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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水一瓢-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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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顿时眼睛一亮,爽快的举杯。
薛艳燕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者,直嚷嚷让他们喝交杯酒。阿北当然不会放过这种扬眉吐气的好机会,拼命附和。
趁着众人起哄的空当。
洛水咬着酒酿圆子,默默的帮蓝卿盛了一碗鱼羹,推倒他面前。酒喝多了对胃不好,大神被阿西灌了很多酒,几乎没吃东西。
阿西眼尖,偏偏看到了这一幕,笑得那叫一个谄媚:“嫂子好体贴啊。”
洛水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淑女一笑:“举手之劳。”
众人的注意力成功被阿西转移到洛水身上,齐刷刷的盯着鱼羹,齐刷刷的拎起桌上的小碗放到洛水面前:“嫂子,举手吧。”
蓝卿把鱼羹移到骨碟上,好整以暇的看着洛水一脸囧样,丝毫没有帮忙的意思。
洛水看了看无动于衷一脸看好戏的大神,再看了看对面六双滴溜溜的眼睛,无奈的盛满六碗鱼羹:“吃好喝好。”心里暗暗的诅咒,喝不死你们。
阿北低头喝着鱼羹,话说宋嫂鱼羹的味道真的不错,不过难道只有他一个人觉得洛水很有老板娘的派头女主人的味道吗?
“阿南,你不是不喜欢吃鱼的吗?”阿西看到阿南一勺勺滋润无比的喝着鱼羹当下诧异。
洛水狐疑转头,什么?大神不吃鱼?怎么可能?
那次去兰州拉面馆,大神还烧了鱼打包带着吃呢,这是多爱吃鱼的表现啊。
阿南喝着鱼羹,只眉毛微挑,声音有些清淡:“有吗?”
阿西抓抓头发,有吗?好像也没有,大概是他记错了。
蓝卿倾身低声对洛水说:“我喜欢美人喜欢的东西。”
他的声音很好听,清清淡淡,有一种令人镇定的味道,完全不像他的气息。洛水不自然的往右边挪了挪,他倾身低头的时候说话的时候,混杂着酒香的气息暖暖的烘过洛水的耳畔。洛水一哆嗦,完全没在意他话里的内容,茫然的点点头。
吃完饭,众人开始讨论接下来去哪里,大学里的群体活动无非就是唱歌,泡吧,打球,他们几个队唱歌泡吧都没兴趣,在场女生不喜欢打球,兼顾到喝了酒不能开车,于是就有了个好提议,骑自行车。
X市是个休闲城市,随处可见租赁自行车的点。
这个季节,秋风正好。
天时地利人和。
结果有一只不和谐的粗壮大手举起,阿北面露难色,在众人灼灼的目光下憋出五个字:“我…不…会…骑…车。”
几个人两两交换了下眼神,有点难以消化这个信息。
阿北解释说:“家里穷啊,买不起自行车。”
骗狗啊你!操蛋。
只要有点眼色的都看得出来,阿北身上的衣服估计是在座群众里最好的,再简单不过的休闲装,但线条流畅,设计独特,扣子明晃晃的印着D,Desrues钮扣坊出品。他家的纽扣是W&LT和Gianfranco Ferre几家的御用,但阿北的衣服又分明没有牌子,应该是哪个设计师的私家珍藏。
阿西斜眼,毫不客气的拆穿他:“不敢学车吧你。”
如果不是相处了三年,他们还真要被这小子威武的外表骗了,其实这丫的就是一小绵羊,碰到磕到就咋咋呼呼要去医院,打个针喊嗲喊娘喊上帝,这丫估计就是小时候怕摔着不敢学车。
阿北脸唰的涨红:“不敢你妹!”
阿西最讨厌这种口是心非类型的,明明一二世祖还天天哭穷,不敢就不敢吧,还不承认,这丫真是丢男人脸,小仇富心态加上平时耍惯了,当下也没好气:“不会就不会,找什么烂借口,难怪那小仙女不要你这种男人。”
这句话戳中了阿北的痛处,阿北立马跳起来冲出去:“不就是骑个车么,哥逗你呢。”他还不信了,凭他的聪明才智还不会骑那破东西。
在游戏里闹惯了,洛水见怪不怪,蛋定的走出去找自行车租赁店。
49
49、青梅竹马 。。。
艳燕有点懵,显然没想到还有人不会骑自行车,而且这个人还是无比英武的熊罩。熊罩最后那句话是个人都听得出是在逞强。
艳燕保护弱小的母性泛滥,最后抡起膀子,把熊罩拎到后座上。
事情得到完美解决。
刚开始阿北还坐在后座上还有不适应,总觉得有点像在吃软饭,不过吃着吃着也就习惯了,神清气爽的跟其他人打招呼。
蓝卿被某人的神清气爽刺激到,推着自行车,脚步顿时不稳。
洛水刚想跳上车,看到大神有点踉跄,不由问道:“怎么了?”
蓝卿指着自行车轮子:“夫人,这车怎么有三个轮子?”
洛水看着两个轮子的自行车哀嚎一声,大神果然醉了,还醉的不轻。她急忙上前扶着他,左右看看,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几个都已经飙车走出老远。洛水右手推着车,左手扶着他,走的异常困难,这不是办法。
想来想去,洛水一咬牙,自己的车还给租赁店,把大神扶到自行车后座上,踩着自行车追上前面的大部队,反正大神应该不重。
后座上的某人心满意足的伸出手再自然不过的环上洛水的腰。
因为他喝醉了。
洛水惊觉腰上一重,先是不敢置信,然后眼睛往下溜到腰上横着的手臂,再僵硬的抬头,再若无其事的愤力骑车。
心里默念某句话八百遍。
蓝卿察觉到她的背一瞬间僵直,也有些懊恼自己太过心急,不过她的腰真的细的不可思议,他只用一只手就能轻轻松松的环住。她太瘦了,他甚至能感觉到她根根分明的肋骨(大神啊,是你勒的太紧了,擦汗)。
其实大神真的不胖。
可是为毛洛水越骑越累,大概因为前后重量不对等,车子摇摇晃晃,很是不稳。洛水有点想不明白,看人家薛艳燕骑得飞快不说,阿北还能在后面做特技,ORZ。
要知道她的身体素质可比薛艳燕好多了。
难道说大神是秤砣体质?
这么一想后,洛水更加觉得自己体力不支了,几乎把持不住车头。
好在后座上的某人适时幽幽转醒:“夫人,我来。”
洛水落地,擦汗,然后认真的伸出一根手指:“这是几?”
蓝卿嘴角微扬:“一。”
洛水放心的把车交给他跳上后座,大神就是大神,连酒都醒的比别人快。租赁店的自行车实在是有个缺点,后座不稳,往前倾斜,钢丝好像也比普通的车少两条。
她坐在后座上半天找不到着力点,挣扎了一会儿,揪住大神衣服的小小一角。不是她矫情,关键是她没喝醉,怎么好意思直接扑上去搂人家的腰。
遇到一个大上坡,洛水轻轻巧巧的跳下来。
蓝卿停下车看了她一眼吐出两个字:“上车。”
洛水吐吐舌头,遇到上坡,后座上的人下车,于是这个事情不是很正常么?听到大神义正言辞的语气,她又觉得自己做了不该做的,灰溜溜的蹭上后座。
上坡过后是个大下坡。
蓝卿没有带刹车,自行车借着惯性,直直的飞出去。
阳光真的很好,透过小路两边的枫树洒下来。微张手指,细碎的星星点点点在手心。
秋季正好。
车轮碾过干枯的落叶,发出清脆悦耳的断裂声。
风从耳边呼呼的刮过,还有一点夏末的暖意,洛水忍不住欢呼出声:“世界真美好!”
过了下坡,就看到大部队在不远处休息,纷纷用暧昧的眼神瞧着这一对。
柳莺直接拉过洛水,上下打量,最后冲薛艳燕摇头。
洛水被弄得莫名其妙,什么情况。
蓝卿的嘴角不自觉的荡漾开来,用眼神谢过他的兄弟替他创造的机会,可惜他好像没有手起刀落。
蓝卿眼神飘到不远处的小超市说:“我去买饮料,你们要喝什么?”
被蓝卿这么一提,众人都觉得有点口渴,于是女同志原地休息,男同志去买饮料。
骑车骑的脸颊红扑扑的薛艳燕没来得及休息好,就抓过洛水问:“刚才有没有趁机抱住大神?”
交友不慎啊,这都是些狼一样的室友,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洛水聪明的转移话题:“难道刚才熊罩趁机抱住你了?”
其实这孩子还是挺聪明的说,一眼就看出薛艳燕和熊罩,恩,如果搁言情小说里标签就是欢喜冤家,天作之合,说真的两个人的性格还真的挺互补的,薛艳燕的女王御姐气和熊罩的软绵绵受系。
柳莺坐在后座上说:“那个熊罩是有贼心没贼胆。艳燕,你要拿出王八之气,震慑住他。”
艳燕的王八之气,这可是有典故的。
从大一到大三追薛艳燕的人很不少,少说也有几十个。偏偏薛艳燕没一个看上的,只在游戏里瞎晃荡,N个账号N个老公耍着玩,不过从不当真。这么久了,也没见艳燕跟网友见个小面吃个小饭之类的。
薛艳燕是学校有名的女王,学生会一把手,学校辩论队不可替代三辩,校排球队二传手,这样的优秀的女人,却没出现过白马王子,真是暴殄天物。
王八之气来了。
有一回艳燕和洛水去学校食堂吃饭,去的太早了,只能先去学校食堂旁边的操场上晃两圈。
刚好操场上有一群男生在打篮球。
洛水年轻时也曾迷恋过灌篮高手,但对现实版的篮球赛不感兴趣。只看到好些光着腿的动物在眼前跑的眼花缭乱,一个没瞧仔细,艳燕已经冲上场了,对着穿七号球衣的男生抛了个媚眼大声宣告:我想追你,给个号码吧。
然后七号手里的篮球掉地了,然后洛水听到自己的小心肝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因为四周实在是在太安静了。
大概艳燕的王八之气实在是太盛,那个男生涨红着一张脸,愣是没敢给电话号码。
这件事情已经成为Y大的奇谈。
薛艳燕白了柳莺一眼,不鸟她,哪壶不开提哪壶,要知道七号球衣是她的初恋啊,初恋啊,你懂不懂,无限接近美好的一词。
这不白不要紧,一白就白都了关键。
薛艳燕抽筋状,拍拍洛水肩膀:“小水水,那个好像是顿景然的车。”
洛水顺着薛艳燕看过去,果然就看到了那辆骚包的红色单门小跑车。
那个,她好像看到了蓝卿和顿祸水面对面站着,这个,额……
这个天气实在是适合野餐。
蓝卿他们顺便买了一点零食,拎着大包小包往回走。
一辆红色单门跑车在蓝卿面前停下。
顿景然走了出来,摘下墨镜放在手里把玩着,斜倚在车身上。
蓝卿停住把目光投向他,等他说话。
阿东他们看到这个情况,很放心的默默飘过,这不是黑帮文,不需要打群架,况且对手只有一个人。
沉默对视片刻,顿景然听到自己的声音说,我爱她。
蓝卿仍然看着他,神色未动,点点头:“我知道。”
见顿景然还是没有让开的意思,蓝卿不轻不重的问:“然后?”
顿景然设想过千万种说出这句话的场景,但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效果,然后?他也在问自己,他当然确定自己心里有她,但是然后呢?
他一直小心把洛水收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除了等待便是等待,如果不是红果果的情敌出现,他依旧沉浸在自编自导自演的青梅竹马剧情里,再没有旁的人。
他耐心的等她长大,等她不经意转身发现他,两情相悦,细水长流,再水到渠成不过,中间的小别扭不过是插曲。洛水不说,他也不说,怀揣着一点心有灵犀的庆幸和一点高贵骄矜的姿态,等待着洛水就像小时候一样,兜兜转转总会跟在他身后。
他缩在自己的世界里不闻不问,固执己见,三年大学下来,他的洛水不是也一直没找男朋友嘛。
这世界上对他来说只有一只丑八怪。
他记得,黑暗的地窖里,她目光清亮,坚定的说,不怕不怕。
他记得,那年夏天,大院里只有她四处抓知了,晒得乌起码黑,到最后只有牙齿是白的,偏偏爱笑,咧着嘴把烤熟的知了分给他一只,他怎么忘得掉那种味道。
他记得,她一生气就两颊绯红,张牙舞爪像只母老虎。
他记得,她始终清汤挂面成眉目如画。
他记得,他都记得,这么多年,一幕一幕,自成放映机,画面规则掠过,清晰的令人疼痛。
当蓝卿出现在他面前,用他最熟悉的眼光看着洛水,他开始怒不可遏,大马路中间就把洛水赶下车。
一直把车开出省界线,油量不足熄火在高速公路上为止,他不懂,事情的最后怎么会是这样?
他终于忍不住想找洛水摊牌,打电话给她,她却没事人似的拒绝,全然不当一回事。只要他好好的告诉她,他爱她,她就会接受他,不是吗?青梅竹马的结局不都如此吗?
作者有话要说:姑娘们,接下来文尽量隔日更,请继续监督抽打,某人最近太懒了。
50
50、孽缘如此 。。。
“你想和我争?”蓝卿也不介意他的有没有回答,继续说,“我很高兴,我的女朋友如此有魅力。”
然后长腿一伸,径直绕过呆愣愣的顿景然。
他的女朋友。
顿景然无意识的咀嚼着这几个字,胸口闷着一股气,横冲直撞,胸膛右边第二个肋骨位置,毫无规则的跳动着,偏偏一下比一下清楚。
耳朵里轰轰全是心脏跳动的声音,久久盘旋不去。
某种信仰,某个习惯性的认知轰然倒塌,激起满地尘埃。他甚至没有勇气抬头验证某个事实,他知道,她就在不远处,已经发现他没有走向前或者根本没发现他。
或许她正仰着头,眸光清亮,刘海自然的垂在眉梢上,和那个他并肩而立,喁喁细语。
他有些混乱。
脑子里有很多画面飘过,断断续续,终无法拼凑完整。
原来顿景然根本就是个大笨蛋。
一直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笨蛋。
他想起小时候,洛水踮起脚尖喂给他的大大泡泡糖。他没来得及告诉她,他第一次吃泡泡糖,家人根本不允许他吃这类橡胶。
含在嘴里的泡泡糖,是她最爱的蓝莓味,酸酸甜甜,他一直都没舍得咬。那时的他有多傻,以为泡泡糖像奶糖一样,咬两口就会消失不见。当然泡泡糖没有消失不见,只是越来越苦,不得不吐掉。
他开始害怕,像个蜗牛缩回车子。
踏下离合器,发动,踩油门。
他没办法心平气和,没办法回头寻找她的身影,没办法抓住她告诉她他爱她,没办法大声宣告他有权利公平竞争。
他明明知道不该听信片面之词。
他明明知道他不该这么不男人。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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