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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7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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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宫奴路过两仪殿的时候都不由自主的放轻了脚步,唯恐打扰了两人的谈话。
李二来了,站在大殿外面听了好一阵子,笑着点点头就吩咐宦官好生伺候,自己背着手转身去了万民宫,今日的两仪殿不属于自己。(未完待续。)
第十九节梨子和西瓜
云烨真正的是竖着进去横着出皇宫的,躺在步撵上嘴里打着嘟噜,就被抬出了皇宫,旺财担忧的嗅了一下云烨的口鼻,就被一口浓重的酒气熏得不断地打响鼻。
程夫人和辛月很开心,因为云烨进去了很长时间,上午进入皇宫到了傍晚才出宫,程夫人不过用了一点小技巧就探明了一切,云烨在和皇后共饮。
看到被抬出来大醉的云烨,程夫人笑的更加开心,就像一只偷吃了鸡的狐狸,至于待在远处马车里的许敬宗,推开趴在身上的艳婢,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欢笑的程夫人,就命车夫将马车赶回家,自己搂过艳婢,满是胡须的大嘴就粗暴的按在了艳婢的脸上。
同时看到这一幕的还有很多人,有的高兴,有的失落,有的悔恨,当然还有一些在咬牙切齿。程夫人双手合十,不断地说着菩萨保佑之类的废话,秦大也飞快的上了马,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就一溜烟的跑回秦家庄子去了。
云烨睡的不省人事,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病恹恹的爬起来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小米粥,这是他最喜欢的食物,回到家里每天必不可少,辛月一直试图给小米粥里加一些红枣,桂圆之类的东西,都被云烨严词拒绝,总认为加了那些东西以后,小米粥里就有一股臭气,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
“夫君啊,您昨天和娘娘共饮,陛下不在啊?”
“夫君啊,昨日饮酒时您和娘娘都说了些什么?”
“夫君啊,您喝醉了以后没有在娘娘面前失态吧?”
“夫君啊……”
“闭嘴!再敢说一个字就把你关到地窖里去!”忍无可忍的云烨揉着太阳穴咆哮了起来,辛月咯咯一笑就飞快地去了后院。
“师父啊,您昨日和娘娘一起饮酒没有答应什么奇怪的条件吧?”
“师父啊,咱家好不容易可以躲在幕后呼风唤雨,您不会又想复出吧?”
“师父啊,您到底有没有辞掉那个兵部尚书的烂职衔啊?”
“师父啊,……”
“来人,把小武关到地窖里去!”烦不可耐的云烨咆哮着让刘进宝把小武拖走。
吃个饭而已啊,怎么就这么多的问题。
“小烨,告诉婶婶,你都和娘娘说了些什么?”
“小烨,你又没有和娘娘说起咱们也想操办棉纺织作坊的事?”
“小烨,跟婶婶说说你下一步打算干什么,咱们的路子趟开了,可以插手别的行当了。”
“小烨,……”
“来人!把……我关到地窖里去!”随着云烨的咆哮声,程夫人没好气的在云烨脑袋上抽了一巴掌,就扭啊扭的去找辛月继续讨论几家的发财大计。
许敬宗来了,刚刚坐定,云烨就警告道:“想吃饭就吃饭,不要问话,小心我把你关起来,已经关起来好几个了。”
许敬宗立刻闭嘴,取过一个包子,要了一碗小米粥就开始吃了起来,从善如流就是他这样子的,云烨的脑袋里依然是一团浆糊,昨天喝酒喝的比较忘我,自己都记不清楚说了些什么,貌似自己最后在和皇后一起嘲笑袁守城来着。
如果和李二一起喝酒,打死都不会这样喝,最起码往袖子里倒酒这种事情是一定会有的,但是和长孙喝酒,这么干就非常下作了。
没想到长孙的酒量这么好,两个人喝了七八壶烈酒,自己被抬出来了,人家却安然无恙。这不合常理,只要是在酒桌上耍诈的人,必定会有其它的目的,难道说长孙耍诈?自己喝的时候一口见底,长孙喝的时候自己不能监视,这样很不礼貌,云烨忽然想起喝到最后长孙飘逸的长袖变得不飘逸了,他的心底就一片冰凉,自己有八成,不,十成十的被坑了。
此时的皇宫里帝后非常的开心,虽然长孙似乎还有一点残醉,但是精神却非常的好。
“哈哈,昨日辛苦皇后了,怎么样,那小子答应了没有?”李二殷勤的给长孙倒了一碗茶。
长孙妩媚的看了一眼皇帝笑着说:“刚开始的时候,妾身是真的在为他祝贺,西域的血战用劳苦功高都不足以表彰,没想到云烨在喝完酒之后居然动了感情,听了他的诉说,妾身的心里也非常的难受,西域的艰苦,实在是难以用语言描述,郭孝恪,张庭月,韩晃,死的壮烈无比,当云烨说自己从张庭月的嘴里掏出大将军印信的时候妾身真是悲痛的无以复加。
程咬金在大非川过的如此艰苦,堂堂大将军每餐只有半生不熟的馕饼充饥,即使这样,知节发来的文书里从来没有提到过一句,说真的,陛下,您的麾下这些将军,确实对得起您给于他们的信任,不管是云烨也好,程咬金也好,李靖也好,张俭,契苾牛进达似乎都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一代人杰,这一次我大唐能够在举世攻唐的环境下取得大胜,他们居功甚伟。”
李二站了起来,背着手骄傲地说:“这是当然,朕待他们如手足,他们自然会待朕如腹心,朕从未听说过只有单方面付出的忠诚。有他们为前驱,朕的江山自然就是钢浇铁铸的。”
长孙将李二扶着坐下诡异的笑了一下对李二说:“您知道云烨最后的打算是什么吗?妾身保证您猜不出来。”
李二摇摇头拉着长孙的手说:“他准备混吃等死?现在功劳立的够大了,官职也做得够大了,至于封公根本就是一个时间问题,开国公吗,总要有相匹配的年纪,三十来岁太年轻了,又不是承袭的爵位,他的传命侯再上升一级就成了传国县公,这在我大唐还是头一遭,遭受些反对也是情理之中,传国公比别的公爵难得百倍,所以遭受的阻力也是百倍,这一点他应该没什么抱怨才对。”
长孙点点头道:“云烨说他不打算出去了,以后就打算在长安过活,书院才是他的根基所在,所以他想统领书院的一切事物,包括后山。
他说这些东西都是书院弄出来的,所以回归书院也是正理,现在的统领书院后山的河间王并不合格,前些日子不断出现的事故就是明证。
书院现在产出的东西越来越危险,越来越难以控制,有些东西一旦控制不好就会酿成滔天大祸,他甚至提到了后山山洞里封存的那些病毒,这些东西就不该交给不明白的人掌握。一旦出事,大唐的精华地区就会遭受横祸。
所以他建议,有些仓库应该搬到秦岭的深处,不应该距离长安太近,这些建议青雀也说过,这就是云烨的要求,他并没有答应陛下要他出任兵部尚书的要求。“
李二沉思了片刻,断然摇头道:”规矩,朝廷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所谓名不正便言不顺,云烨能毛遂自荐这很好,但是他必须随着规矩走,只有出任兵部尚书朕才能赋予他管理玉山后山的权利,玉山的后山关系到大唐的生死存亡,他去掌管朕自然是放心的,但是规矩不能破,以后每一届的兵部尚书,自然会有这项职权,两者不可剥夺,六部之中,唯有兵部,吏部两部的尚书有参议朝政的大权,这是朕重新对兵部尚书权利的划分。“
长孙点点头,不再言语,因为这已经涉及到朝廷的最高机密了,他不能接触的太多。
“告诉云烨,想要拿到管理玉山后山的权利,就乖乖的给朕去当兵部尚书,他这辈子也就这个本事了,当宰相他会害死大唐的百姓。”
愁眉苦脸的云烨和兴高采烈地许敬宗形成了极为明显地对比,长孙的书信在他的手里变成了一个金灿灿的前程,相比云烨的重权,许敬宗认为自己这个侍中终于有了一个坚实的依靠。
傻子都看得出来,云烨的官当到头了,书院后山是个什么地方谁会比他更清楚,那里才是真正的军国重地,比起护卫京师的十六卫的地位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皇帝找云烨去看守自己的软肋,一时半会是不可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人来代替的,甚至可以说一生之中也只有那么一两个人合格,云烨无疑是最合适的一个人选。
既然自己身在云烨所在的集团,一旦云烨达不到宰相的高度,那么只有自己这样的人才能去触碰宰相这个位置,让程咬金,尉迟恭去当宰相那是大唐百姓的不幸。
云烨在发愁,自己要一个梨子,结果皇帝就扔过来一个西瓜,还是最大的那种,兵部下辖的六百余军州,每天不知道有多少公务要处理,处在这样的位置上,还指望什么不为人所知?随时随地都把屁股搁在火山口上灭火。
原本后山的管理权不需要向皇帝张嘴,他就会自然的落在自己的头上,河间王因为几次事故已经觉得自己力不从心,他老人家进入后山,几乎是两眼一抹黑,只要后山的督造官不向自己解释,就搞不清楚他们正在制造的是什么东西,私下里已经央求云烨好几次了想要撒手,万一出了茬子他就是赔上全家老小的命都还不清楚。
终于弄清楚了自己的缺点,云烨暗暗地叹了口气,自己还是对长孙的母性关怀无法抗拒。(未完待续。)
第二十节云寿长大了
温室里有一株捕蝇草长得郁郁葱葱,肥大的叶片正在努力的张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肉壁,肉壁上长着几根黑色的尖刺,看似尖锐实则柔软。
在叶的顶端长有一个酷似“贝壳”的捕虫夹,且能分泌蜜汁,当有小虫闯入时,能以极快的速度将其夹住,并消化吸收。
云烨坐在凳子上正在小心的往贝壳里面放一条米虫,随着米虫不断地挣扎,那个贝壳缓缓的收紧合了起来,从外面能看到米虫依然在挣扎,但是过了一小会,就慢慢的安静下来了。
“这是一种来自非常遥远地方的植物,叫做捕蝇草,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会抓虫子吃的草,非常的神奇,既然那个老农给了你这东西的种子,留下了联系的法子,那就去做吧,我对这位老农非常的感兴趣。”
云烨继续往捕蝇草的的贝壳里扔虫子,一边轻声的对小武安排事情。
等到小武匆匆的走出去在门口贴告示的时候,云烨就端起捕蝇草仔细的端详了很久,见所有的夹子全部合严实之后,就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
拍拍手自言自语道:“这东西只有美洲才有,呵呵,现在居然出现大唐,真是好奇啊,难道说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人到过美洲?如果到了美洲,他就不该带这玩意,应该带橡胶种子回来才是啊,玉米,土豆也都是来自美洲,这位老农难道想要根据我的行踪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不成?
现在的美洲还是印第安人的世界,不管自己带着怎样的诚意过去,不被那些人扔到太阳神庙祭坛里才怪,一个血腥,落后,却又充满神奇的土地真是很想去见识一下啊。”
云烨表面无所谓,其实非常焦急的等待着老农重新出现,但是从大雪纷飞的冬日等到第一场杏花雨落下的时候依然听不见任何消息。
门前的那张告示被老钱换了又换,依然没有半点消息。
到了后来云烨也就不去想这些事情了,这段时间赋闲在家正好享受一下家庭生活的愉快,操太多的心会老的很快。
云烨和云寿,还有大闺女云暮今天下地去了,地温回升正好是种蒜的好时候,父子三人大青早就出了门。
小苗不放心也跟着去送饭,头上包着一袭蓝布手帕,挎着竹篮由伊丽丝陪着去河滩上的甲子号田地,莫阿斯扛着犁从那边走来,哈哈的笑着和庄子上的乡农交谈的愉快,虽然他的关中话还不是很流利,一点都不妨碍他喜欢和这些淳朴的人说话。
不打扰莫阿斯的好心情,两人顺着埂子穿过一大片麦田,此时的麦田还没有播种,只是刚刚翻好,在白云底下散发着一股子泥土的芳香。
到了地头就看见他们父子三人正沿着三条地垄种蒜,已经干的非常熟练了,手里的铲子往泥土里一插再别一下,一瓣带着蒜皮的蒜头就被种了下去,然后再轻轻地将泥土压实,蒜头的顶尖隐约可见,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只要蒜头发芽,青苗就能轻易地顶破浮土从地里钻上来。
云寿对这些活计很熟悉,因为父亲下地从来都是带着他的,在云烨看来,一个合格的家主可以不聪明,可以不仁慈,但是一定要懂得什么是立身之道。
此时的大唐依然是标准的黄土文明,一个有着浓厚黄土气息的勋贵不会种地这简直就是不可原谅的。更不要说云家的发迹就是从土地开始的。
河滩地其实就是菜地,每家每户都有一块,只不过大小有别罢了,现在是种蒜的季节,田地里到处都是种蒜的人家,关中人向来喜欢吃蒜,端着一老碗面条子如果没有两瓣子蒜头佐餐简直就不可想象。
小苗站在田地里嘿嘿的傻笑,因为自己家里的田地最大,别人家只有窄窄的一小条,只有自己家的田地霸气的横在最好的地段上有好大一块。
小的时候就梦想着能有好大的一块好地可以安身立命,现在好了,家里的土地很多,只要自己愿意想种什么就种什么。
云暮不喜欢种地,但是爹爹在种地她就只好跟着过来,和爹爹以及大哥不同,云暮一点都不喜欢蒜瓣,这东西拿在手里的时间长一点都会沾上一身的臭味,所以她种的蒜就歪歪扭扭深浅不一,小苗只好跟在她的身后重新栽种,等到小苗撵上云暮的时候,云暮就干脆扔下蒜筐子交给小妈继续干活,反正小妈很好骗的,只要多叫两嗓子小妈,干什么都成。
偷懒这种事情云暮可以干的肆无忌惮,云寿就不能这么干了,不但父亲不允许,就是母亲那里也说不过去。
来回走了两趟,云烨擦擦额头的汗珠,叫住了云寿和小苗,一起来到地头安歇,父子俩一人端着一碗醪糟慢慢的喝着,云烨拿肩膀碰碰现在几乎和自己一样高的儿子说:“这段时间你娘让你管家,你干的怎么样?说说,外面的事情千头万绪的可不是那么好管理的。”
云寿喝完了自己的醪糟瞅着父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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