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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悍将-第4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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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总能够让人成长,让人经历,更让人懂得这个世界的大道理。当初胡老说的对,陈琅琊,需要沉淀。这一点陈琅琊直到今天,才明白,一个男人必须要经历过这些,才能体会到身为男人的荣耀与光环,否则,他承载不起。三年沉淀,陈琅琊多少次死里逃生,他的实力的确足够强,但是面对飞机大炮,机枪扫射,他同样会感到棘手,任何人,都不是万能的。
    岁月沉淀之后,陈琅琊懂得的,不仅是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更是对自己的重新审视。一个人如果认不清自己,那么他就算是站在巅峰,依旧看不到他的后脑勺。
    陈琅琊手中轩辕剑缓缓落下,神情飘逸,冷峻无比。紫魅的眼神,落在他的身上,也有些复杂的神色,当年被自己看扁的家伙,现如今,已经超越了自己,而且陈琅琊比她更适合这个老大的位子。论起大局观跟对危险的感知,陈琅琊的确高人一等。棱角分明的脸上,写满了坚韧,尤其是那浓密的胡茬,更让紫魅有些情难自控,这样一个放荡不羁的男人,的确让她的心中,有了一丝悸动,美女爱英雄,再正常不过。她早已经被陈琅琊的魅力所征服,只是高傲的她,羞于启齿而已,这三年,陈琅琊一共救过她七次,四次都是冒着自己身受重伤的危险,救下了她。替她挨了十三颗子弹,紫魅不知道这究竟是战友情还是爱情,不过有陈琅琊在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她紫魅。
    陈琅琊手握轩辕剑,直取前方,身形矫健,穿梭于丛林之中,紫魅与十个龙魂成员紧随其后。陈琅琊如同一柄插入敌人肺腑的尖刀,一入丛林,惨叫之声便是不绝于耳,他的剑,比子弹更快,枪为瞄准,头已落地,陈琅琊剑剑夺命,跟紫魅配合的天衣无缝,两个人像是十人小队之中的尖刀,带领着十个人,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收割着那些隐藏在暗处的敌人。这些人,是北美安插在东南亚最后的反政…府武装,足有一百八十多人,枪支弹药,装备精良。
    不过,陈琅琊一柄轩辕剑,不知道挑飞了多少人。剑气纵横,处处惊人,杀得这群家伙屁滚尿流,深入敌后,将这些人全部杀掉,不留一丝痕迹。草丛,尽皆被鲜血染红,只是黑夜中确实黑的可怕,谁也不知道,下一刻,就会下地狱。
    “快撤,是尖锋,情报有误!”
    一个头领摸样的黄发男子沉声说道。
    “FUCK!竟然是尖锋。不是说他还在北美那边吗?”
    “我们上当了。快撤,这个魔鬼,我们没有任何把握。”
    几个为首的男子,面面相觑的说道,黄金剑,就是这个东南亚代号‘尖锋’最恐怖的标志,黄金剑一现,必定血流成河,这三年时间,陈琅琊杀过的人,甚至足有三千,这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男人,走到哪里,都是一片狼藉。没有人不希望他早点死,但是即使是北美那边的雇佣兵集团三番五次想要他的命,都被他逃脱了,而且东南亚对他有威胁的人,全都被扫清了。
    这几个家伙都是混迹在雇佣兵世界十几二十年的老油条了,硬点子,从来都不踩,更何况是陈琅琊这样的大鱼,一不小心,鱼钓不到,就会成为鱼饵,被人所食。
    但是他们发现的,始终还是太晚了,陈琅琊已经贴身而至,黄金剑闪过一道乌光,不待他们将手中的枪举起,陈琅琊一道黑影闪过,四个人就被封喉了,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该死的家伙,不——”
    “你这个疯子,尖锋,我告诉你北美的总部在哪,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像你这种叛徒,死有余辜,北美那里,迟早也会被我们踏平的。”
    陈琅琊冷笑道,剑气飞扬,鲜血四溅,又是一个人,缓缓的倒了下去,枪,在陈琅琊的身边,根本发挥不出任何的威力,在他眼里,那只是一种孩子玩的玩具而已。真正的强者,用任何东西,都能够杀人。
    紫魅紧紧的跟随着陈琅琊,寸步不离,手中的银鞭,也是抽翻了不知道多少人,她从不杀人,但是几乎每一个倒下去的人,都已经奄奄一息了。只需要龙魂成员补上一刀,就直接去见阎王爷了。
    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战斗结束了,一百八十四人,全部被留在了森林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生还,对待敌人,从来都是不需要任何怜悯。陈琅琊砍掉了七十四个人的脑袋,对于这些拿钱替人卖命的雇佣兵,杀手,反政…府武装,他没有任何的同情可言。
    当最后一滴鲜血从轩辕剑之上滑落,陈琅琊刻板冷漠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淡淡道:
    “华夏,我陈琅琊,又回来了。”
    龙魂一一脸凝重的说道,带着不舍与惋惜。他是龙魂之中的头儿,陈琅琊不在,他就是老大。
    “老大,你要回国了?”
    所有人都沉默了,陈琅琊也沉默了。的确,三年时间已经过了,他现在可以回国了,这三年未必有过多少的荣誉,他的事迹,除了紫魅等人,也不会有人知道,他们是无名英雄,虽死依旧无名的英雄。他们知道老大还年轻,还有大好的年华去挥霍,而且,他的名字,已经响彻了世界每一个角落,他的目标,也并不止于此。人与人都是不尽相同的,追求不一样,自然有不同的人生,他们跟陈琅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能够在命运轨迹中有过一次难忘的交汇,已经是再艰难不过了。
    “你永远都是我们的老大,一辈子,不会变。”
    “不错,一辈子,不会变。”
    “老大,你放心的走吧,我们一定会将龙魂发扬光大,不会让它堕了你的名声,我们龙魂龙牙龙眼,随时听候你的差遣。”
    这些人一脸的低沉,因为陈琅琊离开了,说不定一辈子都不会再跟他们并肩作战了,那种日夜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处,将生命交给对方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一言一语能够表达的。他们之中,每个人都被陈琅琊救过。
    “兄弟们,我的心,永远跟你们在一起。”
    陈琅琊笑着点头,眼神无比的深沉。
    三年战斗,陈琅琊给他们留下了最惊艳的一笔,陈琅琊的光辉,永远照耀着他们,陈琅琊的一点一滴,都是他们学习的榜样,这个年纪比他们小上不小的男人,才是华夏真正的脊梁。只是有些人注定是翱翔于天际的雄鹰,而非雏鸟。
    陈琅琊看向紫魅,后者脸色一红,当初的冰冷,也是荡然无存,当然对于陈琅琊之外的人,她也是从来不假辞色的。
    “今天晚上,我就走了。”
    “祝你一路顺风。”说完紫魅转身离开,一言未留。
    陈琅琊笑着望向紫魅的身影,摸了摸鼻子。
    “还不追上上去?老大,等什么呢。”
    “是啊,快追啊,老大。”
    “追不上,我瞧不起你,老大,哈哈。”
    
    
    613章 三年的沉淀!

第614章 不再是花瓶!

    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历史长河中,有多少引领风骚的绝世人物,都被泯灭在时间之轮下,白起杀遍大秦,诸葛亮智冠三国,李元霸雄霸天下,爱新觉罗康乾盛世,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人,有些事,都注定会成为历史,渐渐被世人遗忘。英雄也有末路时,奸枭难争万世名。
    南市,被称为六朝古都,这里有着不少的华夏大帝,建功立业。当然,也有称其为十朝古都的,南唐,明朝,太平天国,民国,都算得上是在南市立都的,不过不管是六朝古都还是十朝古都,都足以称得上,这里是真正的人杰地灵,自古以来,便是皇家必争之地。
    南市郊野,一栋四层别墅矗立大地之上,周围尽皆是被树林环绕,四层别墅,本就很少见,而且这栋别墅,更是盖的巨大无比,恢弘无比,这里算得上是南市寸土寸金的别墅区,周围那些小别墅,离这里都是有着数百米的距离,因为因为全都被林家买了下来,林长春是南市第一首富,资产将近五百亿,而且林长春更是南市军区副参谋长殷正淳的乘龙快婿,所以这个林长春,可谓是中年企业家的典范,背景势力,尽皆是无人能及。这块地皮更是他花了一亿三千万买下来,自己单独建造的。
    在南市别墅之中,绝对是NO。1。林长春年仅五十岁,就已经有了这等资产,完全是他在商海之中经风里雨,一手打拼出来的。林家,莫说是在南市,即便是华夏南方,都算得上是一方豪强,虽然跟顾氏集团那等庞然大物无法相提并论,但是整个华夏能够跟邻家相比拟的,也是少之又少。
    今天,在林家别墅之前,停满了豪车,足有四五十辆,单单是兰博尼基跑车,就有着九辆之多,剩下的,也多半都是近百万的豪车,偶尔有几辆十几二十万不值一提的轿车,在这群豪车之中,更是颇显寒蝉。今天是林家女儿林乐的订婚宴,不过却并没有请那些南市上流社会的精英人士,而是林乐自己的同学朋友,也算是自己的同学聚会,所以今天整栋林家别墅之中,都没有任何一个林家人,因为所有林家人都被林乐‘赶’了出去。
    这里,足以称得上一个小小的庄园了,四层的别墅,占地面积极其之大,游泳池,篮球场,应有尽有,甚至在别墅后院,还有着一个高尔夫球场。其奢华程度,更是华夏罕见,这栋别墅建成,足足花了五个亿,全都是欧式设计,虽然有几分崇洋媚外的感觉,但是不得不说,这等奢侈程度,国内的确罕见。
    林乐毕业于美利坚斯坦福大学,后在英国剑桥专修博士,在年仅二十九岁就拿到了博士后的称谓,记住,不是一个专业,而是三个专业,生物,医学,历史全都是博士后,可谓是名副其实的高学历学霸,成为华夏留学生之中的巅峰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最重要的是,林乐的家境,富有的让所有人嫉妒,英俊,帅气,能力出众,所以成为了所有男人心中的典范,女人心中的梦中情人。
    今天林乐请来了很多人,有他的同学,更有未婚妻朱洋的同学,他跟朱洋,其实也只是经人介绍相亲而已,朱洋的爷爷是外公的老部下,南市军区三十五军副军长,所以两家也可谓是亲上加亲,林家本就跟南市军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林乐的外公就是副参谋长,再跟朱家结亲,就更是好事成双。
    年近三十,林乐也是越发懂得人生,对于自己喜欢的人,他的确追求过,但是却苦无结果,而且像自己这样的大家世,婚姻多半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代人崇尚的婚姻自由,也是在豪门之中根本不可能拥有的。所以他也就认命了,索性朱洋人长得漂亮,也大方得体,虽然不一定能够走进他的心里,但是成为一个一生的伴侣,还是不错的,至少门当户对。
    林乐是林氏集团的唯一继承人,也毕竟子承父业,接受五百个亿的国际大集团,所以他必须要有强劲的人脉关系跟手段。
    这次同学聚会再加上订婚宴,足足来了一百余人,本来他是没打算搞的这么隆重,林乐虽然各方面条件优越,算得上是整个南市首屈一指的公子哥,但是却很低调,但是朱洋可没那么低调,出身军人世家,她可没有继承半点爷爷的军人低调,反而越发的高调,最重要的是,她要让当初那个跟自己争锋的校花同学知道,她永远不及自己,更找不到一个像林乐这样的老公。
    在华夏,想找出一个比林乐更有钱的?难,不超过五个,而且是门当户对的,想找个比林乐能力更强的,同样没几个,但是两者一综合起来,林乐绝对是华夏第一公子哥,当然并不是跟东方天韵他们相比,不过在京城,恐怕除了东方天韵跟凌云天,也未必有几人,会比林乐更优秀。一线公子哥多的是,在水深如海的京城,别说自己官大背景深,那都是皮毛,真正牛叉的,也要牵出来溜溜才知道。
    所以,朱洋可谓是找到了一个最完美的金龟婿。当初自己在北大的时候,处处被那个冷欢欢与明媚压着,这对姐妹花,好的如胶似漆,虽然很低调,但是依旧被排进了北大四大校花之列,不过朱洋却是被两个人给压了下去,这也是她学生时代最大的一个痛处,今天,她就要让那两个女人看看,自己的男人,有多么的强大,有多么的厉害。
    别墅之中,整个四楼,都是宴会厅,百十来人,都不会显得丝毫拥挤,酒水果品,一应俱全,觥筹交错,一些年轻男女,尽皆是相伴而行,俊男靓女,相当之多,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洋溢着光彩与荣耀,能被张乐跟朱洋请来参加这个特别为他们同学而举办的订婚仪式,说明他们这些同学在朱洋心中的地位。每一个朱洋的同学,都是羡慕不已,他们很多也都是名门之后,富家子弟,否则的话,根本不可能跟朱洋在一块的,只有真正的上流社会的人,才能够玩转,在一起才能玩得起来。但是跟名满南市的林乐比起来,可就差了一大截了。
    “朱洋,你可真是好福气哦,林乐,啧啧啧,无论是任何一方面,都是极品男人,我真是羡慕死你了。”
    “是啊,你以后可要多帮衬帮衬咱们姐妹啊,这样的金龟婿,你要是照顾不好,姐妹们可是随时都准备动手呢。咯咯。”
    一群衣着光鲜亮丽,坦胸露乳,就差没扯下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的拜金女郎们,在朱洋的面前调笑着。
    “去你的,小浪蹄子,我老公也是你们这些庸脂俗粉能勾引的吗?”
    朱洋轻轻一瞥,淡笑着说道,自己的容貌也算是万中无一,这些人,还真难以跟自己想必,而且就连自己身上这件金缕嫁衣,就是价值九十九万九千九,他们能穿得起来吗?
    朱洋浑身都是金光奕奕,显得无比的骄傲,自豪,充满了自信。
    那些女孩也有的已经嫁为人妇,有的还在等待着自己的白马王子,羡慕之余,也是充满了嫉妒,不过在朱洋面前,他们现在可是没有了半点的脾气。朱洋薄薄的嘴唇,鲜红冷艳,无疑是今天场中最耀眼的明星。
    “对了,你们看到冷欢欢跟明媚了吗?”
    朱洋问道,轻轻的撩起自己的长裙,她今天可是要让那两个土包子,好好看看什么才是真正土豪,她们一辈子都不可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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