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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黑客-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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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的天文数字,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一万亿美元却不算什么。那么我就要把老爸的企业建设成比这个花旗集团还要大的公司!似乎有点痴人说梦要用多少年?五十年?一百年?我吐
虽然就连我自己都有点怀疑这个想法,但是想想那神奇的灵魂能力,又觉着这并非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我可以利用灵魂能力研究出许多东西,又或者从技术专家得脑袋里取得那些最尖端技术、研究成果,要发展一个公司那不是容易之极?就像现在的罗氏药业,只不过成立了半年不到,估计就已经达到年销售额一亿元人民币的水平了!这还是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才会那么少的。想一下Life公司那张年度报表,单单是一个药品,全球高达八亿多美元的销售额吧!
不过现在就别想得那么长远了,被Life公司状告侵犯专利权的关卡都还没有闯过去呢!如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赔都赔得你破产,惶论发展?不过从我下了这个决心之后,感觉舒服多了,心里还有点兴奋,一直在想以后应该怎么发展壮大公司,帮助国家和百姓。我拿出手机给老爸老妈打电话,他们昨天一直没有回来酒店一直在忙。不过也幸好他们没有回来,要不然被他们发现带了李想回酒店“睡觉”(虽然是真的睡觉而已),那不被他们殴死才怪呢。
电话接通我马上就问道:“老爸,你们在那里?”老爸好像非常忙似的:“嗯哦?儿子哎我们?我们在吃火锅。”“”我差点摔倒,还以为他还在忙官司的事情,谁知道居然是在忙吃火锅Fuck,他们还真有心情呢。“我们就在酒店楼下的餐馆里,你也来吧?”说着还发出咀嚼的声音。现在要全力帮老爸处理官司的事情,也应该了解一下其中的细节。我说:“马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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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的几天里,我陪着老爸老妈还有潘基明律师他们四处活动,拜访主审法官的家人,和一些说得上话的人。呵呵,其实说白了就是跑关系、走后门、送礼这些小动作,让我长了不少“见识”。不过毕竟这一个官司可不是一般的小案件,影响太大了。如果Life公司真的能拿出什么有力的证据来,法官也绝不敢明目张胆颠倒是非的。因为Life公司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要是中间出了什么问题,法官自己也得吃不了兜着走。所以这些小动作用处并不是很大,最多也是让判决轻一点而已。
除了走后门之外,还有就是和Life公司代表的交涉。如果可以和解的话,老爸当然是希望和解的,但是Life总公司派遣的代表约翰·乔治口气非常强硬,直言除非老爸愿意赔偿Life公司五千万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并且不再生产那个治疗乙肝产品,否则没有和解的前提。要是按照他说的条件来办,那和输了官司有什么区别!?真要打官司还有一点点的希望呢,虽然希望很小。这样一来根本就没有和解的可能了。
其实跟在老爸旁边,和约翰·乔治一会面,我就已经不再为官司的事情担心了。进入灵魂状态之后,我马上进入他的脑袋。因为他是和老爸在谈判,所以一直在“调用”大脑记忆里关于这个官司相关的信息,所以让我非常容易的就找到了相关资料的区域,搜刮了许多他们的资料。这些资料里,最主要的证据就是美国药物实验室的化验报告,证明了老爸公司药物成分和Life公司产品的成有高达百分之八十的雷同,造成了对Life公司的专利侵权行为。其余的证据杀伤力倒不大。不过单单是美国药物实验室的化验报告,就已经让他们有九成的赢率了!
只要他们没有了那个证据,那这次的官司我们就赢定了。那简直再简单不过了!给他种下“程序”,回去以后让他毁掉那份报告,并且忘记是他自己毁掉的?想了一下,似乎不是很通。如果是因为这样而造成官司的失败,一定会让Life公司怀疑到老爸请了什么人来毁灭他们的证据。到时候必然会再做一份化验报告,继续上诉的。虽然我还是可以让他们的代表自己毁灭自己的证据,上诉多少次我都不怕,但是照样让他们的代表毁了就是了。他们是绝对防范不了,也绝对不会想到,那些证据会是自己派的代表毁灭的。
但是这样做绝对会给我们一方带来许多麻烦的。以Life公司的财雄势大,怎么也不可能咽的下这口气的。如果它们认为是老爸请了人来做手脚,到时候也这么报复,问题就大了。怎么样才可以做到完美不露手脚?想了半天,可还是没有一个好的办法可以做到完美。想的处理方法总会有不少漏洞。最后老爸和约翰·乔治完全谈不拢,开始告别了。看见没有再考虑的时间了,我只好一咬牙,给他的记忆细胞里写入一段程序,让他在开庭前一个晚上半夜三点,用火毁灭掉他装着美国药物实验室的化验报告的手提箱,然后他会认为这件事情是他自己吸烟不小心造成的火灾。看着匆匆离去的约翰·乔治,我舒了一口气,黑锅你来背
和约翰·乔治会面之后,老爸又私下里找了Life公司中国分公司的总经理张蓝。还没威逼利诱,张蓝倒是非常合作,把他知道的东西全都说了出来。因为他知道如果老爸破产,那么老爸也绝对不会给他好果子吃的,合谋坑骗外商的罪名可不轻。但是他的合作对官司的帮助也并不大,此次Life公司的总负责人是代表约翰·乔治,即使以张蓝Life公司中国分公司总经理的身份,知道的内情也并不多。
当然,这段时间里我还常常跑去看理想,并且还和小蜜蜂,不,应该是胖蜜蜂见了一次。不过始终没有等到游戏里认识的那个弟弟的电话,没有见到她,有点可惜了。
正文 第四十一章
Life公司起诉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法院还未开庭审理,国内几家大型传媒机构就给予了非常的重视,对此都进行了详细的报道。自中国加入WTO以来,这类涉外专利权纠纷案件并非少见,各媒体本不应该对此有那么大关注的。但是因为本次案件涉及赔偿金额非常大,而且暗中又有老爸的造势,又大撒金钱,并请他几个在媒体公司工作的朋友帮助之后,得到了他想象之中的结果。
在金钱和人事关系的帮助下,各媒体的报道都是对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常有利的正面报道。它们把老爸公司的产品描述成“乙肝患者的希望”、“普通百姓买得起的好药”。而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也被塑造成:向世界传播中药文化的无私民族企业、民族工业中的佼佼者等光辉形象。这样很容易就博得了民间舆论的同情和支持。
虽然所有的报道之中都没有对Life公司做什么反面的描述,但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不好意思,是雪亮,上网多了脑袋有点反应不过来),想想一个状告“向世界传播中药的无私民族企业、民族工业的佼佼者”的公司,能是什么好公司?呵呵,大家自然下意识的就对它起了反感之心嘛,自然而然就认为是一家无赖公司咯。所以一时之间,这一个案件引起了许多普通百姓的关注,并且得到了他们的支持。
普通百姓关心的事情,自然也就是新闻媒体关心的事情。在这一连锁反应下,这个案件引起了更多媒体和普通百姓的关注。一时之间,就连网络上也可以看到许多相关的报道和讨论。本来我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后来老爸解释说是:“有民间舆论的支持,对审判结果来说总是有利的。而且只是花少少的金钱和力气,做成了用几千万元也不能达到效果的广告,何乐而不为?当然,是在公司没有破产的前提下。”
在开庭之前,潘律师按照策略,对原告,也就是Life公司的药品专利权,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通过网络,我曾经详细的了解过对于专利权的案件。由于种种原因,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周期相对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纠纷都要漫长。经过中止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达到四年以上。但是影响专利侵权案审理周期的主要一个因素,正是因为潘律师提出的这种“请求撤销专利权或宣告专利权无效”。
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案件,就是因被告向专利局或专利复市委提出撤销专利或无效宣告请求而中止审理的。专利局和复审委员会往往对一件撤销或无效案件,都要经过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审理。也许大家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想想许多机关单位的办事效率,也就没什么可惊奇的了。
老爸和潘律师他们经过这几天来的研究之后,得出的策略就是:能拖就拖。等拖个几年的,到时候钱赚的差不多了,而且部署妥当,被处罚也就不像现在这样,动辄破产那么严重了。虽然他们的做法似乎有点无赖,但是不可否认,在当前的情况下,这确实是一个很好,而且也是最实用的招数。潘律师果然不愧是顶尖的律师,对这些东西非常熟悉。
然而老爸和潘律师的美梦很快就破灭了,对方律师马上就出示了专利局的证明,证实了专利权的合法性。这无异于泼了老爸和潘律师一盆冷水。潘律师心中暗自着急,从这可以看出,对方是谋定而后动,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得非常周全了。想来对方应该不会有什么明显的空子给自己专,这场官司难打啦
很快,时间就到了法庭开庭的日子。因为是公开审理,所以当天来了许多大小报刊的记者,还有一些是关注此案的普通百姓。老爸是公司法人,自然是得坐被告席的。我和老妈则在北京分公司的几个工作人员陪同下,坐在旁听席里。老妈表情紧张的看着前面,抓着我的手无意识的握着紧紧的,让我的手都疼了。而且她的手心湿湿的,很明显就可以看出到她的不安。感受到老妈紧张的心情,让我也变得有点紧张了,连忙进入了灵魂状态,准备随时搞小动作,使Life公司的家伙搞出一些问题,给他们以困扰。甚至如果有必要的话,我是会不择手段的。
过不久,就宣布开庭了。审判长严肃的说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庭现在开庭。今天公开审理原告Life中国分公司诉被告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案。”说完,开始核对了原告以及被告当事人的身份。原告一方正是那天见过的Life总公司派遣的代表,约翰·乔治和他们的委托代理律师。当看到约翰·乔治和他的律师脸是一种沮丧和焦虑的表情,完全没有了前几天会面时的那种盛气凌人。我心里马上就轻松了不少,看来在约翰·乔治大脑内写入的“程序”,被他很完美的执行了,否则以他们那么大的胜率,没必要有这种表情的。而被告方当然就是老爸还有委托代理律师潘基明。
除了我,还有敏锐的潘律师也发现了对方奇怪的表情。约翰·乔治和他代表律师的表情似乎从一见面开始,就一直非常沮丧。把这个看在眼里的潘律师心中暗暗盘算,难道对方的部署出了什么问题?虽然有疑问,但是在他冥思苦想之后,却实在想不出对方准备的那么严密,到底还会出什么问题。不过虽然想不出真正的原因来,但却也因为对方的表情,给了自己带了了一丝侥幸的希望。
核对了原告被告的身份之后,然后开始提交双方的证据证物。当看到原告方出示的唯一一份单薄证据时,不但潘律师和老爸愕然了,就连审判的法官们也显出很吃惊的子。而约翰·乔治自己的脸色更是苍白。呵呵,除了约翰·乔治他们之外,又有谁可以猜得到,居然会出现“因为抽烟,而烧掉重要证据”的事情?!我心里暗暗偷笑,在装证物的皮箱被烧毁之后还能交出这份证物,都已经很不错啦。提交完证物,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法庭辩论这个环节。先是原告Life方的律师开始了他的指控:
“我原告方Life公司,是00807977号药物专利权的所有企业,该专利是在中国的合法有效专利。被告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药物——康力神,已落人上述药物专利的保护范围。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康力神产品,在中国大量销售;其行为已侵犯了我们的专利权,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截止到今日为止,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中直接获得两千三百一十二万余元。而由于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依照以往的销售额,他造成我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一千两百一十万元,并间接造成四千两百万元的损失。依据中国的法律,请求法院判令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七千七百二十二万元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对方律师把这些数字一一报出来之后,老妈抓着我的手也越发用力,我真怀疑会不会淤血。其实现在我还是比较放心的。对方没有了化验报告那个强力证据,也就等于空口说白话,应该不会有什么威胁性的。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严密的监视着对方律师和那个代表约翰·乔治的脑波。通过接受他们的脑波,我可以实时的知道他们当前正在想的东西,如果一出现什么意外,马上就搞鬼。例如让他们短期内无法说话,或者思维出点小问题等。
这么做也许是有点卑鄙了,但是我也绝不会感到不好意思的。因为我可不是什么大圣人,为了自己的家人,也许再卑鄙一点的事情,我都还可以做的出来。而且从小蜜蜂那里知道了那许多东西之后,我又专门上网收集了许多有关于中国的军事、历史、政治等方面的资料。对美国这个世界警察,几乎是直接造成了现在我中国和台湾岛未能统一的罪魁祸首,虽还不至于有极端的反美主意倾向,但是对于美国,也已经不再具有以前带有羡慕成分的好感了。至于美国的公司,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好感。
轮到被告方辩护的时候,老爸选择放弃了自行辩护,直接由潘律师代为辩护。潘律师整理了一下心情,清了清喉咙,然后开始了他的说词:“我所代表的被告方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拒绝承认原告所控诉的罪名。我们生产制造的药品——康力神,乃是祖传药方,为纯中药制品,在经过现代工艺改良之后生产销售,有相关的合法证件,并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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