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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三国-第2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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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通向巴鲁达族不过是二个月没人来往,草丛就繁殖得很密,树藤蔓延丛生拦在路上,可通行的道路很窄小,一百土著拿了部队发给他们的砍刀,在前面开路。
前路不通!师里的工兵连和土著正在忙着。
派出了岗哨,士兵们歪七竖八地坐在了地上,很多人手痒爬上了树,大家喝水、都在无聊地吃着零食,依倚诅咒着糟糕的路况,对赵云道:“看看那里黄金的储量,如果多,我就申请贷款,做条水泥公路或者建条小火车线。”赵云只是笑笑。
阻住道路的是一条小河,带路的土著激动地叫嚷说他上回去的时候,没有这条河!
管他有没有,工兵连砍伐树木搭建临时桥梁,干了三个多小时,坚固的桥梁建好,部队继续前进。
中午时分,一场透雨不约而来,倾盆大雨直泻而下,雨水无定向,把部队人人淋成落汤鸡,道路一片泥泞,
骤雨初歇,太阳即时跳了出来,地面立刻散发着大量的水蒸汽,迷迷蒙蒙的一片烟气。令士兵们哭笑不得的是天空居然出现了一条美丽的彩虹,当然0罗,部队里的政工干部和牧师,马上往自己面上贴金,声明我们此次出动已获神佑!
麻烦的除了道路,更令人烦恼的是山蚂蝗,一种可怕的吸血昆虫!
下雨后,是山蚂蝗泛滥的时刻,不仅地上的树叶中,灌木丛中,小树树干树叶上,小溪边的石头上,都有山蚂蝗踪迹。它们争先恐后地爬向人,迅速爬上人的身体,在人的鞋、袜和裤脚上,伺机叮咬。最强悍的就是山蚂蝗挂在树上,人一经过,它就象轰炸机掉炸弹一样,准确无比地落在了人身上,落的都是颈部居多,大有好处(对它们,对人则是惨不可言)。
山蚂蝗咬人与其它昆虫咬人的感觉是不同的,人感觉不到痛,开始像头发刺皮肤一样,感觉有点痒,到后来被咬的地方血流不止。
为防蚂蝗,乌族人在脚上抹泥,使他们吸不进血。帝国的装备则极为完善,士兵们穿着低跟军靴,穿一种特制的白粗布袜,与军裤相接处,用绑腿扎紧,身上穿迷彩服,系住袖口和领子口,往袜上、身上洒一些风油精之类的药水。
绕是如此,大家露出的手、脸、颈,都有山蚂蝗悄无声息地掩上,一口咬定,死不松口,很难扯它下来,要它自个儿下来,只有它吸饱吸足血了,圆滚滚一条才会掉下来。
赵云亲眼看到,一名士兵,身上五六条山蚂蝗向上急蹿,脸上挂了二条,一弄下来,整个脸都是鲜血淋漓!
当年曹仁在林邑(今越南中部)丛林大战,部队回城时,个个干瘦,行路摇摇晃晃,象游魂野鬼,风一吹就吹飞。部队极其狼狈,象足十世的乞丐!原因很多,山蚂蝗与功大焉!
是以皇帝极有军心!那些打过丛林战的士兵,斩获不多,杀人很少,远远不及大规模的北方骑兵战。可是却得到皇帝的重赏!那些军队,对皇帝可谓是感恩涕零,知我者皇帝也,怎么不为他卖命呢!
其它军队,起初并不了解皇帝为何重奖,但军队的信息是相通的,每次一场大战下来,五角大楼必定总结战况(这是军队的优良传统),然后向各部队传达。当其它部队听到曹仁师个人出发时多少体重,回来时多少体重,有不少人减了三分之一的体重,人人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那些可怜的战友啊,他们受了多大的罪!
须知帝国军队从上到下,视补给为要务,再困难,也要让士兵们吃得饱饱的,象曹仁的搞成这样,极为少见。
要想搞正在吸血的山蚂蝗下来,只有用火柴点燃树枝,去灼烧它们,使它们疼痛卷曲,用匕首挑飞它们。
山蚂蝗叮人后血流不止,有什么办法呢?乌族人用山芦苇叶贴在伤口上,血马上止住。只是有时倒霉,不一定有山芦苇,就只好用上珍贵的“三九药厂”所出的白药去止血。
帝国三九药厂出产的白药,是当年皇帝飞船上“超市”带有极其古老配方的云南白药,瓶子说写明成份是「藤三七」和「白鹤灵芝」,这就足够了,中医们就根据药方去试制,花了十五年功夫,最终试验做出了能肉白骨、生肌肤的云南白药,是极受军队欢迎的医药。
士兵们不大喜欢为这小伤用白药,因为白药是救命的圣药,战场上一受伤流血,用它倒在伤口上,其血即止,在战场上多少也不够用!现在所带有限,岂能乱用?因此大家见了山芦苇,有人把一些较小的拨起带走备用。
军队在丛林中穿行,有时经过很昏黑的地方,里面飞出大群可怕的蚊子,甚至能把人片刻吸**干!还有其它形形色色的昆虫,有一位侦察尖兵,颈部被被虫子咬出了一个疖子,很快便溃烂生蛆,军医花了一些功夫,才将伤口里的蛆挑出来。他惊恐地道:“所幸没咬到动脉和气管!”即时下令,大家在这些要害抹药油,所有的人遵行不误。
奇怪的是土著好象对诸多虫子没有什么反应,似乎咬了也当是白咬,幸好皇帝不在,要是他在,搞不好他会拿大针筒去抽土著的血准备化验基因!
为了防山蚂蝗、蚊子、毒蛇和乌七糟八的昆虫,帝国军队人人都掩得严严实实,用布包了脸,只露出一对眼睛,不过依旧是防不胜防,在宿营时,有人一脱下衣服检查,发现肚子上挂有二条精神饱满的山蚂蝗……。一天行军下来,个个身上馊臭不堪,虽然带有二套换洗衣服,但不会轻易动用,只有等腌到身上皮肤受不了,才能更换。
走过了泥泽、攀登上陡峭的山岭,穿越茂密的丛林,部队缓慢的行进着,由于速度慢,辎重部队始终能跟在后面不远处。
艰难的行军,却无人叫苦,中国的军人,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只要社会安定,上层阶级锐意进取,在他们的指引下,中国的军队,就能迸发出可怕的威力,这支军队,就能战胜一切的艰难险阻和一切的敌人!
伙食还算可以,军用口粮为士兵们提供了足够的体力,一些神箭手,射杀沿路看到的鹿、野猪、野羊和山鸡打牙祭。淡水则取自随处可见的河流,先过滤一遍,然后煮沸,然后再过滤一遍以上,尽量避免因不卫生所造成的非战斗性减员。
马忠在路过的树上发现了一头漂亮的金钱豹!
那头豹子,呆在路边的树上,通体布满大小不同的黑斑或钱状环斑作为保护色,大队人马走过来时,它一动不动,人们没有发现它。
马忠何许人?在演义中,他活捉关公,一箭差点KO掉黄忠,他是军中的超级神箭手,眼睛巨毒无比,豹子被他发现后,他选好位置,轻轻一笑,取出箭袋的大弓,那把弓,乌黑强劲有力,拾箭上用力一拉,弓已经满弦。
他的副官,对着金钱豹拍拍掌,发出声音,那豹子注意地看着他,好机会!马忠一箭射出,快如流星,箭从豹子的耳朵射了进去,可能击中了脑袋的要害,豹子一声不吭,从树上掉在地上死去。
使用了军队用来准备腌死人脑袋的硝去硝制,马忠得了一副好皮毛,他说要拿去献给皇帝,士兵们则大块朵頣吃肉喝汤。
打了一头金钱豹,是中途的小小乐事,大部分时间,非常枯燥无趣。
部队轮换上前用砍刀开路(砍了一小时,效率会变低),行路的速度,有快有慢,,快的一天走了三十公里,慢的一天三公里。部队无减员,只有一名乌族的土著妇女,在小溪打水时失踪,岸上流有一点血,姑且算是被鳄鱼拖了她下水,部队为此贴偿银子给她同去的土著老公。
每走五十公里,部队就留下二百人,设置中途营地,存放给养、药品和其他物资,还立起小寨,这是军队的作战条文规定,没言胜,先言败,万一打败仗,退下来,即有立足之地。这样的营地设置了二个后,再行进三天,终于到了地头。
巴鲁达族的娶居地分散在一条大河的附近,他们建立了极其辉煌的文明!
从山地上望下去,密密麻麻的房屋,众多寺院的金顶在散发出下午的阳光照射下,放出灿烂的金光,还有高高耸立、庄严肃穆的神像、香烟缭绕的殿堂,那是一块印度阿三神教的圣地!
中心最大的一座神庙,后殿多座高塔,塔上全金,炫丽夺目,并有猿猴、神将、女天神等塑像,是一座辉煌的毗湿奴大神庙。
这已经不是土著人娶居的村落,而是一座城镇了,不同于一般的土著,巴鲁达族都穿着土布袍子,举止文明,他们需求不高,自得其乐,这里,是一块世外桃源啊!
事实上,阿三文化,建立起来的年代非常久远,比起中华文化,并不逊色多少!阿三的僧侣和商人们,顺着海路,在真主教没有兴起之前,东南亚尽是他们影响之地,看起来,阿三神教,早早进入了巴鲁达族,并在当地扎根了。
巴鲁达族并不知晓帝国军队到来,他们从不修建出外的道路,最多是交换金砂时砍出条小路。艰险的道路,足以令人望而却步,使得巴鲁达族长享太平,让他们放松了警惕。
侦察兵得以细细观察,发现这个部族人烟密集,在河谷出产的充足食物,能供大量人口食用!
足足有三万多的南洋猴子!还有黄金!
大家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在喉咙处发出了急不可待的低声咆哮!
一场规模空前的大屠杀爆发了,令世人震惊、众神闭眼的人间惨剧拉开了帷幕,发狂的帝国士兵叫嚣着“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时刻,鲜血将滚滚而出,人头纷纷落地!”
帝国历青武十年六月一日,是帝国的六一儿童节,此时此刻,在帝国本土的儿童们,正幸福地欢度他们的节日,他们穿着崭新的衣服,细嫩的手指,拆开礼物。阳光下,孩子们游园,合唱、游行……上至帝国政府,下至普通家长,对于帝国的下一代,是关心得无微不至。
孩子们并不知道,在那天,地球的另一处,无数与他们年龄相当的小朋友,还没长大**,已经倒在了血泊中,何止是没有幸福,他们是永远也见不到阳光了。
陆战3师在六月一日凌晨发动了进攻,他们冲进城镇中,挥动着兵器,见到男的全部杀死,从**到小孩,一个没有放过,可怜的女人女孩子,被士兵们驱赶着,尖叫着,哭泣着。
其实说起来,比起艰难的行军跋涉,攻打巴鲁达族是一盘好吃至极的菜。
从装备、训练、作战意志……等等相比,巴鲁达族根本不是帝国军的对手,更何况帝国军是突袭!
帝国的军队,是天下第一雄师,他们有朝鲜战争时期PLA的战斗意志,使用了世间最好的兵器,等于白头鹰与PLA联手,天下无敌。
带去的火炮根本没有什么用武之地,部队前进速度极快(杀人杀得快),沿路全是尸体。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看到一路上到伏的尸堆,仿佛地狱打开了大门!
据悉,为《青龙…………地府联合股份公司》服务,收取灵魂的死神们,在巴鲁达大屠杀后,纷纷向老顶………………阎罗王递交了辞职报告……
巴鲁达族之所以看上去很惨,因为他们居住的地方太过密集,被训练有素的帝国部队一轮冲杀,尸体成堆,血流成河,墙上、地上都是极为触目惊心的血迹。
帝国军人,带了标准作战的短剑,绝大多数人都带了把砍刀,用来开路,用于砍头!
路上被杀的尸体没有一具是完整的。大部分的人身首异处,头颅滚得到处都是,很多断臂缺腿,有的内脏外露,都倒在血泊中。
如果被锋利的砍刀砍中,那一刀取命,死得轻松,那是他们的幸运!最惨的就是如果砍向土著的那把刀用来开过路(丛林),那么刀会变钝,砍中要害后,土著倒地,一时死不了,躺在地上蠕蠕而动,凄厉地叫着,有人向前爬,流下的血迹也拖得长长,真是其惨无比,令天上的神仙,也要落泪!
城镇的沟壑,血水长流,真可谓血流成河。
在帝国军队的突击下,巴鲁达族死伤惨重,男人被大量屠杀,城里妇女哭声震天,有的妇女竟至哭至眼瞎。
天明时分,最后一批的巴鲁达族人保卫在城内最大的神庙毗湿奴神庙,他们使用着简陋的兵器,决心用热血和生命,誓死保卫圣地不受魔鬼的亵渎。
一时间他们给帝国军一个结实,马忠率众冲杀了二次,都没有得手,反倒留下了百余具尸体,这是很大的损失了,当然,巴鲁达族人死得更多,达到三至五倍。
不过,日上三竿后,巴鲁达族的好运到此为止。
因为云哥到了。
站于千军之前,面对着高大的殿堂,毗湿奴大神俯视着他,湿婆李大神麾下的赵云无忧无喜,湿婆李赐给他的漫画刀被他右手握着,伸长右手平伸,与他肩膀平齐。
他一个人前出,气势却已经压得对面着的巴鲁达族双腿直抖,更让追随着帝国军队砍杀的的乌族土著全部跪倒,向他叩拜!
赵云猛喝道:“为了皇帝!”
士兵们厉声怒吼:“为了帝国!”
“冲啊!”
赵云手中的凶刀向前一伸,帝国全军突击,士兵们争先恐后跟着他们的将军向前冲锋!
巴鲁达族最强大的勇士迎向赵云,距离还有一米处,赵云劈出刀波!
他遥发一刀,并没有接触,他的敌人额前现出一条红色血痕,如同饮了烈酒,摇摇晃晃,一头栽倒在地。
这不啻于魔法,巴鲁达族眼中惊骇欲绝,全部被吓破了胆!
他不是魔鬼,还有谁是魔鬼?只有魔鬼,才能没有交锋,就能取走人命。
刀波不是那么好发的,更不可能想发就发,主要面对着毗湿奴大神的神像,神的威压绝不是件轻松事,赵云提聚全身精气与之对抗,到最后不得不发,一发就是刀波!
殿堂上,毗湿奴大神的眼睛闭上了……
双方杀成一团,血雨纷飞,赵云身先士卒,视挥舞的弯刀于无物,四处投射的箭矢与短矛伤不到他的分毫。
赵云一生征战万国,杀人无数,跟随皇帝南征北战,永远冲锋在前,是极少数身上从来没有伤痕的将领,不能不让人惊叹他的好运。
帝国军人早知赵云是战神,跟随帝国军队的乌族人,则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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