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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林大将军-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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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自己以前不知道,是隔地山太多,隔地水太险。现在那两个国家开始打仗,南越怕自己不是闽越的对手,于是乎找他借兵来了。
于是,抱着好奇心,他又问,与夜郎比起来,南越与闽越哪个国比较大?
那个使者低着头,眼睛左转右转,扣着手指甲,一看就知道不知在动什么坏心思呢。过了一会,才道:“南越国比较大点,不过夜郎国也算是个大国,只不过比南越小了那么一点点。”
这个回答让多同很不满意,在南越使者未来之前,他根本不知道东边还有两个国家。在他的地眼中,夜郎就是整个世界的中心,西边那十数个小国根本不值得一提,不然它们为何年年争着抢着前来朝贡。倒是更西边地巴蜀两国有些意思,会做许多夜郎做不出来的东西,不远万里的顺江来到夜郎做些买卖。不过,这些人要么肥胖如猪,要么骨瘦如材,眼里边充满狡诈,虽然看起来似乎很富有,竟有超过夜郎之势,不过他相信,一旦两国开战,巴蜀根本不是夜郎的对手。就凭那些肥胖如猪,骨瘦如材的人,哪是夜郎精兵强将的对手。
多同想了一会,实在是想不出哪国来的乞丐,脑袋一抽一抽的疼,烦燥的甩了甩头,道:“开仓给他们些吃的,让他们哪里来回哪里去!”
“大王,只怕这仓开不得!”总管道。
“为何开不得,莫非他们来了十万八万人,你怕把仓里的粮食吃完了不成?”多同怪道。
“他们来的人虽没有十万八万,可也有一万左右,而且,”总管顿了顿,道:“而且臣已问过,他们不是来要饭的,而是大汉的使者,要求面见大王!”
“大汉?大汉在什么地方?”多同道,像是在问总管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臣不知道,不过他们带来了这个!”
总管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匹锦缎,多同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对方就站在自己的对面,刚才怎么没有看到他的背后还藏着一匹锦缎。锦缎的个头也不小,没有理由看不到的,是自己被鬼遮眼还是这家伙藏的太过隐密?
除了这个原因之外,多同没有办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敢相信自己面前竟摆放着一匹锦缎。刚刚,在他穿衣服的时候,还在埋怨巴蜀两国的人最近不来这里做生意了,使得自己没有锦缎制作一件新的王袍,如今却有一匹锦缎真真实实的出现在眼前。
多同以为自己在做梦,或者说虽然醒了但还苍迷着眼,出现了幻觉,伸手摸了摸。是一匹锦缎,手感十分的好,上边的刺绣跟真的一样,呼之欲出,比身上穿的质地不知好了多少倍。
在这匹锦缎面前,多同觉得自己身上穿的与乞丐穿的没什么区别,是那么的下贱龌龊,遭人鄙视,恨不得马上把身上的王袍脱下来,剪成片烧成灰,再把那匹锦缎抢到手中。命巧手地匠人赶制出一件王袍来,在今早的朝会上闪亮登场。然而,他不能,他是夜郎国的王,在下属面前得注意自己的身份。哪能伸手在下属手里边抢东西!
“就这么一件东西?”多同把眼向上翻了翻。露出眼内的白,高傲地道。
“还有这件东西!”总管又从背后拿出一件白狐狸皮做成地裘袍,那手工,那质地,那款式。就像天上仙人穿的。夜郎国的工匠根本无比做出来。让多同一见之下就忍不住想把东西抢在手中,披在身上试上一试。马上,他又发现。这件皮裘是女式的,如果送给王后。王后一定会乐疯了,以后再也不在女人的事人跟他闹腾,然而他却鄙夷地道:“大汉地使者,来我夜郎必有所求,可能跟南越一样是来求援地,就带来这两件东西?”
“这是他们为了让臣给大王通报一声,送给臣的两件小礼物,送给大王的礼物还在城外堆着呢。丝绸堆成一堆,锦缎堆成一堆,金银制品堆成一堆,皮货用品堆成一堆,如同几座小山,只等大王派人前去领取!”
多同狠狠地瞪了总管一眼,同时又有些怀疑那几座小山一样的东西并没有总管手中地好,暗思改日得马上把这个总管换了。手上拿着两件好东西不说赶快呈献,还说什么是大汉的使者送给他的,这样心中眼中都没有大王的人留着何用。
“怎么不早说,快把那个什么什么汉的使者给我请进来!”
“大汉的使者!不过,臣不敢请!”总管道。
“为何不敢请?”多同糊涂起来。糊涂起来的同时又想换总管这码子事来。上前这个部管,说起话老是不一气说完,让他琢磨究竟是什么意思,要这样的主管何用?
“他们有一万人!”
“我知道他们有一万人,你刚才已经说了,城外来了一万个乞丐吗?”多同欲来欲不耐烦起来,道。
“是一万个乞丐。可这一万个乞丐,穿的虽破破烂烂,手里却握着东西。”
“握着什么东西?”
“兵器!有弓,有矛,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兵器,所以臣不敢放他们入城,来请大王定夺!”总管抬头看了多同一眼,见多同惊讶的同时又有几分担心,接着道:“臣已分配都城兵马严密注视,一有风吹草动,先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好好,你办的不错,他们现在何处,领我前去看看!”多同揪起的心终于放下,在总管的带领之下,又叫上近千卫士,浩浩荡荡出了宫,顺着街道往南城门走。一路上,得讯的百姓也往南门涌,与多同的队伍碰上面便停下脚步,站在街道两旁垂手而立深深一躬,等到多同的队伍走得远了,方又往南门跑去。
到了南城门,上了城楼,往下看去,二里外的地方黑压压坐着一群面黄肌瘦的乞丐,人数大约在万人左右。这些人里三层外三层围成一个圈,圈里边有总管所说的几堆东西,就是距离有些远,看不清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
“大汉这个国家究竟在什么地方?”多同突然问道。
“这个问题臣也问过他们了,那个当事的,自称中郎将的,说藏柯江以北全是大汉的地界!”总管道。
“藏柯江北边不是全是悬崖峭壁们,哪来的国家?”
“大王忘了,极西的巴国蜀国就在藏柯江以北,而且他们所带来的东西,与巴蜀商人带来的东西极为相似,所以臣想……”
“哦,以前那些商人,来咱们这个地方,自称巴人蜀人的,我还以为他们的国家叫巴国或者蜀国,却原来叫大汉!”多同自以为聪明的道,看着两里外的那群人都极其安静的或坐或躺,似乎没有敌意。而且中间那几堆堆成山的货物也着实诱人,道:“你见过他们了?”
“他们夜半三更来的,当时臣不敢惊动大王,擅自出城去见了他们。”
“从他们来到夜朗直到现在,就一直停在那里一动也没动过?”多同道。
“没有动过!”
“不像是有什么敌意。这样吧,你去把他们请入城来!”
“是!”总管领了令,正要下楼去请,多同又道:“慢!”
那些兵卒,虽然一个个面黄饥瘦。衣不蔽体。可手中地家伙闪着寒光,都是能取人性命的兵器。多同迟疑了一下,道:“进城的人数不可超过十人,至于那些兵卒吗,先让他们留在城外。严密监视。咱夜郎是上邦。瞧他们一个个饿得连站都站不起来。不能让人在咱的地界上饿死,派上送些饭去!”
“遵命!”总管道,却不直接下楼直奔那群衣不蔽体的人去。又在城楼上停了一下,道:“俗话说。狼无伤虎意,虎有吃狼心,我们不得不防。大王仁慈,不忍他们饿死,不过送地饭不能送干饭,送些稀汤寡水地也就罢了,让他们半饥不饱的,就算有什么歹意也使不出来!”
“嗯!此话有理,就这么办吧!”这时,多同又觉得让面前这人当主管还是有些好处的,点了点头。
徐胜利是夜半三更到了夜郎国国都下,一路上翻山越岭几乎没有见到过人,一连走了二十二天。还好,只是多走了两天,要是再多上两日,只怕因饥饿而死的兵卒不在少数。
借着半圆的月儿观看,夜郎国地都城就像大汉境内地一个比较大点地县,城墙修得也不甚高,比大汉中原的小县还矮了两丈。从城的规模上来看,城中住上十万人应该不成问题。再由都城推而广之,一个夜郎国养个二三十万兵马应该不成问题,难怪西边地那些小国都要给夜郎进贡。
夜郎自大这个词语徐胜利是知道的,一个自大地国度通常目中无人,一个目中无人的人你求他办点事情通常很难。所以,徐胜利并没打算从夜郎国借二三十万兵马,这些说词都是骗刘安所说的谎言,来夜郎徐胜利另有目地,而且这一目地一直没有改变。
拿下了夜郎,就等于把夜郎至巴蜀的所有百越小国全都拿下了。拿下了夜郎,就可逼得南越、闽越归降。拿下了夜郎,等于把整个百越拿下。所以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何才能迅速的拿下夜郎,迅速的结速百越之行。
最快的办法就是最直接的办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干掉现在的夜郎国王,然后扶持一个傀儡。不过,这在徐胜利心里是万不得已之时才用的狠招,他要先看看,夜郎国王是不是真像成语里边说的,狂妄自大,不肯归顺大汉。
三更半夜,前来问询,自称是宫廷总管的那个家伙倒是看着有些顺眼。如果真的不行,到时就扶持他当一个傀儡,此人既然身为宫廷的主管,在夜郎国的威望自然是不低的。
徐胜利想睡,可是肚子里咕咕直叫,痛如刀纠,怎么也睡不着,躺在地上看天上的小星星直眨巴眼睛。月儿慢慢往西移,他便闭上眼睛试图睡着,满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尽快拿下夜郎,精神昂奋还是睡不着,睁开眼继续看小星星眨巴眼睛。一会闭眼一会睁眼,时间慢慢走着,眨巴眼的小星星越来越少,天终于亮了。
远远的,可以看到城楼上昨夜来的那人正对一个胖子对这边指指点点,徐胜利心想,这个胖子一定便是夜郎国的国王了。过了一会,那个总管从城楼上下来,城门支开一道缝,主管一人提着裤子朝这边而来。
徐胜利叫刘一手把那些躺在地上的人都叫起来,不要丢了大汉国威,等到总管过来,向前迎了两步,拱了拱手,笑道:“老兄终于来了!怎样,夜郎国的国王肯见我吗?”
“费尽了口舌!真的,不骗你,我是费尽了口舌才算说服大王,肯见你们一面!”总管激动的道,就差指着天发誓了。他的脸对着徐胜利,眼睛却直往堆得跟山一样高的货物上瞟,收都收不回来。
“这是一个贪财的人,一个贪财的人通常怕死,怕死就很好对付!”徐胜利心中暗道,明白总管的意思,叫刘一手又拿两件物件,送给他。总管摇了摇头,眼睛仍盯着堆得如山高地货物。不过停留在金银制品那堆东西上。
徐胜利笑了笑,让刘一手把手中的两件物件放回,又在金银那堆里挑了两件拿来。这时,总管乐呵呵的接了,将两件物件塞入袖里。道:“不过。我们大王有个条件,只许十个人入城!”
“为什么?”刘一手不满的问道。
“城中只有两万禁卫兵马,将心比心的,你们若为我家大王,放心让一万别国兵马入城吗?”总管说完。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马上又补充道:“左近还有我国六七万人马!如果需要。半个月内可调来三十万人马,你们千万别有非份之想!”
徐胜利觉得这个总管不仅贪财、怕死,而且还很愚蠢。竟把城中有多少兵力,城外有多少兵力。一古脑地全讲了出来。一个贪财怕死又愚蠢地人,那将更加容易控制。于是给刘一手使了一个眼色,让刘一手挑十名勇士,连带上赵燕一行十三人朝夜郎国都走去。
“我家大王说了,只能带十个人去!”总管表示出自己的不满。其实十个人与十三个人又有什么区别,不就是多出来两个来,就是再多出来二十个在夜郎国都也兴不起风作不起浪来。他只是表示了一下自己的不满,表明一下态度,复述一下多同的命令。
“多出的两个人,一个是我地女仆,一个是我地男仆。到了国都里,我并非去了便走,而要呆上几天,自己地仆人使着顺手,还望多担待些!”徐胜利道,抬头看了看天,一行大雁正巧飞过,一会组成个一字,一会组成个人字,想让这个总管帮忙给兵卒们搞些吃的,低下头时看到城门里出来一队人,推着车,车上装着桶,桶里不时溅出些粥汁,也就不再说什么。
拿人的手软,吃人地嘴软,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总管不再强调非得十个人,嘴上嘟嘟囔囔地嗦起来:“我家大王说十人,你却去了十三人,这事让我挺为难的。十三人就十三人吧,谁让咱们是朋友呢,我家大王又是个好说话的人,你瞧,这不就给你们的人马送吃的来了吗?”
在总管的嗦声中,徐胜利进了城,先看守城兵马的装备。夜郎国兵马的弓是那种最原始的弓,就是用竹片直接绑根弦做成的弓,而箭矢制作的也非常简陋,与匈奴人的相比都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更别说与大汉的比了。有的箭甚至没有金属制的箭簇,只是把头削的极尖,靠木头来躲杀敌人。至于兵卒们的盔甲,全是用腾条编成,又在油里浸泡几次,质地还算坚硬,能挡得了矛刺刀砍,不过却让徐胜利想起诸葛亮的火烧腾甲兵来。
夜郎中,没有戟戈之类制作比较复杂的兵器,最少徐胜利在城门口的兵卒身上没有发现,有的只是矛。而且矛头不是全金属的,而是在外边包了一层铁皮。
城墙是用土做的,外边包了一层青砖,进了城,才发现里边的房子几乎全都是用木头加竹子建成,下边中空,养着猪羊等家畜,只有中等或者富贵人家才用竹篱笆圈出一个院落,里边有三两间石头或者砖砌成的房子。
路面不宽,大约四五丈的样子,上边走着行人,穿的衣物有的是用麻织就,有的是用草编成,甚至有的是用树皮砸巴砸巴制成。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穿鞋,偶尔见几个穿鞋的,必定是大富之家,因为他们身上穿着巴蜀产的锦缎。
城门口停着十来头大象,每个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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