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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6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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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寒辙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是属于白玉京的优雅。
将红衣女子揽进怀里,拥抱了一下,嘴唇轻轻地在她贴着花钿的眉心吻了一下,横抱起来放到来时乘坐的马车上,细心地帮她理好散乱的裙摆,就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那匹老马就拖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往永州走,红衣女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放声大哭起来,她很清楚的知道,这一别将是永诀。
红衣女子的哭声远远地传过来,寒辙抽抽鼻子笑着说:“难怪云烨这个王八蛋会这样做,这种被人记住的滋味确实不错,就是有点费钱。”
重新抓了一条毒蛇,把毒牙在第一个好汉的手上扎了一下,又在另一个好汉的脚上扎了一下,到了第三个人的时候,他选择了颈项,毒蛇一连咬了三个人,似乎有点委顿,寒辙把它放回笼子,就坐在石头上看这三个人的反应。
被毒蛇咬了颈项的那个人脸已经黑了,扒开眼睛能看到里面血红一片,寒辙非常的满意,永州蛇的毒性果然猛烈。
咬了手的那个还在挣扎,一条黑线已经蔓延到了肩膀,寒辙一刀就把这个好汉的胳膊剁了下来,看着飙出来黑色血液点点头,毒气已然攻心。
第三个人就没有太好的效果,毒气居然停在大腿上不往上走了,寒辙正奇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好汉扭曲的脸,这才明白,这家伙被活活吓死了,人死了血液不再流动,毒气自然也就不会蔓延了。
“老家伙不会被吓死吧?”寒辙喃喃自语了一阵子,就摇摇头,这不可能,老家伙说不定会非常享受死亡降临的感觉,不过这样也好,死了一了百了,如果不是有妹子需要照顾,寒辙连自己都想杀死。
以前高高在上的时候藐视人伦这回事,到了人世间才发现这是他妈的一条天条,是不能违背的,就连野兽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自己的家族却如此的偏执,导致的结果就是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污秽的血液。
那个人自己到底该如何称呼?爷爷?还是父亲?能和自己的女儿干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的,也只有那个老魔鬼了,他必须死,一定要死!
平静下来寒辙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的那具尸体已经变成了肉酱,自己的头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剁碎的肉沫子,有七八个捕快站在远处,看着他大声的鼓噪却不敢过来。
寒辙拿着肥皂跳进了小河沟,把自己洗干净之后,换上干净的衣服,这才把蛇笼放在自己买好的驴车上,赶着驴车沿着古道晃晃悠悠的离开了永州……
永州对他来说不过是自己旅途中的一处休憩的客栈,很快就忘记了,但是永州的捕快们却永远记住了一个恐怖的碎尸恶魔,自然,永州城最大的一家青楼,也总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美丽歌姬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底下的人群,一年又一年……
一辆没有顶盖的马车跟在一小队骑兵后面在秦岭蜿蜒的山路上无精打采的走着,旺财就不喜欢拉这种又笨又难看的车子,家里雪白色的轻车才符合自己高大威猛的身材,可是军伍里没有,它就只好勉为其难的拖着,云烨躺在铺的厚厚的车板上,一个盹,一个盹的补觉,昨晚上的篝火晚宴很成功,李二大肆的赞扬了一番,认为以后狩猎的时候要多搞搞这样的晚宴,尤其对小丫献上的的舞蹈评价很高,认为这样的野人舞蹈欢快而奔放,节奏感强烈,让人热血沸腾,很美,长孙决定了,回到长安就让小丫教出一队专门跳这种野人舞的歌姬来。
云烨很清楚,生性活波的小丫穿上蒙家寨子的半截裙很适合跳这种简单粗旷的舞蹈,更何况这种舞蹈已经被天魔姬改编过,立刻就显得很上档次。与其说长孙对小丫有信心,不如说它是对李渊曾经的宠姬有信心。
云侯路过摩天岭感怀诸葛一生的功绩不由得潸然泪下,这一事实已经在士林中广为传播,多么优美的情感啊,诸葛一生忠谨无双,智计百出的为蜀国谋福利,虽然功败五丈原,让人扼腕叹息,却不能抹杀诸葛刚上的情操,更何况云侯在悲伤之中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优美对句,就连房相,杜相这样的人物念到这两句对句之时,也忍不住涕下,陛下闻听之后说这是云侯第一次由心而发的做文。
文豪获准的恩遇就是不必骑马,可以乘车,这里的乘车,指的是羊车,弄一头巨大的山羊拖着自己到处走,想当年乌衣风流的晋代名士赶着羊车专门到妇人扎堆的地方让她们拿果子砸自己,这是多么美的传说啊,不过人家潘安是因为长得漂亮,那些妇人想必不舍的把他砸死,要是云烨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再加上长安民风彪悍,危险系数就会更高。
羊车就算了,还是把旺财套上比较靠谱,旺财喜欢咬前面战马的马屁股,已经咬跑了三匹马了,这要再把这匹马的咬跑,它的前面就没有碍眼的马屁股了。
旺财忽然合上了自己的嘴巴,悄悄地拖着车子往队伍里靠了靠,同时甩着尾巴把打盹的云烨弄醒,云烨一见旺财警惕的样子就知道有麻烦了,可是他想不通自己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里,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危险。
不光是旺财在警惕,几位老将胯下的战马也昂首嘶鸣起来,云暮的大狗旺财也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是有大型的野兽过来了。见了鬼了,野兽敢冲击人群?
不远处的响起了李二嚣张的笑声:“不容易,朕以为你真的能忍得住,没想到快出山的时候你还是跟来了。“说完就一脚踹在一头绑在车架上的小熊身上,那头小熊嗷呜的叫了一嗓子,可能它也闻到了母亲的气味,叫的越发的来劲。
云烨发誓没见过这么大的狗熊,肉山一样的身子从山上滚了下来,一头就冲进了队伍,这家伙的身上糊满了松脂,弓箭根本就穿不透它的厚皮,一爪子就把一匹马的肠子抓了出来,战马哀鸣着将骑士压在身子底下,骨折的声音云烨离得老远都能听见。
那些侍卫很有默契的闪开,狗熊咆哮着就向拿着弓箭的李二冲了过去,李二的第一箭准确的钻进了狗熊胸口的白月牙,这里是狗熊最脆弱的部位。
云烨有些伤感,人家狗熊不过是想把儿子救走,至于非要置人家于死地么?李二太卑鄙了,有本事一对一。
很没意思,李二射了三箭这只很大的狗熊就彻底的完蛋了,只能躺在地上喘气流血,其中一箭从眼睛贯进了狗熊的脑子,严松提着横刀在箭尾的部位用刀背拍了一下,那支箭就从狗熊脑袋的另一边穿了出来,狗熊顿时就没了气息。
杀只狗熊而已,整支队伍都发出万胜的欢呼,不明白好几万人杀死一只狗熊有什么好得意的,回头问程咬金,老程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说:“小子,杀了这头山中之王,就好比在战阵上斩将夺旗,是大荣耀,当然,要是活擒就更加了不起了。“说完就加入了欢呼的人群。
“陛下擒虎射熊之威尚在,我大唐必定国势昭昭,臣为陛下贺!“房玄龄恭贺完毕,立刻又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喊得口号居然是战阵上才有的”万胜!“
对于这个云烨不太在乎,他只在乎狗熊身上四只肥厚的熊掌如何处理,现在已经到了秋天,这只狗熊全身涂满了松脂,必定是专门去掏了蜂窝吃蜜糖,两只熊掌上绝对已经糊满了已经结晶的蜂糖,再加上各种果子的浆汁,这两只爪子一定已经被腌制好了,本来是狗熊冬天没事干舔熊掌充饥做的准备的,现在全部便宜了李二。云烨很希望李二能把这两只前掌给自己,这比坐羊车好多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节未到家门已乱心
李二很小气,熊掌自己留下来了,尽糟蹋好东西,云烨腹诽两句,又躺倒在马车上,随着大队前进,再有一天的路程就到了关中,所有人的心情都极好。
魏征死皮赖脸的爬上了马车,坐在云烨旁边说:“云侯心地善良,老夫钦佩之,没想到狡计百出的云侯居然在这件事上露出如此大的破绽,老夫没想到,知否?你大哭之时,老夫满腹的心酸,别人调笑,只有老夫明白你当时的心情。
心存善念就好,不必学老夫事事做绝,这样没什么好处,就算能把事情解决了,总是多了些杀伐气,少了一些平和,老夫眼看着步入了暮年,如果不是你和孙先生治好了老夫的眼睛,恐怕此时已经致仕了,今后还是需要你们年轻人多担待一些。“
“不,我回到长安就准备开始好好享受一下,辛苦了这么些年,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刚才我还满脑子想着如何把陛下手里的两只熊掌弄过来,朝堂还是您玩吧,小子现在已经臭了,还是好好地过我的富家翁生活为妙。“
魏征呵呵一笑道:“你的富贵是你用土豆和自己的辛苦换来的,享受一些也是情理之中,只是,小子啊,朝堂是个烂泥坑,你已经在里面趟了这么久,想干干净净的出来,做梦去吧,知不知道,老夫巡检玉山书院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检视毒物的时候,不小心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事,很奇怪,一半是皇家的封条,另一半可是你云家的封条,陛下的那些东西老夫无权打开,你家的还难不住我,结果啊,里面原来是……呵呵“
云烨无奈的睁开眼睛说:“那又如何,全大唐的人发现了我都不担心,你难道会去告密?弄死了百十个人,算得了什么大事,我乃是大唐的贵胄,妻女受辱岂能干休。“
“告密这种事自然不会有,但是那些吐蕃人恐怕不会干休吧,禄东赞在大唐生活了三年,对于大唐可谓捻熟无比,我听说书院的迷林里总能抬出一些尸骨,在陛下去岳州之前,迷林甚至发生了一场火灾,陛下勃然大怒,命人彻查此事,但是却没有半点的踪迹,看来吐蕃人从头到尾都认为是你做的,小心啊,张亮家的惨事莫要重演才好。“
魏征就是一只乌鸦,从他嘴里很难听到好消息,还想着三四年的时间过去了,吐蕃人也该忘记那些死了的同伴了吧,听说他们不习惯记忆太长远的事情。
不过魏征说的必须要注意了,如果禄东赞敢找麻烦,这次一定要弄死他,留后患可不好,反正皇帝已经收了一半的赃物,都是盟友,弄死他也不会有什么事,李二现在对外国的事情不是很上心。
主意拿定了,心情也就好了,魏征笑着说:‘云侯满身的杀气,难道要快刀斩乱麻?以你的人脉,无声无息的处理掉禄东赞还是没问题的,可是禄东赞现在住在长孙无忌的别院里,他可是一心想要促成吐蕃王与大唐公主的婚事的,吐蕃人如果还是住在细柳营,你杀掉没有多少后患,住在长孙无忌的别院里,你恐怕不好下手吧?说说,老夫给你参详,参详,年轻人性子急,没点长性,出了岔子可不好。“
见了鬼了,什么时候和这个老家伙好到了可以一起合伙谋杀的地步了,云烨脑子里的警钟顿时咣咣咣的响了起来,必须打起一万分的精神。
“没有,小子打算把家里修成堡垒,全家关起门来过日子,给禄东赞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到云家庄子行凶。”老魏的话不能接,只要接了说不定就会掉进坑里,他和长孙无忌不对付,要是自己被利用了才是一个蠢货。
“嘿嘿嘿,信不过老夫?也罢,反正你小心些,老夫觉得那个禄东赞似乎特别的恨你,恐怕不光是你杀他的人,偷走他的东西,应该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
“陛下前所未有的支持苯教,就是小子提议的,禄东赞和松赞干布早就想干掉苯教,为了对付苯教,松赞干布已经娶了泥婆罗公主尺尊,就想把泥婆罗的佛教引进吐蕃对抗苯教,听说已经有天竺高僧进驻了吐蕃,正在弘法,陛下以前也讨厌苯教的无知,是晚辈告诉陛下,大唐又不是吐蕃的亲爹为什么要教他们聪明?越笨的吐蕃越对大唐有利,苯教喜欢把好东西烧掉,这是多好的事情啊,不用大唐一兵一卒,就靡费了吐蕃的财力,这样的好事难道不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最好诠释吗?”
魏征翘起拇指夸赞一下,就跳下了马车,站在路上还说:“回到长安就好好的享受吧,天下太平,我们也能睡个好觉了。”
看来打算醉生梦死的人不止自己一个,房玄龄以前从来不问自己家的家事的,现在也开始关心自己家的生药铺子了,杜如晦穿上燕居服饰和卖粮食的掌柜没有什么区别,这些年多了好多法律,事事都有了规矩可循,治政也轻松了好多,就是不知道李二看到这样的一盘散沙会不会着急?这一次干掉百骑司恐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到了虎跳峡,大队人马再一次安营扎寨,现在不用担心补给了,当地的官府送来了大量的青菜猪羊,已经到了富庶的关中,自然事事方便。
老钱跟着过来了,见了云烨大哭了一场,向云烨汇报完家里的事情之后,就挨个拜见了老奶奶和辛月,小丫她们已经一窝蜂的去老钱带来的马车上找自己的东西。
老庄没过来,听说庄子上最近不太平,晚上总是有贼偷,设计抓了几回都没有抓到,老江已经开始发飙了,准备动用强弩了,不计生死一定要在主家回来之前把贼人全部剿灭。
许敬宗的大儿子也过来拜见了云烨,因为他和小东的婚事也就在今年,小丫出嫁之后,就轮到他们了,这是几年前就已经商议好的,小伙子许昂倒也长得和他父亲一般都是人才出众,小东第一次得见欢喜得紧。
“云侯,我这孩子如何?不是老夫自夸,在书院里昂儿也是一等一的人才,今年才外放的太子舍人,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所以啊,嫁妆不能轻啊,小丫小娘子是要做王妃的,这个不好比,不过不能比以前的两位小娘子的嫁妆少。”许敬宗知道云烨是什么货色,这样直白斯文扫地的要求,在别人看来是非常不礼貌的,但是云烨喜欢,当面锣对面鼓的说清楚,要比吱吱呜呜的暗喻要好的太多。
许昂对于父亲狮子大张嘴的行径颇为羞愧,红着脸把头垂下来,躲到一边不言语,云烨哈哈大笑道:“廷风,你不必不好意思,我与你父亲多年的知交,这样说话才是一家人该说的话,你父亲这些年在书院清廉如水,想必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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