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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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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敬宗摸着胡茬子说:“当年石崇与王恺斗富,曾用锦缎挂于树上,绵延五十里,已被称为豪奢,此间主人给阁楼着衣,与树上挂锦有异曲同工之妙,我许敬宗今日有幸得见人间奢华,真是托了云侯的福,如此富贵乡,纵死也瞑目。”
    老庄抚摸着肩舆上的宝石装饰,也是目眩神驰。唯有云烨,也只有云烨,看着这些烧包的装饰差点笑出来,这他娘的就是豪奢?把绸缎包在楼上就是大手笔?千万不能让后世的子孙知道,要是知道的话会被嘲笑致死,土鳖啊!土的不能再土的大土鳖啊,前面用奴隶送死来邀客,白驼送信,妙龄女子以胸暖足,驼城,肩舆都让云烨吃惊的话,这座用绸子包起来的土鳖楼一下子给了云烨极大的信心,主人就算有再大的谱,也不过是一只比较大的土鳖而已。
    淡淡的嘲讽浮于脸上,看的大胡子管家暗暗吃惊,如此的富贵,这位侯爷也只是觉得一般,甚至有些看不起,也不知自己离开长安的十几年间,哪里有了什么样的变化。
    云烨看见一个大木板子上躺着一位肮脏的少女,嘴里勒着一条皮索,身上只有一件麻袋一样的衣服,头被固定在一个木头夹子上,全身不停的乱抖,旁边还有两个粗壮的大汉,其中一个在女子的额头用墨汁画着线,另一个手里抓着一把凿子,不停的在少女头上比划,似乎要凿开少女的头颅。
    “尊贵的客人,您远道而来,我家主人身体有病,无法出来迎接,为了弥补失礼之处,所以就想用我们一族最高的礼仪处女酒杯来欢迎您的到来。”
    云烨的苦胆都要涌出来了,欧洲中世纪才有的东西,现在就开始出现了吗?传说中那些腐朽的老弱贵族,为了延长性命,不惜用处女的头盖骨作为自己饮酒的容器,据说这样可以延年益寿,最可怕的是,头盖骨是活生生的从人头上取下来的,头骨酒杯和西藏的人皮经卷,在后世早就臭名远扬了,作为人类的耻辱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云烨不停的呕吐,挣扎着对老庄说:“阻止他们。”在管家和许敬宗的惊奇的目光中,云烨翻下肩舆,向少女跑去,他实在是没有胆量造这样的孽。
    老庄早就把两个大汉用刀背砍晕了,正在给少女解绳子,云烨赶紧帮忙解开少女嘴里的皮索,刚解开,头还被夹着呢,那少女就放声大哭,声音很熟悉,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牧羊女。
    她被吓坏了,抱着云烨的胳膊不松手,浑身发抖,两排牙齿不停的撞击,发出咯咯的声音,寒冷的天气里,汗水湿透了身上的麻布片。云烨解下披风给她披上,从老庄手里抢过横刀,重重地劈在两个躺在地上的壮汉脖子上,鲜血飞溅,却没有一滴沾身,大胡子管家用自己的披风,挡下了喷涌的血迹。
    “我杀了你们的人,你不生气吗?”云烨吐了口气问管家。
    “尊贵的客人,看得出来您是第一次杀人,您有天使一样善良的胸怀,这是美德,不应该受到谴责,只应该受到赞美和传扬,我的主人吩咐过,在驼城您享有和他一样的权利。”说完躬身施礼,貌似谦卑。眼中露出的寒光早就出卖了他。
    “告诉我你主人的名字,管家,从一开始就给我设下陷阱,一步步逼我往下跳,这就是你家的待客之道?”人都是居移气养移体,这些天的人上人的生活早就把他锻炼成了一个上位者,质问起他人也有了几分威势。
    一个嘶哑的声音从阁楼里传了出来。
    “云侯勿怪,某家的身份实在是见不得人,只是为了心中所惑,不得已而为之,如今云侯大驾光临,不如进楼一叙,与那些低贱的人一般见识作甚,若云侯心有不满尽可杀之。‘许敬宗见云烨满脸怒容,为自己的小命着想就大声回话:“适才云侯只是见不得虐杀,那女子又是云侯的故人,所以才有些失态,贤主人礼仪周到,让我等大有宾至如归之感,岂能再有冒犯。”
    楼内不作声,似乎不愿意和许敬宗搭话,管家的腰躬得更低了,手掌作出请上楼的姿势,似乎在哀求。
    云烨不是杜预,做不出要主人杀死仆役的举动,摇摇头迈步上楼,牧羊女紧紧跟上,却被管家拦住。云烨看看牧羊女对管家说:“带她去好好洗洗,给她弄一身暖和的衣服,再送上来。”
    牧羊女眼中全是哀求,她不敢离开云烨,害怕云烨一走,那些人又要用凿子挖自己脑袋。
    云烨温言劝慰半天,又让老庄陪她,她才一步三回头的跟着管家离去。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节 谋杀
    云烨没有料到整座阁楼会如此的大,全部用胳膊粗的木棒搭建而成,上面再蒙上骆驼皮,四面的窗户上贴着不知是东西的皮,薄而透明,整间阁楼富丽堂皇,到处都有彩色的布幔,镶金嵌银的各种珍贵器具散落在地上,云烨拾起一把舞马衔杯壶,放在眼前仔细观察,壶身两侧各饰鎏金舞马,纹样系捶揲而成。骏马舞姿曼妙,鬃毛飘拂,绶带飞扬,舞马献寿场面,跃然眼前。
    正在啧啧赞叹之时,一个嘶哑的声音传过来:“云侯为何重物轻人?”
    “从进阁楼的一瞬间,想要忽略你那是不可能的事,为了我们能够愉快的交谈,先赞叹一下你这里的器具,难道这不是一个客人应该做的吗?”云烨依然没有放下手里的银壶,继续欣赏,而许敬宗却有些汗流浃背。
    “哦?云侯莫非嫌弃夜陀乃是化外之民,不肖与我交谈?”
    “你的汉话说的比我都要好,在你面前,我感觉自己更像是一个化外野人,岂有见弃之理。”云烨边说话,边从地上找与银壶相匹配的杯子。许敬宗似乎有些热,眼睛看着地面,汗水直流。
    “你找不到杯子了,都被我捏扁了。”
    “暴殄天物,如此的人间珍品竟然不知珍惜,实在是憾事,这样的宝物将永远变成残缺,诚是人间憾事。”
    “云侯为何不敢看我,我变成目前的模样与云侯大有关系,不知云侯有何可以教我?”不知为什么,嘶哑的声音居然变得不哑了,还多了几分韵味,腔调怪怪的,有一些调侃的意味。
    “不是不敢看你,而是在想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才变成现在的这副鬼样子。”
    “云侯不知?”
    “从那幅画里我知道你去了西王母的地方,天池美吗?”
    夜陀的声音似乎是从肚子里挤出来的一样,沉闷的像隔了一层牛皮:“为了你说的天池,我十六个最忠心的手下命丧荒原,云侯不给老夫一个交代吗?”听完这话,许敬宗一下子就跪坐在地上,身子在发抖。
    “福祸本无门,由人自招取,我一没有让你去那种地方,二没有请你去那种地方,你听到谣言,就匆匆赶去,怨的谁来?夜陀,我赶了半天的路,又渴又累,你就不能让他们送些酒菜上来,让客人站着就是你的待客之道?”云烨彻底明白了,夜陀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不知听了谁的蛊惑,自己跑去找神仙地,被大自然惩罚了,落得这样悲惨的结局。就这样还对长生抱有莫大的希望,这种死脑筋的傻子,就是权力再大,本事再强,也不足为俱。心事一旦放下,故态就萌发。
    “对了,你干嘛把自己挂起来,还用银环穿过自己的皮肉,谁给你出的主意?”云烨这才发现,这家伙就是一个纯粹的变态,在自己背上穿了好多的洞,用银环穿过背上的皮肤,再用皮索连接把自己吊起来,他痛苦的不停咳嗽,不停的有淡黑色的痰咳出来。
    “嘿嘿嘿,云侯这都要拜你所赐,为什么你去天池就会毫发无伤,我只是带兄弟们历经艰辛的去看一眼,就会遭遇这样的魔劫,先是雪崩,再是地火,可怜我十六个兄弟,要么被大雪吞噬。要么被地火化为灰烬,我只有靠天竺妖僧的恐怖法门活命,是何道理?”
    在后世,这样的受虐狂多的是,印度,东南亚有许多的苦行僧就是想通过肉体的痛苦来减轻精神上的创伤,据说很灵验,想不到在这里遇到一个,尤其他还是被动的,看到夜陀痛苦不堪的样子云烨就想笑,冬天爬雪山,遭遇雪崩太平常了,在后世还经常被埋掉一个俩个的,现在环境如此之好,想必雪山上的雪也远比后世多一些吧。他们弄出来的动静想必小不了,不引起雪崩才怪,游览天山又没有缆车可坐,不死人才见鬼了,至于火山,那是人品问题,云烨不做置评。
    见云烨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夜陀怒火勃发,把身体晃来晃去的,却下不了要干掉云烨的决心。轻拍手掌,立刻有侍女涌进来,转瞬间就把散乱的阁楼收拾的干干净净,又进来一些戴着锥帽的女子,捧着各种食物进了阁楼,一时间,长长的案子上就摆满了,多是肉食,也有几种耐储藏的瓜果,云烨毫不客气的拿着一块瓜,咬一口,舒爽至极。
    “看云侯毫不担心自己的处境,难道说云侯智珠在握不成?你身后的五百大唐骑兵,已经按照军令返回朔方,不知你还有何凭执,在我的老巢里谈笑风生。”话一说完又开始咳嗽起来,肺里的火山灰看来把他折磨的够呛。
    看的恶心,云烨扯过纱幔,免得口水飞过来。
    “夜陀,想不想喝酒?你这里的葡萄酒不错,比长安城里的好了许多。”喝完金杯中的美酒,云烨把杯子揣怀里,用酒壶对着嘴喝。
    云烨越是无礼,夜陀反而越发的平和,他仿佛没有看见云烨对他的羞辱,语气也越发的轻柔。”我目前这副鬼样子,还能喝酒吗?云侯既然喜欢,就不妨多喝些。”
    “作为宴客的主人,你连酒都不喝,这让我怎么好意思,你把那些可笑的环子去了,我给你一粒药,你再找一只萝卜,榨成汁,喝下去你就能喝酒了,我一个人喝酒没意思,如果你还想痛快一些,在你的喉管上开一个小洞,插一条管子我们就可以尽情喝酒,你看如何?”云烨给了解决办法。
    许敬宗眼睛瞪得像铜铃,屛住气,嘴里还叼着一块羊肉,看着云烨,像见了鬼。
    夜陀却发出嘶哑的笑声,手在身边一抽,他就站到了地上,早有侍女一一去除他背上的银环。
    披着一件大氅子的夜陀赤着脚站在木地板上,身高足有两米,古铜色的肌肤似乎抹了油一般的闪闪发亮,多日的病痛并没有把这样的一条汉子压垮,反而眉宇间有了一股豪迈的气质。
    云烨在心里暗叹,他的肺部无疑已经被火山灰烫伤,呼吸困难,才想到用苦行僧减缓呼吸的法子来自我恢复,时间久了,说不定会被他自己治好,这种法子虽然痛苦,看起来变态,却是现有条件下最好的办法。
    从自家车队死了六个人之后,云烨就没打算让凶手再活在这个世上,血债血偿,天经地义,尤其是目睹了那些可怜的奴隶死的如此的悲惨和无奈,胸中就有一股火焰在燃烧,这股火焰几乎让他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凶手不死,怒火难平。
    杀一个人太简单了,尤其是对一个名医来说,孙思邈说过,哪怕是杀父仇人,他也不会用医术杀人,他不会,云烨会,面对这样的杀人狂魔,他不介意动用自己的所有本事,于无声无息中杀人。云烨试验过,一粒李淳风制作的金丹,可以毒死一只鸡,他把一瓶子自己炼制的所谓“化骨丹”送给了云烨,被袁天罡教训了一顿,丹药也被没收,他又重新加大了药量,据说吃了可以立刻飞升。
    云烨非常相信,因为李淳风在孙思邈的药房里制作新的化骨丹时,特意加了雄黄,还加了三倍。雄黄这东西,加热之后就成了砒霜。据孙思邈说,这东西他见了就想飞升,还用吃?一个正常人,连服一个月如果死不了,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普通人,只能是神仙。
    紫色的小瓶子里装着一粒消炎药,管家捧来了一大碗萝卜汁,夜陀一口喝干萝卜汁,再小心地服下消炎药,端坐在那里半响才睁开眼睛,对云烨说:“我现在舒服了好多,甚至比吊在那里还要舒服,胸口的那种灼热消散了许多,想必是云侯的药起了作用。”
    “哪有那么快,只是你肺里的火气暂时被萝卜汁压住了而已,给你的药想起作用需要一天的时间,那时你才会感到舒适。”
    夜陀哈哈大笑,双手一拍,立刻就有几个戴着面纱的舞娘从布幔后面转了出来,手里拿的不是乐器,而是锋利的短刀,布幔后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手鼓声,那几个舞娘,扭身摆臀开始跳舞,肚脐上贴着火焰状的纹饰,在急促的摆动中居然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荷花。
    看的正入迷,身后总有人捅自己,回头看却是牧羊女,她全身波斯女郎的服饰,微黑的肤色,两只眼睛还是那么圆溜溜的,不知她是脑子缺根弦,还是天生的粗线条,刚刚还怕的要死,差点被人做成酒杯,现在就看着案子上的食物开始流口水。
    给他一块甜瓜,还不满意,三两口吃完,又捅云烨给她拿吃的,眼睛不停的瞟那只流油的肥鸡,快把舌头都伸出来了,没办法,连盘子一起给她,终于消停了。
    云烨边看歌舞,边喝酒,不理会在那里运气的夜陀,夜陀也不说话,低头沉思,大概是要想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还有太多的疑问,要找云烨合实。却不知云烨端着空空如也的杯子,想着怎么才能劝夜陀吃下李淳风的夺命化骨丹。
    (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节 恨自己不死
    眼前的舞娘的舞蹈热烈而奔放,只有手鼓伴奏却不会让人感觉到单调,只是简单的几个音节翻来覆去的演奏,敲击出轻快的节奏,舞娘赤裸的脚,在木板上翻飞,肥大的裙裤飘飞,没有给人一点臃肿的感觉,宛如翩翩飞舞的蝴蝶。
    这是云烨见过最贴近现代服装的唐朝衣衫了,舞娘在脑后系一条彩纱,颜色不同,长短不一,上身只穿着一件短小的衣服,只能堪堪护住饱满的胸脯,露出一大片雪一样白的皮肤,下身的那条裤子,极度肥大,装进两三个舞娘没问题,却在脚踝处迅速收紧,在纤细雪白的小脚衬托下,居然有了一丝顽皮的意味。
    许敬宗坐卧不安,见识了云烨和夜陀的谈话方式后,他深深的为自己的鲁莽而后悔,云烨根本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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