽然不少,但关系最好的却是现在在我身边的这个,他是我最喜欢的姑姑的独子,叫皇甫方亦。也是我第4喜欢的人。是他让我感受到兄弟之情,因为他似我亲哥哥般的存在。我也像亲弟弟似地依赖他。
回来后他就钻进厨房了,虽然现在全自动厨房用机器人很便宜,但是我们这一家人总是不习惯用那东西,像那种机器只适合做西式快餐,做中餐的话,始终无法做出中餐该有的味道。
还好我表哥很会做饭,至少比我会,长这么大我就只会做面条和粥。
大约15分钟过后,很可口的3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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