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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行-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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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杨嗣昌气得浑身发抖,大声说道:“为了剿灭这些流寇。这些年来我朝已经耗费了数百万两银子的军费,难不成这些银子都要打水漂不成?”
    “打水漂总比京城被鞑子占据的好!”温体仁不甘示弱的反击。
    眼看着两人又要吵起来,崇祯用手敲了敲脑袋,这俩人又来了,难道他们就不能心平气和的谈一谈吗?不过在崇祯的内心里也是赞同温体仁的意见。流寇什么时候都可以剿灭。但京师乃国之根本不容有失,。
    俩人吵到最后。还是温体仁的一间占了上风,最后崇祯下旨,命令洪承畴于孙传庭二人即刻率领五万大军入京勤王。
    看着满脸不甘的杨嗣昌,崇祯有些过意不去的安慰道:“杨爱卿,朕知道你对剿灭流寇是费劲了心机,但京畿重地也不容有失,现在朕只是暂时将大军调来,等到鞑子退去后朕就会立即将大军重新派往陕西湖广等地的。”
    杨嗣昌还能说什么呢,虽然他这个兵部尚书的水平比起卢象升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但最起码的眼光还是有的。他很清楚,此次放走了李自成等人,就犹如纵虎归山,日后再想围歼他们那可就难了。
    正在这时,一名小太监匆匆进来朝崇祯跪下尖声道:“启奏陛下,适才城外有一队青州兵马送来了卢象升的灵柩以及以及高公公的首级!”
    “什么!”
    包括崇祯在内的三人大吃一惊,齐齐站了起来。
    崇祯颤着声音道:“你确定是青州的兵马吗?他们来了多少人?那庞刚在不在那队兵马当中?”
    这名小太监连连叩头,“奴婢纵然有十个胆子也不敢欺君啊,奴婢说的千真万确,外头的兵马打着的确实是青州的旗号,他们的人马也不多,大约只有六七百人左右,为首的就是那庞刚。”
    “胆大包天、胆大包天!”崇祯的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他还有脸来见朕,来人啊,将那庞刚抓起来,抓起来!”
    对于庞刚,崇祯是既畏惧又害怕,这个庞刚以及他治下的山东俨然已经成了国中之国,朝廷对于山东已经是彻底失控,究其原因就是庞刚这个罪魁祸首,现在庞刚自己送上门来了,崇祯岂有不将其抓起来的道理?
    “这个”跪在地上的小太监继续禀报道:“启禀皇上,可是庞刚他他已经走了。”
    “那就派人追,追上去将他抓回来!”崇祯有些歇斯底里的吼着。
    杨嗣昌和温体仁已经坐在一旁眼观心心观鼻,对崇祯的失态视而不见。
    良久,发泄了一翻的崇祯才懊恼的坐回了原位,他也知道,庞刚既然敢来京城送还给朝廷,那就不怕朝廷的大军追击,再说了,现在京城还有哪位有这么大的胆子去追击那位凶名在外的庞刚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三章 洪承畴和孙传庭
    崇祯十年六月五日潼关
    太子太保挂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衔,陕西、三边总督兼摄河南等五省军事的洪承畴是今天黄昏前来到潼关的。他来的时候,既不用仪仗执事和锣鼓开道,也不坐八抬大轿,而是穿着文官便服,骑着马,杂在一大群骑马的幕僚中间,在数百亲信的将校和卫士的前护后拥中突然而至。
    洪承畴是万历年间的进士出身,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二十三岁的洪承畴赴省参加乡试,为乙卯科中式第十九名举人。次年,赴京会试,连捷登科,为丙辰科殿试二甲第十四名,赐进士出身。
    少年得志的他从此青云直上,仕途也是一帆风顺,几年前就做了陕西、三边总督,挂兵部尚书衔,实际上也只有五十出头年纪。多年的戎马生活使他的丰满而白皙的脸孔染上了风尘颜色。但洪承畴却有一项非常过人之处,那就是他能够一方面统率军队镇压农民起义,纵兵杀良冒功,一方面却保持高级文官生涯所养成的服饰整洁和伪装的儒雅风度。愈是饱经世故,他愈是磨去棱角,将心中的狠毒与奸诈深藏不露,能够遇事不骄不躁,深谋远虑。正因为他有这些长处,所以手下的将领都愿意为他效力,嫉妒心很重的杨嗣昌对他也毫不嫉妒,多忌多疑的崇祯对他更是十分倚重。
    在此之前,他接到了两次皇帝手诏和三次兵部檄文,要他督率巡抚孙传庭与在陕的诸将火速将李自成一鼓歼灭。然后星夜勤王。虽然在给皇上的奏本中他总是夸大李自成的人数,叫嚷官军方面缺乏粮饷和马匹等困难,好像对胜利并无把握,但实际上他明白李自成所剩的人马不多。而且长期来疲于奔命,孤立无援,反之,官军处处都居于优势,他的奏本不过是为自己留个余地罢了。他满心希望这次在潼关一战成功,从此解除朝廷的西顾之忧,实现他数年来未竟之志。临离开西安前夕,他同几位亲信幕僚卜了课。扶了鸾,都很使他满意。他如今不仅是希望获得大胜,而且是希望把李自成、刘宗敏和高桂英等在阵前俘获,献俘阙下。让皇上大大地高兴一下。
    现在眼看着自己的愿望就要实现了,洪承畴心中的兴奋之情是难以言表的。
    来到了道台衙门口,山西巡抚孙传庭已经率领众将在府前等候,洪承畴于孙传庭有一段师生之谊,对孙传庭的才干洪承畴也颇为欣赏。因此对孙传庭的一些小毛病也能容忍,俩人的合作还算愉快。
    看到孙传庭已经率领众将在门口相迎,洪承畴笑吟吟的迎了上去,“有劳巡抚大人在此相迎。洪某愧不敢当啊!”
    孙传庭恭敬的说道:“总督大人亲临潼关,下官岂敢不来。总督大人一路鞍马劳顿,请先入内歇息。”
    二人携手入了签押房坐定。不一会有侍卫上前奉茶,洪承畴端起银白色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闭上眼睛仿佛回味着口中的醇香,良久才感慨道熬:“没想到恩师这竟然还有上好的大红袍,就冲着这茶老夫此行不虚啊。”
    俩人的私交不错,加之有师生之谊,加之此时没有外人,孙传庭便以恩师相称。
    孙传庭笑了笑:“虽然这大红袍是学生好不容易弄来的,但只要恩师喜欢就好,也算是不负学生的一番苦心。”
    “哈哈哈”洪承畴哈哈大笑了起来,对孙传庭道:“伯雅啊伯雅,你还是如同昔日般狂放不羁,真是让人担心啊,还记得昔日老夫对你说过的话吗?你的脾气要是能改改,老夫这个位子恐怕早就是您的了”
    孙传庭苦笑道:“学生若是把这些都改了,那还是学生吗?”
    洪承畴摇头不语,尽管孙传庭这个人锋芒太露,有时不时与他争长论短,但是洪承畴总是能从大处着眼,对一些不愉快的事一笑置之,他拈须笑道:“伯雅,为师此次前来可是要与你一起联手将闯贼一句歼灭的,数年的辛苦就要在今朝了结了。”
    “是啊,也该结束了!”孙传庭点点头:“有一伙流寇与上月底来到潼关外边,原为接应闯贼东出河南,因为他们来得太早,被学生一剿即溃,逃至湖广向人求抚。此事闯贼尚不知晓,故敢不顾一切直向潼关奔来。学生已派人假扮流寇奸细,携带密书去见闯贼,只待闯贼亲统大军来到灵宝以西,定于明日进攻潼关,只待闯贼速速趁机由潼关南原杀奔河南。以学生想来,闯贼见此密书,定然喜出望外,届时我等必可将其一网成擒!”
    看到孙传庭自信满满的样子,洪承畴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叹息道:“此事确实可行,但老夫今日总是有些心神不宁,这些日子想必你也受到了朝廷的消息了吧?卢象升战死了,这可是一个再糟糕不过的消息了。”
    孙传庭冷哼一声,“高起潜误国,该杀,那庞刚杀得好!若非他不调拨粮草,不发兵支援,卢象升又怎会战死巨鹿的,我看那庞刚就很好,竟敢带人一路追上京城将高起潜一行人杀了个干干净净。”
    看到孙传庭还是这么口不择言说辞大逆不道之言,洪承畴只得选择性的失聪,低下头自顾自的喝茶。
    这时,门外传来了一声报告,随即有一位身着副将戎服、容貌漂亮、神态英俊的青年将领掀帘而入,来到孙传庭跟前恭敬的说道:“巡抚大人,这是兵部刚发来的八百里加急。”
    说完,这名青年将领将一封公函交给了孙传庭,孙传庭一边拆信一边笑着对洪承畴说道:“看来这又是皇上发来的催促咱们快点进攻的信函。”
    孙传庭笑着将信掏了出来,双目往信件上看去,谁知一看之下他笑容顿时僵硬起来,嘴唇也微微发抖,喃喃道:“这这不可能,皇上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调咱们回去,这绝不可能!”
    看到孙传庭脸色突变,洪承畴赶紧将孙传庭手中的信函拿了过来,定眼一看,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失声道:“什么,难道杨阁老疯了么,怎么会下这种荒谬的命令,让咱们放弃包围圈里的流寇去拱卫京畿?”
    饶是俩人算是经历了大风大浪的人,此刻也不禁为这道荒谬的命令而感到吃惊不已,在这封以兵部名义发来的公函上,不禁署了兵部尚书杨嗣昌的名字,连首辅温体仁的名字也在上面,更重爱要的是上边还有崇祯的印章,而且上面的措辞严厉,责令他们接到公函的那一刻起,两天内必须动身,否则便已通敌罪论处。
    这么严厉的措辞是非常罕见的,这也意味着俩人已经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必须立刻执行。
    看着这份公函,洪承畴两眼无神,呆滞的看着前方一阵无语,孙传庭却是气得大吼道:“杨嗣昌误国、温体仁无能,他们难道不知道若是我们此刻立刻撤军,那么数年来的耗资无数,牺牲的数万将士就白白浪费了吗!”
    洪承畴深吸了口气,缓缓站了起来悲声道:“伯雅,这事也不能全怪皇上和杨阁老,若非卢象升战死,皇上又怎会将我等调往京城呢,而且你看看,皇上只给了咱们二十五天时间,可见时间紧迫,他们也是没有办法啊!”
    “屁的没办法,朝廷每年花大把的银子养着京营那十几万废物是干什么用的,打野战不行也就罢了,难道连京畿重地也不能守了么?”
    此刻的洪承畴已经冷静下来,看到孙传庭情绪十分激动,他肃然道:“伯雅,你冷静一下,老夫相信若不是京畿情况危急,皇上也不会让咱们在这个时候抛开一切赶往京城,况且军令如山,你我不得不遵从!”
    “嘿!”孙传庭只觉得满腔的怒火无从发泄,胸口涨得如同要爆裂一般,豁的站了起来大步向外走了出去。
    看着含恨出去的孙传庭,洪承畴只是无奈的苦笑,对于这位性格暴烈的学生兼下属,他实在是有种无可奈何的感觉。
    就在洪承畴和孙传庭他们接到了兵部的公函,要紧急调集五万兵马前往京城时,在陕西东部,在洛南县以北的荒凉的群山里,在一座光秃秃的、只有一棵高大的松树耸立在几块大石中间的山头上,在羊肠小路的岔股地方,肃静无声,伫立着一队服装不整的骑兵,大约有一二百人。一个身材魁梧、浓眉大眼、生着连鬓胡子的骑兵,好像龙门古代石刻艺术中的天王像或力士像那样,神气庄严,威风凛凛,一动不动地骑在马上,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紧紧地扶着一面红色大旗。这幅大旗带着用雪白的马鬃做的旗缨和银制的、闪着白光的旗枪尖儿,旗中心用黑缎子绣着一个斗大的“闯”字。
    在这面旗帜下,一名年约三旬大大汉正站在旗子下,神情专注的望着远方(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四章 放虎归山
    这名大汉旁边站立着一匹特别高大的、剪短了鬃毛和尾巴的骏马,马浑身深灰,带着白色花斑,毛多卷曲,很像龙鳞,是有名的乌龙驹。
    这名大汉高高的个儿,宽肩膀,颧骨隆起,天庭饱满,高鼻梁,深眼窝,浓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正在向前边凝视和深思的大眼睛,这种眼睛常常给人一种坚毅、沉着,而又富于智慧的感觉,他就是鼎鼎大名的流寇头子李自成。
    李自成戴着一顶北方农民常戴的白色尖顶旧毡帽,帽尖折了下来。因为此时的天气并不冷,所以他的铁甲外并没有罩着东西,只是披着一件薄薄的灰色长袍。为了在随时会碰到的战斗中脱掉方便,长袍上所有的扣子都松开着,只用一条腰带拦腰束紧。他的背上斜背着一张弓,腰里挂着一柄宝剑和一个朱漆描金的牛皮箭囊,里边插着十来支雕翎利箭。可能在后世人们的眼睛里,这个箭囊的颜色只能引起一种美的想象,却并不知道它还包含着坚决反叛朝廷的政治意义。
    因为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规定,只有皇家所用的器物上可以用朱漆和描金装饰,其余人等一概禁用。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还特别作了严格规定:军官和军士的箭囊都不准朱漆描金,违者处死。然而李自成从他开始造反的那一年起,他就背着这个箭囊。九年来,这个箭囊随着他驰骋数万里。纵横半个大明。饱经战阵,有的地方磨硫了,有的地方带着刀伤和箭痕,而几乎整个箭囊都在年年月月的风吹日晒、雨淋雪飘、尘沙飞击中褪了颜色。
    李自成注目凝神地向南张望,仿佛在等什么人,在南面隔着一些山头十里外隐隐约约的有一些火光,看着这些火光,李自成的眼里不时透出出一丝忧郁。他知道,那是官兵在点火,以防己方趁机突围。这些日子官兵的包围圈越来越紧,自己和手下的兄弟能活动的地盘也越来越小,眼看着再过几日他们来呢活动的地方也没有了。
    就在前几天,他率领老营的兄弟和贺人龙的人马打了一仗。这一仗打下来虽然将这个外号叫“贺疯子”的家伙打退了,但自己的老营也损失了两百多人,这个损失让李自成心疼得直滴血。
    老营的人马可是自己精锐中的精锐,都是跟了自己三年以上的老兄弟,人数从来就没有超过三千人,死伤一个都能让自己心疼不已,这次伤亡了两百多人,足以让他吐血。
    一名年轻的士卒慢慢走到了李自成面前,轻声道:“闯王,夜色已深。您还是先回去歇息吧,您若是信得过小人,小人愿意替您在此等候双喜将军。”
    李自成转过头来爽朗的一笑道:“算了,双喜那孩子冒着被巨大的风险去探听情况,我在这里等等他算得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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