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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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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动作,他们挥洒着自己的天赋,用强大的力量挥动沉重的武器,轻易把身边的骑兵砸着惨叫飞跌而出,只在几次呼吸之间,他们至少干掉了百多骑,比守护一号通道的那二个连,在二轮齐射之中的战果毫不逊色。
然后他们就倒下了。
十数把弯刀对着一个军余的劈砍,只是斩开了棉甲,虽不能破开鸡胸甲的防御,但棉甲下的四肢和手脚,却就无法幸免,更别提杀得兴起,把头盔脱下来揍人之后**的头颈了;也有不少人杀红了眼,直奔撞向战马,结果被战马乱踢的前蹄,踹得口吐鲜血飞跌出去;当然,更多的杀伤来自后面的数百骑蒙古骑兵,他们停下了马,十步左右也就是二十的距离,停止下来的战马上,精确瞄准的轻箭,只一轮就放倒过半的军余……
血色在四处流淌着,不过飞溅过空中,这三百名绝对英勇的军余,在自己纯朴的盼头的支持下,用他们的勇气、血性和蛮撞,挡下了敌军的骑兵;然后以同样的原因,让他们自己的生命,在这沙场上,如一开即谢的昙花。
无比艳丽,可惜只在刹那。
但他们拯救了整个密云前卫,尽管赴死之时,不见得谁有这么个伟大的念想。
但这就是正在发生的事实。
“一连一排,手榴弹,预备,投!”身为阵地指挥官的一连长,以肥球这三百勇士的性命为代价,终于得以退到二线阵地重新整队,再面对没有了速度的骑兵,这次他没有再犹豫,也没有再理会杨守随给的命令。
数十柄手榴弹被掷将出来,剧烈的爆炸让那在战壕之间的战马惊惶失措,实际上如果不算因为惊慌失蹄,摔进壕沟里摔断腿的战马、被惊马甩出砸在地上残手断脚的蒙古人,这数十枚手榴弹的战果并不可观。
除了几柄空中开花的或是直接砸到敌人身体、脑袋上的之外,其他那些掉进壕沟里的手榴弹,除了白烟和剧响之外,那四散的弹片已被壕沟挡下了一大部分。但饶是如此,也足够这两个连完成了装弹,开始以排为单位,进行排枪轮射。
而李云聪带着那两个连也已匆匆赶一号通道的一线阵地。
“警调连都有了!枪口正东!预备,放!”李云聪还没来得及整队,就看见黑压压一片鞑子的步卒,从一号通道涌了入来,他也是福至心灵,全连来了一次齐射,这当口在是轮射的话,压根就不可能挡得住的。
他身为丁君玥的副手,在军略上倒是臭味相投得要紧,齐射之后毫不犹豫大吼道:“警调连,全体都有了!手榴弹!目标,一号通道,预备,投!”一百多枚手榴弹随着口令飞掷出云,落入了十数步外,正密密麻麻涌入的鞑子步卒之中,立时就砸倒了好几十个鞑子,这毕竟是铁家伙啊,砸上去绝对头破血流的。
那些鞑子虽然疼痛,但胜利就在眼前,几乎都是马上从地上爬起,将淌下的血往脸上一抹,接着就要往前冲,还有人捡起那冒烟的手榴弹想看看到底是什么玩意?而这个时候,一百多颗手榴弹便前前后炸了起来。
“轰轰轰!”尽管是黑*火*药,尽管颗粒黑*火*药也比不上黄*色的炸*药,但数万块交错迸射的预制破片,将那十五步到二十五步左近长,十步也就是二十米左右宽的通道,变成一片绝对的死亡之地。【这不单单是手榴弹杀伤直径的作用范围,百多柄手榴弹,有的人投得远,有的人投得近。】
如果说一连长那几十柄手榴弹让人震耳欲聋,他这上百柄手榴弹同时投出,那声响才是真的可怕,一时间,一线阵地前方,被白色浓烟笼罩着,“装填!装填!”李云聪倚在战壕边大声地呼喊,可却发觉听不到一点声音,而刚才那次齐射,也让地线阵地的壕沟里布满了白色浓烟,根本就看不清人影。
他只好扶着壕沟边缘,一个个伸脚踹了过去,一边努力地喊叫着:“他娘的!起来!装填!装填!七连呢?七连到了没有!吴全义入你娘的!你死到哪去了!”战场,总是一个粗口横飞的所在,不论什么出身,不论接受过何等教育,只要奋战在前线,便将被同化。
突然间,李云聪一脚明明踹到了人,却在还没发力之前就被对方敏捷闪过,然后,他听到了一句蒙古话:“苍狼的子孙!”李云聪不觉心头一凉,不过他素来是机灵的,又跟吉达玩得近,蒙古话也学了不少,立时用蒙古话吼道,“长生天啊!你后面有明狗!”
随着这句话,是他从后腰摘下的工兵铲,脱手飞出。
然后李云聪扔掉了手里打空了的遂发枪,往地上打了滚,拔出了刺刀。
他很清楚自己在体力上的劣势,但狭路相逢,他没有选择。
于是他便做了选择。
凭着刚才的记忆扑了过去,疯狂扑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雄鸡一唱(十二)
西风愈来愈烈,渐渐已将那一线阵地的战壕上空的浓烟催散了。
李云聪喘息着停下手来,就在刚才,对方扯着他肩头的同时,他连续捅了十几刀,直到现在,感觉对方的力量开始消失,他才敢停下。浓烟散去,他看见躺在地上的,便是一个蒙古鞑子,硝烟的味道掩盖了对方身上的膻腥气味,在对方的后脑,嵌着的是他刚才掷出的那柄工兵铲,有三分之一的刃,已劈入对方头壳,但李云聪乱跳的心头,却很清楚,如果刚才自己慢上刹那,对方那可怕的力量,绝对能在他死掉以前,把自己弄死。
他讨厌这样的选择,拼命的选择。
踩着鞑子的后背,用力拔出那柄工兵铲,他却不得不面对另外的一个选择。
因为他等待的吴全义,在浓烟散去以后,就在他的前方二十米左右,吴全义和另外两个七连的学生,背靠着背,端着上了刺刀的遂发枪,只面对着前后两个蒙古鞑子。而七连其他的人,大抵情况也是类似。
这些蒙古鞑子,就是刚才被一连一排的手榴弹炸过去,战马被惊把他们甩飞的倒霉蛋,当然他们相对来说还是幸运的,因为有更多的蒙古骑兵再也爬不起来,被战马当成投石机上的石弹一样甩出来,那可不是一般的力道。
而且,这四五十个没有了马的蒙古骑兵,不用去面对已完成整队和重新装填的一连、二连——相比于肥球那三百个血性汉子,取得了喘息空间的一连、二连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轮射,给失了速度的蒙古骑兵示范着什么叫精锐步兵。
但这五十人左右、失去了马的蒙古骑兵,却要比那些躲在马后或是企图和那两个连的学生对射的几百个蒙古鞑子让人头痛百十倍。因为正如丁一与吞哥儿双方统帅所判断的情况没有什么区别,近身,雷霆书院的学生。压根就不是对手。
而且这几十个蒙古军兵,就和第七连混在一起,根本就无法以齐射来解决他们,滑膛枪年代只有排队枪毙是唯一可行的路子,或者一定说有别出心裁,那也就是依靠着一条面对敌的战壕来进行预定区域的攻击。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什么散兵阵都是鬼扯,丁一在设计壕沟的时候,什么纵深、火力层次、交叉火力压根不敢想。不是丁某人不懂,他太懂了。正是因着丁某人懂,才不敢想。因为两条战线超过五十米的话,后面那条战线的子弹,打中前面自己人的机率,要比打中敌人大无数倍!而连五十米都没有。有什么意义?跑步也就是几秒的事,还不如甩了手榴弹上刺刀吧。
所以尽管警调连没有陷进去。但李云聪却根本无法发挥热兵器的优势。
至于说警调连全体上刺刀。李云聪也有浮起过这念头的,但很快就被自己的理性扼制住了:去送菜给人虐?这可是朵颜卫里,朵**凭仗着安家立命的精锐军马,一伙十三、四岁少年,就算以四敌一,能拿下这些蒙古鞑子?
这时李云聪便看见有一个同学被鞑子用一块随手捡的石头砸得头破血流。而且手里上了刺刀的遂发枪被鞑子劈手抢去,胡乱挥舞砸倒了四五人……他知道自己得做个决定了,因为他已经看到有同学摘下了手榴弹,开始在拧下后盖了。这是准备跟鞑子同归于尽的心思了。
回头望向身侧那一号通道,浓烟被风卷开了,便见十数步外开始,尽是鲜红的血和躺倒的鞑子尸体,但有着沉重的脚步声,继续在还没被吹散里浓烟里向前而来,刚才那一波手榴弹,让那段区域变成死亡绝境,几乎没有人能再站起来,但尽管密集,却也只是三五百人,毕竟覆盖的距离就只有那么多。而还有更多的鞑子步卒,正在浓烟里向这边推开。
“警调连!枪口向东,一排长接管指挥权!”向东,便是向着那一号通道,而李云聪摘了了一颗手榴弹,面对着因为他的吼叫而向他望来的鞑子,他讨厌这种选择,因为每每到达选择的时节,他的血,总是炽热。
血太热,便死得快。
军户家里长大的李云聪,听着他奶奶念了无数次,他爷爷是个热血的,阵上去了;他父亲也是个热血的汉子,也去了;他大哥是在土木堡殉国的,听说就是跟着先生后面杀鞑子,然后跑不及被射死。
所以他不希望自己太过热血。
只是人生总要他做出这种选择。
于是他就拧下了手榴弹的盖子,沉默地把拉环套在小指上。
“撑住!”这时候战壕上方远远传来刘铁的呼吼,却是他带着三百轻兵,为了节省时间,从开阔地的战壕爬了上边缘,冲这边直奔过来。可是怎么撑?那个蒙古军兵不过离李云聪十步左右,也就是二十米,发力狂奔的成年人,正常也就几次呼吸。
而如果这时那些鞑子步卒重新回到开阔地,只要一轮羽箭在这时候覆盖过来,大抵刘铁和他身后三百轻兵无一幸免。
不过刘铁从来不会拿自己小命开玩笑。
他在那边,没有白烟挡着视线可是看得真切:“鞑子要接着强攻一号通道!顶住!”因为前面一千骑兵被白烟遮去,他们的伤亡倒是没有对吞哥儿所部造成什么震摄,而吞哥儿是个有决断的,原来佯攻二号通道的一千骑兵兜转过来,却就成了那千余步卒的督战队。
三千步骑来袭。
李云聪终于没有扯下拉火环。
因为有一条肥壮的身躯,从地上爬了起,甩着身上的尘土,撞倒了那个向李云聪冲来的鞑子。那便是先前如昙花一现的三百勇士头领,肥球。披着双甲的肥球,捡起地上一块盾牌,任由鞑子的弯刀砍在胸前,然后他用那块盾牌拍塌了那个鞑子半边脸。
斩破棉甲的弯刀,只在肥球棉甲下的鸡胸甲上,砍出清脆的声响,壮硕的肥球连晃都没晃一下,从壕沟里又再捡起一块盾牌持在左手,咧嘴笑道:“他娘的,这玩意带劲!”说着便呕了一口血出来,毕竟刚才被那些鞑子围攻,他虽有铁甲,也是重伤昏迷过去,刚刚才醒转的人。
不过他看着飞奔过来的刘铁,他就又笑了起来:“子坚先生,肥球这二百多斤就卖给你了!”他冲了上去,狭窄的壕沟无法发挥军阵之利,零散的鞑子与雷霆书院的学生交错在一起,所有的不利,全是肥球这没事就打架斗殴的刺头的长处,真上了军阵,他便逃不过,所有的武勇都和先前一样,如昙花而逝。
壕沟里,几乎就是肥球的天下,他很快就救下了吴全义三人,这回直接把那鞑子拍着鼻子都塌了进去,不过腿上挨了一刀。但他还在向前,太高深的道理他不懂,太崇高的理想他也不清楚。
肥球只知道有雷霆书院的学生活着,他的盼头就能实现。
刘铁杀到时,肥球一人就做掉了五个鞑子,刘铁砍翻了一个想来趁危偷袭肥球的鞑子,扶着他道:“肥球,撑住啊,他娘的,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的!你还没有子侄,你他娘的死了,我怎么还你这份人情啊!”
被创累累的肥球,又呕了一口血,咧嘴笑道:“子坚先生,好困,让俺磕睡一下,再帮你卖命……”
凭仗着肥球的血性,终于在刘铁那三百轻兵杀到之前,没有学生拉响手榴弹。
说实话以鞑子的战力,就算三百轻兵,也不见得就能扛得下这五十人。
鞑子要好打,朝廷早就一统关外了。
但在冷兵器的战场上,勇将往往能够改变一场战事的胜负。
肥球也许改变不了太多,但连杀五人的他,还是让这些鞑子胆寒了,三百轻兵手持刀盾从壕沟上方直扑下来,连接又砍杀了七八人,其他鞑子立时就失了斗志,还有三十来人,竟被七连的学生捅翻了六七人,其他都降了。
而这时通过交通壕翻到一号通道二线阵地的杨守随,带着两个连加入了一连、二连的射击行列,很快最后几百鞑子都跪地投降了,他们受不了,草原的军马,并没有什么血战到底的传统,一旦胆寒,他们就会撤退,而此时被困在战壕里,根本就退无可退,投降就是唯一的选择。
“整队!整队!”杨守随高声呼喊,边上鼓手也努力地敲打传达着他的命令。
第七连和警调连此时除去伤患,凑起来也就一百来人了,吴全义挨了鞑子一下近身攻击,都起不了身,于是便把七连也交给李云聪指挥。这时刘铁奔了过来,着急地问道:“杜展之方才领着三百骑向西边兜去,看怕是要找机会从三号通道杀出去!这边得把鞑子缠住了,杜展之才有机会啊!”
杨守随咬了牙咬,望向李云聪:“你知道我想怎么办。”
“我没意见。”李云聪手里揣着一把遂发枪,却正在四处翻找不知道掉到哪的枪通条。
“全体都有了!胸墙前方列队!”
排队枪毙战法,第一次在沙场上,登上了战场舞台。(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雄鸡一唱(十三)
列队,相对于蒙古人来说,孤小单薄的雷霆书院,便在一号通道的第一道胸墙前方,抛开了所有的阻碍,能带给敌人麻烦、能保护自己的那些壕沟和工事,堂堂正正地阵列于前。狭窄的通道于双方都是公平的,并不会因为雷霆书院的学生进入通道,便会无缘故地扩大。
所以当他们阵列于前的时候,六百余人的队伍也不得不排成三十余列。这个时候,从浓烟里踏出来的蒙古步卒,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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