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宋的智慧-第17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抖ⅰ
  紫花苜蓿在地里一长就是三十年,想要挖根根本就是做梦,那东西的根可以深入底下三十米,堪称绝无仅有,于是这些紫花苜蓿就顺利成章的侵占了百姓的田地,无论火烧,水淹,拔除都不能杜绝,于是陇东的好多地方,就长满了这东西。
  醴泉地方志记载,这东西一路向关中侵袭,几乎覆盖了乾陵。
  云峥抱着十万分的小心问富弼:“明府,金花菜覆盖乾陵一事您可知晓?”
  富弼沉思了一下,玩味的摇摇头道:“绝无此事!”
  云峥不死心,拱手道:“卑职忽然想起有一个地方被疏忽了,卑职心急如焚,请容许卑职这就去醴泉一行。”
  富弼刚刚点头答应,就看见云峥已经蹿出了军帐,飞身上马,甚至来不及招呼亲卫,就打马一路向东狂奔。
  富弼摇摇头自言自语的说道:“狂妄自大的小子啊,还真的以为你什么都知道,乾县醴泉草场不下三十万亩,你几千匹战马还吃不完吧,不过想要在那片草场放牧,先解决掉麻烦的守墓人,要不然休想安宁,黄巢,朱温都没有成功,就看你的手段了。
  金花菜!老夫的早餐就是鲜嫩的金花菜!只要是关中人想到金花菜,就会想起醴泉,聪明的小子竟然也有犯糊涂的时候,若非看在你一心为国的份上,几千匹战马就能把你吃的倾家荡产,还私产,嘿嘿,总算是不太傻,金花菜侵袭乾陵也是这几年才有的事情,那东西虽然侵占良田,却是不错的马料。一个外来户在老夫的面前逞能,嘿嘿。”
  云峥的大青马跑的非常得意,很长时间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放开了跑,风从云峥的耳边掠过呼呼作响,他忽然想起了什么猛地勒住了大青马的缰绳,刚才自己的心神全部都放在金花菜上面了。富弼的神情非常的不对劲,他完全没有理由和自己说这么大的一通废话,和自己说什么金花菜,牧马监的人不可能无知到连一片适合放牧的地方都找不到。
  想通了之后,云峥笑着摇头叹息,这就是所谓的下马威吧?(未完待续。。)
  ps:  第三章送到,这一章的资料实在是太多,慢了一些请见谅。


月初求保底月票

  感激不尽,感激不尽,一天一千多张月票,让孑与重新回味了一下唐砖时代的激动。
  大宋完美的继承了唐砖的风骨。为孑与贺,也为兄弟姐妹们贺!
  大宋的创作,进入了快车道,因为写到现在,所有的情节已经铺垫完毕,只要按照大纲往下写就是了,兄弟们如果有什么建议,请写在书评区,还是老规矩,只要不骂人,孑与都会仔细的考虑权衡,解答,再一次谢谢大家。
  哦,对了,我是来要保底月票的。
  孑与拜上(未完待续。。) 



第四章养马地

  孙七指从草地上揪了一株青草放在嘴里嚼了一会对同样在吃草的云峥说:“尚好,草场不错,草叶长,肥嫩多汁,养马足够了。”
  云峥点点头又从地上揪了一把苜蓿笑着说:“其实这才是好东西,不光是青草好,将来晒成干草,或者藏在饲料窖里作青储饲料也是非常好的。”
  说完直起身子瞭望着这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地心满意足,不过,在靠近梁山的地方有一座很大的墓,或许说这里有两座巨大的墓,赫赫有名的无字碑也在这里。
  唐朝之时,李世民将自己埋葬进了九嵕山,从而开创了依山为陵的习俗,乾陵也不例外,它背靠的就是梁山。
  这片巨大的草场与其说是草地,不如说这里是乾陵旁的空地,黄巢盗墓的时候挖的大坑依旧在,就像是这片草场上的巨大伤疤。
  一直听说这里有一个村庄名字叫做契家庄,原来是唐朝时期名将契苾的子孙,因为李治在征伐高丽大胜之后,将阴山附近最肥美的草场赏赐给了契苾的族人,于是契苾就发誓保卫李治,生前为将征伐四方,李治死后就就派遣一支族人守卫乾陵,代代不息。
  想要在人家李治的墓园里放马,首先就要获得契家庄子的同意,要不然,会后患无穷,别人不知道,云峥知道的很清楚,一千年后政府想要挖掘乾陵都没有获得成功,之所以不行。原因就出在契家庄子上,老百姓拿着锄头生生的给阻挠了。
  黄巢没有得手,朱温没有得手,成吉思汗也没有得手,契家庄子的人在乾县硬是将蒙古大军阻挡了两月有余,最后成吉思汗不得不发誓,不动乾陵一把土,这才借道而过。
  云峥不认为自己会比成吉思汗厉害,所以就没有想过用最愚蠢的强力手段。自己身边不过才十几个人,十几匹马。远处已经有流着鼻涕的放羊娃在警惕的往这边瞅。明明羊的肚子都已经吃的溜圆了,他依旧没有将羊赶回去的意思。
  和孩子打交道是云峥的专长,不大工他和放羊娃就并排坐在丘陵上指着远处的乾陵说神话。
  “姑婆陵(这是乾陵附近的人随着武三思称呼将武则天的陵墓称为姑婆陵)就在山底下,你整天拿着铲子乱挖。要是不小心把姑婆挖出来麻烦就大了。”云峥咬一口干粮。见孩子在咽口水。就大方的给他分了一半。
  “才不是呢,谁动姑婆陵刀客就杀谁。”
  “我有一些马,过来放牧成不成。可怜的,那些马都快要饿死了。”
  “牲口能过来,人不准过来。”那个流鼻涕的放羊娃大口的咬着云峥的夹肉锅盔,却不肯让步,在他幼小的心里早就把这片地方看得非常神圣。
  云峥和放羊娃没说几句话,就过来一个大汉,不由分说提起放羊娃就是一顿猛揍,见孩子哭得凄惨,云峥赶紧说道:“娃娃有啥错,你这个大人当得也糊涂。”
  那个大汉阴翳的看了一眼云峥,面无表情的说道:“穷人家的娃娃不打不成器,天快黑了,贵人家还是早点回去,晚上有狼!”
  “我找契家庄子的老人商量一些好事。”
  “在姑婆陵说好事容易被天打雷劈,俺们不敢听。”
  大汉竟然对云峥的提议丝毫不关心,揍完了娃娃,就赶着羊向山脚下的村庄慢慢走去,云峥牵着马跟在后面,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大汉说话,却不许浪里格他们跟过来。
  “你咋不听我说些啥呢?都说坟上的产出越多,后人就越是旺盛,明明是好事嘛,你总要让我见见庄子上的老人才行啊。”
  不管云峥如何劝说,大汉依旧一言不发,那个小娃娃却在暗暗地给云峥使眼色,要他快跑。云峥装作没看见,跟着大汉赶着羊进了庄子,却被人家关在墙外面,连口水都不给喝。
  云峥把马拴在碌碡上,自己坐到磨盘上,甩着两条腿等人出来,这件事就是一个磨破嘴皮子的事情,考校的就是一个耐心。
  天色暗了下来,关中人都有端着饭碗围在碌碡边上吃饭的习惯,你吃我家一口,我吃你家一口的,就这样简单的一顿饭就能吃出百家饭的结果来。
  别人吃饭,云峥也吃饭,卤蛋,卤肉锅盔很多,最妙的是中间还有一只黄澄澄的烧鸡,在碌碡上摊开摆了一大堆。
  见别人依旧不理睬自己,倒是孩子们端着大碗直愣愣的看着磨盘上的烧鸡口水不绝,云峥撕下来一只鸡腿走到那个脸上还有泪痕的孩子身边,把鸡腿搁到他的粥碗里笑着说:“白天害你挨揍,赔你一条鸡腿。”
  不等孩子拒绝,云峥又把剩下的鸡肉撕碎放进别的孩子碗里,这样一来,本来想发怒的大汉,见自己的孩子贪婪的在吃肉,扬起来的巴掌,又落了下来。
  云峥陪着笑脸想努力的混进人群,不管别人说什么,他都要插一句话,讨人嫌的很。眼看着天色彻底黑了,除了孩子们还在看着磨盘上的美食,大人们都要回家了,一个白头发老头子走到磨盘边上,把那里的食物分给了孩子。
  打发走了孩子之后,老头就皱着眉头对云峥说:“关中娃子在你这个岁数上能做到七品官的不多,俺就忍不住要问了,是不是当了官就黑了良心,要挖祖宗坟了?”
  “牲口才会去挖祖宗坟,这样的人就该把腿打折!”云峥回答的斩钉截铁。
  老头子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点,示意云峥坐到磨盘上,继续问道:“梁山只有石头,你也看见了,田地都被金花菜占了,只能放羊,除了地下的祖宗坟,啥都没有,这个地方,能让你这样的贵人低声下气的赔笑脸,老汉实在是想不出还有啥。”
  云峥笑着从怀里掏出一把苜蓿草放在磨盘上对老汉说:“我就是为它来的,这可是宝贝啊,地里面种不了庄稼,那就养草,谁说农夫就只能种粮食?老人家没有发现庄子上的羊长得都很好么?这也是一个大进项,不过,我不建议你们养羊,咱们一起养马,养战马!”
  老汉吃了一惊从磨盘上跳下来摇着手说:“我们不能成为马户,战马放到我们手里就养残了,这事情不能干。”
  云峥高兴极了,拉着老汉的大手道:“您还是一个明白的,别人一旦成为马户都会高兴啊,认为家里多了一个大牲口,还能不交税,有这样的见识的人,您是第一位。”
  老头子苦笑一声说:“老汉祖上就是放牧的,怎么会不知道战马和挽马的区别,只是后来没有马可放而已,还是算了,契家庄子六百户,四千多人,你有多少马能让全村子的人放牧?
  挑出来几家子,只会让村子里乱起来,契家庄子从来都是上下一心的,被几匹马搅乱不值得,后生,你走吧,要是不走,就到老汉家里住一晚上,明天走也成。”
  “三千匹!最好的西夏战马,青塘马也有一些,都是战马,没有一匹挽马,我会源源不断的送马过来,五年以后,这里最少该有一万匹战马,以后还要多。”
  老汉的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小心地问道:“啥?说清楚!”
  “明天我就把两千五百匹战马拉过来,同时会上报京兆府将你们全部变成马户,同时会要求京兆府将梁山一代全部变成牧场,金花菜不但不能清除,还要大力的栽培,与此同时,你契家庄子的娃娃要从小练习骑射,既然你们的祖宗就是骑兵,就让娃娃们也当骑兵吧。”
  云峥毫不掩饰的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老汉这才确定云峥不是来打姑婆陵主意的,有两千五百匹战马的人,绝对不会去当盗墓贼的。
  老汉敲响了钟,很快就有十几个白头发老头子过来了,脸色都不好,不过在知道云峥不是盗墓贼,打算用梁山下的墓园围起来当牧场,并且不准外人进来之后,老头子们就变得非常热情了,尤其在听说梁山很有可能都会被朝廷圈起来,笑意就更加的浓重。
  孩子们有机会去当骑兵,这在大宋绝对是一个高级职业,不说别的,真正的大宋骑兵一身装备配上两匹战马,绝对不会少于一百五十贯。
  有了这些当地的老人指点,云峥发现这里确实非常的适合当牧场,梁山周围人烟稀少,地域却平坦,穿过梁山峡谷,就是山阴处,这样一来,就有了春秋两个草场,别的地方还能成为储存牧草的地方,绝妙!
  云峥住在契家庄子上了,一连三天和几个会骑马的老头子踏遍了梁山的山山水水,还在无意中发现了一处小峡谷,这里是一个漏斗状的峡谷,穿过一段崎岖的乱石滩之后,里面是一大块被山峰包围的空地,如果不是那个放羊娃告诉云峥,怎么也想不到还有这样的一片天地。
  只要把乱石滩修整一下,就是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的战马栖息地。看到山壁上流下来的淙淙溪流,云峥伸手捞了一把水喝了一口,很清甜,这是上天赐给自己的养马地,云峥几乎想要振臂高呼。(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五章怒责弊政

  世上只有干完工作之后的人才会有真正的轻松,云峥看着青山蓝天,终于觉得自己可以睡一个彻底的安稳觉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任何事情都需要自己亲力亲为,他已经能听到自己脊梁骨发出来的咯吱声。
  除了行刺皇帝和入洞房这两件事只适宜独自进行之外,别的事情最好还是由团体来完成才好,摊开四肢躺在柔软的春草上,感谢天地给了自己最美妙的感觉,风柔柔的吹着,带着初发的花香从鼻端飘过,调皮的掀起那绺散乱的长发挠着云峥的面颊。
  彻底解开束发丝带,让乱草一样的头发将自己的面容遮盖住,透过密密的发丝还能看到北归的大雁,也能看见春日的暖阳。
  解开束缚腰肢的玉带,敞开衣衫,露出**的胸膛,胸膛剧烈的起伏,肺里最后的一丝浊气也被暖风带走,等平静下来,整个人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感觉。
  一张小脏脸出现在云峥的头顶,是哪个流鼻涕的放羊娃,不过人家今天不流鼻涕。头上扎了一个髻。可能扎得太紧的缘故,头发把眼角都提了上去小小的年纪长着一双上挑的丹凤眼有说不出的古怪。
  云峥一把就抱住了这个拿青草捅自己鼻孔的坏小子,直到把那张难得白净的小脸弄成花脸这才罢休,放羊娃哭了,哭的很大声,看来只有卤蛋这种高级货才能塞住他张的很大的嘴巴。
  于是,他如愿以偿了。呜咽着吃卤蛋,忘记了哭泣。
  懒懒的跟放羊娃比赛在草地上翻滚,青草地就像毯子一样柔软,可以让他们从山腰一直翻滚到山脚,把脸浸在冰冷的山泉水里,咕咚咕咚的喝个够,然后相视一笑,同时解开裤带又把水还给山泉。
  山脚下到处都是秃尾巴的战马,契家庄子的老汉跳着脚咒骂杀千刀的才会在马屁股上点火,云峥不吭声。这事是自己干的。本来就亏心,有什么好争辩的。
  包希仁(前面不小心写成包孝肃了,对不住。)看到云峥的时候,发现他正撅着屁股和几个脏兮兮的娃娃一起吹野灶底下的火。吹得浓烟滚滚的。锅里只有一些黄精和山药。也不知道他们是从那里挖来的。
  见到这一幕,包拯哈哈一笑,觉得曾公亮的那些担忧简直就是不知所谓。一个有童心的少年就算坏,又能坏到哪去?自己这双眼睛看遍了天下奸佞之徒,无义之辈这点把握还是有的。
  云峥的作为立刻在他的心里就童稚化了,别人欺负自己未过门的妻子,自然要用最狠毒的手段去对付,别人当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