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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3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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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领那里弄来的援兵!”
    郑昂一听激动起来,尽管只是侯大苟的猜测,但如丁君玥迷信丁某人一般,郑昂也同样迷信侯大苟的判断,很简单,因为他从来没有出错过,至少到目前为止,这些年来,侯大苟一直都是对的:“阿苟兄!俺去蒙山伏着,丁容城若真的去搬兵,俺就弄死伊!”
    “你要多少人?”侯大苟松开郑昂,喝了半杯酒,才笑着问道。
    郑昂想了想,对侯大苟说道:“五百人足够了,他去搬兵,不可能带许多人,不然那些瑶人头领还以为他要去攻山寨,至多也就是几十亲随罢了!”
    “太少,你领三千人去!”(未完待续。。)

第三章 永镇广西(十二)
    “你还是小看了这英雄汉啊!”侯大苟摇了摇头,仰头喝尽了杯中酒,用力一拍,将那杯子一掌拍得粉碎,“在广西,谁能给俺等搞出事来?除了丁容城,别无他人了!你去选三千人,全部选老底子的兄弟,和官军厮杀过的,一旦动手,就全力施为,便是他施展法术,只要近身,千百把刀砍去,便不信他是不死金身!”
    那三十公斤在都峤山爆炸的硝基炸*药,看来给予侯大苟这边留下极为震撼和深刻的印象,哪怕到了此时,分配任务之际,侯大苟也不忘记那所谓的五雷正法,用性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总是很难轻易忘却的。
    “好啊!大苟兄你放心,这回我一定搞低丁容城个仆街仔!”三千老底子的兄弟,还任由他去选,这让郑昂觉得极有信心,要知道这可不是去攻打县城,也不是去阵列而战,而是针对只有几十人,至多百来人护卫的丁某人。
    “你出发之后,我再派阿富领三万人,摆出要打容县的架势,使得梧州府那边,无闲去顾行走在他们觉得是内线的丁容城。”侯大苟阴森森地对郑昂下了死命令,“记住,一击全力,不中即退,千万不要粘住!”
    郑昂这回脸色真的变了,他听出了侯大苟的慎重之意,不单是把三千老底子兄弟交给他,还弄出几万人摆出佯攻之势,这让郑昂有点不明白:“大苟兄,是不是小题大做了?丁容城虽利害……”
    “啪!”郑昂的话没有说完。就被侯大苟一巴掌甩得跌落地上,方才还好好说话的侯大苟,看着郑昂的眼神。就是一只择人而噬的猛虎一样凶残,“小题大做?你老母,你有病咩?我同你讲了几百十次!丁容城,这条友仔,绝对是天下英雄来的!咩人叫天下英雄啊?韩信!关二哥!岳爷爷!常十万!这些叫天下英雄啊,你明不明白?不是那些什么中原一点红、铁臂生佛啊!这一番,一定要搞死他!如果搞他不死。就重伤他!把三千人都死光,我也不怪你!只要丁容城无法理事,他老母的官军算咩叉?有多少。俺等杀多少!明不明白?”
    “明白啦,大苟哥。”郑昂爬将来,郑重地应道,“我一定搞死条仆街仔。搞不死都要搞残他!”
    侯大苟点了点头。但在郑昂要出门去的时候,却又叫住他:“等一下!你把俺等上番从官军手里缴获的百虎齐奔,把手铳,火药炮,全带了去……”火药炮就是点火式的地雷,踩发式的地雷丁一都还没弄出来,更别说义军这边了,历史上要到戚继光的时期。戚帅才发明了人踩上去,滑轮带动燧石打转摩擦产生火花。引燃引信的地雷。接着侯大苟又吩咐,“全披上甲!选俺等最好的甲!我上番去梧州府杀了那狗官时,带着的八百兄弟,你领四百去!”
    对于这个时代的军队来说,侯大苟的安排,这三千人是真的武装到牙齿了,并且连最为精锐,八百人就能陷梧州府,把总兵官杀得躲在府里不敢出来的精兵,也分了一半给郑昂,侯大苟是决心要搞死搞残丁一。
    但正如侯大苟所言,丁一这边根本就不知道这么一回事,并且也没有料到侯大苟会作出如此疯狂的行动。因为从梧州府到蒙山地区的这一带,靠梧州府城这边有好多个乡村,丁一都下村去巡视过。北边就是平乐府,官绅一体纳粮也在平乐府推行了不短的时间,平乐县的民兵训练制度,也安排了肥球和朱永带着一个连的容城书院学生,在这边搞了几个月。
    而蒙山这边的瑶王和文胖子几个月前就开始接触了,虽说没到丁一令下就会出兵来援的地步,但起码也是关系不错,并且丁一派狼兵回去通知了瑶王,说是靖西伯爷会来访的,这能有什么危险?侯大苟在大藤峡再威风,还隔着好几座山呢。
    连文胖子骑在马上,都附庸风雅地呤着什么:“春风得意马蹄疾……”丁一倒是没心思跟文胖子逗趣,他在准备着腹稿和措辞,见了瑶王之后,该怎么开口,自己能给予对方并且让对方感兴趣的是什么东西,而自己想要索取的又是什么东西。
    安排着前出侦骑的杜子腾自然也没空去陪文胖闹腾。倒是怀集那边由吴全义去接手之后,回到梧州也是没日没夜的忙乎,这一趟同样也是难得放松的刘铁,刚好带马经过听着,扑哧笑道:“文叔,您还是算了吧,要是有闲,吹吹您当夜不收的经历好些。”
    “什么算了?”文胖子一听就不乐意了,瞪起眼道,“你文叔当年在东缉事厂,拿的都是文官,一水都是进士及第,你别笑,同进士出身,你叔还不稀罕审他呢!就那些文官,出口成章懂不?光听他们骂我,那都学问,多少文官骂过我?你叔这一肚子,全是学问啊!你看咱们这不骑着马么?广西到了侄少爷手里,至少梧州府也开始象模象样了,这不?春风得意马蹄疾!应景!”
    刘铁算是服气,这有人硬是脸皮比他还厚,在东厂折磨文官的经历还不以为耻,当下摇了摇头也不打算扫他的兴,关键是惹翻了文胖子,这货手黑的很,趁着不注意给来一下只痛不伤的拳脚,他分寸还拿捏得极准,美其名曰:“看看你反应如何啊,不行,真不行!”
    不过吊靴鬼一样跟在队伍里的巫都干,却就不冷不热挤出几个字:“深秋里,这春风好得意。”这厮是赶之不走,丁一是被她缠着无法,她也不闹事,反正就是跟着丁一,说什么那颜到哪里去,巫都干自然就到那里去。丁一要赶她滚蛋,她就要求丁一睡了她,以便让她怀上丁一的种,好回去草原纠集部落,打出大大的一片汗国云云。
    听着她的话,文胖子一下子被恶心到了,饶是脸皮如他这么厚,也不禁脸上泛红。不过看着是巫都干,文胖子就闭嘴,这厮是靖西伯府里,唯一一个文胖子不愿招惹的家伙,连话都不愿意跟她说!
    因为有一次文胖子看不惯她老吊在丁一后面,想把她赶走,这厮来了一句:“你要打不死我,晚上你就要小心,我也不杀你,进去把你睡了,然后怀了你的孩子,我把他生出来,掐死他,再托人送回来给你。”
    当时文胖子看着她的眼睛,真感觉这厮干得出来,当场文胖子真的被吓到,自此他就不再跟这女人说话了。他问过丁一能不能把这货杀了?结果巫都干就幽灵一样出现:“那颜,巫都干有用,你是雄鹰,总要在长生天飞翔,总要有许多的奴隶和牧民给你挤奶、放马,巫都干会让他们放下弓箭,跪在你的靴前。”
    丁一无法否认这一点,如果,不,他必将要踏上草原,征服那漠北,如果他有一个女萨满,那么对于草原上的牧民来说,会更加容易接受他这个统治者。加上柳依依本着榨干压尽的原则,把巫都干派去民兵营里当马术教练,这厮就开始发挥神棍本质,跟人说什么:“你骑不好马,是你的心里没有把那颜当成主人,你要服从你的主人,你的马才会服从你……你跟随着那颜,你的长弓便跟随你……”一大堆狗屁不通的话,居然也忽悠到一些人信了,要不是丁一制止,只怕梧州府城里会有几百个管他叫主人的青壮。
    这一路上,并没有什么曲折,除了文胖子不时出来暴露下限和脸皮厚度,巫都干偶尔对行军之中的士兵指点一下骑术之外,一切都没有问题。接近了蒙山左近的地界,瑶王派来的队伍,很快就跟丁一的卫队联系上,有着他们带路,更不可能会有什么问题。
    “阿昂兄?”潜伏在草丛之中的义军,在丁一的人马过去之后,方才低声向郑昂问道。
    郑昂头脸上涂抹着泥土和动物粪便,如果不是他抬起头的,就算牵着一头猎狗,也很难凭着气味找到他,至于目视,就算站在他身前一米,除非正好蹲下看到他的眼睛,否则在这个没有温度探测仪、也没有红外镜片等科技的年代,是不太可能发现他的。
    他低声地说道:“不要动。让老么忍住。”那名唤做老么的,刚才有一条游过的五步蛇,惊到了丁一卫队里的一匹备马,而这匹受惊吓的马乱窜乱跳,踩中了老么的腿,老么没有出声,哪怕那过来把惊马牵回去的士兵,也没有发现在他脚边不到一寸的草丛里,潜伏着一个敌人。
    老么绝对是精锐,八百人能随侯大苟陷梧州府城的水准,别说明军战力低下云云,那城墙就峙在那里,单就这份能让守军神不知鬼不觉进入府城的身手,把总兵官杀得龟缩不出的能耐,不论放在哪个时代,哪支军队,这八百人,都称得上精锐两字。
    等到视野里看不见丁一那人马的身影,郑昂才起身和同伴云看老么:“挺得住么?”
    “腿断了,没事,拿夹板绑好养上一阵就是,只怕就陪不了阿昂兄杀人。”老么脸色苍白,却一点也不慌乱。郑昂点了点头道,“放心,出手,就要丁容城仆街!”
    要伏击丁一的,就是这样的四百精锐,外加三千老底子义军。
    而文胖子,还在深秋里,春风得意马蹄疾。(未完待续。。)

第三章 永镇广西(十三)
    瑶王招侍丁一的排场很隆重,不单是主妇出来陪客,而且还发了盐信,把连南那把的瑶族几位头人也一并请了过来。盐在瑶族中有特殊的地位,瑶区通常不产盐,但又不能缺少盐。瑶族人为了得到盐是需要付出比较大的代价。所以盐在瑶族中是请道公、至亲的大礼,凡接到“盐信”者,无论有多重要的事都得丢开,按时赴约。
    丁一自然也是很感动的,因为这样他可以在蒙山这边就和瑶族各部头人把事情都谈下来,不用再跑一趟连山,至于具体的和合作,那就不必由丁一这位永镇广西的靖西伯亲自去跑了,连历练之后,已隐隐有了将帅的模样的杜子腾,都不至于要去干这样的实务。
    无论是脸皮比城墙更厚的文胖子,或是将门世家出身的朱永,都足以胜任这等事情。其实瑶王的善意,从那队派来接丁一他们的狼兵,就可见一斑了,那队狼兵一见着丁一,就立刻翻身下了马。
    这在瑶族里,一般就是对于长辈才有的礼仪。
    “油茶喝过,请酒,一碗疏、二碗亲、三碗见真心!”瑶王坐在那里,大笑着举碗向丁一劝着酒,案几上摆着好多碟下酒的小吃,有松树蛹、葛藤蛹、野蜂蛹、蜜蜂蛹等。这是将蛹洗净,放入油锅内爆炒至金黄色才取起的。
    丁一是有点不太适应,不过怎么说也是特种部队出身的人,野外求生之中。哪有什么讲究?何谓要来找瑶王谈借兵,这不吃不行啊,于是伸筷取了一个。扔进嘴里嚼了起来,却颇有些意外之喜,因为味道极为香脆,配酒比起茴香豆更胜一筹。
    “靖西伯啊,瑶人的酒,可喝得惯?”瑶王能说官话,虽然有些口音。但至少丁一听着是没有什么吃力的,他看着丁一坦然喝了油茶,吃了炸蛹。却就高兴起来,因为在他印象里,汉人的官,是很看不起这些瑶族人的食物的。
    丁一的回答是仰头喝尽了碗里的酒。瑶族的酒度数并不太高。至少对于丁一本人来说,喝上三碗也并不见得有什么难度,然后无论是他还是瑶王,就没有再喝酒了。其实,除了有严重酒瘾的人之外,喝酒,不是因为开心或伤怀,那么。就只是一种态度。
    当然,严格来说。开心或悲伤,其实也是一种态度。丁一连喝三碗,只是表明自己的出来并没有什么恶意, 也并不打算站在一个居高临下的位置来向瑶王发号司令,他把自己的位置放在一个平等的层面。
    而瑶王的劝酒,劝的不是酒,是忧愁。瑶王的年纪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已经很长寿了,他经历过太多的事,包括被汉人官府欺骗、被义军牵连、被他人利用……等等的事情,瑶王到了现在的年纪,他已经不太在意口头上的东西,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不是这世间最聪明的贤者,有许多无法分辩的办法都可以欺骗自己,所以,他更信任自己的直觉。
    当丁一喝下三碗酒的时候,瑶王就觉得,丁一这人不错。
    不错不是因为丁一能喝酒、敢喝酒并且喝了之后面不改色,而是能学会汉话的瑶王,很清楚靖西伯这样的爵位,永镇广西这样的概念代表着什么东西:兵马、土地、粮食、百姓。丁一身为这样的位置,掌握了这样的资源,愿意吃炸蛹,愿意喝酒,别说是正三品的文官、永镇广西的伯爵,就是一个县令,也没见过对瑶人这样的。
    那么就算丁一是要来骗他,至少也还是很有一番诚意,那么瑶王愿意听丁某人说说,再看看是不是骗局。
    “这布很漂亮。”丁一夸奖着瑶族自己染织的土布,却对瑶王说道,“卖得太便宜了,接下来,梧州府和平乐府的布价会大跌,某发明了一种织布机,用它来织布会让一个人,能顶十个人甚至更多人,所以布价会跌。瑶家的布,要把它当成工艺品来卖。”
    瑶王的老眼闪出光彩,他被丁一的话吸引了。丁一不单是提出自己的优势,更是给他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尽管他还不明白什么是工艺品,但不碍他开口向丁一问道:“卖贵,不就买的人少了么?”
    丁一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又扯着腰带上的佩玉,对瑶王说道:“如果能把这颗石头,当成玉来卖,就算是最差的玉,也要比石头值钱;买玉的人,跟买石头的人,不是同样的人群……老人家误会了,拙荆长于此等事务,若是老人家有兴趣,可以派遣尊夫人与拙荆共商此事,应有所得。”
    瑶王听着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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