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宋的智慧-第13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云峥站了起来,瞅着巩丰一字一句地说:“货物从来都是就地论价,蜀中的丝帛确实便宜,但是能运到青塘来的唯云峥一人而已,莫非大使准备吧大宋的那份商税也要收缴不成?”
  这人说话非常的恶毒,带坏民风这条罪状够得上杀头了,他到底要干什么?
  巩丰哈哈大笑道:“少兄莫急,巩丰也就是说说而已,您售卖的丝绸大部分都成了敬神祭天之物,带坏民风还不至于,既然账目清楚,这就给少兄结据。”
  这家伙也算是有几分本事的人,四柱帐看样子对他没有难度,手里的算筹稍微一动,很快就算出最后的数额,云峥此行,在青塘需要交纳一百三十一贯零七百文的税。
  这和云峥自己计算的大底不差,见这家伙笑嘻嘻的,云峥忽然起了一种很怪的心思。(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昨晚没睡好,白天补了一觉,起来已是九点,对不住。


第十七章遂川演绎

  他觉得应该把交子这东西推荐给巩丰,带着大量地钱财来往蜀中和青塘太不方便了。
  巩丰把单子递交给云峥的时候发现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就笑道:“怎么,难道我算错了?我从小就对数字很有兴趣,所以一般不会出错。”
  云峥摇摇头对巩丰说:“我非常希望,能用交子结算这次以及以后所有的商税。”
  巩丰愣了一下似笑非笑的说:“你先告诉我为什么一定要把丝绸扯成碎块才卖给青塘!”
  云峥认真的说:“需要,因为需要!我是商贾,所以买东西的客人需要什么,我就贩卖什么,丝绸在大宋会被做成衣服,被面,帐子,各种各样的东西,可是丝绸到了青塘,他就是表达善意和尊敬神灵的器具,我如果把整匹的丝绸卖给牧人,牧人不会要,同理,我把撕碎的绸缎卖给宋人,宋人也不会要的。
  再说了,我是卖丝绸的,自然希望大家把丝绸用的越多越好,撕碎了之后它的损耗就会加快,我下次还能再卖这么多的丝绸,这样一来,一个成熟完整的丝绸使用市场就形成了,以后我的财源就不会枯竭,我这一次是来开辟商道的,至于做生意,反而是捎带而为之。”
  巩丰挑起大拇指夸赞一声道:“确实高明,你说的有道理,一个人把自己买回去的东西愿意怎么使用,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就算是大宋皇帝都管不到。这样做生意的手法为我平生所仅见,云少兄他日如果不能成为大宋的豪商巨贾才是怪事。
  你说的交子缴纳赋税,这不行,根本就行不通,你在青塘将蜀中卖不掉的丝绸换成了青塘的物产,已经赚得非常多了,为何还想着控制青塘的命脉,我虽然是宋人,但是那人俸禄总要替人分忧的,所以。交子的事情你就不要想了。”
  云峥长叹一口气说:“可惜啊。这才是最公平的交易,缘何先生不采纳?”
  巩丰看了云峥半天笑道:“读书人的德行我知道的一清二楚,虽然我本人不介意使用交子,并且也喜欢用交子。那是我个人的事情。如果把交子推行到整个青塘。这种事就需要非常非常的慎重了。”
  云峥也不再多说话,缴纳了税款,拿到了凭证。给巩丰送了一大包茶叶,告知他冲泡的方法之后就告辞离开,马车上的礼物没动,现在送给巩丰完全是肉包子打狗,不会有半点的用处。
  从司税所出来,云峥和陆管家,以及憨牛,猴子,彭九漫步在遂川城,这座城不大,站在北街上就能看到南面的城墙,街市上店铺却不少,尤其是制作银器的匠人,蹲在阳光下,不断地拿着木槌敲击银箔,他们的手非常的灵活,敲击银器的声音似乎都带着某种韵律。
  对于劳动者云峥从来都是充满敬意的,我们的世界其实就是靠着他们的双手才一点点的发生着变化,不可轻慢。
  一个小小的吐蕃少年,裹着一只羊皮袄,黑红色的脸蛋带着骄傲的笑意,黝黑的手里抓着一只银光灿灿的银杯,正在把铜丝往银杯上镶嵌,这是一个细致活,一般都是由有经验的老师傅制作,为何这里会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少年?
  云峥站在一边看了一柱香的时间,等到少年最后磨平镶嵌铜丝时出现的毛刺,云峥将这个莲花状的杯子要过来举了起来,确实精美,如果整只杯子是用银子制成的,虽然银光灿灿的显得很富贵,不过那样也就显得很豪奢,在用青铜丝镶嵌了一圈菱形的细碎花纹,这个杯子也就有了几分秦尊的意味,多了一些古意。
  小少年见自己的作品被人喜欢,也非常的高兴,看见他鼻尖上渗出的细微汗珠,就知道这是这个孩子第一次在人前显露自己的手艺,云峥能不能买下这个杯子,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峥笑了,拿着杯子对那个少年说:“这个杯子我要了,不过,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你应该将自己的名字铭刻在杯子的底部,我相信,这只杯子会因为你的名声,而让他的价值倍增的。”
  “诺楞格,我叫诺楞格,我还没有资格把自己的名字刻在银器上,我没有錾子。”小少年有些窘迫,两只手局促的在大腿上蹭。
  “没关系,这只杯子我要了,但是你需要在被子底部刻上你的独门标记。”
  小少年的眼睛立刻就发光了,取过杯子飞快的拿小锤和铜丝,在杯子的底部镶嵌出来了一只小狗,小狗的鼻子很大。
  “这就是我的标记,狗鼻子诺楞格,如果镶嵌的铜丝掉了,或者杯子扁了,你拿来我帮你修补,不要钱!”
  云峥大笑着在那个孩子比一般人稍微大了一点的鼻子上拿手指弹了一下,就付了帐,手里拿着这个银杯继续逛街。
  邈川城实在是不够大,云峥甚至认为,一架八牛弩就能从城北将弩枪送到城南的城墙上。从那个制作银器的小少年那里到整座城池最高大的那间屋子的距离是一百一十七步,这个距离恰好就是一个战士从开始奔跑,在跑出三十步之后将速度调整到最佳,最后奋力投掷出标枪的最佳距离,在这个距离上,是标枪威力最大的时候。
  云峥在遂川城转悠了半个时辰,就把这座城能去的地方都去了,甚至在遂川还顺便做了两笔不大的买卖,眼看着日头升到了头顶,确定角厮罗不会见自己了,这才怏怏的出了城回到了城外的商队。”
  角厮罗没有接见云峥,但是他却接见了巩丰,人还是如同以往一样的仁慈,笑容满面,巩丰自己知道,在这张慈祥的面孔下面的,会有一颗何等冷酷的心。
  角厮罗翻拣着云峥的账簿,最后指着三十三匹战马的那一项问巩丰:“这些马为何不在纳税的范围之内?我记得青塘不允许商贾贩马。”
  巩丰拱手回答道:“大帅,这些马并非云峥贩售所得,这三十三匹战马全部是青塘人送给商队的礼物。”
  “他何德何能会受到青塘百姓的如此亲睐,你就没有查查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听说宋人商贾,最能钻空子,我们青塘的律法未免宽疏了一些,有些问题是我们根本就没有想到的,如果他在利用青塘百姓的淳朴和厚道敛财,就算他是大宋的官员,我也定斩不饶。”
  巩丰摇头道:“司税所的都头亲自跟随这支商队进行实地监督,经过他们的所见所闻来看,这支商队确实是在老老实实地做生意,没有不法事发生。”
  角厮罗忽的站了起来,再一次问巩丰:“你确定他没有不法事?战马是青塘人的命根子,怎么可能会轻易地赠送给一个商队?”
  巩丰见惯了这样的恫吓,沉声道:“这是云峥在一路上治病救人获得的赠礼,您也知道青塘人如果把马匹送给那个人,就说明这个人对他的恩德很重,属下认为不可轻慢。”
  角厮罗疑惑的朝身边的董毡看过去,董毡连忙说:“父亲,确实如此,这些战马总共有三十三匹,都是牧民送给云峥的代步工具,其中三匹战马就是在孩儿的眼皮子底下被送给云峥的,青谊结鬼章看到的更多。
  云峥托青谊结鬼章向父亲问好,话里还说道这三十三匹战马的问题,云峥说只要父亲不愿意青塘马外流,他就打算拿这些马匹在遂川城交换一些货物,决不让父亲为难。”
  “说的好听啊,董毡,你以后做事要学学这个官员商贾,他说不为难你父亲我,其实在说出这些话之后,他就把难题交到了我的手里,我若不同意青塘马外流,就会被牧民们看做小人,如果让这些战马外流,就开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不管怎么做都是里外不是人。
  巩丰你和那个少年谈论了很久么难道说就没有发现他真正的意图?老夫总觉得一个聪明到这个地步的少年怎么可能会不畏艰险的来到河湟开拓商道,这样的年轻人在大宋也应该不多才是,巩丰,说说你的见解,马匹的事情就这样了,既然是情义的象征,我们就不好下手,这小子好命啊,如果他早来三年,老夫一定会抢夺他的财富,不管他聚敛了多少财富,到了最后就全是我们的,吐蕃人最值得依靠的东西还是刀剑。”
  巩丰笑着说:“此人绝对是少年中的尖子,卑职以为,他来到青塘的目的不过有三,其一,出售蜀中的丝绸,这一点已经证实,去年蜀中遭灾,粮食减产严重,百姓手中的钱财都被粮商盘剥干净了,所以官卖丝绸就成了唯一的救民手断了,在这样的大事件面前,派出蜀中精英前来也就顺理成章。
  其二,卑职探查得知,此人其实不是武官,最初是一介文官,您是知道的,在大宋,文官被替换成武官,这几乎就是一种羞辱,所以卑职猜测,这个少年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华,所以才来到青塘,这是他为自己捞政绩的一种法门。
  其三:卑职总觉得此人目标不在我青塘……,因为他在青塘的作为非常的散漫,将自己的姿态降到了最低,所以卑职猜测,他有求于我青塘……”(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狐假虎威的道理

  鸽子已经放出去了,云峥就在等候鸽子自己飞回来,董毡是鸽子,青谊结鬼章是鸽子,巩丰同样是一只鸽子。
  鸽子会回家的,即使有一两只迷途了,总会有一些能飞回家,能够带来角厮罗那里的信息,不管角厮罗是对自己的官方身份感兴趣,还是对自己的敛财手段感兴趣,亦或是对交子感兴趣,只要有了好奇心,云峥就有把握借用角厮罗这张巨大的虎皮。
  狐假虎威被世人所不齿,却不知这是弱小者最有效地武器,一只兔子单独到野狼的面前,不管他说什么,都逃不掉被吃掉的命运,如果这只兔子后面跟着一只老虎,或者大熊,需要战栗逃跑的就会是野狼。
  云峥非常的想借用大宋这张属于大宋臣民的皮,披上之后才发现自己披的是一头肥猪皮,只会引来更多的饿狼和野兽,所以只能换一张皮披上,只有这样才能掩盖自己是只狐狸的本来面目,也只有这样,自己火中取栗的计划才能有机会实施,
  野兽的法则很简单,就是弱肉强食,而西夏人和青塘人他们遵循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法则,大宋遵循的是另外一套蛊惑性很强的法则,幸好现在辽国也在学习这一法则,他们的野蛮本性还没有完全退却,等到野性消除掉之后,也就到了灭亡的时候了。
  云峥有时候看史书的时候觉得非常好笑,一个个野蛮。健壮的民族,发展到最高阶段的时候他们竟然被懦弱的汉文化所吸引,抛弃了刀剑,开始和敌人讲道理,只要开始讲道理,他们就会被后起之秀吞噬,分割。这样的例子不知道有多少,那些野蛮人却从不知道悔改,于是就有了笑破汉人肚皮的那句话——胡人无百年的国运。
  云峥从油饼事件发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是人。天生就有安逸享受的惰性。追求美食,追求美丽的衣服,追求华美的宫殿,当然。这中间不能缺少妖娆的美人。
  想要诱惑一个人。需要从触觉。味觉,视觉,听觉下手。充分的满足这些感受之后,被诱惑的人安宁的就像是在母亲的子宫里一般,也只有到了这个地步,自己才好下手。
  佛家要求摒除五识,认为就是五识在污染一个人,讲好生生的纯洁无瑕的人变成各种恶棍,所以只要是是佛家反对的,云峥就打算大力的推行,在某种意义上,自己就是佛门高僧眼中的天魔,云峥想知道自己一旦这样做了,会不会被打入无间地狱!
  冬日的青塘空气清冽而干燥,冷风吹的人脸庞发疼,天空中只有鹞鹰在展翅翱翔,有时会会像箭一般的从高空落下,从草从里提起一只兔子,然后再飞向遥远的老巢。
  狐皮裘衣不如老羊皮袄暖和,唯一的优点就是暖和,云峥在尝试过狐皮裘衣之后,果断的就抛弃了这个华美的服饰,继续裹上自己的那件老羊皮袄,除了在白白的羊皮上套了一层布帛之外,没有做任何的修饰,看起来古朴而厚重。
  说道古朴,梁楫的衣衫最是古朴,一件巨大的老羊皮袄套在身上,走起路来威风八面,为了显示自己山东大汉的彪悍气,特意不穿里衣,**着肌肉虬结的胸膛,站在寒风里半个时辰都不带动一下的,这就是二百五的做派了,商队中武功最高的寒林,这时候却像是一只慵懒的老猫,蜷缩在帐子口,晒着太阳,那双眼睛从来没见他睁开过。
  别的人,包括梁楫,都迷上了骑马,不过在寒风里骑马,一个个都冻得鼻涕流的老长,不过寒风也不能阻碍他们骑马的热情,营地里有三十三匹骏马,这时候不骑,以后未必会有骑马的机会,他们笨拙的骑马姿态没有少被牧人们耻笑,人家骑着光背马,赤手空拳也能用胳膊把这些厢军从马上弄下来。
  不管是牧人,还是厢军,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冬日里的活计相对的少,所以牧民很喜欢和这些厢军打成一片,更何况还能有美味的油饼和米粥喝。
  云峥吩咐过了,营地里的酥油茶不要停,不论谁过来,都送一碗酥油茶暖暖身子,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谁不喜欢热气腾腾的酥油茶呢?更何况送茶的那个家伙脸上堆满了笑意,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浪里格,我不相信你还能把我从马上拽下来!”梁楫很明显的急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