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帝婿-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路上,余长致边走边笑道:“二弟,以前总看到你去喝花酒,我还是头次看到你和一个男人也喝得如此开心。。”
    余长宁嘴角扯出了一丝笑意:“苏大哥可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他看得起我,又能与我喝酒,便是我的福气,自然高兴了。”
    余长致不可理解地摇摇头,倏忽正色道:“我今晨听姨娘讲,家住荆州襄阳县的叔父二十天后满五十岁,所以准备让你前去祝寿,回家后可别对姨娘说你今日醉酒之事,否者她又要放心不下了。”
    “叔父?是否是爹爹死后窥视咱们家产的那个?”
    “唉,可不是吗,原本姨娘是不准备去的,不过念在大家终归亲戚一场,让你将礼钱带去便是。”
    “你是余家长子,这种事情为什么要让我去?”
    “因为家中就你是闲人。”
    闻言,余长宁有些哭笑不得:“什么闲人,我一天还是很忙的,只是你们不知道罢了。”
    余长致笑嘻嘻地一拍他肩头:“少跟大哥在这里假正经,你每天除了赌钱就是逛窑子,能有多忙?这段时间酒肆生意稍见起色,我和姨娘都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只有你去了。”
    余长宁无奈地点点头,看来自己的确是家人眼里的闲人,反正闲来无事,就当出去旅游了。
    不多时回到家中,晚饭时罗凝果然提及让他去襄阳祝寿的事情。
    余长宁早有心理准备,自然一口气应承下来,但罗凝让阿武用马车送他时,他却拒绝了,提议去西市买一匹骏马代步便是。

第28章 行程风雨
    第二天中午,余长宁在房间仔细收拾包袱,其实要带的东西也不是很多,除了几件换洗衣衫,便是一包路上吃的馒头干饼,作为礼金的五十两银票以及沿途开销的银两则被他贴身放在了怀中。
    刚刚收拾妥当,突闻后园骏马嘶鸣,他心中一动便信步出了房门,走到后园一看,却见阿武正提着水桶为一匹小马洗刷身体。
    那小马通体发黑生得是又矮又瘦,鬃毛却是长可及腰,体型如同一头毛驴,只见它前蹄刨地,咴咴喷着鼻息,一张细长的马脸在阿武身上摩挲着,显然很享受此等待遇。
    见状,余长宁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阿武,可别告诉我这就是你买回来的骏马?”
    阿武抬头一看,放下手中的马刷起身笑道:“二少爷,这马可是我费尽心思才选到的,听那胡商说此马乃是汗血马与千里马的混血,浑身上下皆有优良的血统,奔跑起来疾如闪电,御风如飞,一共花了十两银子才买到。”
    “靠,你真是人才。”余长宁哭笑不得地走上前来,将那黑马细细地端详了一周,正色道:“阿武,你绝对被那胡商给骗了,你瞧这马的样子,鬃毛长得活似非主流,一看便是问题少年,生得也是又矮又小,骑出去说不定人家还会告我们虐待童工。”
    阿武虽听不懂他的话,却知道二少爷对此马并不满意,急忙说道:“要不我牵回去找那胡人换一匹。”
    “换什么换,既然敲了你这个二愣头的竹杠,那胡商必定早就逃之夭夭,算了算了,我就将就骑吧!”
    阿武感动地哽咽道:“二少爷果然对我们下人体贴入微,关怀备至,让我们切实感受……”
    “哎,哎,马屁少来。”余长宁笑着打断了他的话,心头突然想起一事,便问道:“咱们家中可有刀剑弓弩之类的武器,拿一把给我带在身上防身也好。”
    阿武睁大眼睛想了半天:“家中虽然没有,然而市集上却能买到,二少爷你会使用这些武器?”
    余长宁一愣,却是无奈笑了,正要转身离开,却听阿武自顾自地的说道:“不过我私人倒是珍藏了一个制敌于百米之内的无双暗器,威力强大,操作简单,若二少爷能将这把暗器带在身上,必定万无一失。”
    余长宁闻言精神一振:“既然如此,快拿来看看,若称手的话我便带上了。
    阿武正色点头,转身疾步而去。
    见他离去,余长宁闲来无事便将手掌放在那黑鬃马长脸上轻轻抚摸。
    那黑鬃马睁大眼睛看了他半天,猛然伸出舌头想要去舔余长宁放在它脸上的手,然而舌头奋力向上伸了几次,却始终够不着,急得在原地来回刨地嘶叫。
    “瞧这蠢样子,真是什么样人买什么样的马。”
    余长宁无奈一叹,却见阿武已是匆匆折回,手中多了一个“丫”字形的东西,模样竟有几分熟悉。
    他正欲开口询问,脑中却是电光一闪,又气又笑地问道:“你说的暗器,莫非就是打鸟的弹弓?”
    “二少爷果然料事如神。”阿武将手中东西一扬,递到余长宁眼前道:“这把弹弓乃千年老槐树所制,配有韧力强劲的西川老牛筋,打人打鸟都一个准。”
    “唉,我真的服了你。”余长宁无奈摇头,想了半天,终还是将那弹弓接过,有这东西防身,总比没有的强。
    翌日雄鸡高唱,东方发白,淡淡的薄雾笼罩着长安雄峻高耸的城郭。
    一声悠长的号角声后,铁皮包裹的山石城门已在曙光中隆隆洞开,川流不息的车马人流顺着城门大道或进或出,一片喧嚣热闹之声在四野间弥漫开来。
    余长宁正骑马不疾不徐地向东慢慢前行着。
    今日他头戴玉冠,身穿锦袍,身后一领白色斗篷随风鼓荡,再加上英武厚重的相貌,倒也是一个潇洒的公子哥儿。
    然则美中不足的是,坐骑却是一头又瘦又小的黑马,不仅长相难看,速度也是奇慢,让原想策马飞驰一番的余长宁大为失望,好在他也不赶时间,便信马由缰观看景色,倒也乐得自在。
    这条路乃是大唐重要的官道,从长安东门作为起点,东行出潼关,然后经丹水河谷南下到荆州,全程一共一千五百多里,依照他日行百里的速度,到襄阳大概需要十五天左右。
    马蹄起落间已至正午,他下了官道牵着小黑马来到路旁茶棚内打尖。
    喝上一碗热腾腾的酽茶,顿觉周身寒气消散了不少,再吃上三四个白面馒头,外加一碟酱羊肉,余长宁舒坦得眯起了眼睛,还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饱餐一顿后,他正欲起身出发,突闻官道上马蹄声急,一队青衣骑士裹风挟雨般疾驰而来,在微微扬起的尘土中宛如一道洪流般纵横而过。
    细细望去,这队骑士全都以青布包头,身着青色劲装,腰间跨着一把三尺长剑,胯下骏马亦是神骏非凡,虽只有三十来骑,然却给人一种莫名的威慑,一看便知道受过了良好的训练。
    “不愧为公羊世家,好样的!”茶棚里面立即有人惊叹出声。
    余长宁微微一愣,暗忖:公羊皮鞋和公羊汽车我倒是听过,这公羊世家又是什么东西?
    心念闪动间抬眼一看,时才出声惊叹的那名商人正对同桌的同伴解释道:“这公羊世家乃是关中有名的望族,素有武林第一世家之称,不仅在江湖上极具威望,在朝廷中也有着莫大的影响力,相传当代家主公羊朽武功已至瑧境,一把快剑更是罕有敌手。”
    那同伴听得连连咋舌,啧啧出声道:“怪不得这群人长剑怒马招摇过市而毫不惧怕,原来来头竟是如此大,哪是我们这些小商人能比的。”说罢摇头一叹,端起茶杯喝上一口便不说话了。
    又听了一会儿茶棚里的路人胡侃,余长宁上马继续前行,第三日清晨便出了潼关。
    驻马高岗,他手搭凉棚遥望远方,天蓝得辽远澄澈,地绿得汪汪欲滴,一轮红日枕在远山之角,草木葱茏,溪流蜿蜒,荒莽山塬在漫天霞光中伸向无垠天际。
    没有雾霾天气,没有环境污染,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汽笛人声,唐朝时的天空大地竟是如此美丽,恍如最美的山水画卷一般,一时间余长宁不禁有些看呆了。
    他所在的这片高地名为“桃林”,相传为夸父追日时所用的手杖化成,漫山遍野长满了桃树,一到三月桃花开,整个桃林高地一片姹紫嫣红,景色煞是迷人。。
    可惜余长宁却没有如此好运,此时桃树正值吐绿生芽,离花开还有半个多月,自然没机会看到漫山桃花的动人风景。
    官道如一条银线在山塬内蜿蜒前行,余长宁这一人一马不知度过了几个日升日落,终于才走出桃林高地进入了丹水河谷。
    夜晚借宿在一座村庄内,那对朴实的老夫妇给他做了一大碗可口的炖山猪肉,吃得余长宁是满嘴生香,大呼叫好。
    第二天清晨,他偷偷放了一两银子在床榻上便告辞离去,感谢主人的盛情款待。
    出了村子一路向南,没走多久便见乌云四合,天色阴沉,看样子一场大雨已是无可避免。
    见此地荒郊野岭无处躲雨,见状,余长宁不禁暗骂了一句,甩响马鞭催促坐骑加快脚程,争取在下雨之前寻得一座村落落脚。
    小黑马却未意识到主人的焦急,依然不疾不徐地慢慢前行着,即便是马鞭抽在身上也只是不满地嘶鸣几声。
    余长宁见它一副死马不怕鞭子抽的模样,也只得摇头叹息一声,索性不理了。
    没多久,沙沙雨幕白茫茫地漫天拥下,瞬间便将他淋了一个通透。
    冷风呼啸吹过,余长宁重重地打了一个喷嚏,整个身子冷得瑟瑟发抖,打眼四望,还是前不见村,后不见店的,根本找不到一个可以落脚避雨之处。

第29章 石屋偶遇
    “这样淋下去非感冒不可。”余长宁用力地吸了吸鼻头,马缰一拽便策马下了官道,弛入道旁一片树林之内。
    没走多远,突见一片灰蒙蒙的屋脊豁然出现在树林深处。
    余长宁心中一喜,走马过去一看:却是一个杂草蔓生的废弃庄院,大部分建筑物早因年久失修,风吹雨淋而而颓败倾塌,唯有一间小石屋孤零零瑟缩一角。
    下马进了石屋,屋内蛛网封尘,一片破败,穿了洞的瓦顶被木板封着,勉强可作栖身之作。
    余长宁解开包袱换了一身干爽的衣衫,又寻来木材拿起火折子点燃了一堆篝火,火苗跳动间,身上的寒意顿时消散了不少。
    愣怔怔地盯着篝火发呆了一会儿,只觉一股疲倦袭来,两双眼皮也是直打架。
    正在昏昏欲睡当儿,突然屋外响起了一片轰隆隆的马蹄声,骏马嘶鸣伴随着骑士的吆喝此起彼伏,直冲他所在的石屋而来。
    余长宁正思忖要不要躲避一下,四顾一看,屋内却没有可以藏身之处,想想也不一定是歹人,便继续拨弄着篝火。
    随着一片整齐划一的勒马吆喝,马蹄声在屋前戛然而止,一个低沉的嗓音高声道:“二公子,这里有座破屋,咱们进去躲避一下如何?”
    话音刚落,一个又快又急的嗓子大声反驳道:“伍总管,咱们公子贵胄显赫,岂能屈尊于如此破屋,不行,得另找一处避雨。”
    闻言,低沉的嗓音顿时有了几分怒气:“陈七,你休要在此胡言乱语,现在大雨倾盆,能找到避雨栖身之地已是万幸,江湖人士原本不拘小节,哪能还要讲行头作派。”
    快急的嗓子咝咝冷笑道:“在下一片好心的建议,伍总管竟说成了胡言乱语,当真是好大的官威,竟连公子都已不放在眼里。”
    低沉的嗓音怒道:“此等挑拨离间之言,你以为公子会相信?”
    一个柔和的声音不满插言道:“好了好了,都别吵了,雨这么大,先进去再说。”
    “是。”低沉的嗓音立即应了一句,随即又问:“二公子,那弟兄们怎么办?”
    柔和声音沉吟了一下,回答道:“这石屋如此狭小,恐怕容不下我们这么多人,你与陈七陪我进屋便可,其余人等另找他处避雨。”
    话音落点,一通急促的脚步声在院内响起,两扇破门已被人从外面“吱呀”一声推开,一个身材魁梧,面容厚重的壮汉当先走了进来,一见里面的情况,立即惊讶出声道:“咦,有人?”
    余长宁一听,便知道是刚才那低沉嗓音的伍总管,正要答话,不料门口又窜入了一人,快急地嚷嚷道:“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这个屋子现在被大爷们占了,识相的赶快给我滚出去。”
    这嗓音正是刚才那语气刻薄的陈七,余长宁见他尖嘴猴腮,贼眉鼠眼,加之又出言不逊,心里立即微生怒意,便指着自己的耳朵,又摇了摇手。
    陈七惊疑地看了他半响,突然长吁一口气笑道:“原来是个聋子。”说罢侧身一让虚手作请道:“公子,快进来吧!”
    随着一声轻轻应答,一个消瘦的人影裹挟着冷风走了进来:他大约二十出头,身着一领厚实的青色武士劲装,身后白色斗篷随风飞扬翻卷,双眼细长鼻梁粗大,颧骨高耸的脸膛上带着一份不健康的苍白,似弱不经风又似阴冷无情。
    余长宁这才注意到这三人都是青色着装,看样子正是长安城外遇到的那队怒马长剑,招摇过市的骑士,没想到竟在此处又碰到了他们。
    伍总管对余长宁拱手道:“这位公子,时才我们在赶路途中遭遇大雨,不得以之下来到此处避雨歇息,打扰公子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余长宁站起身来拱手一笑:“同是雨中赶路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几位随意便是,何来打扰之处。”
    “好一句相逢何必曾相识,公子当真可人,哈哈哈哈。”伍总管闻言爽朗笑开。
    那陈七蓦然一愣,气急败坏地高声道:“你你,你不是聋子吗?为何……哦,明白了,原来你这小子竟敢骗我,简直可恶至极!”
    余长宁冷冷笑道:“刚才这位大哥说话有礼有节,自然听得明白,不过对于那些只知狂犬乱吠的畜生语言,请恕在下尚未涉足,只得摇手示意听不懂了。”
    此话一出,那伍总管更是笑得乐不可支,就连一直面无表情的青衣公子也忍不住莞尔一笑。
    反观陈七,却气的脸色涨红,浑身发抖,颤着嗓音怒道:“狗鼠小贼,竟敢如此侮辱你家大爷,看我不好好收拾你。”说罢捋起衣袖便要上前动手。
    伍总管眼见余长宁替他出了一口恶气,哪有不帮忙的道理,急忙拦住陈七笑道:“人家小兄弟也算是直言不讳,坦诚相告,你又何必恼怒动粗,就小人不计大人过了。”
    陈七正在气头上,没注意到伍总管正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