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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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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后十息不到,追咬过来的三十余只恶狼全被屠尽,狼尸遍野,连同类都来不及噬肉。
    对面树上那名射手大概也惊呆了,半天没有回应。
    马悍狂风暴雨的射击,非但没有吓住狼群,反而引得狼群兽性大发,呼啦啦全向他涌过来。
    “来得好!不怕你来,就怕你跑!”马悍张嘴咬住一支箭杆,再伸手抽出一把箭,攥在掌心,右手抽箭拨弦的动作快如幻影,几乎不用瞄准,一箭一个准。
    有些恶狼刚跳跃半空,就被一箭穿腹,血线如弧;有些恶狼则被自上而下地一箭贯脑,钉死在地;有的则被箭矢破肚,一时死不了,反而被同类活噬;更有的刚张开血盆大口向树上示威,结果一箭射来,箭从口入,自腚出……
    五石弓,射五十步之内的目标,而且如此密集,马悍完全不需瞄准,只凭手感,就可以做到箭无虚发。他感觉到经过百丈峡一战,他的箭术又有明显长进,已经达到无需眼瞄,而是“手瞄”的境界。而只有达到这个境界,才能射得又快又准,称得上是真正的暴风射手。
    无论马悍射得多快,狼群是多么密集,他始终是一箭接一箭的射,而不是传说中的一发双矢或一发三矢。同时搭两支箭或三支箭射击,听上去很**炫酷,实际上纯属扯蛋。你搭两支箭射出去,连自个都不知道箭会飞到哪去吧,就算给你两个固定靶,一发双矢连个边都碰不上,更甭提射杀两个无规律的移动目标。别说弓箭这种原生态武器了,就算一手一把大狙,想同时射两个目标也是不可能。
    当马悍射出百箭之后,地上狼尸层层叠叠,原本密集的狼群,一下稀疏不少。许多狼已垂着尾巴,发出呜呜的低鸣,慢慢散开、退后。凶残如狼,也开始感到害怕了。
    就在这时,马悍发现了一只与众不同的青狼。这只狼原本混在狼群不易发现,但群狼四散,就将它凸显出来。但见它体形硕大,吻颚细长,四肢强健有力,毛色青灰发亮,灰冷的狼瞳,透出一股嗜血的凶残。
    “狼王!”马悍的直觉告诉他,这就是这群恶狼的首领。
    射杀它,狼群必溃,剩下这百余只畜生就让唐努他们收拾吧。
    马悍立即抽出一支三棱重箭,瞄准百步之外的大青狼。
    狼王仿佛也感觉到危险,不断在狼群里穿插,奔跑路线也是突左突右,飘忽不定。
    突然,狼王一跃而起,以避开前方堆叠得高高的狼尸。但就在这一瞬间,咻——咻——两道箭影同时从枝繁叶茂的树梢间飞出,穿越百步,几乎不分先后,交插贯入狼王硕大的头颅。
    血光迸射,狼啸如泣。
    狼王毙,狼群溃。

第六十三章 【远狙VS神射】
    (感谢“赵无恤2014”、“立立之之”、“圣阳鱼”、“魅影-冰心”支持。本周强推,每天两更,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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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郁山岗,漠漠平野,风拂林木,草叶翻飞。远处是隐隐铁蹄与箭矢交织锐响,以及此起彼落的恶狼濒死凄嚎,而此处却是沉寂若死。山风吹走了草木,吹不散的,是空气中浓郁得化不开的血腥。
    马悍倚在树后,脚踏树杈,将五石弓挂好,抽出魔瞳弓,再拈出一支纯铁箭——这是魔瞳弓的标配箭之一,五斤重的纯铁箭,即远狙重箭;另一种是一斤二两重的中近距飞箭。马悍有一种预感,二百步外那棵大树上的射手,值得他用这支重箭。
    良久,对方终于开腔,声音清越,中气沛然,相距二百步,都听得清清楚楚:“能使得如此惊人箭术,若某未猜错,尊驾想必就是鲜卑人与乌丸人口中的‘昆勃图鲁’——贪狼射手马都尉了。”
    马悍深吸一口气,气沉丹田,声做霹雳:“我就是马悍,你就是揭榜猎狼之人,为何这么做?”
    林间射手沉默一会,扬声道:“鲜卑人传说,都尉抢夺了他们的圣器魔瞳弓,并能持此弓在千步之外狙杀敌人,鲜卑大人轲比能就是这样被重创的,此言确否?”
    马悍皱眉:“你冒险屠狼,引我前来,就为了想弄清楚这个?”
    林间射手不语,似乎默认了。
    “好吧,一般人我不告诉他,但看在你颇有诚意的份上,我跟你说实话——魔瞳弓在我手里没错,轲比能被我重创也没错,但不是千步,而是四百步。”
    四百步!林间射手的瞳孔收缩成针。如果马悍说千步狙敌,他真会嗤之以鼻,但言之凿凿四百步反倒可信。但他仍有疑惑,传说中魔瞳弓有十二石弓力,射四百步远当然没问题,但对方怎么拉得开呢?更重要的是,对方如何射得准?四百步远,那人似蚂蚁一般,而且还是混在一群“蚂蚁”当中。如何辩识谁是目标?又如何精准命中目标?这才是他最想知道的。当然,他不会天真的认为对方会告诉他。所以,他才想出这一计,引起马悍注意,出城追寻,创造出一个能够让他亲身体会真正答案的机会。
    林间射手缓缓开口:“某习射二十载,使五石弓,射百步环,走遍青州、辽东,与号为天下精骑的乌丸、鲜卑射手较技,无有不胜。闻都尉神技,不远千里,从辽东至辽西,不惜舍身斗狼,只为求一箭之赐。”
    马悍闻言笑应道:“能折服眼高于顶的鲜卑人与乌丸人,阁下箭术必定不凡。如果你直接找上白狼城都尉府向我挑战,我二话不说,立马命人叉你出去。不过在这里,我给你一个机会。”
    “哦?这是为何?”
    “因为在白狼城,我是堂堂城守,你不过是一介游侠儿,没有资格与我对战。但在这里,你我皆为猎狼人,不谈身份,不谈地位,唯有手中的弓,弦上的箭,决定一切。”
    “哈哈哈!这话当真说到我心坎上了,就冲这句话,我就知道,都尉一定是个真正的射手。”
    “想跟我对射一箭,最好在我手下回转之前,你做好准备了吗?”
    “随时候教。”
    二人声音戛然而止,远处蹄声渐远,狼嚎声渐弱。天色阴霾,风势渐劲,从两片树林之间狂扫而过,枝叶沙沙乱舞,人倚树枝,亦随之而动。
    身体不稳,劲风激烈,枝叶掩映,光线昏暗,这都是狙击的大忌,但就在诸般不利条件下,马悍与林间射手,即将各换一箭。
    诚如马悍所说,他同意对射一击,真心是给对方面子了。以马悍如今身份,哪会接受无名之辈的挑战?如果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上门挑战,然后马悍又应战,那他就不是大汉骑都尉、一个二千石高官,而是武馆馆主了。
    事实上近一个多月以来,已经有不下十几拨乌丸、鲜卑骑射好手,在都尉府前请求与“昆勃图鲁”一战。被乌追派白狼悍骑驱赶之后,又退而求其次,请求一观魔瞳弓。结果凡是一炷香内不离开者,一律抓捕,待其部落或族人来请求释放时,按草原规矩,交赎金才能领人。
    一段时间下来,光是赎金就收取了价值三、四十万钱的财物。以至于白狼长田豫笑言,干脆城守开门比箭,败者交纳赎金若干,一年、不,一季下来,收入可抵白狼城半年赋税了。
    这当然是玩笑,马悍是一城之主,一族之长,汉戈部的顶梁柱,白狼悍骑的精神领袖,哪会随随便便跟不明身份之人比箭。别人输了,不过是一条命,他若输了,刚刚打下的基业,就将烟消云散,谁会穿新鞋踩狗屎?
    马悍之所以同意与林间射手对射,除了对方确有诚意,甚至不惜以身犯险,孤身斗狼以求一决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对这个人很感兴趣——来自青州的中原神射手,三国时代,英雄辈出,这位会不会带给他惊喜呢?
    天边云层滚滚,风越吹越大,树梢摇曳,枝叶狂舞,但在某一刻,天地似乎为之一静。就在这诡异的极静之下,蓦闻啵地一声音爆,一黑一白两道肉眼难辩的光影从树梢林间飞出。
    乌光飞速如电,至一百五十步距离时,白光才刚飞出五十步,两道光影精准对撞。
    啪!空中响起一声爆竹般炸响,白光碎裂,化为片片木屑,眨眼间被狂风卷得不知去向。
    乌光只是略微偏了毫厘,霸道之势不减,一闪而没——
    噗!林间一声异响,随后一切又重归于沉寂。
    马悍深深吸了口气,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惊容,他对自己这一箭之威再清楚不过:十二石超强弓,满弦一击,箭矢的初速,几乎堪比手枪子弹,由于箭镞与空气急剧摩擦,甚至产生了音爆。他直觉感到对手很强,虽然是比试,虽然很赞赏对手,但一旦锋矢相对,就绝不能留情,否则说不定躺下的就是他。
    既求一箭之赐,那就要有死的觉悟。
    空中双箭对撞,不是巧合,也不是默契,而是林间射手所为。对方显然意识到这一箭根本躲避不了,于是兵行险着,以箭碰箭,意欲将铁箭击落。
    以近乎子弹速度射出的铁箭,居然被对手一击而中,如此精准、预判精确的神乎其技,马悍自问做不到。如果这一箭是射向自己,那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有多快闪多快。
    以攻对攻,以箭破箭,失之毫厘,血溅命丧。这得要多自信,或者多亡命才干得出来?
    “好箭术!”马悍长笑一声,纵身跃下大树,“没事吧?没事就出来亮个相。”他听得真切,自己的铁箭,射到了树干上,应该没有伤到那人。铁箭被震偏毫厘,飞向目标时,误差起码达一尺。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了。
    几乎同时,对面树上也跳下一人,年约二十五六,青布裹头,束身厚袄,面目俊朗,猿臂蜂腰,身高近八尺,只比马悍略矮一点。背插双戟,修长的手臂挟着一把乌黑油亮的大弓,一双与弓色近似的黑亮眼睛,开合之间,射出两道如针精芒,与他射出的箭一样令人胆寒。不过此刻最令人瞩目的不是他的双瞳,而是左脸颊上一道细细的血线,若是仔细观察,还能看到有少许如针木刺扎在皮肉上……
    “快箭无敌,远射无双,原来这就是贪狼射手的实力。”那青年射手收弓拱手,“多谢马都尉赐教,我输了。”
    马悍淡淡道:“既然输了,留下姓名,我看能值多少赎金。”
    青年射手哑然失笑:“我不过是个浪迹辽东的浪子,今日吃饱,不知明日往何处就餐,只怕要让都尉失望了。”
    “不!”马悍淡笑指了指对方,“你最值钱,哪怕你现在是个无名之辈,凭此箭术,将来也必定会名扬天下。”
    青年射手灿然一笑,俊朗阳光:“如此,就借都尉吉言,希翼他日东莱太史慈之名,响彻天下,大丈夫当如是!”
    “太、史、慈!”马悍眯眼笑了。果然,真没让自己失望,这一趟,值了。

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
    (谢谢“赵无恤2014”、“奇檬子”、“蜗牛公公”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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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营骑司马?!”
    白狼城城守府正堂,马悍居上首,太史慈坐右侧,唐努、乌追等坐左侧。
    此刻,太史慈正凝视着侍者奉上的一个黑边红底的木盘,盘中只有一块青绿色的青铜符节,其上篆刻着“白狼营骑司马”六字。
    汉代,一部或一营的主官通常是校尉,有时高配都尉,司马为副职。
    汉朝的校尉,可不像后来的朝代那样不值钱,甚至在三国中后期,这校尉的含金量也是大打折扣,各种杂号将军满天飞,校尉算个屁。但在汉末三国初,这校尉还是杠杠的。比如大名鼎鼎的西园八校尉,比如护乌丸校尉,护羌校尉,都是二千石高官,通常只有皇帝才能任命。在汉末最初几年,汉室影响力犹存之时,甚至许多独霸一方的诸侯都不敢给手下封校尉,而是以司马代之。这也就是三国时各诸侯手下那么多“别部司马”,却少有“别部校尉”的缘故。
    一营或一部通常为一千到两千人马,这在三国初期,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司马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是校尉的同义词,足以进入准高级军官行列。
    唐努与乌追,这两个追随马悍起家的忠心耿耿的班底,眼下也不过是曲军侯之职,太史慈一来,可就压在他们头上了。不过二人并无不服,一是他们完全服从马悍的命令,二是他们对太史慈的胆色与本领也是心悦诚服。虽然他们并未看到马悍与太史慈的惊险一击,但只身独斗狼群这种魄力,与射杀近百只狼的强悍臂力与箭术,却远非他们所能比。草原汉子,敬的就是英雄,不怕你后来居上,就怕你没个蛋蛋本事却骑在头上。
    对马悍如此器重,太史慈既高兴又犹豫。
    中平末年,太史慈不过一东莱小吏,因为受上官所托,追到京城,智取公文,持刀毁书,因此被州郡官寺所恨。不得已之下,渡海入辽东,开始了长达两年的浪迹辽东落魄生涯。太史慈因私废公,毁公文的行为,在盛世绝对是被打击的一小撮,但在乱世,这样的行为却是重然诺而轻身的侠义之举。以至于当世名士北海相孔融,都慕名遣使拜访,寻之不得后,以衣食馈其母。
    而太史慈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整整两年流浪异域,留下家中老母无力奉养。为了所谓的义而放弃了孝,他心中的内疚与痛苦,世间又有几人知之?他太想重新入仕,衣锦还乡,以慰老母之心了,如今摆在眼前就是一个绝好机会。太史慈逃离黄县时,不过一个百石佐曹,而返乡之时若是一个千石的骑司马,这是妥妥的衣锦还乡啊!
    但太史慈还是犹豫不决,说实在话,他不想在辽东太守公孙度手下任事。在辽东流浪这两年,他以豪侠之风,结交了不少名士,这些名士无一不痛恨公孙度,一任公孙度屡屡辟召,固辞不就,所以太史慈也不想为其效力。
    还有一点,太史慈也不看好马悍这个白狼城主。白狼城不大,但行政范围却不小,足足囊括了整个白狼山及其周边近百里。而且这辽西太荒凉了,全郡在册人口不足六万,总共才五个县,尚不及东莱一郡,周边全是杂胡。这样的边鄙之地,哪有什建功立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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